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百日督查通知

時間:2022-11-05 08: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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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百日督查通知

各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政府直屬各單位: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安全生產百日督查專項行動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2號)、《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安全生產百日督查專項行動的通知》(浙政辦發明電〔**〕91號)和《寧波市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安全生產百日督查專項行動的通知》(甬政辦發〔**〕111號)要求,經縣政府同意,決定于4月下旬至7月底在全縣范圍開展重點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百日督查專項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的

通過開展重點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百日督查專項行動,全面推動安全生產政策、法律法規以及“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年”各項工作部署落到實處,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和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提高安全生產保障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促進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形勢的持續穩定好轉。

二、督查內容和重點

(一)重點行業和領域

1.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企業及其生產、儲運等各類設備設施;

2.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等行業企業、單位、站點、場所及設施,城市基礎設施等;

3.建筑施工、民爆器材、電力等工業企業及其生產、儲運等各類設備設施;

4.漁業、農機、水利等行業和領域的企業、單位、場所及設施;

5.商(市)場、公共娛樂場所(含水上游覽場所)、旅游景點、學校、醫院、賓館、飯店、網吧、公園、勞動密集型企業等人員密集場所;

6.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大型游樂設施、廠(場)內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

(二)綜合性督查內容

1.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一是切實加強對安全生產的領導,定期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安全生產工作情況;二是逐級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合理分解安全生產控制指標情況;三是安全監管機構設置情況;四是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組織開展應急救援演練以及重大危險源監控等情況。五是安全基礎管理、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制訂和落實情況;六是由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的各項安全措施落實情況。

2.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重點督查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年”工作進展情況。包括三個方面:一是各類生產經營單位組織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落實整改責任和措施,并及時向當地政府及主管部門報告情況。二是重大隱患公告公示、掛牌督辦、跟蹤治理和逐項整改情況,尤其是2007年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中查出尚未整改的重大隱患整改情況。三是全面排查易由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的隱患,并在汛期來臨之前落實除險加固措施或完成治理工作情況。

3.年度安全生產目標任務完成情況。一是今年一季度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完成進度情況;二是執行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情況;三是認真吸取去年以來發生的事故教訓,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防范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情況。

(三)不同行業和領域專項督查內容

1.道路交通:打擊超速、客車超員、貨車超載、貨運車輛違法載人、疲勞駕駛、酒后駕駛等易導致群死群傷的交通違法行為情況;運輸經營者市場準入、營運車輛技術狀況、營運車輛駕駛員從業資格和客運站的安全監管情況;公路危險路段排查治理和養護維修作業安全措施、交通疏導和施工安全監管情況。

2.水上交通:“防船舶碰撞、防泄漏”專項整治活動開展情況;老舊客滾船的安全及運行狀況;船舶通信、消防、救生等安全設備保養、配備情況;渡口渡船專項整治情況;低質量船舶專項治理及長效機制的建立和落實情況。

3.建筑施工:房屋建筑和市政、鐵路、公路、水利和電力等工程建設預防坍塌、高處墜落、起重機械事故措施情況;高大模板支撐體系、長大隧道、高大橋梁及高邊坡等危險性較大工程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和落實情況;預防建筑施工涌水、突泥事故等措施落實情況;安全帽、安全帶和安全網等安全防護用品的采購、查驗、使用情況。

4.消防安全: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單位、“三合一”場所、高層建筑、地下空間、文物古建筑等單位和場所的消防安全責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建立及落實情況;單位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情況;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制定及演練情況;建筑之間防火間距、消防車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區設置情況;火災自動報警、自動滅火和防排煙系統等自動消防設施及消火栓系統運行情況;電氣線路敷設以及電氣設備安全狀況;經營性場所室內裝飾材料防火性能情況;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單位場所位置設置情況;新建、改建、擴建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情況;使用領域消防產品的質量情況以及“三合一”企業、“多合一”建筑物整改情況。

5.水利:重點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管理情況;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和一般中小水庫運行安全管理的情況;農村水電站、電網、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和違規水電站的清查整改情況;河道違法采砂突出河段、采砂量較大河段的整治和安全管理情況;水文測驗、水利工程勘測等安全管理情況。

6.電力:預防惡劣氣候等自然災害,保證迎峰度夏電力安全情況;電力建設施工防滑坡、防坍塌、防泥石流、防機械設備損壞,保證電力施工安全情況;電網主要輸變電設施和發電廠主機設備、特種設備的安全情況;水電大壩安全注冊、定期檢查、安全監測、缺陷處理和補強加固情況;網絡與信息安全及電力二次系統安全防護情況。

7.農業機械: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登記、年度檢驗情況;拖拉機、聯合收割機駕駛證的申領、換發、審驗情況;查處農機駕駛操作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情況及違法載客、無牌行駛、無證駕駛等嚴重違法行為的情況。

8.漁業船舶:漁業船舶持有效船舶檢驗證、船舶登記證、捕撈許可證(捕撈漁船)情況;漁業船舶通信、救生、消防、信號設施設備配備和運行情況;漁業船舶進出港簽證情況;漁業船舶編隊生產制度落實情況;蟹籠、漁運等高危作業漁船及老舊漁業船舶安全生產情況;漁業船員職業技能培訓教育,漁業船員配備、持證上崗和勝任情況;漁業船舶遵守各項航行作業規則、規程情況。

9.特種設備:特種設備使用登記和日常維修保養情況;作業人員按規定持有有效證件情況;安全附件和安全保護裝置的檢驗(校驗)情況;應急預案的制定和應急演練情況。人員密集場所、重點旅游景區的電梯、大型游樂設施等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情況;重點行業(領域)的危化品壓力容器、電站鍋爐等特種設備安全運行情況。

10.重點企業:安全管理體制、機制和制度建設及“一崗雙責”制度落實情況;重大危險源監控、預報預警、應急預案和治理工作制度建立情況;安全費用提取與安全投入、“三同時”制度執行、員工教育培訓情況;建筑施工企業資質管理、分包企業資質審核和作業現場“三違”現象治理情況。

三、督查方式和步驟

(一)聽取匯報,查閱資料。聽取隱患排查治理及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匯報,認真查閱相關文件、記錄和資料。

(二)深入實際,現場督查。進行實地督促檢查。除按計劃進行檢查外,還要隨機抽查一些企業和單位,通過實地檢查,真正掌握基層和企業安全工作實情。

(三)座談交流,聽取意見。適當組織召開由安全監管人員、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及一線工人代表參加的座談會,了解和掌握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開展情況,傾聽他們的意見和想法,幫助解決安全生產中遇到的疑難問題。

(四)發現問題,限期整改。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要進行現場執法,責令整改。能當場解決的,要當場解決;不能當場解決的,要告知主管部門和企業,提出整改要求和時限,限期整改。

(五)反饋意見,提出要求。督查過程中,督查組要適時向所督查的單位通報督查情況,指出問題,提出建議和要求。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單位要從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高度,認真落實政府安全生產監管和企業安全生產責任主體的責任,認真落實國務院和省、市政府關于“隱患治理年”的一系列部署和安排,認真總結去年開展隱患治理專項行動的經驗和做法,統一認識,加強領導,突出重點,明確分工,落實責任,確保安全生產百日督查專項行動收到實效。

(二)突出重點,細化措施。各單位要按照督查要求,結合本單位的實際,對安全生產百日督查專項行動工作的重點內容、工作要求、進度安排、工作責任和措施進行細化,要突出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重點工程、重點企業和重點隱患,采取自查、互查、抽查、督查等方式,深入基層和生產一線加強督促指導。

(三)迅速啟動,不留死角。各單位要按督查要求,促進生產經營單位迅速啟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從強化基礎工作、貫徹法規標準、落實安全生產基本條件、強化現場管理著手,全面排查基礎設施、技術裝備、作業環境以及思想認識、工作作風、現場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四)總結經驗,推廣典型。在督查過程中要注意發現安全生產工作和隱患排查治理及此次安全督查專項行動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及時進行總結推廣,促進安全生產百日督查專項行動的深入開展。

(五)掌握信息,及時報送。加強專項行動信息報送工作,及時反映專項行動開展情況,于次月5日前將安全生產百日督查專項行動工作進展情況報送縣安全監管局。

縣政府督查室將會同有關部門自五月中旬開始對各鎮鄉、街道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進行專項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