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調解工作個人典型事跡文稿

時間:2022-08-08 09: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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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調解工作個人典型事跡文稿

現為市區司法局街道司法所長的,11年來充分發揮基層司法所指導人民調解的行政職能作用,用春風化雨般的工作方法,用公平誠信的利剪,裁斷一樁樁糾紛,使的人民調解工作取得了較好的成績。辦事處連年被授予“防邪、維穩”工作先進集體,“平安示范鄉鎮”,“平安街道”等榮譽稱號;工作單位司法所法律服務所曾獲司法部優秀所,省級文明所,區“青年文明號”;街社區調解組織獲全省優秀人民調解委員會;轄區有3人被司法部、省評為標兵調解員、優秀調解員。

一、摸清實情找準思路

區街道辦事處地處繁華市區,成立于年,轄4個社區居委會,13個居民小組,常駐人口6.9萬人,暫住人口3.2萬人,駐轄區行政企事業單位48家。自那時起擔任街道司法所長,面臨轄區下崗再就業人員多、進城務工人員多、弱勢群體多、民間糾紛矛盾多,“四多”現狀給轄區社會和諧穩定帶來了巨大壓力。針對這一現狀,她不怕困難,走訪社區和居民,很快摸清了轄區基本情況,她用心梳理出明晰的工作思路。積極建議并爭取得到了街道黨委、辦事處一班人高度重視,首先從調解隊伍建設、人員素質提高、靈通糾紛信息、落實責任和獎懲等方面入手,扎實開展人民調解工作,三個月不到各項工作全部到位,有效維護了轄區的和諧穩定局面。有了堅實的工作基礎,各調解網絡協調運轉,幾年來多次受到省、市、區領導和有關部門的表揚和肯定。

二、用心調解任重道遠

人民調解就是在人民調解委員會主持下,依法對民間糾紛當事人說服勸解、消除紛爭的一種群眾自治活動。“剪不斷,理還亂”費力不討好,是調解員最大的忌諱。如何揚長避短因勢利導搞好人民調解工作,她反復琢磨認真學習研究,總結出一套有目共睹的工作經驗和方法,用她自己的話說必須做到“五要”:

一是認識要提高。三方面的認識,一個不能少。一方面多匯報多請示,提高各級黨政干部對人民調解工作深刻認識。二方面提高人民調解員對自身工作的認識,調解是基層自律、至高無上。三方面是讓群眾認識調解處理問題,方便快捷、公平合理,從而普遍受歡迎。為了提高這三個方面的認識,三年來寫出工作請示、報告、調解案例、經驗調查文章30余份;培訓教育調解員9場次,宣傳鼓勵先進調解員3人獲各級表彰;積極宣講人民調解政策,在社區打出了“有糾紛,來調解”的便民承諾,公布的調委會電話成了民間的“110”。

二是隊伍要無私。“心底無私天地寬,有事放心讓你管”,純潔的隊伍才能辦公道的事,是老百姓樸素的追求。所以她積極推行“自愿報名、群眾推薦、考察公示、社區聘任”的公推公選辦法,把社區責任心強、熱心人民調解事業的優秀樓院長、社區“五老”及社區有一定威信的人員選拔進來,確保了基層調解組織有機構、有人員。四個社區的調解隊伍一組成,就受到當地群眾的公認。

三是公信要樹立。“公生明、廉生威”,嚴格按照人民調解原則處理大小糾紛,講政策、講法律、講事實,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大大提高了人民調解組織的公信力。2011年3月,70歲老人因家庭贍養糾紛,四處上訪指責其幺女夫妻不盡責任,矛盾激烈驚動公安及媒體。立即指導相關人員參加對其家庭糾紛進行調解,苦口婆心達成了調解協議,然而履行贍養協議時再度起糾紛,老漢一時懷疑起人民調解協議的法律作用。再次找到老漢和他幺女,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并翻開法律文件規定,指明人民調解在法律中的地位作用,若再不履行訴訟法院時將得到確認后強制執行。讓他們父女都明白了人民調解的公信度,這場家庭贍養糾紛也在人民調解中得到了化解,并縫補了撕列的親情。

四是調解要及時。靈通糾紛信息直接影響著人民調解工作開展得及不及時、調解難度升不升級、調解成功率和鞏固率高不高。堅持從年起推行在社區樓院小區設置糾紛信息員,建立了信息員定期排查反饋、重大活動期間排查反饋和發現糾紛及時報告制度,確保了糾紛第一時間發現、第一時間調處,主動攬事上身。調解員的手機、座機向轄區居民公開,也極大地方便了廣大居民。如兩口子打架,半夜把調解員喊攏的時候就不少,社區調解員楊志高一個月就遇到了3起。五是責任要落實。積極制定和嚴格執行轄區負責制、首問責任制和調解包案制,并與基層調解組織簽訂了工作責任書。凡樓院小區發生的糾紛由小區或居民組調解小組調解、社區調委會派人協助。凡小區或居民組調解不了的糾紛由社區調委會負責調解,一般情況下不允許上交矛盾;個別社區調解不了的疑難、重大糾紛才由辦事處調委會或獨立調解或聯合有關部門調解。凡糾紛當事人首先找到哪一級調解組織就由該調解組織進行調解,決不允許推諉和應付了事;凡出現調解未成功或反彈,甚至糾紛當事人上訪,均由責任調解員一包到底,包括自己到上級機關接人勸解。明確的責任劃分和嚴格的責任制度以及工作考評,有力促進了社區人民調解工作扎實開展,有效維護了轄區的和諧穩定。

三、說是了非勇立前線

她就是這樣一位,多年來為了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工作預防、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作用,堅持認真貫徹落實新時期加強人民調解工作的各項“意見和規定”,不斷加強人民調解組織的制度建設和隊伍建設,努力拓展工作領域,創新工作機制,深入探索人民調解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徑的默默無聞基層人民調解指導員,她使人民調解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規范化的發展軌道。2011年共調處各類糾紛356件,成功調處347件,成功率達97%,在指導建立的四個社區調委會中就涌現出了全國優秀調解標兵、市區優秀調解員、等優秀調解員等三個先進典型。有了她的正確指導,人民調解工作有力地維護了社會穩定,維護了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為創建平安做出了重要貢獻,而她自己無私傳授調解經驗方法,言傳身教踐行調解條例,不圖名不為利,只求糾紛平息時,從容地離開歡顏的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