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通知
時間:2022-02-08 06: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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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縣委宣傳部、民政局、交通支(大)隊、人民武裝部、鐵路局各站(段):
今年以來,我國南方部分地區連續遭受臺風、洪澇等嚴重自然災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受到重大損失。對此,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專門召開會議研究部署,要求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全面開展社會捐助活動,切實安排好災區群眾的生產生活。
為貫徹落實中央指示,結合我市困難群眾的具體情況,根據市委、市政府要求,決定今年11月份,在全市范圍內開展“送溫暖、獻愛心”社會捐助活動(以下簡稱捐贈月活動)。現就活動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關于活動主題及內容
(一)活動主題。按照總書記的親自倡導,國務院要求,從今年起,每年11月開展“送溫暖、獻愛心”社會捐助活動。今年,本市捐贈月以全市相關部門聯合募集的形式開展,以“送溫暖、獻愛心”為主題,以幫扶本市特殊貧困群體和對口支援江西、內蒙古、重慶災區、貧困地區為重點。捐贈月期間同時開展“宣傳周”活動,通過廣泛的宣傳動員,進一步激發廣大市民熱心公益、參與慈善事業的熱情。
(二)主要內容。本次活動以捐贈資金為主,同時為災區、貧困地區群眾募集過冬棉衣被。捐贈資金主要用于為本市助老、助殘、助學、助醫等項目提供支持;為災區恢復重建提供援助。捐贈衣被將為困難群眾過冬提供援助。
本次活動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各區縣民政局負責統一協調。各區縣接受的捐贈資金,60%上繳市捐贈中心,作為全市聯合捐贈專款統一分配;40%留存,用于本區縣的救助項目和對口支援。
市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和協調市屬各大新聞媒體(電視臺、廣播電臺、報刊雜志等),對本次活動進行全方位的宣傳報道。協調媒體大力宣傳捐贈月活動,對保障困難群眾生產生活,維護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的重要意義;全面客觀地反映困難群眾的需求,動員全社會為困難群眾獻愛心、做貢獻;宣傳報道高潮日主會場的活動;聯系中央新聞單位,并在中央統一部署下,協調本市媒體有計劃地對本市黨、政、軍機關、企事業單位、廣大市民等社會各界的捐贈活動進行跟蹤報道。
市民政局:負責本次活動的組織協調。指導區縣有序進行款物接收,物資整理分類、分配發運、信息報送;配合市直機關工委做好市領導及機關捐贈物資的接受工作;負責中央部門和單位捐贈物資的集中發運。聯系并會同落實小組成員單位,研究捐贈款物的安排分配意向等工作。同時負責對活動進行總結。
市公安局:負責對全市捐贈物資發運車輛發放統一的通行證,對上站時間提出意見,保證交通暢通,防止發生交通問題。
市交通委:負責協調市高速公路管理單位,對本市范圍內運送捐贈物資車輛提供免費通行的便利。
北京鐵路局:負責協調廣安門車站,做好中央部門和單位11月9日、10日捐贈物資的儲運工作。負責協調所屬各站、段,做好各區縣集中發運保障工作,時間為11月20日至11月25日。
北京衛戍區:負責組織協調駐京部隊,按照總政治部統一部署及本市安排,依照屬地原則將捐贈款物交給當地接受捐贈機構,并聯系市委宣傳部對官兵的捐贈活動進行報道。
二、關于活動安排
此次活動分為宣傳發動、接受捐贈、集中發運、捐贈款上繳和活動總結五個階段。
(一)宣傳發動。10月20日至10月31日為宣傳發動階段,逐級進行動員部署。
(二)接受捐贈。11月1日至11月19日為接受捐贈階段。期間,11月4日至11日為“宣傳周”;11月11日為“高潮日”。屆時,各級領導將參加設在朝陽區主會場的宣傳活動。
(三)集中發運。11月20日至11月25日為捐贈物資集中發運階段。各區縣按照《20*年“送溫暖、獻愛心”捐贈物資發運計劃》自行組織發運。
(四)捐贈款上繳和活動總結。11月25日至11月30日為捐贈款上繳階段和總結工作。活動結束后,各區縣要按要求將捐贈款的60%通過銀行匯至市捐贈中心專戶。各區(縣)要將“送溫暖、獻愛心”社會捐助活動捐贈款物統計表(附件2)分別報市民政局救災救濟處和市捐贈中心;12月10日前,由市捐贈中心將活動總結報送20*年“送溫暖、獻愛心”捐贈月領導小組和落實小組成員單位。
(五)數據錄入。12月20日前,各區縣將本次活動接收捐贈款物明細錄入到“北京捐贈網”。
三、關于活動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送溫暖、獻愛心”活動,是總書記親自倡導,黨中央、國務院做出的重大決策。我們要認真學習領會中央的指示精神,深刻認識開展這項活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開展“送溫暖、獻愛心”社會捐助活動是實現構建和諧社會首善之區以及“新北京,新奧運”的重要舉措。各級領導不僅要親自組織,還要帶頭積極參與捐贈活動,做到身體力行,率先垂范。
(二)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此次活動我市首次以聯合募捐的形式開展,為加強領導,確保活動順利進行,成立由市委宣傳部、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北京鐵路局、北京衛戍區組成的“送溫暖、獻愛心”社會捐助活動領導小組(名單附后),統一領導此次活動;市民政局、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市殘聯、市慈善協會、市紅十字會等部門和單位組成活動落實小組,統籌安排捐贈款物的使用及管理。各區縣也要根據本區縣實際,成立相應組織領導機構,加強部門之間的組織協調與合作;同時,要充分發揮街道、鄉鎮和居(村)委會的作用,確保活動的順利開展。
(三)加大宣傳工作力度。各級宣傳部門要統籌安排,廣泛利用新聞媒體和各種報刊雜志,大力宣傳捐贈月活動,對保障困難群眾生產生活,維護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的重要意義。同時,全面客觀地反映災區群眾的需求,動員全社會為災區群眾獻愛心、做貢獻。要通過在街道、鄉鎮和居(村)委會設立宣傳站點,在繁華地區和公共場所設置公益廣告、宣傳標語,組織散發宣傳材料、開展現場咨詢等多種形式,廣泛動員黨政軍機關、群眾團體、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大專院校、人民解放軍和武警部隊等各方面的力量,踴躍參與社會捐助,形成扶貧濟困的良好風尚。
(四)堅持自愿為主,量力而行原則。社會捐助應遵循自愿和無償原則,禁止強行攤派或變相攤派。這次捐贈活動以捐款為主,捐贈物資以棉衣被、毛絨衣等御寒物品為主。各政府職能部門、各有關單位要加強對社會捐助款物的管理,作到賬目清楚、手續完備。各級民政部門要會同監察、審計、財政等部門對捐助款物的使用和發放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五)保證活動經費。此次“送溫暖、獻愛心”社會捐助活動所需經費,按照市民政局、市財政局《關于開展扶貧濟困送溫暖活動經費負擔問題的通知》規定,由市和區縣財政部門予以安排,確保各項活動和工作經費的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