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辦公室加快土地規范工作通知

時間:2022-02-06 11: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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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辦公室加快土地規范工作通知

對負有土地違法行為監管責任的辦公室進行監督,監察部門要強化監督檢查。對私自擴大儲備范圍、違反儲備用地政策、違規處理儲備土地權證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實行行政問責,對觸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結合我區實際,現將《某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土地儲備管理的通知》渝辦發〔〕298號)轉發給你并根據國家、市有關規定。提出以下意見,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全面清理儲備土地情況

一)并進行編號和登記,清理整改內容。一是全面清理區級土地儲備機構以及園區具備儲備整治職能公司的性質及類別等情況。二是全面清理儲備土地現狀。清理范圍包括各儲備主體的原始土地儲備審批、征(轉)用、整治、頒證、供應、抵押、質押、信托融資及貸款余額等情況。建立電子和紙質檔案。三是整改土地儲備過程中的各種違規行為。主要包括政府融資項目所涉違規辦理房地產權證行為;存量土地的權屬主體在未經有關行政部門許可情況下,私自處置土地資產的行為;土地儲備機構利用土地融資,違規為第三方提供擔保的行為。相關單位要形成整改方案,進步規范土地儲備運行機制。

二)區財政局、區監察局、區審計局、區級土地儲備機構及具備儲備資質的園區公司等參加,工作方式和時間安排。由區國土局牽頭。結合政府投融資平臺公司土地登記情況,認真清理,落實整改,切實規范。區級土地儲備機構及具備儲備資質的園區公司要將儲備土地清理情況及整改意見形成書面材料并填寫相關表格,于年12月15日前報送區國土局,區國土局匯總報經區政府審批后于年12月31日前報送市國土房管局。

二、進一步規范儲備土地的審批秩序

一)報市政府審批。儲備面積小于20公頃(含20公頃)由區國土局審核后報區人民政府審批。嚴禁采取劃整為零等方式審批儲備土地。規范土地儲備審批權限。市級土地儲備機構儲備我區土地以及區級土地儲備機構儲備土地面積超過20公頃的由區人民政府進行初審并報市國土部門審核后。

二)除必備要件外,嚴格土地儲備審批條件。土地儲備單位須提供以下審批要件:一是擬儲備地所在區縣(自治縣)國土部門核實的用地性質、類別、抵押、查封等情況。二是規劃部門出具的土地儲備意見。開發整治性儲備土地的審批。還須提供與原土地使用權人達成的儲備協議和權屬證明,且儲備土地時按土地房屋權屬范圍進行儲備。控制性儲備土地的審批須提供區領導批示、區政府專題會議紀要等有關依據,以及項目資金與土地儲備資金平衡可行性報告。

三)經區國土部門和財政部門共同批準的也應嚴格控制借貸成本,規范土地儲備整治開發行為。土地儲備機構不得利用開發企業資金參與儲備土地的開發整治。因特殊原因。嚴禁與社會單位約定儲備土地的收益分成。

四)儲備面積大于20公頃的報經市國土房管局審查核準后再予登記發證。強化土地儲備登記監管機制。土地儲備登記由區國土部門負責辦理。

三、加強對土地儲備機構的指導和監管

一)并嚴格監控土地儲備機構儲備土地、整治、供應、抵押各環節的運作程序,區國土部門要加強對區級土地儲備機構、園區具備儲備整治職能公司科學合理做好土地儲備中長期規劃的指導。確保高效依法利用土地。

二)根據宏觀經濟形勢發展,區財政局要繼續做好國有融資平臺融資情況的監測、統計工作。進一步細化相關政策措施和控制指標。

三)針對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建立規范的舉債融資機制、有效防范和化解潛在風險,審計部門要不定期對儲備機構資金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審計。提出科學合理的意見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