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安全生產工作計劃

時間:2022-08-14 11: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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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安全生產工作計劃

一、總體目標

全行業要認真深入貫徹、總理和省委書記、省長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落實全國和我省水利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以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為總要求,堅持預防為主、落實責任、依法治理,強化紅線意識、健全責任體系,加強隱患排查治理和事故防范,全面落實水利安全生產各項責任與措施,繼續堅持和完善綜合監管與專業監管相結合的安全生產監管機制,堅決杜絕重特大和較大安全生產事故,最大限度減少一般安全生產事故,圓滿完成市政府下達的安全生產目標責任,促進我市水利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

二、主要任務

(一)注重宣傳,牢固樹立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理念

1、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市安全生產會議精神,用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理念引領水利建設和管理工作,把安全生產擺在水利發展的重中之重的位置,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與水利又好又快發展相適應的綜合監管與專業監管體制和工作機制,從源頭上抓好水利安全生產工作。

2、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宣教活動。充分利用各種文化載體和宣傳手段宣傳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傳播水利安全文化。開展好“安全生產月”活動,開展普及安全知識到基層、進工地、入班組活動,積極組織和參加水利安全生產演講、講座、征文、知識競賽等活動,營造“以人為本、關注安全、關愛生命”的良好氛圍。

(二)預防為主,突出抓好安全隱患排查治理

3、切實抓好安全隱患排查。建立健全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全面檢查和重點督查在建和已建水利工程安全隱患,特別是煙基水源水庫工程,排查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各種危險因素和管理漏洞,嚴格執行崗前培訓、持證上崗制度。按照《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導則》,開展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檢查,加強工程運行安全監督檢查,明確檢查責任,規范檢查內容,加強檢查記錄,落實整改措施,提高檢查成效。

4、認真落實安全隱患整改。將隱患排查治理納入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安全監管和水利生產經營單位日常安全管理的重要內容,建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分級管理和重點隱患掛牌督辦制度,進一步落實水利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報告制度,逐級建立隱患排查治理檔案,做到隱患整改措施、資金、期限、責任人和應急預案“五落實”。

(三)落實責任,健全安全生產考核機制

6、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督促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法人、勘測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和水利工程管理單位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明確各生產與管理崗位安全職責,切實做到“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確保安全投入、安全管理、安全裝備、教育培訓等措施落實到位。

7、強化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強化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做到主要負責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親自抓,負總責,分管安全生產負責人具體抓,各專業領域分管負責人同時負責分管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安全生產要與業務工作同步謀劃、同步部署、同步推進、同步考核,層層分解和落實安全生產監督責任。切實落實水庫大壩、病險水庫除險加固、農村水電站的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制,確保安全生產監管工作任務到崗,責任到人。

8、健全安全生產目標考核體系。進一步完善水利安全生產目標責任考核機制,嚴格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度。繼續抓好各縣(市、區)水利局、長汀水保局、局屬各單位的安全生產目標考核,促進安全生產監管責任落實到位。

(四)堅持依法治理,進一步規范水利安全生產秩序

9、深化重點領域安全生產監管和專項整治。抓好水利工程運行安全監督管理,落實水庫、水閘和泵站等水利工程安全責任制,加強對工程運行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安全監測觀測和巡視檢查、管護人員安全教育培訓等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工程安全運行。開展水利工程建設領域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強化對各類在建水利建設項目施工現場的全時段、全過程和全員安全監管,確保施工安全。深入推進水電站安全監管全覆蓋工作,強化安全監管手段和能力。做好水利工程勘測設計、農村水利、水文測驗、水利科研與檢驗、人員密集場所和水利風景區等安全生產監管工作。

10、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建設經營行為。進一步加大水利安全生產違法違規違章行為的執法力度,嚴厲打擊治理違反水利工程建設程序、水利建設安全生產市場準入條件和安全設施“三同時”規定的在建項目,嚴厲打擊河道非法采砂行為和嚴重影響河道防洪、通航及航道設施和橋梁、管線等跨河、穿河、臨河建筑物安全的侵占河道行為,依法強化停產整頓、關閉取締、從重處罰和厲行問責的“四個一律”打非措施,將“打非”專項行動進一步引向深入。

11、加大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力度。按照省、市的要求結合水利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安全生產專項督查。各單位要結合汛前檢查組織所屬單位開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產自查,及時發現安全隱患抓好整改;自查中要求責任單位先自查,要有自查情況統計表、隱患排查統計表、自查情況總體報告,并經單位主要領導簽字確認后向市、縣(市、區)水利局報送。市水利局將根據各地、各單位自查情況組織專項抽查、督查;同時加強重點環節督促整改,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并整改到位,抓好重點地區、重要領域安全生產再檢查,創新檢查方式方法,采取明察暗訪、回頭檢查等形式開展,切實排除安全生產隱患。

(五)強化應急管理,提高應急處置和救援能力

12、加強水利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明確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工作機構及其職責。完善應急值守、信息報告和突發事件信息制度,落實重大危險源監控制度,加大應急管理宣傳和培訓力度,開展應急救援演練,提高應急管理、救援和處置能力。

13、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及時修訂和完善水利工程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建立健全水庫水閘、在建水利工程、農村水電、農村供水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應急響應機制,增強預案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管理和預案報備制度,開展應急預案制訂和落實情況檢查,做好水利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七)強化基礎建設,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14、推進水利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按照水利部《水利行業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實施方案》的要求和部署,進一步強化我市企事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成果,做好與水利廳標準化工作的銜接工作。各縣(市、區)水利局和局屬各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協調督促,進一步深化水利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積極鼓勵支持條件具備的大型企業、運行管理單位向水利部申報一級標準化達標單位。

15、加大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力度。加強對安全監督管理人員、施工生產人員,特別是一線作業人員、新職工和農民工的安全培訓工作,建立健全安全培訓檔案,做到安全培訓經常化、制度化。舉辦水利安全生產監管、水利施工安全等相關業務知識培訓班,切實提高各級水利安全生產監管人員的業務素質和監管水平。加強對安全教育培訓情況的監督檢查,規范培訓內容,提高培訓質量,促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的全面落實。

16、加強水利安全監督隊伍建設。進一步建立健全各級水行政安全監管職能部門,明確監管職責,充實監管人員,落實工作經費,為做好水利安全生產工作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障。沒有成立專門安監(或合屬辦公)職能部門的縣(市、區)水利局、長汀水保局要把安全監管職責明確到具體科室,落實安監專兼人員和工作經費,確保安全生產工作有機構負責、有人員管理、有經費保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深入貫徹落實各級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牢固樹立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理念,始終將安全生產擺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正確處理安全與速度、質量、效益的關系,以高度的責任心和緊迫感,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健全保障機制,扎實有效地抓好水利安全生產各項工作。

(二)周密部署,落實責任。各單位要根據本工作要點,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明確目標、內容、步驟和要求,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各單位主要負責人要親自部署,明確目標,落實責任;分管負責人要切實履行職責,逐級分解目標,層層抓落實,確保各項工作扎實開展。要及時對各項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做好階段總結,并加強工作的宣傳和信息的報送工作。

(三)統籌兼顧,全面推進。水利安全生產涉及面廣,工作量大,做好水利安全生產工作要做到統籌兼顧,堅持落實各級水利部門安全監管職責與強化水利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并重,深化監督檢查效果與加強基層基礎建設并重,抓好直屬單位和項目安全監管與加強行業指導并重,既著力解決當前水利安全生產的突出問題,又要推進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建設,全面推進水利安全生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