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面向廣播電視大學師生以及其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教學、科研人員,開展遠距離教育理論和開放辦學實踐課題的研究,并加強各專業學科領域的學術討論和交流,旨在提高高校師資隊伍的科研水平和教學水平,促進辦學事業的全面發展。本刊主要欄目有“開放教育研究”、“高職教育研究”、“語言文學研究”、“政經法律研究”、“應用科學研究”、“高校工作研究”等欄目。
《廈門廣播電視大學學報》現已更名為《兩岸終身教育》。
本刊主要資助項目有:國家社會科學基金、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基金、福建省教育廳社會科學研究項目、全國教育科學規劃教育部重點課題、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福建省教育廳B類科技/社科項目、湖南省哲學社會科學基金、江西省教育科學規劃課題、江西省社會科學規劃項目、全國高等院校古籍整理研究工作委員會基金。
本刊主要資助課題有:全國教育科學規劃教育部重點課題(GLA102047)、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基金(13YJA751074)、浙江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課題(13NDJC024Z)、國家清史編纂委員會項目(200410220204001)、江蘇省教育廳哲學社會科學基金(09SJB720004)、江西省教育科學規劃課題(09YB392)、全國高等院校古籍整理研究工作委員會基金(1362)、天津市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規劃項目(TJWY12-030)、福建省教育廳社會科學研究項目(JBS09163)、黑龍江省教育廳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11514126)。
1.《廈門廣播電視大學學報》與《廈門教育學院學報》聯合辦刊,如作者無特別聲明,視同作者向上述兩份刊物同時投稿。
2.本刊使用“學術不端文獻檢測系統”并簽署了《福建省高校學報關于聯合抵制學術不端行為的聲明》,作者保證稿件的合法性,即無抄襲、侵權、數據偽造等不良行為,不涉及國家機密,無一稿多投。如因不良行為造成的經濟損失和社會負面影響,由作者負責。
3.自正式投稿日期起2個月內未接用稿通知的,作者可另行處理。如撤稿,作者事先征求本刊意見。如稿件已通過專家審稿而撤稿,作者愿意支付雙倍審稿費給本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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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其他未盡事宜,作者將與《廈門廣播電視大學學報》編輯部或《廈門教育學院學報》編輯部協商解決。
機構名稱 | 發文量 | 主要研究主題 |
廈門城市職業學院 | 204 | 教育;高職;院校;教學;高職院校 |
福建師范大學 | 50 | 政府;農村;互聯;互聯網;F |
廈門大學 | 49 | 文學;教育;教學;英語;課程 |
華東政法大學 | 29 | 效力;法律;訴訟;侵權;股東 |
《學報》編輯部 | 23 | 大學學報;電視;廣播;廣播電視;投稿 |
集美大學 | 19 | 教育;高校;文化;校園;姻緣 |
浙江廣播電視大學 | 13 | 電大;教育;開放教育;放教;基層電大 |
福建廣播電視大學 | 12 | 教育;檔案;開放教育;放教;電大 |
廈門理工學院 | 12 | 高校;文化;教學;大學生;大學生價值 |
山東大學 | 10 | 詩歌;音樂;趙執信;神韻;神韻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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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編:361008
主編:唐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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