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在環境安保會發言
時間:2022-02-09 10: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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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們
一、認清形勢。進一步增強環境應急管理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當前我國正進入污染事件高發期,也應該清醒的認識到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僅2011年全國就發生不少重大環境事件,包括渤海溢油事件、曲靖鉻渣污染、大連PX項目險釀重大泄漏事故以及在安徽、浙江、廣東、江蘇、上海等地相繼發生血鉛中毒事件(1月,安徽懷寧縣高河鎮新山社區228名兒童血鉛超標;3月,浙江臺州市椒江區上陶村發現163名村民血鉛超標;同是3月,浙江湖州市德清縣300多人血鉛超標;5月,廣東河源市紫金縣136人血鉛超標;9月,上海康橋地區25名兒童被測出血鉛超標)總之,環境突發事件呈多發態勢,直接影響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周邊區域的生態環境安全。頻繁爆發的環境污染事件以及由此而引發的群體事件,給人們敲響了警鐘,也給我環境監管這提出了嚴峻挑戰。據有關資料統計,國每年環境損失、生態破壞損失、資源耗竭損失和環保資金中因環境問題而純消耗的費用,四部分之和占GDP20%左右。就我市而言,環境安全風險也還是客觀存在通江大規模的天然氣和石油鉆探、陜西和南江縣的礦產資源開發,比如去年發生的通江諾水河上游陜西南鄭縣尾礦庫泄漏跨界污染事件、金津食品廠氨氣泄漏及兩次洪災,都對我環境應急是一個考驗。
同志們保障轄區環境安全。適應新形勢,環保部門的根本職責所在要抓住大好機遇。迎接新挑戰,以嶄新的精神面貌,務實的思想作風,高昂的工作熱情,團結奮進,乘勢而上,進一步強化環境應急監管,加強環境風險防范,維護社會穩定,為推動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堅強的環境安全保障。
二、查找差距。進一步找準環境應急管理工作中的短板
第一。沒有把環境監察執法和環境應急管理工作放到生態文明、和諧社會建設的大背景中去思考,思想認識與環境監察執法和環境應急管理工作的要求不相適應。日常工作中。放在保民生、擴內需、穩增長和環保模范城市、生態市創建的大環境下去實踐,工作的主動性、適應性不強。面對全市經濟社會蓬勃發展的新形勢,個別領導思想產生了迷盲,個別同志認識走進了誤區,工作出現了遲疑。個別單位對環境監察執法和應急管理工作重視不夠,環境監管工作力度存在層層衰減問題,執法不嚴、監督不力現象突出。有的地方“一案三制”建設基礎不牢,環境應急能力還很脆弱,環境應急處置過程中,重事中應對,輕事前防范和事后處理,安全隱患排查不力,對企業應急工作指導監督不深、不細,整改措施未能完全落實;有些地方應急值守形同虛設,信息報送不及時,遲報現象比較突出。由于思想認識不到位,環境監察執法和應急管理工作效率低下的問題在各地不同程度存在
第二。執法文書、執法案卷管理不規范,日常工作與新時期環境監管的新任務不相適應。一方面是環境監察執法與應急工作不規范。有些地方基礎工作不扎實。各類執法信息報送不及時;有些地方環境監察執法不嚴肅,不按規定程序和制度組織巡查,不如實填寫現場監察記錄,對違法案件不做現場筆錄,有的甚至處罰之后才補證據。另一方面是環境監察執法與應急工作不到位。有些地方環境監察執法不嚴,執法措施不硬,執法震懾力不強,從輕處罰的現象較為普遍;有些地方環境監管不嚴,安全隱患排查不力,環境安全形勢嚴峻;有些地方應急管理的隱患排查、預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和信息等環節缺乏有機銜接,僅僅滿足于非常態應對。
第三。普遍缺乏應急防護、監測設備和環境應急處置方面的專業技術人員。有些地方環境監察機構負責人思想僵化,隊伍素質與環境監察機構標準化建設不相適應。市環境監察機構標準化建設還存在較大差距。缺乏宏觀思維和長遠眼光,只注重個案辦理和具體事務工作,對影響環境監察工作的全局性問題思考不夠,對如何以環境執法促進環境管理和法制建設考慮不多。部分執法人員日常工作作風浮躁,應付了事,現場檢查不認真,日常監管不到位,未能及時查處違法行為。上面一查就查出了問題,日常監察中為什么發現不了問題呢?這要引起在座的各位同志高度重視。還有部分執法人員對群眾反映的問題熟視無睹、不聞不問,對違法問題視而不見、見而不管。有的甚至充當保護傘,站在環境違法違規者一邊,替其說話,幫其打圓場。更有甚者,幫助環境違法違規者隱瞞事實真相,避重就輕,教授其如何規避環境監管手段等。還有部分人員素質較低,面對違法排污企業手足無措,接待信訪靠“躲”處理投訴靠“拖”現場查處靠“抹”導致一些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問題長期得不到有效解決。這些問題已經成為制約我市環境監察機構履行監管職責的重要瓶頸,極大增加了環境執法的難度。
同志們既然我工作中還存在這么多的不相適應。學習借鑒好的經驗,這就需要加強學習、積極探索、善于總結、不斷創新。加強與友鄰縣(市、區)環境監察機構的交流。努力把工作做得更加主動,更加扎實,更加科學,更加有效。只有這樣,才能不斷提高我環境監察執法和應急管理工作的科學性,增強駕馭復雜局面的能力,提高全市環境監察執法和應急管理工作整體水平。
三、開拓創新。進一步做好環境應急管理各項工作
一是強化日常監督檢查。各縣區環保部門要扎實開展各項專項執法檢查。加大對城鎮污水處理廠、垃圾填埋場污染防治設施運行的監管,集中解決突出環境問題。加強對重點減排項目的日常巡查。確保污染治理設施正常運行,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深入開展重點流域、重點區域、重點行業排污口的執法檢查,規范排污口設置,建立健全污染源檔案。加強對企業環境信息公開情況的檢查,督促污染企業全面安裝污染治理設施、建立污染設施運行臺帳。各地環境監察機構要高度重視建設項目及試生產期間的環境監察工作,認真落實“三同時”制度,強化對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全過程的監管,要嚴把新建項目的試生產、三同時”驗收前的現場核查關,嚴厲查處未批先建、未驗收投入使用、超期試生產、批建不符的環境違法行為。強化對飲用水水源地的現場監察,進一步摸清轄區飲用水水源地基本情況和存在環境風險隱患,針對不同的環境風險落實相應的措施。特別是對存在重大環境風險隱患,要及時提請政府及相關部門研究解決。
二是強化環境應急值守。建立健全環境應急值班制度。嚴格管理,落實各項措施。各地環保部門分管應急的領導、應急隊伍、應急值守人員要保證24小時聯系暢通,遇事要能聯系得上。12369舉報熱線要24小時暢通,必須杜絕目前已經出現的舉報電話無人接聽的狀況。接到突發環境事件報警后,詳細、準確記錄有關信息,按有關要求做好信息調度和報告工作。要根據事件的初始情況、發展態勢等因素科學合理地判定事件的等級,第一時間報送事件各階段的信息,同時要根據事件的發展不斷進行動態調整。
三是強化環境應急演練。預案管理是環境應急管理工作的重要環節和基礎性工作。環保部印發了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暫行辦法》各地要將環境應急預案管理作為重點工作內容,也是預防工作的核心。2010年9月。不斷提高預案管理的規范化和制度化水平,并以此推動整個環境應急管理工作。這里要強調的預案編制、評估的主體是企業,企業環境應急預案的編制要在安全生產預案編制和排查周邊環境敏感點的基礎上完成,一定要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環保部門要對企業預案進行審查后備案。各地環保部門要按照這次會議的要求認真組織開展此項工作,及時總結經驗,通過規范應急預案管理,督促指導企業開展環境風險隱患排查、預案編制、評估與演練等工作,確保企業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熟練掌握預防預警、應急指揮、應急處置、應急保障等各個環節的要求,強化責任意識,積極防范環境風險隱患。
四是強化環境應急管理效能。要完善外部應急聯動機制。加強對高污染、高風險行業的環境安全管理,聯合相關部門。積極推動與交通運輸、公安消防等部門建立應急協作機制,切實提高綜合應對效能,進一步落實與安監部門建立應急聯動機制的協議,主動與安監部門開展更具有實質性的聯動合作。積極依托大中型企業建立專業環境應急救援隊伍,督促環境應急救援工作專業化和社會化。建立和完善區域流域聯合預防、聯合執法、信息通報和同步監測等制度,切實形成協同應對合力。會同人保公司在相關行業開展環境污染保險試點工作。通過事前、事中和事后風險評估和控制,督促和協助企業加強風險監管,減少突發環境事故的發生,維護污染受害者合法權益。要鼓勵民眾和社會團體積級參與環境應急管理,維護群眾知情權,提高群眾自救互救能力。要完善環保部門內部環境應急管理工作機制。環評審查、審批和環保“三同時”驗收時,要對環境風險防范提出明確要求。要把環境應急管理作為日常環境執法的重要內容,督促企業切實落實環境風險防范措施。應對突發環境事件中,環境監察、環境應急、環境監測、污染控制、宣教法規等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做好環境應急管理工作的基礎。加強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是環境應急管理工作的突破口。環境風險源的排查要抓好組織培訓、調查登記、核查評估、統計匯總四個環節。通過全面調查,準確掌握各類風險源的數量、生產、儲存及風險防范措施。對威脅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安全、存在重大環境風險的尾礦庫、危險廢物貯存和處置企業,防患于未然。五是強化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未雨綢繆。危險化學品運輸單位及運輸工具和醫院、學校、風景名勝區、集中居住區等敏感區域,要深入開展環境安全隱患排查,督促、指導有關單位和企業及時整改,消除隱患。要做到四個清楚”即“風險源物品底數清楚、環境安全隱患清楚、檢查記錄清楚、整改落實情況清楚”發現問題后,切實做到三個‘不能不’即“不能不報告問題、不能不解決問題、不能不事后督查問題”
六是強化風險源動態管理。各地環保部門要在環境風險隱患排查的基礎上。研究并建立環境風險源數據庫,充分利用污染源普查、飲用水源地基礎環境調查及評估的工作成果。實現全市風險源動態管理。要建立環境風險預警機制,建立環境風險源分級、分類、評估制度,建立環境應急專家庫,提高科學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水平。加強對重點區域流域、重點行業、重點污染源特別是環境風險隱患突出的重點污染源監督性監測,重點加強重金屬等有毒有害物質的監測,發現異常超標現象,及時報告,及時處理。要開展重、特大和典型突發環境事件案例分析,深刻汲取經驗教訓,提高應急工作效能。要研究建立環境風險源分級標準并實施動態管理,提高風險防范水平。
七是強化應急物資儲備。環境應急物資的儲備管理應堅持“定額儲備、專業管理、保障急需、服從調度”原則。各個環境風險源單位是環境應急物資儲備管理的責任主體。指定專人管理。應急物資的購買、保管、維護、更新、使用等要建立臺賬。各地環保部門要根據轄區內環境風險源分布、特性等實際情況,單位法定代表人為第一責任人。各環境風險源單位應制定相應的環境應急物資管理制度。指導環境風險單位科學布局環境應急物資儲備,全面掌握轄區內應急物資儲備動態情況,確保應急物資調用渠道暢通。
八是強化應急能力建設。市環境應急管理工作起步較晚。應急處置能力和水平更是薄弱。一方面,應急能力建設基礎較差。要逐步武裝自己,另一方面要積極爭取各有關部門在人力、物力、財力等方面的支持。環保部已下發《全國環保部門環境應急能力建設標準》各地環保部門要按照環境應急標準化建設要求,積極爭取人事、財政等部門的支持,成立環境應急管理機構,增加人員編制,配備基本裝備,保證業務用房,落實運行經費,同時要加強環境應急處置人員日常培訓和管理,培養一批訓練有素的環境應急隊伍。建立反應迅速、運轉高效的環境應急體系。
按照指令第一時間到達現場。特別是領導要第一時間到達現場。二是第一時間報告”此項工作我要作一下重點強調。按照國家和上的要求,堅持“邊處置邊報告,邊核實邊報告”原則,發生一般突發環境事件,事發地市、縣(區)級環保部門應在發現或得知事件信息后,1小時內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環保部門報告。發生較大、重大、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時,屬地環保部門應當在發生或得知事件信息后,1小時內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和環保廳。當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發生初期無法按突發環境污染事件分級標準確認等級時,報告上應注明初步判斷的可能等級。要堅決克服“能壓就壓,壓不住再報”僥幸心理,要嚴格信息報告制度,確保信息時效和質量,堅決杜絕遲報、漏報和瞞報現象的發生。三是第一時間開展監測”監測是應急的牛鼻子,領導決策的科學支撐。要在事件發生的初期及時調送應急監測車輛、人員和設備到突發環境事件現場開展應急監測,事件發生的過程中要根據事態發展及時調整應急監測方案、污染物監測種類和監測頻次,處置完成后要及時開展后續監測,并科學、準確地判斷處置效果和影響。四是第一時間向社會信息”要綜合分析現場應急監測、應急調查和處理處置等情況,進行分析、判斷,把握新聞宣傳的主動權,確保第一時間對外準確、正面和權威的信息,滿足廣大人民群眾的環保知情權,正確引導輿論,維護輿情和社會穩定。這里我要提醒一下大家,現在網絡媒體發展很快,往往一些污染問題第一時間就在網絡媒體上曝光,各地要高度關注主要網絡媒體和新聞媒體報道,多渠道、多方式獲取突發環境問題信息,爭取工作主動,及時防范和處置。五是第一時間組織開展調查”第一時間按程序開展調查。主動調查事故造事原因和責任,迅速排除污染源,采取有效處置措施,查明事故責任。總之,現場處置要統一調度、整體聯動,科學判定和處置,不能蠻干,要采取多種綜合措施防止發生次生環境污染事故。將影響控制在最小范圍。環境突發事件發生后,九是強化現場應急處置。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重在將損失降到最低限度。要及時啟動應急預案,迅速有效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減輕事件造成的危害。按照“統一領導、部門聯動,以人為本、信息公開,依法辦事、科學處置”原則。做到五個第一時間”一是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應急指揮、應急監測、應急調查、應急處置等各種力量攜帶應急物資、裝備。
十是強化應急管理工作責任。各地環保部門要嚴格執行環境應急管理工作責任制。明確環境應急管理的具體工作部門和責任人。建立突發環境事件預防、處置的考核制度和獎懲制度,落實主要領導是環境應急管理工作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對不履行職責引起事態擴大、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任人要追究責任。進一步強化突發環境事件報送責任制,對于在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送工作中出現遲報、漏報、瞞報和謊報的要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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