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漁業富民制度
時間:2022-09-12 0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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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農業部提出的《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示范行動》和《水產養殖業增長方式轉變行動》,按照縣委、縣政府關于新農村建設的總體部署,為鼓勵先進、促進工作,縣委、縣政府決定以創建“漁業富民行動”為抓手,通過設立考核指標,引導我縣加快漁業產業化發展步伐,帶動全縣漁業整體素質和效益的提升,實現農民漁業收入的增加。
一、指導思想
以增加農民收入為核心,以推進漁業產業化進程為重點,按照“轉變觀念、創新養殖模式、挖掘潛力、提高效益”的工作方針,全面貫徹《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和《水產養殖質量安全管理規定》,著力培育一批水產養殖大戶、水產經紀人、漁業經濟合作組織和產業化龍頭企業,努力發展特色漁業、外向漁業、生態漁業,促進漁業產業集群和區域經濟發展,實現由漁業資源大縣向漁業經濟強縣的跨越,為我縣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做出應有的貢獻。
二、工作目標
通過漁業富民行動,提高水產養殖規模化、集約化、標準化、組織化水平,主要養殖水域規劃布局科學,資源配置得到優化,健康養殖技術得到推廣,水產良種覆蓋率得到提高,水生動物病害防控能力增強,漁業基礎設施得到改善,產業素質進一步提高。**末全縣水產養殖面積達16萬畝以上(不包括稻田養殖面積),較**末增加2.5萬畝。全縣水產品總量6萬噸以上,較**末增長64%,漁業總產值占農業總產值的20%左右,標準化生態養殖示范區優質水產品產量占總量的50%以上;全縣農民人均漁業產值超過800元,較**末翻一番。
三、主要內容
“漁業富民行動”突出良種工程、標準化生態養殖示范區、產業化經營和漁業資源環境保護四大重點,通過突破“瓶頸”制約,實現漁業區域經濟綜合實力的全面提升和漁民收入的增加。
四、基本條件
(一)漁業發展環境好。鄉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和支持漁業經濟發展,漁業管理和漁業秩序良好,沒有發生重大漁業安全生產事故。
(二)漁業生態環境好。具有良好的水域生態環境,漁業資源開發利用科學,依法管理規范。
(三)漁業經濟總量大、效益好。水產品總量、漁業產值、名特優產量、產業化經營水平以及農民人均漁業收入等位居全縣前列。
五、主要考核指標
總權數為100分,各項指標的權數計分如下:
(一)產量、產值、農民人均漁業收入及增幅水平(30分)
(二)省、市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數量、規模(10分)
(三)標準化生態養殖示范區的規模水平(15分)
(四)苗種繁育基地的規模(5分)
(五)無公害、綠色、有機水產品的品牌數量(10分)
(六)漁業生產秩序及國有水面開發管理水平(15分)
(七)漁業合作經濟組織發展情況(10分)
(八)漁業養殖大戶培育情況(5分)
六、計算方法
(一)產量、產值、農民人均漁業收入及增幅水平指標(30分)
1.參加考評的鄉鎮,上年末水產品總產量必須達到500噸。基數為2分,每增加200噸,加1分。此外,年增幅在5%以上另加1分,10%以上加2分。
2.漁業產值占農業總產值比重以全縣平均數為標準。基數為1分,低于標準不得分,超過標準每增加1個百分點,加1分。
3.農民人均漁業產值以全縣平均數為標準。低于標準不得分,超過標準按超出比例乘以15來計分,如某鄉鎮當年農民人均漁業產值為A,全縣平均為B,則該項得分為(A-B)/B×15。此外,年增幅在5%以上另加1分,10%以上加2分。
以上三項合計若超過30分,均以30分計。
(二)省、市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數量、規模(10分)
1.省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每個計5分。企業年產值在一億元以上的另加2分,每增加1億元再加2分。
2.市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每個計3分。企業年產值在2000萬元以上的另加2分,每增加2000萬元再加1分。
以上二項合計若超過10分,均以10分計。
(三)標準化生態養殖示范區規模水平(15分)
1.通過驗收達到省級標準化生態養殖示范區標準的每個計8分。
2.通過驗收達到市級標準化生態養殖示范區標準的每個計5分。
3.通過驗收達到縣級標準化生態養殖示范區標準的每個計3分。
以上二項合計若超過15分,均以15分計。
(四)苗種繁育基地規模(5分)
1.通過資格驗收的省級水產原良種場每個5分。
2.通過資格驗收的市級水產原良種場每個3分。
3.以鄉鎮為單位,年魚苗生產數量1億尾為標準,基數為2分,每增加0.5億尾,加1分。
以上三項合計若超過5分,均以5分計。
(五)無公害、綠色、有機水產品的品牌數量(10分)
通過有機、綠色和無公害水產品認證的,每個分別加8分、5分和3分。通過無公害產地認證的,每個加3分。
幾項合計若超過10分,均以10分計。
(六)國有水面開發管理水平(15分)
1.貫徹落實相關漁業法律法規工作情況(4分)
2.國有水面養殖證發放情況。(8分)
3.漁業生產秩序良好。(3分)
(七)漁業合作經濟組織發展情況(10分)
1.縣級以上民政部門批準成立的漁業合作經濟組織每個計3分。
2.獲國家、省、市表彰的漁業合作經濟組織示范單位分別加6分、4分、2分。
幾項合計若超過10分,均以10分計。
(八)水產養殖大戶培育情況(5分)
每培育一個水產養殖大戶計0.2分,若合計超過5分,均以5分計。(水產養殖大戶標準池塘50畝,圍攔網100畝,網箱300平方米,或年產值達20萬元)
七、考評程序
1.考評采用各鄉鎮自主申報的形式。針對考評內容的八個方面提供一份全面、精煉、客觀的工作總結(2000字左右),并將總結(一式兩份)于**年1月18日前報送縣目標辦和水產局。
2.各鄉鎮的申報材料必須實事求是,并提供足以證明其數據可信的材料,否則取消考評資格。
3.根據各鄉鎮上報的材料,對前五項得分在前5位的鄉鎮,縣水產局將組織有關專家進行考核。最終確定3個鄉鎮授予“懷遠縣漁業富民先進鄉鎮”稱號,并實行以獎代補。另外,對二、三、五、六項考核中成績突出的鄉鎮或單位給予單項獎勵,對輻射帶動作用強、示范效果好的養殖大戶、漁業合作經濟組織及漁業招商引資、水產品加工營銷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企業和個人給予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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