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局礦源自查匯報

時間:2022-01-08 08:4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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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局礦源自查匯報

接市局轉來的省國土資源廳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礦產資源補償費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我局嚴格按照《通知》要求對我縣礦產資源補償費征收工作進行了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匯報如下:

一、加強礦產資源補償費征收管理及其入庫工作。我局嚴格按照《礦產資源補償費征收管理規定》的要求,對各礦山征繳礦產資源補償費,并做到應收盡收,足額征收。對征繳的礦補費做到及時全額地上繳中央金庫,不設立過渡帳戶,不以任何方式截留、坐支、挪用。

二、使用專用的票據征繳礦補費

對礦補費的征繳,我局嚴格使用礦補費征收專用票據,從不用其它任何票據進行替代。同時,我局還邀請財政、審計等部門對我局礦補費的征收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三、嚴格實行礦產資源補償費征收月報制度

對礦產資源補償費的征收工作,我局嚴格實行月報制度,每月月底我局有專人以報表的方式向市局報告,并接受市局的監督檢查。

四、礦補費征收工作存在的不足

1、礦山銷售收入難以核定,礦補費地征收難做到全額征收。

2、人員、交通工具受限,致使礦山銷售額難以查實,大多數礦山礦補費的征繳是依靠國稅、地稅的稅收進行反算它的銷售額來征繳礦產資源補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