踐行發展觀實現對法院的管理論文

時間:2022-11-02 09: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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踐行發展觀實現對法院的管理論文

摘要:按照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確定的全面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本方略和戰略部署,以科學發展觀統領法院工作,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繼續推進人民法院事業的全面協調發展,充分發揮人民法院的職能作用,為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堅強有力的司法保障,是擺在我們面前一項光榮而艱巨的任務。本文從分析用科學發展觀統領法院工作的重要性入手,進而提出在司法領域,如何用科學發展觀指導法官職業化建設和推進法院管理機制改革。

關鍵詞:科學發展觀法官職業化法院管理機制改革

科學發展觀是我們黨基于對當代中國經濟社會發展階段性特征的準確把握,基于對社會主義中國長期發展實踐經驗的科學總結,基于對當今世界有關發展的認識成果的合理借鑒,著眼于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而提出的重大戰略思想。科學發展觀強調以人為本,堅持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的成果由人民共享,這就要求司法審判工作必須把人民的利益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公正司法,一心為民,切實尊重和保障人權,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

一、用科學發展觀統領法院工作的重要性

人民法院是國家政權的重要組成部分,代表國家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承擔著打擊、保護、規范、調節、引導、監督等重要職能。人民法院的工作如何,直接影響到黨管理社會事務、管理國家的水平,直接影響到黨的執政能力和執政地位。人民法院工作的發展,也是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經濟社會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也包含了對人民法院審判事業的發展要求。人民法院只有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才能更好地為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提供優質高效的司法保障,才能使法院自身的發展跟上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步伐。所以,我們必須充分認識人民法院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的極端重要性。

首先,科學發展觀是新時期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指導思想。人民法院一方面要依法服務經濟建設,服務改革、發展,服務黨的中心工作,牢牢把握依法服務大局的正確方向。另一方面,要在依法服務中進一步加強自身建設,切實提高司法工作的質量和水平,提高調處各類經濟、社會矛盾,協調各種關系的能力。如果沒有一支講政治、顧大局、重團結、守紀律的法院領導班子,就無法凝心聚力,帶好法院隊伍實現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的目標。如果沒有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扎實的法官隊伍,就不可能完成憲法和法律賦予我們的歷史使命。

其次,科學發展觀是做好法院工作的基本準則。科學發展觀的核心是以人為本,法院工作要落實以人為本的要求,就必須強化司法為民意識,把司法為民、親民、利民、便民的各項措施落實在審判工作的各個環節和各個方面,時刻把群眾利益放在心里。要正確處理好發展經濟與善待百姓的關系,既要依法服務經濟發展大局,又要注意依法維護群眾合法利益,依法保護社會弱勢群體的利益,以我們求真務實的工作實績,讓最廣大人民群眾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義,感受到黨的溫暖。

第三,科學發展觀也是評價法院工作質量和水平的重要標準。在法院工作中,既要統籌處理好案件質量、隊伍建設、法院管理、作風建設、后勤保障、基礎建設等各個方面的關系,更要體現審判的公正與效率,這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關鍵和命脈。在利益的保護上既要維護好國家的公共利益,又要依法維護公民的私有財產和正當利益;在穩定的保障上,既要依法嚴厲打擊各類刑事犯罪活動,又要調節、處理各類社會矛盾糾紛和經濟糾紛;在審判的結果上,既要追求良好的法律效果,又要追求良好的社會效果,才能為經濟社會科學發展營造規范有序的法制環境,才能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法律保障。

二、用科學發展觀指導法官職業化建設

發展的實踐豐富著發展的理論,發展的理論指導著發展的實踐。目前,我國已進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的新的發展階段。人民法院能否適應新形勢,能否實現“公正與效率”工作主題,取決于高素質職業化法官隊伍。在推進法官職業化偉大歷史進程中,必須牢固樹立和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和發揚與時俱進的精神,緊跟時代性,把握規律性,富于創造性,狠抓“發展第一要務”,循序漸進、卓有成效地推進法院改革,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質職業化法官隊伍。

(一)改革法官遴選制度,嚴格法官職業準入。這是法官隊伍的進門檻和試金石,也是法官職業化建設的基礎和前提條件。根據憲法、人民法院組織法和法官法的有關規定,法官選任主要采取選舉制和任命制兩種形式,但隨著法院體制改革的不斷發展和職業化建設的推進,這種選任制度逐步顯示出準入條件過低、精英程度不高等局限性。推進法官職業化建設的根本目的就是從體制上徹底摒棄法官職業大眾化的弊端。筆者認為,法院補充審判人員必須嚴格按照《法官法》的規定,規范法官選任程序,統一法官選任標準,從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的人員中招錄,并由高級人民法院組織統一筆試,通過后再由用人單位進行面試、體檢、政審,最后擇優遴選。被錄用人員在被任命為法官職務前,必須在省(直轄市)法官培訓學院接受一定時間的專門職業培訓,培訓合格后方能提請任命法官。此外,還要逐步推行法官逐級選任制度,上級法院的法官職位出現空缺,從下級法院的法官中擇優選任;上級法院新錄用的法官,應先到基層法院工作,根據自身素質和工作業績,再選拔到上級法院,使上級法院的法官具有足夠的審判經驗積累。從而,確保準入的人員從一開始就具有良好條件、較高素質,確保不合格人員進不了法院、當不了法官。

(二)加強法官職業培訓,提高法官職業技能。這是法官職業化建設的重中之重。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前提是學習,要努力創建學習型法院,下大力氣加強法院人力資源能力建設,提高廣大法官的學習能力、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提高法官職業技能。一是更新學習觀念。科學發展觀注重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注重人的全面發展。法官要樹立終身學習的理念,把學習作為工作的第一要務和生活的第一需要讓學習與工作高度融合,做到工作中學習,學習中工作。二是提高培訓層次。由于每個人理解能力各不相同,難免對同一法律事實,適用不同的法律條文,作出不同的裁判。專家、學者、教授研究得深,研究得透,站得高看得遠,邀請他們來單位授課,能幫助法官準確理解立法的本意,走出法律適用中的誤區,了解各家學派之爭鳴,掌握將來發展之動向,提高培訓層次,拓寬知識面。三是加強調查研究。現行法律具有相對的穩定性,存在許多彈性條款,無疑增加了法官執法的難度。審結一件案子,不僅是完成一份工作任務,而且是一次法理上的思索,要在理論上有所收獲。這就要求法官堅持調查研究,對審判實踐進行思考、研究、探索、總結,將共性的法律與個性的案件事實加以結合。

(三)增強法官職業意識,培養法官職業道德。職業意識是法官素質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法官依法履行職責的重要基礎。科學發展觀的根本要求是統籌兼顧,增強法官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不斷提高政治鑒別力和政治敏銳性,自覺服從服務于黨和國家的工作大局,主動更新為大局服務的價值取向;增強獨立審判意識和中立意識,在辦案中不受外界的影響和干擾,司法權的獨立行使是法治的重要原則,是審判工作最根本、最基礎性的規律;增強平等意識,依法平等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與此同時,要按照最高法院頒布的《法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積極開展職業道德教育,加強自身修養,培養愛憎分明、剛正不阿、敬業進取、清正廉潔的品格,自覺遵守各項司法禮儀,尊重當事人的權利和人格尊嚴,模范遵守法庭規則,約束業外活動,以良好的品行和個人聲譽,莊重文明、正直善良、無私無欲的道德操守取得社會的廣泛認同和尊重。

(四)加強法官職業保障,維護法官職業尊榮。法官的身份和物質保障是法官獨立審判的關鍵。法官只有良好的社會地位和職業保障,才能增強法官職業的吸引力,維護法官職業應有的尊榮。一是建立法官職業身份保障制度。法官身份保障主要指法官在任職和行使職務權力方面受法律保障。當前,我國大部分法院對法官實行動態管理,為審判資源調配提供充足的彈性空間,增強法官的危機感,對促進隊伍素質提高具有一定的作用,但絕非長久之計。最高院《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綱要》中提出了對法官進行定編的問題,這是實行法官職業保障制度的前奏,定編后的法官將有比目前優厚的物質保障和可靠的身份保障,法官一經任命,非有法定事由并經法定程序,不得強行予以免職、降職、辭退或者處分。二是建立法官職業物質保障制度。實行法官任職高薪制,使法官的待遇高于公務員待遇;法官職業待遇的級別平衡,使法官級別主要反映業務素質和榮譽,允許不同級別法官待遇有差別但限度應合理;法官職業的區域要相對平衡;建立合理的法官豁免制度,保證法官在審判時毫無顧慮,不必擔心因獨立行使審判權而處于不利的地位,免受外界干擾,確保公正司法。

(五)建立法官懲戒制度,完善法官職業監督。我國并沒有專門的法官懲戒機構,現行的法院監察制度,由監察部門行使對違法違紀法官進行追究處理的主要職能,專業特點不鮮明。筆者認為,應積極推進司法改革,建立健全法官違法審判責任追究制度,積極探索帶有鮮明專業特點的法官懲戒制度,把違法審判責任追究作為重點,著眼于涉及程序的有關行為,不僅要約束法官業內行為,還要約束法官業外行為,要把有關《法官職業道德準則》規定的有關業內和業外行為納入責任追究范圍。同時,要加強法官職業監督,積極探索建立完善符合法官職業特點的內部監督制約機制,充分發揮訴訟體制本身的監督制約作用,進一步健全法官自律機制。要主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依照法定程序接受法律監督,積極接受民主監督、輿論監督,把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有機結合起來,做到審判權行使到哪里,監督就跟蹤在哪里,逐步鏟除滋生腐敗的條件和土壤。繼續加大懲治腐敗的力度,重點查處利用審判權、執行權貪贓枉法的人和事,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進一步純潔法官隊伍。

三、以科學發展觀推進法院管理機制改革

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要求我們與時俱進,從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出發,改革創新司法管理機制,提高法院管理水平,把法院管理納入科學發展的軌道。目前,面對社會關系變化,利益格局調整,社會矛盾交織的復雜局面,加上對外開放不斷深入和經濟利益重組,社會矛盾的復雜性和緊迫性以及對司法制度提出日益迫切的新的服務需求,傳統的司法管理機制受到了嚴峻的挑戰。在新形勢下,我們必須以科學發展觀統攬法院工作全局,加大對包括司法審判管理、司法政務管理和司法人事管理在內的司法管理機制的改革,從而建立體現審判工作特點、符合司法規律的司法管理科學模式。

第一、積極推行執行改革。重點是改革完善執行體制和工作機制。要進一步深化對執行工作統一管理、協調,統一領導的工作體制,進一步加強對法院執行工作的整體部署及其組織實施、檢查、監督和統一管理、協調工作。完善內部監督機制,把執行裁決權與執行實施權分離,實行電腦排案等。

第二、改革司法審判管理機制。要健全和完善案件質量與效率監督管理的各項制度,形成科學、合理、統一的案件審判質量與效率評估體系,主要包括人均結案率、上訴率、申訴上訪率等十項評估指標。

第三,健全完善科學的審判流程管理制度,實施統一的流程管理模式。在考慮案件類型、難易程度等因素的前提下建立和完善隨機分案制度。要加強對審判流程管理的監督力度,把辦案的每一個環節時間都在電腦上記錄下來,堅決避免辦案時間的隨意性。公務員之家

第五,加強和規范以案例指導審判工作的力度,統一審判尺度。要對最高人民法院頒布的典型案例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認真的學習,充分發揮案例對審判工作的指導作用。同時,要積極撰寫和報送典型案件給上級法院。

用科學發展觀指導法院管理機制就是要消除審判工作的后顧之憂,消除司法腐敗以及司法職能偏移等現象,突出審判工作在法院工作中的中心地位,進一步規范司法行為,提高司法效率,確保司法公正,充分發揮人民法院在保障社會和諧穩定方面的作用。通過改革,形成科學的審判流程管理機制,通過加強司法審判管理、司法政務管理,突出制度建設,把管人與管事、管人與管案、管人與用人有機結合起來,最終建立體現審判工作特點、符合司法規律的司法管理科學模式。

四、結語

目前,法院各項工作正處于不斷深化、扎實推進的時期,面對新的任務,新的機遇和挑戰,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觀,為法院各項工作長足發展提供了廣闊的發展空間,打下了深厚的理論基礎和社會基礎。我們要在黨的領導下,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圍繞“十一五”規劃的奮斗目標,努力推進法院各項工作,不斷創新思路,謀劃新的發展,實現新的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