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期權制度論文

時間:2022-04-02 10: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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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權制度論文

內容摘要:20世紀80年代以來,國際社會中長期激勵制度的潮流日益強勁,股票期權激勵機制逐漸成為全世界經濟迅猛發展不可缺少因素之一。本文就股票期權制度對我國經濟發展的影響,主要從其優勢、局限性、障礙三方面進行分析。

關鍵詞:股票期權制度優勢分析局限性分析障礙分析

股票期權制度對我國經濟發展的優勢分析

股票期權制度是協調股東和經理人員根本利益的辦法。股東的目標和經理人員的目標不完全一致。股東的目標是使企業財富最大化,千方百計要求經營者以最大的努力去完成這個目標。為了保持高級經理人員的穩定,驅動他們除了保持一個良好的聲譽和業績之外,愿意承擔一定的風險,不斷地為股東博取更大的財富,只能利用股票期權激勵給他們帶來可能的高收益,分享股東一部分剩余索取權是行之有效的辦法。實踐證明,股權激勵是協調股東和經營者根本利益的方法。

有利于不斷吸引和穩定優秀管理人才。股票期權制度對優秀人才的吸引力遠比現金大。股票期權是一種長期的激勵方式,有助于在優秀人才與企業之間建立一種資本紐帶,構建休戚與共的戰略協作關系。一方面,股票期權制度可以比較客觀地體現人才的人力資本的價值,它創造性地以股票升值所產生的差價作為企業對人力資本的補償,使優秀人才的利益與企業利益在相當長的時間里保持密切的聯系,不僅能避免人才流失,而且能吸引更多的人才流入。另一方面它能夠把自己的所得與貢獻緊緊地聯系在一起,使人才有一種事業上的成就感。此外,股票期權制度還通過設定有關的限制性條款而穩定人才隊伍。另外,股票期權制度已經成為許多高科技公司招聘人才的一個“秘密武器”。

以股票期權做激勵減少了企業的現金支出,節約大量營運資金,改善財務狀況,使激勵成本在激勵強度相同的情況下降低到最低。股票期權是一種非現金的激勵方式,是建立在公司收益實現基礎上的未來的市場化收入預期。這種收入由證券市場提供,是“公司證券,市場簽單,自己買單”。在實施過程中,公司始終沒有大規模的現金流出。期權持有者通過行使權利可以獲得相當可觀的報酬。行權以后,企業的資金會增加,這有利于降低資產負債率,改善企業的財務狀況。

股票期權制度有利于提高效率,減少非對稱信息,降低委托——成本。企業的所有者與經營者分離,使現代企業形成一種委托——關系。由于委托人與人目標函數的不一致和信息的不對稱,人會產生兩種行為傾向——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這兩種行為傾向和隱性成本很可能是由于激勵缺失、激勵不足造成的。采用股票期權制,可以使經營者轉化為“準所有者”,作為“準所有者”,他會努力使自己的目標與委托人的目標一致避免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

股票期權是一種長期激勵機制,有利于克服經營者的短期行為。經營者的短期行為是指在有限的任期內和傳統薪酬不足以反映其貢獻的情況下,追求個人利益最大化而損害企業的長期發展的行為。股票期權制能把經營者個人的利益與企業的效益緊密地聯系起來。經營者以固定的價格購買本公司一定的股票,在一定的時間內,比如6年,你不能賣掉它,6年之后才可以出售。在經營人員共同努力下企業利潤增長了,股價上升了,股東和經營者都會受益。如果企業前景不好,出現了虧損,股價就會下跌,這里有很多原因,其中有經營者的責任,經營者也不能從股票期權行權的股票差價中獲利。所以,經理人員在股票期權制下,在涉及企業并購、重組、長期投資、技術開發等重大戰略問題的決策時,不能采取短期化的決策行為,只能著眼于企業的未來,關注企業的長遠利益。短期的經濟增長對經營者的股票期權不會帶來實質性利益。而且在股票期權制度下,經營者在離退休后仍會繼續擁有公司的股票期權,會繼續關心企業的長遠發展,會繼續享受公司股價上升帶來的收益。不管從哪方面看,經營者只有致力于公司的長期發展,才能享受到股票期權真正的利益。

股票期權制度對我國經濟發展的局限性分析

由于股票期權本身的局限性和我國經濟的特殊環境,其有效實施和作用的發揮受到一定的限制。

股票期權造成了企業利潤的虛增。股票期權不涉及企業的現金流出,會計上不作為費用沖減利潤。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允許企業采用內在價值法或者公允價值法確認和計量股票期權。采用公允價值法,企業要確認期權費用;采用內在價值法,只要期權認購價高于或等于授予日的股票市價,期權費用為零。大多數美國企業都采用內在價值法,這樣企業的利潤普遍被高估,股票價值存在泡沫。利潤高估從短期看造成股價上楊,經營者由此獲得“價差”好處,這種好處不利于投資者真正地了解企業的真實價值。從長期看,由這種高估造成的經濟泡沫一旦破滅,必將給投資者造成極大的損失。

股票期權造成了股價與經營者行為的背離。股票期權制度激勵經營者創造性的努力工作,使企業業績提高,股價上揚,經營者通過“行權”獲得收益。但是,股價不直接反映經營者的行為。經營者創造性努力工作的行為受一些不被他控制的隨機事項影響。如果股價是由于經營者不可控因素造成上下波動,就會發生股票期權的激勵不當,激勵約束作用不能有效地發揮。

股票期權強化了經營者的風險回避程度。經營者管理企業的財務目標是追求企業價值或股東財富最大化。股票價格代表了企業價值(股東財富)。企業股價受外部環境和管理決策兩方面因素的影響。從經營者可控制的內部因素看,股價的高低取決于企業的報酬率和風險。企業的價值,與預期的報酬成正比,與預期的風險成反比,報酬的增加是以風險的增加為代價的,而風險的增加將會直接威脅企業的生存。在經營者的薪金總額中,期權所占比重較大。如果企業的盈利水平下降,股價下跌,經營者股票期權的溢價收入將減少,經營者的物質財富也大幅減少。所以經營者總是“風險厭惡”的,避免風險投資和風險決策,結果使一些具有較高預期回報率的投資項目有可能被拒絕。所以說實施股票期權,強化了經營者的風險回避行為。

股票期權造成不同類型企業激勵效果不同。在資本市場上,不同類型企業的股價表現不同。企業所處的行業不同及所處的經濟周期的不同發展階段都會對股價產生不同的影響。處于高新技術產業或成長期的企業,具有良好的發展前景,其營業收入和利潤的增長幅度都明顯高于市場的平均水平,其股票具有成長性,有很高的投資價值,容易受到投資者的追捧,股價會有大幅上升;而處在夕陽產業或衰退期的企業,其營業收入和利潤都明顯低于市場的平均水平,會受到理性投資者的冷淡,股價上升的可能性很小,股票投資價值不被看好。股票期權對前類企業激勵效果較大,而對后類企業激勵效果較小。因為前類企業的經營者的努力能夠推動股價的上升,股價也能夠很容易反映經營者的經營水平和努力程度;而后類企業的股票不容易反映經營者的經營水平和努力程度,經營者再努力,股價難以提高。

股票期權制度對我國經濟發展的障礙分析

觀念意識障礙分析

我國絕大多數企業員工薪酬都是由固定工資和獎金組成,實行的是傳統工資制。長期以來,國有企業的經理是有行政級別的國家干部,沒有形成獨立的經理階層,更沒有經理人市場,沒有把經營者作為特殊的人力資本看待,沒有享受因經營發展帶來的部份凈利,剩余索取權和剩余支配權全歸股東,建立以人力資本產權理論為基礎的股票期權制度無疑會受到傳統觀念的抵制。

股票來源的障礙分析

一個企業要實施期權計劃首先要儲備一定數量的股票,以備期權持有者行權時使用。在國外,股票期權所需股票的來源主要有三種途徑:一是公司的留存股票(即庫存股);二是定向增發;三是二級市場回購。但在我國目前的證券法律體制下,不準許上市公司從公開發行中預留股份,同時定向增發也沒有相應的政策,從二級市場回購同樣被禁止,比如《公司法》第149條的規定:“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的股票,但為減少公司資本而注銷股份或者與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時除外。公司依照前款規定收購本公司的股票后,必須在十日內注銷該部分股份,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辦理變更登記,并公告。”鑒于我國現行證券法律的規定,試圖實行股票期權計劃的企業就“無股可期”。

資金來源的障礙分析

股票持有者是否有足夠的資金購買期權,是實施期權計劃的一個關鍵問題。在西方國家中,股票期權的行使一般有三種方法:現金行使、無現金行使和無現金行使并出售。后兩種方式為無現金行使方式。對于現金行使,美國公司一般可以為期權獲受者在其行權時提供包括貸款支付、延期支付等財務支持。目前我國企業期權獲受者一般缺乏大額期權的行權支付能力。

企業內部監管不規范障礙分析

股票期權制度內部監管不規范是能否有效而公正實施股票期權制度的重要因素。在國外,一般通過三個途徑來建立內部監管制度:獨立董事制度、獨立監事制度、獨立薪酬委員會制度。目前我國現行的公司內部監管混亂,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沒有明晰的產權邊界,“三會”不能進行相互制衡,使期權計劃在實施過程中產生非公現象,導致反向激勵,為此必須加強和健全期權內部監管制度。

資本市場的障礙分析

運作良好的資本市場不僅使股票期權流通方便,也為檢驗公司業績提供了一個重要的客觀手段,更能通過市場的監督機制迫使企業經理改善公司經營狀態。在一個有效的資本市場中,由于個股價格能夠反映該公司未來盈利能力,由此形成了對高層經理人員業績的度量評價功能。英美公司普遍運用了資本市場的這種度量評價功能,通過股票期權計劃對經理人員進行長期激勵。但國內資本市場問題重重,股價虛升,經常出現大幅波動,與上市公司的預期盈利脫離了關系,使得股票市場喪失了對經理人員的評價功能。這種資本市場的無效性會使期權計劃在實施過程中產生非公現象,使長期激勵作用喪失。

總之,我國目前尚不完全具備實施股票期權的條件,但這并不代表我們不能進行這方面的理論探討和實踐嘗試,我們應在完善應用環境的同時,用規范試點的方式,有步驟地推廣股票期權制度。

參考資料

⒈長城企業戰略研究所課題組,人力資本,《優先購股權的理論基礎》經濟研究參考,2001年13G—2

⒉長春稅務學院會計系,曹曉雪,《經營者激勵性股票期權——我國國有企業經營者激勵約束問題探索》

⒊張劍文著,《公司與股權激勵》,廣東經濟出版社,2001年9月第1次

⒋華東政法大學,王銀鳳、劉和平,《一種有效的長期激勵機制———談談股票期權在企業中的應用方式》

⒌余偉貴(湖南大學經濟研究所),《實施股票期權制的制度障礙與對策研究》,中國財經信息資料,2002年7月24日

⒍陳佳貴等,《國有經營者的激勵與約束——理論、實證與政策》[M],北京,經濟管理出版社,2000年

⒎孫永勝、牛成喆著,《經營者股票期權激勵制度——基本理論和會計操作》,經濟科學出版社,2002年8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