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加強服務業污染防治管理工作通知
時間:2022-06-04 05: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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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開發區管委會:
為加強全市服務行業環境管理,防治環境污染,努力營造優美城市環境,根據國家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全市服務行業污染防治監督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突出重點,明確責任,切實加大全市服務行業污染防治監督管理力度。全市服務行業污染防治監督管理工作的重點是:加強對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從事飲食、娛樂、洗浴、修理、加工等服務行業環境污染防治監督管理。各級各有關單位,要按照“屬地負責,條塊結合,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原則開展工作。縣、區政府全面負責本轄區內污染防治工作,環境保護部門對該項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各級建設、規劃、國土資源、工商、市容、衛生、文化、房產、公安、消防等部門要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共同做好服務行業污染防治監督管理工作。
二、合理規劃、建設居民生活服務設施。對小五金、石材加工企業等污染嚴重的服務業項目,要在規劃源頭,嚴把準入關,要按照滿足環境功能區劃的要求,統籌、合理規劃其經營場所,實行集中經營和管理;按照建設符合環保、方便群眾生活服務設施的要求,在新區建設、老區改造時,建設規劃部門要嚴把規劃審批關,居住小區內不得建設商業街、不得批準污染環境的服務性項目,切實監督開發建設單位落實各項規劃和環保要求。
三、強化對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兩側門面房、居民住宅樓底層商品房等各類商業用房的管理。建設規劃部門要嚴格控制并明確規定該類房屋用途,把好房屋產權人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的審批關。房產管理部門要依法加強對該類房屋銷售、租賃管理,要督促房地產開發企業對房屋用途進行公示,按公示內容進行銷售,并將房屋用途載入房屋銷售合同;督促房屋出租人將房屋用途在房屋租賃協議中予以明確,確保承租人按房屋用途使用,防止其擅自改變用途,經營污染環境的服務業項目。對改變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建筑和共用設施用途的,房產管理部門要及時指導業主大會對其進行審查,嚴禁使用這類房屋從事污染擾民的生產、經營活動,禁止在居民區內利用商業用房興辦產生惡臭、異味及超標排放噪聲的服務業項目。
四、實行環境影響聽證、審批制度。凡新建、擴建、改建對環境有一定影響的服務業項目,環保部門要督促業主進行項目公示,征求周邊相鄰公眾的意見,或由環保部門實行公開聽證制度,充分聽取公眾意見,并作為環保審批的必要條件之一。凡未取得周圍公眾同意和環保部門審批的,各有關單位不得核發經營許可證、照,業主單位不得開工建設。
五、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三同時”制度。服務業項目的建設和經營單位必須按照環境影響評價的污染防治措施要求,做到污染防治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對未履行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意見、污染防治設施未經環保部門驗收合格而投入使用,以及各類沒有落實污染治理措施的,要依法處理到位;凡未按房屋規劃用途進行建設、產生新污染源的服務業項目,各有關部門一律不得對其經營活動實施審批、許可,對違法投入使用的,要嚴肅查處。
六、全面推廣使用清潔能源。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內,各類服務經營單位不得新上高污染燃料的燃燒設備,現有燃煤鍋爐必須按照城區煙塵治理要求改造到位,全面推廣使用清潔能源。市區禁燃區為:東至巢湖學院,*至鼓山、*,南至軍分區教導隊,西至東風石礦,北至7410工廠。各縣可結合本地實際,合理劃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加強引導和管理。
七、嚴禁隨意排放污水。服務業經營中污染物排放必須達到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環境保護部門要加大排污費和超標排污費征收力度,嚴格開展排污監測工作,對違法超標排污的,依法處理到位。
各級各單位要從全市經濟可持續全面發展的高度,進一步加強領導,提高認識,組織專門力量抓好抓實這項工作。要充分發揮行政執法職能,對環境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嚴懲,決不姑息。要加強綜合協調,在審批、管理、處罰等各個執法和管理環節中,互通信息,搞好銜接,并根據需要適時集中力量,開展聯合執法,努力實現全市經濟和社會事業協調發展,切實為人民群眾營造優美、整潔、安靜、舒適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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