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各領導工作分工的具體安排
時間:2022-02-24 09: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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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人事變動,經研究決定,現將政府區長、副區長、調研員、助理調研員的工作分工調整如下:
主持政府全面工作,直接分管財政局、人事局和編委。
副區長協助同志工作,聯系區公安分局、交警大隊、公安消防科、防暴大隊,負責區政府常務工作、政法、城鄉建設、拆遷、人防、舊城區改造、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分管區政府辦公室、機關事務中心、建設局、拆遷辦、人防辦、舊城區改造建設指揮部。
副區長協助同志工作,負責全區勞動制度改革、扶困再就業、社會保障、司法、民政民族宗教、社區建設、殘聯、審計和監察工作,分管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包括就業局)、再就業服務中心(包括扶困辦)、司法局、民政民族局(包括老齡委、社區辦和殯葬管理所)、殘聯、審計局和監察局。
副區長協助同志工作,聯系工商分局、工商聯、個體勞動者協會及金融機構,負責商貿流通、招商引資、統計、旅游和街道辦事處工作,分管區統計局、旅游局、物價局、各街道辦事處和工商聯。
副區長協助同志工作,負責全區計劃生育、文化、教育、體育、醫療衛生、愛國衛生和檔案工作,分管區計生局、文體局、教育局、檔案局、衛生局(包括愛衛辦)。
政副區長協助同志工作,聯系區國、地稅分局,負責全區工業經濟、安全生產、招商引資和新黨政辦公大樓的建設工作,分管區經濟計劃貿易局和裕隆工業功能區,
副區長協助同志工作,負責全區農、林、牧、水、蔬菜、扶貧和土地工作,分管區農牧林業水利局、鄉鎮街道企業管理局、扶貧辦、土地局、桃花鄉政府、政府和辦事處。
副區長協助同志工作,負責科學技術、城市管理、環衛、環保、信訪工作,分管區科技局、科協、環保局、市容管理局(包括環衛局和城管大隊)和信訪局。
調研員協助同志工作,負責重點項目建設工作。
助理調研員協助同志工作,負責財政局的全面工作。
助理調研員協助同志工作,負責教育局的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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