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工作通知
時間:2022-02-08 06: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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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縣民政局、財政局:
冬季將至,為切實保障燃煤自采暖的城鄉低保等特困家庭及時儲煤和順利過冬,經市民政局和市財政局研究決定,在本市供熱體制改革方案和供熱救助辦法未出臺之前,仍參照去年兩局給市政府報送的《關于通過臨時救助方式解決城市低保家庭本年度冬季燃煤自采暖補貼問題的請示》精神,繼續以臨時救助方式解決今年本市城鄉低保等特困家庭中依靠燃煤自采暖過冬的問題,現將有關具體工作通知如下:
一、救助對象
享受本市城鄉低保待遇和生活困難補助待遇對象中依靠燃煤自采暖過冬的家庭。
二、救助標準
按照一個采暖季每戶200元的標準發放,采暖季由20*年11月15日起至20*年3月15日止。采暖季開始后獲準享受城鄉低保待遇或生活困難補助待遇的家庭,按其實際應享受此項救助的采暖時間來計算救助金額。例如:該家庭符合享受此項救助條件,實際采暖時間已達到或超過兩個月(即20*年1月15日之前批準享受低保或生活困難補助待遇)的,可按每戶200元的標準全額發放本年度的燃煤自采暖救助金;如果該家庭實際應享受的采暖救助時間不足兩個月,可按每戶100元的標準發放。
三、救助資金
此項救助金仍從各區縣臨時救助資金中列支。
冬季采暖是本市居民基本生活保障的重要內容,也是各級領導和群眾十分關心的熱點問題,尤其是及時解決好特困家庭取暖過冬困難,切實保障他們的基本生活,更是不容忽視的大事、實事,希望各區縣民政局、財政局有關部門密切配合,細致安排,盡快將該項救助金發放到困難戶手中,確保他們提早購煤儲煤,順利過冬。
精品范文
10民政工作交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