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質量提升策略研究
時間:2022-10-26 05:3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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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隨著人民對住房品質需求的不斷提升,行業發展方式粗放,監管體制機制不健全等問題也逐漸顯現。本文通過比較認證與保險的特點,論述如何促進建筑工程質量的提升,從“認證+保險”的視角提出提升建筑工程質量的策略。
關鍵詞:產品認證;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認證+保險
2018年,國務院《關于加強質量認證體系建設促進全面質量管理的意見》,要求推動在市場采購、行業管理、行政監管、社會治理等領域廣泛采信認證結果。2019年,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質量保障體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質指導意見的通知》,文件要求加快發展工程質量保險。以上政策文件充分體現了國家對完善質量體系建設的高度重視。當前建筑工程質量還存在諸多問題,這與我國現有監管體系不完善是分不開的。因此,如何最大程度發揮認證和保險在建設工程領域的作用,實現建設工程質量穩步提升,已經成為當前急需探討的重要問題。
1產品認證
認證是指與產品、過程、體系或人員有關的第三方證明,產品認證是第三方就產品(包括過程和服務)滿足規定要求給予書面保證的一項活動[1]。認證作為標準實施監督的一個重要手段和環節,在住建領域也得到了比較早的發展。中國的建筑企業在上個世紀90年代率先引入了質量管理體系,2006年建設部了《關于推動住宅部品認證工作的通知》,啟動了住建領域的產品認證工作。2007年住建部制定了《工程建設施工企業質量管理規范》,對施工企業在安全生產、質量管理方面都發揮了很好的作用。2014年住建部根據國務院的有關要求,成立了中國工程建設檢驗檢測認證聯盟,標志著住建領域的認證工作又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認證起源于市場交易的需求,是一種信用保證形式。產品認證是由可以充分信任的第三方證實某一產品或服務符合特定標準或其他技術規范的活動[2]。當前,建筑產品質量良莠不齊,制造商、采購商、使用方,乃至整個社會層面都面臨著信息不對稱的風險。為了從市場競爭中脫穎而出,除了都具有的資質和檢測報告,產品認證是體現品牌的與眾不同和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企業品牌和產品質量的最好佐證。
2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
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Inherent Defect Insurance,IDI)的實施是提高工程質量的一種方法[3]。2012年,上海市探索將保險機制引入工程質量風險管理體系,并試點推行住宅建設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制度[4]。2017年,深圳將IDI引入政府投資代建項目。2019年,北京市文件在住宅建筑新、改、擴項目中開展此項工作。目前,江蘇、浙江、安徽、河南、廣西、成都、重慶、海南等省市就缺陷保險制度也在穩步推進,承保的標的類型涉及保障房、商品房、公寓、學校、消防站、地鐵、橋梁、體育場館等工程類型。IDI保險通過引入獨立第三方風險管理機構,強化貫穿工程建設全過程的質量風險管控,從參建單位資質、勘察報告、設計圖紙、施工過程、竣工驗收階段進行全過程質量風險管理,有效降低住宅工程質量風險。保險公司從減少理賠損失的角度,與參建單位形成經濟制衡,利用經濟杠桿有效約束建筑工程質量。
3“認證+保險”促進建筑工程品質提升的策略
3.1“認證+保險”基本模式分析。建筑產品的質量和施工過程的有效控制是促進建筑工程品質的必要因素。因此,基于產品認證的特點和IDI保險的特點有機結合,圍繞優質部品庫對建筑產品的質量和品質進行約束,以產品認證作為準入門檻,以產品責任險進行風險分擔。開發建設單位優先采購優質部品庫中經過“認證+保險”的建筑產品,既能保證建筑產品品質又能降低IDI保費。TIS機構通過對全過程的項目質量風險管理保障工序質量符合要求。生產企業通過產品認證和產品責任險雙重保障建筑產品質量和品質。詳細模型請見下圖:目前,江蘇省已率先出臺相關制度,鼓勵建設單位投保與住宅工程質量相關的建筑安裝工程一切險等保險,優先從提供產品質量保險的供應商處進行采購。3.2推進“認證+保險”的策略。(1)完善參建各方的保險責任體系在發達國家,凡涉及工程建設活動的所有單位,包括業主、建筑師、總承包商、設計、施工、建筑產品制造商、質量檢查公司等,均須向擔保與保險公司進行投保[5]。一個典型案例就是2003 年美國德州“空調壓縮機導致火災案”由于產品存在設計缺陷,導致壓縮機過熱起火并引發了火災,當地法院判決,該企業支付了3400 萬美元賠款。由于該企業沒有購買任何責任保險,結果所有損失只能自己買單。建議結合我國國情,盡快制定出一套完整的保險責任規章制度。引導開發建設單位、勘察設計單位等責任主體購買相關保險(見表1),防范化解住宅工程重大質量風險,提高住宅工程質量水平。(2)鼓勵采購經過“認證+保險”的建筑產品,建立IDI保費浮動機制在發達國家,一般保費都實行浮動的擔保與保險費率制,費率根據建筑物的質量風險程度、承包商的聲譽、質量檢查的深度等綜合加以考慮,為了得到優惠的擔保與保險費率,承包商必須通過加強質量管理提高聲譽、積累良好的業績,保險公司在施工階段積極協助承包商進行質量控制,以期保證工程質量不出問題,從而促進了質量監督管理保證的良性發展[6]。認證相當于給企業做“體檢”,通過認證的建筑產品可以有效控制建筑產品批次質量。在國外,購買產品責任保險的產品成為產品質量的一個重要標志。在保險期內建筑產品在承保范圍內發生事故,保險公司可以根據約定限額賠償。為避免建筑產品的質量缺陷引發人身和財產損失,有必要將“產品責任險”作為質量認證的附加條件。凡是生產企業,特別是涉及到結構安全和防水、保溫等功能性材料均應投保該險種。投保企業遞交相關產品材料,由認證機構組織審核,保險機構采信認證結果,出具保單。建設單位采購經過“認證+保險”的產品,保險機構按照采購比例,適當降低IDI保費,既保證了工程質量,又縮減了開發建設單位開支。
通過分析產品認證的特點和IDI保險的特點,結合我國建筑工程質量監管現狀得出結論,我國應加強建筑工程質量認證和保險的發展力度,不斷完善我國建筑工程質量保障體系,切實發揮“認證+保險”的作用,推動建筑業高質量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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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黃銀霞,馮雙洲,曲云騰.推進認證工作規范鐵路產品準入.[J].鐵道技術監督,2013(2):4-10
[3]常在,張狄龍,彭坤,陳楠,李陽.TIS的勘察設計風險識別與施工圖審查的差異性.[J].工程質量,2019(2):1-3
[4]鞏劍.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探析.[J].保險理論與實踐,2018(12):103
[5]郭漢丁.建設工程質量政府監督管理研究.[D].天津:天津大學,2003
[6]楊川.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制研究.[D].重慶:重慶大學,2004
作者:苗彧 徐韜 單位:中國建筑標準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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