培養工作管理制度
時間:2022-10-05 05: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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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實施好“基層之光”培養計劃,加強對“基層之光”研修人員的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一、研修人員要認真學習,嚴格自律
1、研修人員要倍加珍惜學習機會,集中精力學習和鉆研。
2、認真配合指導老師及相關人員參與接收單位的研究課題、項目,提高科研能力和學術技術水平。
3、結合基層和各縣實際,積極為加強派出單位與研修單位在科技攻關、項目開發、人才培養等方面的聯系牽線搭橋。
4、每季度以填寫《基層之光研修人員季度匯報表》的形式,向市委組織部和原工作單位匯報一次研修情況;研修結束時,要對研修情況進行認真總結,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完成考核任務。
5、自覺接受研修單位的管理,服從研修單位的領導,遵守研修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請假三天以上者要報請市委組織部批準。對不按時匯報,經考核不認真參加研修的人員,給予嚴肅批評,情節嚴重的,扣發食宿補貼,或者取消研修資格。
二、接收單位要高度重視,精心培養
1、接收單位要從落實“人才強市”戰略,貫徹科學發展觀,實現我市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高度,把培養“基層之光”研修人員作為一件大事來抓,積極配合組織部門實施好“基層之光”培養計劃。
2、提供優質的科研資源、信息資源,加強研修人員的安全管理工作,創造良好的學習、工作環境。
3、認真選派德才兼備的指導老師,同時核算工作量和工作效果,并給予適當補貼。
4、組織黨員研修人員參加有關活動。
三、派出單位要嚴格把關,加強管理
1、要真正把那些熱愛本職工作,業務能力強、專業水平高,決心扎根基層、奉獻基層,本地區、本單位急需培養的人員推薦上來。
2、關心派出人員的工作和生活,認真落實研修人員研修期間的相關待遇。研修人員享受在崗同類人員同樣的福利、待遇,并可根據具體情況給予一定的補貼。
3、及時了解研修人員在思想、工作和紀律等方面的情況,對發現的突出問題,要及時向市委組織部報告。
4、加強與接收單位的聯系,一年應至少兩次到研修單位了解研修人員的有關情況,積極爭取與研修單位建立長期的密切協作關系。
5、研修結束時,要及時組織人員配合接收單位做好研修人員的考核工作。研修期考核即為派出單位年度考核,記入本人檔案。對在研修中表現優異、成績突出,管理能力和科研水平明顯提高的人員要大膽使用,適時把他們安排到重要崗位。
四、組織部門要加強領導
1、市委組織部要精心組織,協調有關單位接收研修人員,分配名額指標,督促各縣和市直各相關部門推薦上報最佳人選;定期對各接收單位和指導老師工作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對研修人員進行跟蹤考核;保障研修人員和指導老師補貼等有關經費;制定和頒發《“基層之光”研修人員證書》。
2、各縣黨委組織部、市直各相關部門要積極配合市委組織部做好“基層之光”培養計劃的實施工作;切實加強對研修人員的服務和管理。
3、各接收單位要按照市委組織部的統一要求,積極做好“基層之光”研修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及時協調解決研修人員工作、學習、生活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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