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社群對公共政策執行的影響
時間:2022-12-04 03: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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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網絡社群是在網絡互動交流平臺上基于價值偏好認同而產生的社會群體。其中社群成員都會在不同價值偏好的支配下參與社會事務,這些紛繁多樣的價值偏好在相互激蕩中形成網絡社群的共同價值觀念,這種共同的價值觀念能夠借助互聯網傳播的通道去影響公共政策的執行。網絡社群對公共政策執行的影響是多維的,從網絡社群對公共政策執行的積極影響方面來看:網絡社群為政策執行的反饋提供了工具性支持、為政策效能感的獲得提供交流平臺、對政策執行偏差進行了反饋糾正。因此,厘清網絡社群對公共政策執行的積極影響,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優化網絡社群對公共政策執行的影響策略,從而實現公共政策執行的既定目標,在當下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關鍵詞]網絡社群;政策過程;公共政策執行
中國互聯網信息中心(CNNIC)的《第44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截至2019年6月,我國網民規模達8.54億,較2018年底增長了2598萬,互聯網普及率達61.2%,較2018年底提升了1.6個百分點;我國手機網民規模達8.47億,較2018年底增長2984萬,網民使用手機上網的比例達99.1%,較2018年底提升0.5個百分點。”〔1〕由此可見,在這個萬物互聯的時代,網絡已經廣泛介入人們的社會生活,社會成員之間的交往活動不斷從現實空間走向了虛擬網絡空間。網絡社群就是在網絡互動交流平臺上基于價值偏好而產生的社會群體。所有社群內成員都會在不同價值偏好的支配下參與社會事務活動,這些異彩紛呈的價值偏好會在相互激蕩中形成網絡社群的共同價值觀念,這種共同的價值觀念會借助互聯網傳播的通道去影響公共政策的執行。當前,學界對網絡群體和公共政策關系的研究,大多是將公共政策作為一個整體的過程進行研究,很少單獨關注公共政策的執行問題,就公共政策的本質而言,如果執行不到位,再好的政策都只能是空中樓閣。誠如夏書章所言:“如何有效執行政策,使政策作為政府對社會經濟發展實施宏觀調控的杠桿作用得以成功地發揮,這不僅是發達國家政府都在探索的難題,更是像我國這種正處于體制轉型過程中的國家亟待解決的難題之一。”〔2〕剖析網絡社群對公共政策執行的影響可以從多種視角展開,本文僅從網絡社群對公共政策執行的積極影響及優化策略方面展開探討,至于網絡社群對公共政策執行的消極影響,受篇幅所限,本文不進行討論。厘清網絡社群對公共政策執行的積極影響,并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優化網絡社群對公共政策執行的影響策略,從而實現公共政策執行的既定目標,對于當下網絡深度介入社會生活的實際狀況而言,有著非常重要的價值。
一、網絡社群構成機制及結構特征
網絡社群是由社群概念延伸而來,社群本來是社會學的一個基本概念,其實質是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具有共同認同和團結感的人所組成的人的集合,群體內的成員相互作用和影響,共享著特定的目標和期望”〔3〕。從廣義上來說,社群既包括關系松散的群體,比如俱樂部、朋友圈等,也包括高度組織化的群體,比如政府機關、企業等;就狹義而言,社群一般是指關系松散的群體。當網絡深入人們社會交往實踐時,網絡社群便應運而生了。網絡社群的組建完全是出于個體的自發意愿,加入和退出也不存在門檻,這種結構源于組織系統內部人的行為產生的自發秩序,而非人為有意識的設計。網絡社群中個體間的交流方式與互動結構和傳統的社會組織是截然不同的,它將物理社會固有的人際關系碎片化,并按照人們的興趣愛好等因素重新塑造出不同類型的網絡群體。從網絡社群的產生機理與發展過程來看,網絡社群看似無核心領導及規章制度,且組織成員呈現出流動性較大、紀律性較差等特性。然而,從近年來網絡事件所產生的社會影響的程度來看,其社會動員能力不容小覷,如“FB表情包大戰”“滴滴順風車事件”等,網絡社群能夠在短時間內對這些事件的社會輿論進行導向控制,甚至倒逼公共政策的執行,表現出了強大的動員能力。因此,對網絡社群的構成機制及結構特征進行深入剖析,有助于凸顯網絡社群對公共政策執行的積極影響,尋求優化網絡社群正向作用的實施途徑。(一)網絡社群結構:扁平化、去中心化。網絡社群的組織結構具有明顯的扁平化和去中心化特征。網絡社群在一定意義上顛覆了傳統官僚制組織結構,超越了傳統組織中以縱向權力線為特征的“命令—服從”關系,代之以個人創造性為特征的網格化關系模式。網絡社群的出現,不僅加快了傳統官僚制組織由“寶塔形”向“扁平化”發展的速度,而且還意味著一場組織流程的變革。這種組織流程的變革表明互聯網作為公共虛擬空間,能夠提供一個消解絕對權威的場域,表現出鮮明的去中心化特征。傳統意義上說,個體的社會經濟地位決定了其社會層次,而網絡所開拓的公共領域則拓寬了個體發展的橫向空間,網絡信息資源的占有弱化甚至顛覆了傳統社會分層的依據。互聯網時代的社會資源與權利已經被數以千萬的電腦所分享,多中心是網絡空間的典型特征,由于沒有嚴格的層級限制,亦可被稱為“多中心秩序”。網民在虛擬空間里,與自己志趣相投的人形成各種共同體共享資源。網絡空間的公共性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政府權威性,致使公共政策的執行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二)網絡社群成員:多樣性、虛擬性、異質性。網絡社群成員具有多樣性。所謂網絡社群成員的多樣性,一方面是指在虛擬空間中,網絡社群成員身份的多樣性。在虛擬網絡里成員的地緣性、血緣性和業緣性被遮蔽,人們會根據自身的價值偏好,隨時在網絡中改變自身的性別、職業、外貌特征,以便契合網絡中交往的需要;另一方面,網絡社群內的交流也呈現出多樣性。在虛擬網絡中,社群成員的交流已突破了人與人、人與群體、群體與群體之間的現實界域,而是借助網絡平臺,在虛擬社區中完成人機的互動交流,從而實現多元主體之間的信息溝通與感情表達。網絡社群成員具有虛擬性。網絡空間為人們的生活締造了一個全新的虛擬世界,拓寬了人們生活實踐的空間界域。在網絡空間中,人們往往使用不同的ID號來表征他們的身份角色,從而部分或完全地遮蔽了他們在現實生活中的真實身份和社會角色,由此可以按照個人意愿塑造一個或多個不同于他們真實身份的自我。在網絡上,個人有主動展示和塑造自己的機會。不同于現實世界中的當面交往,網絡社群內交往雙方的身份能夠被有意識地“涂層”,人們只能借助思維的想象來辨識彼此的身份和現實形象。當然,這種身份的虛擬性在一定意義上也有助于消除現實生活中當面交往的某些尷尬,使得人們在身份被“涂層”后,更容易獲得真實的情感認同與心理支持,從而在網絡空間中表現出真實的“本我”樣態。網絡社群成員具有異質性。在現實社會生活中,社會群體成員的職業、年齡、性別等信息均是透明的、相對固定的,在結構特征方面表現出明顯的同質性趨向;而在網絡空間里,網絡社群成員由于其身份的虛擬性、變動性,在結構特征方面則表現出明顯的異質性取向。以知乎為例,在個人資料版面,用戶可以通過點擊“查看詳細資料”獲取該成員的“個人成就”,其中包括獲得“贊同”“感謝”“收藏”“分享”的數量、“職業經歷”“居住信息”“教育經歷”以及“擅長技能”等方面信息。如果是知乎用戶,可以通過點擊編輯“我的資料”完善以上五個方面信息。人們可以依據個人的價值取向、興趣愛好在網絡中發現自己適宜的活動空間。(三)網絡社群交往關系的特征:主體際性、平等性。網絡社群交往關系與傳統的科層制社群組織不同,它呈現出鮮明的個性特征。后現代哲學的主體際思想對網絡社群交往關系的主體際性給出了一個很好的詮釋路徑。網絡社群交往關系中的主體際性是指它揚棄了傳統哲學中的“主—客”模式,而形成了“主—客—主”的主體際模式。“作為異質主體的主體際關系,它是建立在‘主—客’關系之上的、通過中介客體而相互交往,并相互建立為主體的關系。”〔4〕網絡社群的成員具有高度的分散性和個性化的特征,他們往往都具有自身的人文特質,在交往過程中他們利用網絡作為中介客體,在網絡空間進行對話、溝通和交流,從而以異質性主體身份存在。而這種虛擬空間的交往實踐徹底消解了現實社會中的個人身份的痕跡,塑造了一種新型的社會關系——網緣關系。在網緣關系中,人們重構了形態各異的數字在場的符號化角色。在虛擬空間中,交往主體的符號化屏蔽了其在現實世界里的真實身份,這就為網絡社群交往關系的平等性提供了重要的前提條件。在虛擬網絡社區的交往互動過程中,社群成員的身份被“涂層”后,平等性消解了他們在現實生活中的階層差異。在網絡空間里,傳統的官僚制等級觀念已逐漸式微,虛擬交往使得交往主體獲得了相對平等的地位。此外,在網絡空間里,人際交往的自由權利得到了充分張揚,網民們完全可以根據自己的意愿加入或退出網絡社區,隨時終止與他人的互動行為。進入或退出網絡交往的成本很低,這就為網絡社群交往關系平等性的實現提供了良好的條件。互聯網的發展只是為人們的活動提供了一個較為自由的空間,但它并沒有阻斷網絡社群與現實社群之間的內在聯系,相反還拓寬了人們對現實社會施加影響的通道,這一點可以從網絡社群對公共政策執行的積極影響方面得到深刻體現。
二、網絡社群對公共政策執行的積極影響
從網絡社群對公共政策執行的影響機制來看,它突破了傳統社會的物理空間及觀念空間等諸多制約性,構建了可以平等交流的去中心化網格結構,拓寬了公民參與政治生活的渠道。涉及價值觀碰撞、利益分配等公共政策的執行方面的問題總能在網絡社群中引起極大的反響,網絡社群所表達的觀點雖無權威性,但卻能在短時間內達成高度集體認同,進而通過輿論導向,引起社會輿論共振,促進公共議題由虛擬領域走向現實社會,進而影響公共政策的執行。具體來說,網絡社群對公共政策執行的積極影響主要表現為:網絡社群為政策執行的反饋提供了工具性支持、為公眾的政策效能感提供了交流平臺、為政策執行提供糾正偏差的機會。(一)網絡社群為政策執行反饋提供工具性支持。網絡社群作為傳統社會與網絡技術交融的產物,是以個體的價值取向、興趣愛好為基礎的弱關系鏈接。網絡社群的出現打破了傳統社會中人們對于弱關系屬性的認知,它整合了網絡信息資源,通過情感的共鳴產生類似群體行動的擴散機制,從虛擬網絡空間走向現實社會生活,并在現實社會中發揮出持續而穩定的社會動員力量。網絡社會關系基本上是一種弱關系,但其產生的能量卻不亞于任何現實的集體行動。隨著網絡社會的進一步發展以及人們網絡嵌入程度的不斷加深,這種弱關系之上的強動員能力更為顯著。去身份化的集體認同是整合社會中不同層次的個體的重要前提。網民一般在網絡環境中的身份多是復雜不定且多重交疊的,在不同的交往情境中會隨時變換自己的身份,表達不同的觀點;但是,當價值觀念趨同時,不同的網民卻可以在相同的社會情境中完成觀點共振,為形成集體行動提供重要的前提條件。隨著網絡輿情的持續發酵,相同的觀點會轉化為集體行動,通過輿論對公共政策的執行產生影響。網絡社群則為公共政策的客體參與政治生活提供了工具性的支持,拓寬了政策執行過程中的反饋渠道。(二)網絡社群為公眾的政策效能感提供了交流平臺。網絡社群除了為其成員提供工具性的支持,還有一個重要的功能就是將具有相同興趣愛好的群體的情感和社會力量進行整合。網絡社會為人們提供了一個快捷高效的交流討論、情感溝通的平臺,一旦網民的個人情感升華為網絡社群的集體情感,形成情感共鳴,就會加快網絡社群成員的信息互動交流速度,進而在整個網絡中層層傳遞,有時甚至會上升到民意的層面。網絡社群中以輿論導向為基礎的多源互動行為為公眾提供了政策效能感交流平臺。由于網絡社群眾多,人們很容易找到與其感同身受的對象來交流感想、宣泄情緒。隨著公眾參與政治生活的意識不斷增強,網絡輿情不斷影響著公共政策的執行。來自社會不同階層的政策客體紛紛通過網絡表達自身的政策效能感,這就為糾正公共政策的執行偏差提供了即時依據。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網絡社群的行動前提是集體認同,個體存在的從眾、盲從、自利等負面特征也同樣存在于網絡社群內。由于“信息繭房”的效應,網絡社群內的成員更容易相信群體內部流傳出的消息。因此,搭建一個合理的政策效能感交流平臺,對極端的言論、觀點進行及時、有效的管控,將“信息繭房”效應降到最低,利用好網絡社群搭建的情感宣泄平臺,是消除網絡社群負面效應的有效舉措。(三)網絡社群的監督有利于糾正政策執行的偏差。代議制民主向協商制民主的轉型是現代社會民主政治生活的一個重要特征。伴隨著民主制度形式的不斷發展,衡量現代政治民主的標準也在不斷變化,其中公眾在公共政策過程中的參與度就是其中一個重要的衡量指標。美國當代著名的政治學家羅斯金提出:“公共政策是對利益進行重組再分配的過程。在民主體制下,政策客體的觀點應該得到政策制定者的傾聽。”〔5〕隱匿網民的現實身份是網絡社群的重要組織特征,該特征為公眾對公權的監督提供了可能性和實施渠道。網絡參與社會公共治理提升了民眾的監督意識,拓寬了民眾參與政治生活的途徑,更好地詮釋了民主與法律。在公共政策執行過程中,不可避免地會出現政策執行者的利益自趨性和政策執行的偏差,而網絡社群則能夠對政策執行階段可能出現的問題進行有效的監督,真正發揮網絡社群在公共領域的積極影響,推動公共政策執行體系的不斷完善。
三、優化網絡社群影響公共政策執行的策略建議
中共四中全會明確指出:“必須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主協商、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科技支撐的社會治理體系,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確保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國。”〔6〕這是在我國社會發展的重要歷史時期中國共產黨做出的科學政策設計,為我們現實的社會治理行為指明了方向。公共政策的執行涉及到政策目標能否順利完成、民眾是否能夠切實受益,因而備受社會關注。在網絡社會的宏觀背景下,如何最大限度地發揮網絡社群對公共政策執行的積極影響,我們認為可以從提升政策認知能力、構建協同治理的溝通機制、運用主流媒體引導輿論實現價值認同等方面綜合施策。(一)增強網絡社群的政策認知能力。所謂政策認知是指,“人們對政策系統和政策過程的認知、判斷和評價,是認知者、被認知者和情境等因素交互作用的心理過程,是人們對政策系統功能、作用、結構、關系等的認知”〔7〕。任何一個公民,只有當它具備了公共政策的認知能力,并對公共政策的實質深入了解以后,才能夠自覺地參與到公共政策的執行中來。公共政策執行目標的實現與公共政策的制定者、執行者以及目標群體主觀能動性的發揮都有關系,較高的政策認知水平是人們理性地評價公共政策、積極參與公共政策執行的理念基礎。人們的行為總是在一定觀念的指導下進行的,因此,我們要想提升網絡社群對公共政策執行的影響效果,首先就要增強網絡社群的政策認知能力,只有這樣才能使網絡社群在政策執行中克服盲從,達到理性自覺。眾所周知,公共政策執行是一個涉及諸多因素的復雜系統化工程,要獲得好的政策執行效果往往需要克服許多困難,從多方面綜合發力才能完成。從本質上來看,政策執行是一個涉及眾多參量和因素的十分復雜的過程,其復雜程度絕不低于政策的制定,這里既有來自人們在觀念上的對既定政策決定的輕視,更有來自在群體關系層面人們對既定資源和利益分配的不滿和抵抗,還有在客觀情勢上來自執行者能力不夠、政策資源不足、抵抗過于強烈等與政策決定相關聯的種種問題。〔8〕網絡社群的成員只有在準確地把握了公共政策的精神實質和內在價值后,才能形成正確的政策執行理念并采取正確的政策執行措施,最終獲得政策執行的積極成果。否則,如果曲解了政策制定的本意和內在價值,只是盲目被動地執行政策,結果必然會導致政策執行的失敗。(二)構建多元協同治理的溝通機制。信息化時代的網絡社群對公共政策執行的影響極大,而傳統手段對于網絡治理的嚴重滯后則凸顯出構建多元協同治理體系的迫切性。現實社會中存在著嚴格的社會組織準入條例,需要在民政部進行審批、注冊并登記。而網絡社會中的一些臨時構建的組織則缺乏對應的準入規定,網絡空間的管理涉及到多個治理部門,一直以來網絡空間的治理一直缺乏法律依據。直到2017年,國家網信辦出臺了《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管理規定》,使網絡社群的監督與管理有了法律依據,各級政府需要對其轄區內的網絡社群監督工作負責。隨著虛擬網絡空間與傳統現實社會的邊界日漸模糊,網絡社群豐富了現實的組織模式,給相應的社會治理帶來了挑戰。一旦網絡社群在線下發生矛盾沖突時,一個完善、迅速的信息反饋機制就顯得尤為重要,而這個機制需要多個職能部門的協同合作,以便政府可以識別矛盾的根源,并迅速加以應對。網絡社會的發展開拓了公共社會領域,模糊了傳統組織與網絡社群間的邊界,傳統社會組織不斷被信息化武裝,而網絡社群則不斷介入現實生活的領地。關于二者的行為治理必然呈現出明顯的二分化特征,但是這樣的治理模式易出現管理真空、效率低下等問題。要破解這些難題首先要明確管理的權責歸屬,構建多元協同治理體系,透過網絡群體的行為去探析現實社會背后的矛盾,對網絡中暴露出的問題精準定位其現實社會的來源,并以此作為完善政策執行體系的良好契機。(三)推動個體利益與公共利益有機統一。隨著公眾政治民主意識的不斷增強,社會主義民主制度的建設不斷完善,公民享有更多參與公共決策的權利,公共政策作為對社會利益分配的工具日漸被人們所重視,而政策執行作為政策生命周期最重要的環節對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及治理能力現代化發揮著重要作用。因此,在政策執行中,如何協調個體利益與公共利益的關系成為一個十分重要的話題。網絡社群的成員對政策所持感受、接受度不盡相同,故而網絡社群所表達的觀點也是見仁見智。當下社會正處在轉型期,個體利益與公共利益的沖突依然存在,極易引發社會矛盾乃至群體事件。管理部門需要對重點群體進行有意識地重點監管,給予他們恰當及時的疏導,引導網絡社群合理地宣泄內心的情緒、表達自身的利益訴求。網絡社群的組織結構較為松散,活躍度較高、擁有話語權的核心成員屬于少部分。邊緣化的成員占據著絕大多數,且越向社群外圍發展,組織的構架也就越松散,參與度也就越低,該部分人群的利益表達也就越容易被忽視。這也意味著網絡社群所表達出的集體利益訴求不一定契合社會的公共利益,也未必是最廣大群眾的普遍訴求,很有可能只是網絡社群中核心成員的意見,只是借由網絡社群來控制輿論,不斷放大而被誤認為公眾意見。因此,要辯證地看待網絡社群的集體認同,避免因輿論裹挾而對公共政策執行產生的錯誤回應。要積極引導民眾將個人利益與公共利益相統一,真正了解那些被“代表”人群的利益訴求,提高政策客體整體的政策效能感。(四)主流媒體積極營造社會認同的輿論情勢。互聯網的出現顛覆了傳統的信息傳播方式,加速了信息的傳播,也給公眾接受有效信息帶來了新的挑戰。各類消息在網絡上涌現,公眾受到自身知識水平的限制很難對各類信息的真偽進行甄別,這就導致網絡社群成員易被誤導,盲目加入到網絡社群的集體認同行為中去。而由于錯誤的集體認同而導致的群體性事件可能會對現行的公共政策造成不良影響。網絡社會動員的主要手段是通過對信息的掌握來控制輿論導向,從而引起政府的注意,完成社群的利益表達。而一旦解決了焦點問題,該社群的集體認同度就會即刻衰減,直到下一個熱點事件的出現。從這個向度來說,網絡社群的集體認同度往往表現出即時性、變動性,這就為管理者消除不良輿論、減少公共風險提供了契機。一方面,要對網絡社群的集體行為進行實時監控,及時加以回應。若所提訴求確實是政策執行偏差所帶來的不良影響,應及時采取措施,加以應對。從社會實踐角度看來,突發性事件短時間內會在網絡上引起極大的輿論影響,引發整個社會的關注,對政府施加巨大的壓力。因此政府相關部門應在第一時間了解情況并對調查結果進行公布,采取有效的應對措施在短時間內最大程度地降低集群行為帶來的不良社會影響。另一方面,政府部門要進行積極的輿情應對,快速識別矛盾的焦點。網絡社群基于弱社會關系而形成的集體認同會在一定時間內產生分歧并瓦解。因此政府相關部門應審時度勢,做好宣傳工作,引導民眾的輿論導向,分散公眾對事件的關注焦點,轉移并消除沖突根源,同時安撫民眾情緒,降低集體事件對公共政策執行的負面影響。從制度變遷的向度來看,中共十八大以來,國家與社會關系調整中的價值偏好更多傾向于由自治權力向社會回歸,國家充分重視社會組織在公共政策執行中所發揮的作用。“執行政策就是實踐,在實踐中間調查研究,在實踐中間認識客觀世界,在實踐中間發現我們的錯誤,在實踐中間發現新的問題,制定新的政策,所以重要的問題在于執行,在于實踐。”〔9〕網絡社群是社會治理中的新生力量,它以準社會組織的形式出現,在一定意義上充實了社會組織參與公共政策執行的主體力量。網絡平臺的虛擬空間為網絡社群的大量出現提供了技術支持,形成了在虛擬世界和現實世界之間多重交叉重疊的主體際關系。對于數量龐大的網絡社群組織及其復雜的主體際關系,我們如何在理念上客觀辯證加以看待,在技術上提供監管保障,行為上加以理性支持,充分彰顯網絡社群在公共政策執行中的積極影響力,規避網絡社群形成惡性集群事件的現實風險,實現社會治理價值的最大化,是今后我們在理論研究和實踐操作中需要不斷探索的課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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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美〕邁克爾•羅斯金、羅伯特•科德、詹姆斯•梅代羅斯、沃爾特•瓊斯:《政治科學》,林震等譯,北京:華夏出版社,2001年,第68頁。
〔6〕《中國共產黨第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公報》,2019年10月31日,2020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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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中共中央文獻編輯委員會編:《劉少奇選集》下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457-458頁。
作者:張長立 單位:中國礦業大學公共管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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