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所職員服務科學發(fā)展觀演講稿

時間:2022-11-26 02: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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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資源所職員服務科學發(fā)展觀演講稿

尊敬的各位領導,評委,同事們:

大家好!

我是××,來自××國土資源所。很榮幸參加這次縣局組織開展的"建設效能系統,服務科學發(fā)展"的演講比賽。我演講的題目是<<夯實基礎服務管理>>。

自1998年參加工作的十一年來,作為一名普通的基層所辦事員,我覺得只有建立健全真實、準確的土地登記檔案資料,才能順利開展各項國土資源管理工作。土地登記工作既是我們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的基礎,又是我們工作的核心。

人類在進步,科技在發(fā)展。國土資源管理工作已逐步顯現出了它在現今社會重要的,不可或缺的作用。因此,由國務院組織開展的第二次全國土地大調查工作于2008年如火如荼的開始了。現已基本完成了農村土地調查。可是我們基層所最為關心的農村宅基地和集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登記工作尚未展開。我們現有的土地登記檔案資料仍是二十年前第一次土地大調查的資料。既不完整,又不準確。由于當時的測量工具落后,導致誤差非常大。有時同一原地的面積竟相差幾百平方米。試問,這樣的土地登記資料怎么還能在科技日益發(fā)達發(fā)達,法律日漸完善的今天得以應用呢?所以我認為,現階段應盡快全面開展土地總登記工作,也就是我們平常所說的初始登記工作。

新頒布的<<土地登記辦法>>第九條規(guī)定,土地登記須由申請人提供地籍調查表,宗地圖及宗地界地坐標等資料,同時還規(guī)定,這些資料的取得申請人可以委托有資質的專業(yè)技術單位進行地籍調查。這些規(guī)定表明,權利人應當申請相關專業(yè)機構,獲取地籍資料。而這些資料的取得恰恰是土地登記發(fā)證中的重頭戲。工作量大,費用多,耗時長,在實際工作中,原本可由土地登記人辦的土地登記申請,指界,地籍調查,收集整理土地權屬證明材料等工作,都被鄉(xiāng)鎮(zhèn)國土所統包統攬了。

眾所周知,各鄉(xiāng)鎮(zhèn)人員少,經費短缺,真正實施土地總登記工作任務十分艱巨。在地籍調查中,有時相鄰宗地雖無任何權屬糾紛,可雙方卻不同意在地調表上鑒章。阻礙了登記發(fā)證工作的進程。我以為,只能統一可以進行土地登記,登記公告土地登記情況。于公告期滿后,直接核發(fā)證書。開展調查工作。可效仿第二次全國土地大調查工作時,從局機關和其他國土所抽調人員。分組開展土地登記調查工作。另外,國土所可下卦土地登記機構。按照<<土地人職業(yè)資格制度暫行規(guī)定>>在登記發(fā)證中收取傭金來彌補經費的不足。確保土地總登記工作的順利開展。自稅費改革后,國家陸續(xù)取消了大部分涉農收費。規(guī)定農村宅基地登記發(fā)證只收取5元工本費。實際上僅土地證書。登記圖表等加起來就遠遠超過這個標準。更不用說勘丈測量費,交通費,人員工資了。所以我認為,集體建設用地登記發(fā)證也應該收取土地登記費。不然宅基地登記發(fā)證將艱難進行。

在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fā)展觀活動的同時,舉辦的這次演講活動。我認為意義重大,它讓我們全系統干部職工能夠歡聚一堂,各抒己見。增進了學習和交流。國土資源管理工作任重道遠,舉足輕重。我作為國土資源管理戰(zhàn)線的一名普通職員。深感責任重大,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確保耕地總量不減少是我們的基本職責,我們將一如既往的立足于本職工作,為國土資源管理事業(yè)做出自己應有的貢獻。

以上是本人的一點拙見/希望能得到各位真誠的指導與寶貴的批評意見。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