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局評估及督查工作意見
時間:2022-01-07 08:5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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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央編委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有關要求,按照省市編制部門的工作安排,為全面檢查各部門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關于印發〈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和縣政府辦公室印發各部門“三定”規定執行的落實情況,檢驗改革成效,鞏固改革成果,現就開展縣政府機構改革和部門“三定”規定執行情況評估及督查工作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評估及督查的目的
檢查縣政府機構改革方案落實情況;掌握印發各部門“三定”規定執行情況,查找執行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研究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和建議,推進“三定”規定和改革要求的落實;探索建立機構編制管理評估長效機制,推動機構編制管理制度建設。
二、評估及督查的內容
(一)政府職能轉變情況。對改革方案和部門“三定”規定已明確的轉移、取消、下放、加強的職能是否落實到位;有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二)理順部門之間職責關系情況。部門“三定”規定已明確整合、調整、劃轉、加強的職能是否落實到位;部門之間是否建立健全協調配合機制;部門內設機構之間是否存在職責交叉、分工不明和關系未理順的問題。
(三)明確和強化責任情況。是否按照權責一致、有權必有責的要求,明確相應的責任和責任追究的措施。
(四)嚴控機構編制和執行“三定”規定情況。是否存在擅自增設或加掛內設機構牌子、變更機構名稱情況;是否存在擅自超編和超領導職數問題,以及機關長期借用人員的情況,采取了何種消化措施;部門機構標牌、內設機構名稱是否已經更換;部門機構印章(包括內部對外業務印章)是否已經更換和啟用。
三、評估及督查的方法步驟
(一)召開涉改部門評估及督查工作布置會。各涉改部門分管和工作承辦股室負責人參加,明確有關政策措施、目的內容、實施的方法步驟和要求,進行發動和布置。
(二)各部門自查自評。政府各涉改部門按照評估及督查內容和要求,及時開展本部門(系統)執行情況自查自評,并開好三個會,即部門自評工作會;部門(系統)機構改革工作情況座談會并進行部門(系統)自查測評;部門服務對象座談會并進行服務對象問卷測評。
(三)縣評估及督查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地督促檢查。在各部門自查自評基礎上,縣工作領導小組從紀檢監察、組織、政府辦、人保、財政、編制部門抽調人員,派出檢查組到各部門進行實地督查,重點抽查10個部門。督查內容包括:部門自查自評問卷測評效果情況;部門之間和內設機構之間職責劃轉和理順情況;資產處置和檔案移交情況;機構標牌(包括內設機構名稱)和印章啟用更換情況;詢問其他有關情況等。
政府機構改革評估是機構編制管理工作的重要創新,是檢驗改革成效、鞏固改革成果的重要措施。各涉改部門要按照本實施意見和有關會議要求,成立評估工作領導小組,結合本部門實際認真開展自查自評,把自查自評的過程作為對縣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方案和部門“三定”規定進行再學習、再理解、再落實的過程,在自查自評基礎上,形成部門自查自評書面報告送縣編辦;積極落實有關職責劃轉、理順、標牌及印章更換等工作,接受縣組織的督查;針對評估及督查工作中發現和提出的問題認真加以整改,限期糾正;注意掌握工作完成時限,把握好時間節點,盡量將工作提前安排,做到早落實、早完成。評估及督查全部工作定于4月20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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