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工作方案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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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方案
根據我縣今冬明春火災防控會議的精神以及《縣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方案》要求,為切實加強民政系統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預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確保從現在至2015年全國“兩會”結束期間消防安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地縣今冬明春火災防控(視頻)會議的精神火災防控工作部署,全面排查整治火災隱患,廣泛深入開展消防宣傳培訓,全力做好滅火救援準備,努力預防和杜絕亡人火災,確保今冬明春,尤其是“兩會”以及重要節日期間,全縣民政系統不發生亡人和重特大火災事故。
二、組織領導
為確保民政系統今冬明春防火安全工作各項措施落到實處,我局成立今冬明春防火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長、總支副書記任組長,副局長、總支書記任副組長,行政辦、醫療救助辦、低保辦、福利院和殯葬所負責人等相關科室負責人任組員,指導和落實全系統開展冬春季防火安全工作。局屬兒童福利、敬老院、殯葬所等各事業單位要高度重視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單位負責人要親自安排,迅速動員部署此項工作。要建立健全各項安全防范制度,落實工作措施,強化責任,全面落實今冬明春火災防控視頻會議的精神。
三、工作時間
2014年12月1日底起至2015年全國“兩會”結束。
四、工作任務
(一)傳達部署,制定計劃,宣傳發動。局機關各科室、局屬各事業單位要認真按照本方案的工作要求,認真分析本單位消防工作突出問題,結合實際,有針對性地制定具體工作計劃,并召開專門會議對今冬明春防火工作進行全面部署動員。
(二)突出重點,加強檢查,落實措施。各單位要全面開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糾工作,消除火災隱患,確保消防安全。局今冬明春防火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將對各下屬事業單位和行業監管單位開展專項督查。突出抓好春節、元旦和“兩會”期間的消防安全檢查,確保萬無一失。
1.集中開展隱患整治行動。局機關各科室、局屬各事業單位要開展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通過清查治理,消除各場所的火災隱患。要針對本單位存在的突出問題,制定相應防火措施。
2.做好重大節日、重要活動的消防安全保衛工作。重點針對重大節日和“兩會”期間易發生火災事故的場所開展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各類火災隱患,要抓住不放,嚴格進行整改。要明確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責任,建立“安全員”防火責任,建立每日巡查、宣傳任務。嚴厲查處鎖閉安全出口等行為,嚴防任何火災事故發生。
3.2014年12月2日前局今冬明春防火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對全系統的今冬明春防火工作開展情況進行隱患整治復查。建立本單位工作臺賬;對存在的隱患問題及時制定整改方案,迅速落實整改措施。福利院、敬老院要加強對兒童、老人的和工作人員預防火災知識的教育和逃生演練;每周開展2次防火檢查,負責領導親自督查;每月開展1次消防教育培訓;殯葬所要嚴格加強喪戶燃燒靈紙和炮竹燃放的管理,杜絕亂燒亂放行為。各單位做好火災應急物資的準備。凡對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實的單位,責令重新進行隱患整治。對于工作不力、消極懈怠甚至失職瀆職的,將嚴肅追究其責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消防安全工作具有極端重要性,局系統各單位一定要站在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切實增強消防安全工作的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克服松懈麻痹思想,進一步增強政治意識、責任意識和憂患意識,強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實,確保今冬明火災防控工作取得實效。
(二)研判形勢,及早部署。要結合本系統、單位工作特點和隱患突出問題,將今冬明春防火工作落實到位。在每個場所設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點,配足配齊滅火器材,保證撲救初起火災的需要。設置消防宣傳專欄,保證重大節日期間形勢穩定。
(三)積極宣傳、加強培訓。要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消防安全宣傳,積極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增加宣傳頻次和密度,提升宣傳效果。要建立健全消防宣傳長效機制,通過開展主題宣傳、建立消防宣傳固定陣地,豐富消防安全宣傳載體。使廣大工作人員和服務對象掌握必要的消防常識、逃生知識和初期火災的撲救方法,進一步提高消防安全意識,提高民政系統防控火災的綜合能力。
(四)暢通渠道,及時反饋。各單位要及時總結工作經驗,暢通信息渠道,加強信息反饋,及時上報縣火控辦(縣公安消防大隊)、民政局重要情況和突出問題。為全面準確掌握今冬明春防火工作開展情況。每月20前上報當月工作總結暨附件2、附加3.2015年全國“兩會”結束后2日內上報工作總結。
第二篇:創建和諧社區活動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社區建設,全面落實國家、自治區和地、縣關于創建和諧社區的有關部署要求,決定在全縣開展創建和諧社區示范區活動。對照民政部《關于開展“建設和諧社區示范單位”創建活動的通知》的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大戰略部署,加強領導,完善措施,營造氛圍,整體推進,通過樹立典型,總結經驗,健全制度,完善機制,推動和諧社區建設,為構建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的奠定堅實的基礎。
(二)創建和諧社區,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1、必須堅持用科學發展觀統領創建和諧社區的各項工作,注重統籌社區發展,促進社區社會和諧、就業充分、生活幸福、環境良好、風氣文明、服務優質、管理優良,立足符合時代潮流的社區發展趨勢,秉持可持續發展的理念。
2、必須堅持以人為本、服務居民,始終把廣大居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各項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不斷滿足居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和生活需要。
3、必須堅持黨委領導、政府主抓、社會協同、居民參與的工作機制,形成不斷推進的整體合力。
4、必須堅持整體推進、分類指導,與時俱進、創新發展,使社區在構建和諧社會的進程中不斷發揮基礎作用。
二、基本目標和總體要求
(一)基本目標
2014年建成1個以上和諧社區示范區;2015年建成2個以上和諧社區示范區,其中一個新建居住小區。
(二)總體要求
圍繞加強班子建設、建設“班子好”社區;強力推進居民自治、建設“自治好”社區;努力構建和諧社區文化、建設“風尚好”社區;美化社區環境、建設“環境好”社區;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建設“治安好”社區的“五好”社區建設總要求,進一步健全完善社區以黨支部為核心的社區基層組織,探索成立適用于社區服務管理的新模式,公共服務、便民服務、志愿服務完善,方便居民生產生活,環境明顯改善,社區文化活動豐富多彩,居民精神風貌良好,社區凝聚力強,人際關系和諧,社會大局穩定,居民有比較強烈的社區歸屬感、認同感,努力建設成為民主自治、管理有序、服務完善、文明祥和的社會生活共同體。
居民自治。有健全、規范的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制度,社區的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和其他重要公共事務在黨組織的領導和居委會的主持下由居民會議討論決定,形成黨領導下的充滿活力的居民自治機制。
管理有序。社區內黨組織、居民自治組織、民間組織健全,職責明確,制度健全,能有效地開展工作和活動;民主協商機制、矛盾糾紛調處機制、共建機制、民情民意反映機制健全;社區民間組織搭建溝通人際關系的平臺,較好地發揮橋梁和紐帶作用。
服務完善。有社區服務站點等服務設施,有為社區不同群體服務的項目和服務組織,志愿服務、網絡服務、上門服務等服務內容和措施齊全,有扶貧幫困載體和促進慈善、公益事業機制,能夠為社區居民需要提供滿意服務。
治安良好。有專群結合的治安防范隊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機制完善,有安全監控網絡和設施,社區發案沒有或者基本沒有,生活秩序良好,居民群眾安全感強,社區社會穩定,宗教事務管理到位。
環境優美。社區內建筑、設施、綠化、垃圾分類等符合環保要求,社區環境整潔,物品存放有序。
文明祥和。居民崇尚科學、熱愛學習,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普遍開展。學習型家庭、學習型樓院等學習型組織普遍建立,有圖書室、閱報欄(科普宣傳欄、黑板報)并定期更換內容,社區居民遵紀守法,明禮誠信,鄰里和睦,團結互助,社會主義榮辱觀得以樹立,健康、科學、文明的生活方式得到倡導和推行,社區居民鄰里之間關系和諧、融洽,家庭成員和睦相處。
三、重點任務
(一)深化拓展居民自治,構筑自主家園。一是按照“兩委一室三中心”的社區工作模式,加強社區黨支部、居委會建設和服務平臺建設,形成充滿活力的基層群眾自治機制;二是全面推行“四議兩公開”,即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和居務公開、財務公開。切實保障村民的知情權、決策權、參與權、監督權的落實和參與管理基層公共事務、公益事業的權利;三是充分發揮共青團、婦聯、協會等群團組織和民間組織的作用,組織和動員各種社會組織和個人投身到和諧社區建設事業,定期開展活動;四是積極動員社區駐區單位、企業和外來人口參與社區管理有服務;五是形成社區工作機制,完善社區工作制度,規范化、制度化開展社區工作。
(二)加強社區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構筑宜居家園。結合城鎮化建設,采取多種措施,加強社區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社區要以辦公場地最小化,服務設施最大化,社會效益最優化為目標,為居民提供安全、方便、就近、快捷的生產生活服務的社區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各社區辦公用房不少于120平米、公益性公共服務用房不少于400平米,有滿足于室外活動的公共場地。
(三)加強社區為民服務體系建設,構筑溫馨家園。一是政府服務以社區“兩委”班子為主體建立村社區綜合性為民服務窗口平臺,各服務窗口按照“因需設窗,因事服務,動態調整”的工作原則,根據群眾需求和工作需要將社會保障、民政救助、計生、教育、文體、衛生、科技、法律咨詢等公共服務延伸到基層,實行“一站式辦公”,負責辦理權限范圍內的各類服務事項,幫助群眾聯系和社區權限范圍外的各類服務事項;二是互助救助服務。面向孤寡老人、殘疾人、貧因人員開展以扶貧幫因、互助互濟和生活扶助為主要內容的服務活動,動員社會各界和社區人員捐款款捐物、互幫互助;三是信息服務。充分利用互聯網、宣傳欄、居民大會、黑板報等社區信息平臺,為居民提供及時、全面、準確的就業信息、科技信息、市場信息等;四是開展養老日間照料服務。免費開放老年人活動中心,采取兼取或社區老年人提供日間照料服務。五是建立未成年保護站,開展面向留守流動、失學綴學、流浪、監護缺失未成年的救助、就養、就業培訓和心理輔導,簽訂未成年流浪兒童保護救助協議,落實國家有關政策,促進未成年兒童身心健康。
(四)開展醫療衛生服務,構筑健康家園。加強社區衛生工作。一是對社區計生衛生服務站實行政策傾斜,降低城鎮居民的醫療負擔;二是積極培養衛生技術人才,通過招錄充實、進修深造等措施,提高衛生站人員的業務素質;三是定期組織免費義診活動和城鄉衛生組織聯建活動,加強疾病預防、醫療、保健、康復、健康服務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建立老年健康檔案。
(五)加強優美環境建設,構筑綠色家園。一是抓好社區環境衛生整治,教育居民樹立衛生環境意識,培養良好的習慣;二是結合市政建設,進行改水、改灶、改廁,改善城鎮社區居住環境,提高居民群眾的環境保障意識,逐步消滅臟、亂、差,凈化、綠化、美化社區,建設干凈、整潔、美麗的社區環境;三是從地方實際出發,有針對性地開展“清潔家園”行動,在轄區內設置垃圾箱、垃圾點,實現垃圾分類收集處理,建立轄區內道路清掃制度;四是開展“整治家園”行動,對樓院、平房院墻、柵欄、柴垛、畜禽舍進行整治;五是開展“綠化家園”行動,教育引導保護植被,在院內空地植樹綠化。
(六)加強文體活動建設,構筑文化家園。借助綜合活動室、圖書閱覽室、室外活動廣場等文體場地,根據居民文體生活需要和民間傳統文化,開展讀書會、詩歌朗誦會、歌曲大賽、山歌會、麥西來甫、秧歌、廣場舞等豐富多彩健康有益的群眾性文化體育活動。利用黨員之家、文化書屋等場所,大力開展社會主義榮辱觀、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培育居民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不提高各族群眾的思想道德素質。繼續深入開展文明家庭創建活動。
(七)加強社區治安防控體系建設,構筑平安家園。一是實施社區警務戰略,實現流動警務執勤聯防,建立長效的警民聯系制度;二是社區依托民兵組織、“十戶長”等隊伍建立聯防隊或護樓隊,做好重點區域、場所防控工作;三是不斷完善居民民間糾紛調解組織,化解群眾矛盾,消除治安隱患,做到小事不出社區;四是加強對刑釋人員、監外執行罪犯及違法人員的幫教工作和流動人口的管理,加強宗教事務管理,貫徹宗教事務管理方針政策,嚴打暴力恐怖犯罪;五是深入開展普法教育,扎扎實實據推進社區平安建設。
(八)加強社區經濟建設,構筑富裕家園。一是面向居民提供生活服務,提供農產品銷售渠道等方面的服務,幫助社區成立各種專業協會,協助政府做好組織勞務輸出,增加居民收入,幫助居民發家致富,發展經濟;二是開展結親幫扶活動。制定相應政策,對具有干事創業積極性、自愿接受幫扶的貧困戶,動員有愛心,樂于奉獻,具有較強幫扶能力的社會各界人士、行政企事業單位黨員,開展結親幫扶活動,幫肋“結親”貧困戶制定脫貧規劃,為“結親”貧困戶提供致富信息、科技知識及實用技術,幫助貧困戶改善居住條件,幫助增加貧困戶收入,資助貧困戶就醫、就學等,做好低收入家庭的幫扶助困工作。
四、工作時間及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3月20日前)
按照縣委、政府要求,鎮政府召開動員大會,進行宣傳發動和安排部署;組織社區廣大干部、群眾認真學習關于創建和諧社區的相關文件精神。要采取多種渠道和形式大力宣傳和諧社區創建活動的內容。在社區形成家喻戶曉、人人參與的局面。宣傳部門集中宣傳報道和諧社區創建中的工作進展,形成全社會共筑共創和諧社區的良好氛圍。
(二)查擺差距階段(3月20日至5月31日)
對照國家、自治區有關部署要求和我縣創建方案,結合社區建設的實際情況,鎮政府各社區認真查擺在創建和諧社區方面存在的差距和問題,研究解決問題的具體方法,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
(三)整改提高階段(6月1日至9月25日)
針對創建和諧社區方面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進一步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各相關責任部門要密切配合,從人員、技術、資金等方面支持創建整改工作。
(四)檢查驗收階段(9月26日至10月10日)
縣成立由政法、統戰、民政、社保、衛生、教育、計生、文化、科技、金融和群團組織等相關部門、單位組成的驗收工作組,對照創建目標任務,對鎮政府各社區進行督察驗收,形成驗收報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和諧社區創建活動,是深化社區建設工作、推動形成城鄉一體化新格局以及促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重要措施。政法、統戰、民政、社保、衛生、教育、計生、文化、科技、金融和群團組織等相關部門、單位要結合自身業務特點,積極靠前指導、密切配合,主動解決實際問題;鎮政府要成立“創建和諧社區示范區”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實施,發揮主導作用,做好轄區內社區創建工作,形成黨委領導、政府主導、部門配合、社區實施、群眾參與的工作格局。
(二)加大宣傳力度。社區要采取多種渠道和形式大力宣傳和諧社區創建活動的內容,積極動員社會各界支持參與創建活動,在社區形成家喻戶曉、人人參與的局面。要通過黑板報、宣傳欄等形式,宣傳和諧社區創建活動,提升創建活動的社會影響,營造全社會關心參與社區服務全覆蓋建設的良好論氛圍。宣傳部門積極主動采集和諧社區創建活動中的信息,大力宣傳和諧社區創建中的先進典型和先進事跡,弘揚熱心社區事業、支持社區建設的精神,形成全社會共筑共創和諧社區的良好氛圍。
(三)注重分類指導。鎮政府要從實際出發,選擇一些不同條件的社區作為示范點,培育多類型的典型。既要抓工作基礎好的社區,也要抓基礎薄弱的社區;既要堅持標準,嚴格要求,又要區別情況,分類指導,推動和諧社區建設整體工作水平的提高。要以群眾滿意作為檢驗創建活動成效的根本標準,不斷充實創建活動內容,豐富創建活動形式,整合資源和力量,發揮創建活動的整體效應,促進和諧社區建設的健康發展。
(四)加大資金投入。加大財政在社區教育、社區衛生、社區就業再就業服務、社區救助、社區公共基礎設施等方面的投入,尤其是要將新增財力進一步向社區傾斜,向社區困難群眾傾斜,讓廣大居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
第三篇:人情保關系保立查立改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以轉變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提升服務水平為抓手,以“下基層、訪民情、辦實事、解難題、轉作風、促發展”為主要任務,以狠剎“四風”為切入點,積極踐行“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宗旨,著力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加大整改事項辦理落實力度,強化民生保障工作,提升民政隊伍整體素質,不斷推進民政事業健康快速發展。
二、工作目標
依照《地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規程》、地區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辦法、<地區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暫行辦法>和縣關于低保“人情保、關系保”立查立改有關文件要求,結合當前開展的“訪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動,發揮民政局牽頭作用,建立民政低保復核專項工作組,進村入戶開展核查工作,對是否存在低保工作中的人情保、關系保、優親厚友現象進行全面調查。實行動態管理下的“分類施保、應保盡保、應退盡退”的管理機制,實現讓人民群眾滿意,實現“陽光低保、公平低保”的工作目標。
三、基本原則
(一)嚴格標準,動態管理。以有效保障城鄉貧困人口的基本生活為出發點,把符合辦理低保條件的人員及時納入,把不符合辦理條件的低保對象堅決清退,做到應保盡保,應退盡退。
(二)客觀公正,陽光操作。明確工作程序,嚴明工作紀律,切實做到核查清理客觀規范、公平公開,全面保障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三)穩妥推進,確保穩定。認真做好相關政策宣傳解釋工作,加大宣傳工作力度,切實防范和化解工作中的矛盾,全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四、組織領導
為保證城鄉低保制度的公正實施,決定成立民政局加強城鄉低保“人情保、關系保”立查立改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五、工作步驟
開展低保“人情保、關系保”立查立改工作從2014年4月8日起至2014年6月25日止。總體分為宣傳動員、業務培訓、調查審核、專項治理、建章立制、驗收總結6個階段。
第一階段:宣傳動員(4月8日—4月10日)
民政局召開由局機關干部、基層民政干事參加的動員會議,印發工作方案,安排布置工作,明確低保“人情保、關系保”立查立改工作的主要任務和工作要求,動員各鄉鎮(場)配合做好相關工作。制定《低保對象摸底核查公告》,由鄉鎮(場)負責張貼到鄉鎮(場)駐地、村組人群集中的地方;利用廣播站、宣傳單積極營造宣傳氛圍。
第二階段:業務培訓階段(4月11日—4月12日)
民政局組織低保辦、救助辦等科室就相關政策業務開展授課,重點培訓低保申請、低保標準、低保審批審核、民主評議、部門聯審、現金發放和責任追究等業務知識。參加培訓人員局機關干部、基層民政干事、低保干部。
第三階段:調查審核(4月13日-5月10日)
民政工作組依托村“兩委”、住村工作組(含地區派駐工作隊)對所轄村的村民逐戶進行核查,重點核查家庭狀況、家庭收入情況、家庭戶籍成員等信息,并填寫《縣城鄉低保對象核查登記表》,核查人員在登記表上簽字,并在村民小組人員較為集中地段予以公示。工作組深入村組、社區開展征求意見,以面對面、背靠背的方式向群眾征求意見。
第四階段:專項治理(5月11日—5月23日)
對征求到的村干部違反工作程序辦低保、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和親屬朋友辦低保、對符合低保條件而拒絕低保申請、給好處辦低保、截留挪用低保資金、對符合退保條件的仍保留低保的、以他人名義騙保的等問題進行專項治理,開展問題調查,提出處理建議。
第五階段:建章立制(5月23日—6月15日)
民政局結合立查立改和發現的問題,進一步完善低保工作制度、工作例會制度、工作督查制度,形成各項低保政策制度有效銜接。各鄉鎮(場)要以此次工作為契機,認真總結低保工作經驗,嚴格執行各項操作規程,對薄弱環節認真整改,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不斷完善長效管理機制。
第六階段:驗收總結(6月16日—6月25日)
民政低保工作組會同各鄉鎮(場)將規范低保金發放立查立改工作開展情況開展總結評議,形成綜合匯報材料。
六、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集中開展規范城鄉低保金發放專項治理工作,是縣委、政府認真落實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關注民生、改善民生、落實民生的重大舉措,是進一步規范城鄉低保工作、完善城鄉低保制度、有效保障城鄉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必然要求。各級民政干部要站在講政治、講大局、講穩定和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高度,統一思想,深刻認識開展城鄉低保入戶核查的重要意義。在入戶核查過程中,絕不能走過場、搞形式,必須逐戶進行核查,堅決杜絕漏保、錯保、保人不保戶、“人情保”、“關系保”及優親厚友、工作程序不規范、資料不健全等問題。
(二)加強組織領導。城鄉低保金發放專項治理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工作要求高。各鄉鎮(場)要成立相應組織機構,精心謀劃,統籌協調,建立黨委、政府統一領導,民政局牽頭、村(居)具體負責、干部共同參與的工作機制。在工作中,既不能放寬政策將不符合條件的家庭納入保障范圍,又不能限制符合條件的應保家庭享受低保。對矛盾突出的問題,要積極引導,妥善處理,防止工作方法簡單粗暴。要逐級建立責任制度,明確工作責任,落實職責分工,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有序工作局面。
(三)把握工作重點。民政局工作組要指導各鄉鎮(場)對規范城鄉低保金發放立查立改工作的要求,做到“三個到位”:一是宣傳發動到位,通過電視、廣播、公開欄、宣傳單等進行宣傳;二是全面核查到位,組織核查人員深入每戶逐一核查,不留盲區,并認真做好記錄;三是程序把關到位,入戶過程中,要實地了解低保家庭經濟收入情況,堅持“三評議、三公示”的原則,做到核查工作公開透明。
(四)嚴肅工作紀律。民政工作組要嚴格落實核查工作責任制,做到“誰調查、誰審核、誰負責”,把好入口關。在立查立改工作中對核查清理工作不重視、組織領導不力、工作敷衍了事、該清退未清退、整頓效果不明顯的,對違背政策規定搞“人情保”、“關系保”的,對采取不正當手段騙取低保待遇、干擾低保管理秩序的,將根據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規范清理工作要接受社各族群眾的監督。
第四篇:鄉鎮婚姻登記處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和一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的民政工作理念,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婚姻登記條例》、《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范》和民政部《婚姻登記機關等級評定標準》等法律法規要求,結合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堅持“為民、務實、清廉”的要求,牢固樹立一切為了群眾,一切方便群眾的意識,充分發揮鄉(鎮)婚姻登記處為民、便民、利民的作用,完善婚姻登記機關設置,依法加強婚姻登記管理,抵御宗教極端思想滲透,保護婚姻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為推進地區跨越式發展和長治久安做出新的貢獻。
二、基本原則
(一)以人為本原則。要真正樹立為當事人服務的意識,使婚姻登記機關成為政府為人民辦實事、辦好事的窗口。
(二)依法登記原則。要認真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嚴格遵守婚姻登記的法定程序,依法辦理婚姻登記,維護婚姻法律的嚴肅性,保障婚姻當事人合法權益。
(三)公平公開原則。要嚴格依照工作程序,公平對待婚姻當事人。切實履行政務公開,公開辦理婚姻登記事項的依據和流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樹立窗口為民服務的良好形象。
(四)屬地管理原則。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要求,鄉(鎮)黨委、政府“一把手”要切實履行對婚姻登記處依法監督與管理責任,確保婚姻登記規范有序,工作人員隊伍穩定,堅決杜絕不作為、亂作為的違法行為。
(五)就近便利原則。第一批合理選定2個離縣城較遠、人口密度較大、可覆蓋周邊的鄉(鎮)設立婚姻登記處。
三、主要任務
(一)完善婚姻登記機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婚姻登記條例》、《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范》和民政部《婚姻登記機關等級評定標準》等法律法規要求,鄉(鎮)婚姻登記處設置務必是行政執法機構。
(二)配強婚姻登記員。婚姻登記員應為專職人員,每個鄉(鎮)婚姻登記處配備2—3名婚姻登記員。堅決杜絕婚姻登記亂收費現象,執行辦理結婚證一對9元的收費標準。
(三)落實辦公經費。鄉(鎮)婚姻登記處工作經費要有制度保障,確保滿足工作和服務需求,可將此項經費納入財政預算。
(四)開通信息網絡。鄉(鎮)婚姻登記處必須在4月份完成申請中國電信寬帶接入,嚴格按照《全國婚姻登記信息系統操作手冊》要求進行操作,使全縣民政系統聯網工作順暢、安全,確保民政部門婚姻登記系統正常操作,有效服務各族群眾申請婚姻登記。
(五)進一步改善現有的設施環境。鄉(鎮)婚姻登記處辦公設施和辦公環境要體現“便民、溫馨、服務”的理念,力求在細節上實現質的跨越。其中候等區面積不低于30㎡;要分別設置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窗口,維護群眾隱私權;檔案室要配齊檔案柜、防盜裝置等設施,便于查閱和保管工作檔案。
(六)強化婚姻文化宣傳。要充分挖掘現有場所、設施的資源,通過電子媒體、公示欄、宣傳欄、文字圖片、箴言等形式,不拘一格地宣傳婚姻文化。要拓展宣傳渠道,組織開展“婚姻家庭大講堂”進社區、進企業、進學校等活動,普及婚姻家庭知識,宣傳婚姻文化,倡導文明、健康、向上的婚姻觀和婚俗觀。
(七)開展婚姻家庭輔導工作。各鄉(鎮)要結合自身情況,整合擴大辦公場所,建立婚姻家庭輔導室,并通過招募社會志愿者或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聘請律師、心理咨詢師、社會工作師、婚姻家庭咨詢師等專業人員為有需求的當事人提供免費咨詢或心理、法律援助等服務。
(八)進一步強化服務意識。在依法行政的基礎上,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強化服務意識,拓展服務內容,創新服務手段,規范服務流程,量化服務標準。
四、工作步驟
我縣規范鄉鎮婚姻登記處設立工作從2014年3月8日起至2014年6月30日止。分為摸底調查、審核上報、專項檢查和總結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摸底調查(3月8日—3月31日)
1.調查核實。縣民政部門要組織人員,深入鄉(鎮)、農村,入戶與各族群眾了解交談,本著便民、利民的原則,科學合理的提交有條件設立婚姻登記處的鄉(鎮)。
2.業務培訓。為進一步加強婚姻領域違法行為的綜合治理,打擊宗教干涉婚姻登記工作,提高婚姻登記員有效開展工作的能力,縣民政部門要盡快部署對新增設婚姻登記處登記員業務培訓工作,做到婚姻登記員在短時間內熟知相關法律法規、操作規程,更好服務各族群眾。
第二階段:審核上報階段(4月1日—4月30日)
1.鄉(鎮)申報。鄉(鎮)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婚姻登記條例》和民政部《婚姻登記機關等級評定標準》,將符合條件設立婚姻登記處的鄉(鎮),向縣民政部門申報。
2.縣(市)審批。縣民政部門收到鄉(鎮)申請后,對鄉(鎮)所具備條件進行核查,將符合條件的予以匯總,經縣人民政府同意后,向地區民政局申報。
3.地區復核。地區民政局對縣民政部門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鄉(鎮)進行復核,形成復核意見,上報地區行署同意后,向自治區民政廳申報。
4.自治區民政廳審批。自治區民政廳將對符合辦理婚姻登記條件的鄉(鎮)予以審批,并授權確定為婚姻登記機關。
第三階段:專項檢查階段(5月1日—5月30日)
為著力解決群眾反映婚姻登記難問題,我縣決定成立督查鄉(鎮)婚姻登記處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民政局,辦公室主任由民政局局長達尼牙孜同志兼任。主要職責負責對鄉(鎮)婚姻登記處總體規劃和各方面協調工作,并進行檢查、督導。
縣民政局成立督查小組,督查小組將于2014年5月中旬對鄉鎮婚姻登記處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驗收。
第四階段:總結階段(6月1日—6月30日)
各鄉(鎮)于2014年6月18日前,將鄉(鎮)新增設的婚姻登記處工作開展情況的匯報材料報縣民政局,縣人民政府將根據工作進展實際,部署下一階段婚姻登記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要充分認識設立鄉(鎮)婚姻登記處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制定相關工作方案,切實把好事辦好,實事辦實。鄉(鎮)民政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當好政府的參謀和助手,加強檢查和指導,確保申報工作的真實性和準確性,確保能夠依法登記,確保能夠為當事人提供優質婚姻登記服務。
(二)配備專職人員。鄉(鎮)應從在崗在編人員中選配責任心強、會使用計算機的2—3名干部擔任婚姻登記員,經考核合格后,負責婚姻登記工作,并確保人員的相對穩定性。
(三)完善辦公設施。鄉(鎮)人民政府要加大資金投入,盡快完善鄉(鎮)婚姻登記工作所需的電腦、打印機、檔案柜、辦公桌椅、制度牌等基本設施,確保工作順利開展。
(四)增強基層婚檢能力。各相關單位要加大組織協調力度,將婦幼保健院等衛生部門婚檢職能和財政經費下放到相關鄉(鎮)衛生院,便于開展婚前體檢工作。對暫不具備開展婚檢工作條件的衛生院,要加大資金投入,盡快配齊配全婚檢所需醫療設備,做好醫務人員業務培訓工作,進一步改善基層衛生醫療機構條件,滿足鄉(鎮)婚姻登記處工作需要。
(五)經費保障管理。為確保婚姻登記工作順利進行,縣財政要安排專項啟動經費,將鄉(鎮)婚姻登記處辦公經費列入當地財政年度預算。鄉(鎮)婚姻登記處辦理婚姻登記,除按標準向當事人收取工本費外,不得收取其他費用或者附加其他義務。
第五篇:民政局計劃生育工作方案
1、加強對《婚姻法》的宣傳工作
《婚姻法》是一部重要的法律,作為婚姻登記主管機關,貫徹執行《婚姻法》是義不容辭的責任。民政部門要通過廣泛深入宣傳,使廣大群眾更全面細致地了解新《婚姻法》的內容,提高人民群眾的婚姻法制觀念。
各鄉鎮街道要協助做好未婚青年婚前教育工作,嚴禁早婚和近親結婚。局婚姻登記處要按照《婚姻登記條例》做好婚姻登記工作,使婚姻登記合格率達到百分百。并及時與計劃生育部門通報有關婚姻、收養登記工作情況。
2、嚴格執法,規范社會收養工作
加大對“收養法”、“收養登記辦法”的宣傳。規范社會收養工作,在辦理收養手續前,應責成收養人到戶籍所在地計生部門接受計劃生育審查。收養登記工作在縣民政局申請登記辦證,但是各鄉鎮(街道)民政辦要積極做好宣傳解釋工作,為無子女的收養當事人提供法律、法規的咨詢服務,收養人在辦理收養工作中,不得違背計劃生育的法律、法規,并協助計生部門把好計劃生育政策關。
3、認真制定和落實有利于計劃生育家庭的社會救助政策
在救濟、救災款物發放中優先向計生“兩戶”家庭傾斜,保障計劃生育家庭的基本生產生活。各鄉鎮(街道)要在同等的條件下對實行計劃生育的貧困戶優先給予社會救濟和生活補助,對違反計劃生育人員原則上不給予補助。根據《拜政辦發【2013】9號》文件的相關規定,城鄉醫療救助實施意見中差額救助對象領取計劃生育光榮證,獨生子女光榮證的,其醫療費用報銷比例在原基礎上提高10%。
4、發揮民政職能,落實優惠政策
在同等條件下,對符合低保條件的計劃生育困難家庭優先納入低保。當計劃生育困難家庭優先扶助,在生產、生活上給予照顧,優先幫助他們脫貧致富。對計劃生育先進個人,在“結對幫扶”時,給予重點安排照顧。將符合條件的獨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和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女兒無贍養能力的老人(男60歲、女55歲)納入五保供養范圍,落實五保供養待遇。對計劃生育先進村,在符合扶貧政策的前提下,修路、打井等項目需要扶貧資金時,給予重點傾斜。敬老院、養老院優先安排60歲以上的計劃生育戶入住。
第六篇:婚姻領域違法行為治理工作方案
根據地區“社會治理年”活動的總體部署,為深入貫徹落實自治區“關于加強對婚姻領域違法行為綜合治理工作的意見》精神,依法治理婚姻領域違法行為,禁止利用宗教干涉婚姻,維護合法婚姻關系,弘揚社會主義道德風尚,現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堅持以婚姻家庭法律法規為依據,以國家婚姻管理政策及自治區相關配套制度措施為指導,堅持宣傳與引導、服務與管理、教育與懲治并重,禁止利用宗教干涉婚姻.依法治理婚姻領域違法行為,保障婚姻自由,堅持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和計劃生育基本國策,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
二、工作任務
(一)依法治理婚姻領域違法行為。按照“村(社區)不漏戶、戶不漏人”的要求,對照“婚姻領域違法行為的表現形式)(附件)開展調查摸排、登記造冊工作,準確掌握婚姻領域違法人員情況,切實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同時,依據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針對排查掌握的婚姻領域違法行為的表現形式、特點及社會危害程度,區分情況.分類施策。對違法行為情節輕微、社會危害程度小,尚不夠行政處罰和不構成犯罪的,以教育、批評方式為主。對違反《婚姻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婦女權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義務教育法》、《宗教事務條例》和《自治匹民委(宗教局)等八部門關于非法宗教活動的處理辦法(試行)》等相關法律法規和制度規定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對違反《刑法》、相關司法解釋和自治區《關于依法辦理“三股勢力”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新高法[20l3]76號)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特別是對利用宗教干涉婚姻、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充刑事責任。
(二)嚴格執行婚姻登記法律法規。民政部門要定期組織婚姻登記工作人員開展《婚姻法》、《婚姻登記條例》、《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的教育培訓,明確工作紀律要求、不斷提高工作人員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務水平;在婚姻登記崗位配行業務技求精、政治觀念強的專業人員上崗,嚴格審查當事人提供的材料,嚴把登記關。要爭取與公安部門管理的人口信息實現聯網.有效杜絕當事人騙婚、重婚等現象,保障婚姻登記的合法性。對因失職瀆職,為不符合婚姻登記條件的當事人辦理婚姻登記的,或者以謀取私利為目的,違反《婚姻登記條例》而辦理婚姻登記,對直接負責的主管領導和其他直接責任人依紀依規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加強對受侵害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護。審判機關在處理婚姻領域違法行為造成的離婚案件的財產處理、子女撫養和對無過錯方經濟賠償等問題上,應當堅持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和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維護婚姻當事人和無過錯方的合法權益,依法加大對過錯方的懲治力度。對沒有經濟能力的非法婚姻受害人,司法行政部門應給予必要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對違反法律法規和有悖于公序良俗,依附于對方,不愿訴、不敢訴的非法婚姻問題,共青團、婦聯組織和基層組織可依法向司法機關進行檢舉控告。
(四)深入持久開展宣傳教育活動,增強群眾法治觀念。由宣傳部門牽頭,民政、民宗、司法、計生、文化、廣電、教育、工商、婦聯、團委等部門和基層黨組織密切協作配合,每季度組織開展一次婚姻法律法規主題宣傳活動,篩選出一批婚姻領域違法仃為的典型案例、將以案說法常態化,通過形象、直觀的形式,教育引導各族群眾明辨什么是合法婚姻關系、什么是婚姻領域的違法行勾以及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樹立文明進步的戀愛、婚姻、家睚、生育觀念,做崇尚文明、情操高尚、遵紀守法的公民。政法各部門要依法公開處理一批婚姻領域違法行為典型案件,宣傳部門和新聞媒體要跟進加大宣傳力度,形成震懾犯罪、懲治違法、教育群眾、凈化環境的強大聲勢。司法行政部門要將《婚姻法》作為“六五”普法的重點內容,加大普法宣傳力度。統戰、民宗部門、伊斯蘭協會和基層組織要在宗教人士和信教群眾中廣泛開展以《婚姻法》、《宗教事務條例》等為主的宣傳教育活動,禁止利用宗教干涉婚姻。教育、總工會、共青團、婦聯等部門要積極配合做好在校學生、職工、青少年、婦女的宣傳教育和合法權益保障工作。
(五)加大對婦女就業的支持力度,提升婦女的社會地位。人社、婦聯等部門要組織力量對轄區婦女就業情況進行調查,摸清婦女就業創業的狀況和存在的問題,制定有針對性、切實可行的措施.積極開展各類婦女就業技能免費培訓和“雙語”培訓力度,努力提升婦女社會地位,營造婦女干事創業的良好社會氛圍,鼓勵婦女走出家門實現就業。進一步放寬婦女小額擔保貸款政策,簡化手續,延長周期,促進婦女通過創業實現就業。通過多種途徑,促進婦女就業。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場)、各有關部門要從社會發展和穩定的太局出發,充分認識婚姻領域違法行為的嚴重危害,切實增強工作責任感和緊迫感,要將婚姻領域違法行為綜合治理工作列為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動、打擊宗教極端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和整治“三非”的重要內容,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集相關部門會商解決問題,研究部署工作。
(二)強化部門聯動。各鄉鎮(場)、各職能部門要密切配合,常態化地組織開展婚姻領域違法行為綜合治理工作,堅持長期抓、抓長期,發現一起,查處一起:要將宣傳引導工作貫穿始終,全面摸清底數,強化教育轉化,實施分類處理,依法嚴懲宗教極端犯罪分子,切實遏制宗教干涉婚姻的現象。
(三)加強督促檢查。鄉鎮(場)要加強督導檢查,確保婚姻領域追法行為綜合治理工作人員、措施、責任和效果“四落實”。
(四)加強信息報送。鄉鎮(場)、各有關單位要加強信息報送工作,將工作動態、典型經驗、創新做法及工作成效,形成信息簡報,每周報送一次,工作開展情況每月20日上報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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