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服務分析論文

時間:2022-01-11 05:44:00

導語:納稅服務分析論文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納稅服務分析論文

1片面強調服務的表層優化,納稅服務“越位”與“缺位”并存

1.1片面強調服務的表層優化長期以來,稅務部門片面追求硬件環境,既與納稅服務的初衷相違背,又給人民群眾造成不良印象和影響,對稅收服務工作不利。

1.2納稅服務“缺位”與“越位”并存納稅服務“缺位”,是指因稅務機關執法不到位或者程序不規范,手續繁雜,致使納稅人合法權益難以得到切實保障或承受不應有的人力、物力和精神上的負擔,主要表現在:因稅務人員素質不高、辦事效率低下導致納稅人為辦理同一納稅事項而多次往返,久拖不決;因稅收工作流程不規范,存在程序繁雜、手續繁瑣、票表過多的問題,加重了納稅人的負擔;因稅收法制不完備,使納稅人不能享受同等的國民待遇等。納稅服務“越位”,是指超越法律規定的義務范疇,越權提供不合法的服務,以及將不屬于納稅服務范疇的內容作為納稅服務提供給納稅人,如有的稅務部門仍然存在擅自減免稅或擴大稅收優惠范圍的現象;有的稅務機關片面強調培植稅源的服務,為納稅人跑項目、拉貸款、清債務。當前我國的納稅服務中“缺位”與“越位”并存的問題大量存在,直接影響了納稅服務實效的發揮。

2納稅服務機構設置和職責分工不盡合理,納稅服務考核評價機制不健全

2.1納稅服務機構設置和職責分工不盡合理現行的機構設置是從便于稅務部門管理出發、以對納稅人實施管理和打擊為依托的一種管理模式,在這種管理模式下,從而分割了納稅服務職能,缺乏為納稅人提供整體和有效服務的機制,未能將稅收服務提升到稅務機關的基本職責和法定職責的高度。

2.2納稅服務監督考核評價機制尚需完善目前,對于稅務機關的納稅服務質量和效果還沒有一套科學、完備、合理、有效的監督考核評價機制。現有的考評機制側重于對稅收計劃完成情況、征管和干部隊伍建設的考核,往往那些需由多部門、多環節協調配合解決的涉稅事項產生推誘扯皮的現象,納稅服務時效以及質量都難以保證,納稅人投訴報怨時有發生,使納稅服務大打折扣。

3納稅服務信息化程度不高,沒有充分發揮信息化的優勢

目前,納稅服務信息化程度不高,服務的手段和方法還很落后,從而使納稅服務實效受到影響。

針對我國納稅服務中存在的問題,按照新公共管理理論和流程再造理論的要求,并積極借鑒其它國家和地區納稅服務的成熟經驗,筆者認為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來進一步優化我國的納稅服務:

3.1改革現行征管模式,樹立現代納稅服務觀

3.1.1要進一步轉變納稅服務觀念要正確認識納稅服務的涵義和本質,樹立納稅服務是稅務機關應盡的義務的理念,從服務于納稅人的角度來審視整個稅收工作,從對納稅人納稅過程控制導向向納稅過程服務導向轉變,加快由單純執法者向執法服務者角色的轉換,將管理和服務有機地結合起來,以服務促進管理,寓管理于服務之中,把納稅人滿意不滿意作為開展工作、評價工作的標準,把納稅服務作為稅務機關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一項重要工作抓好。

3.1.2要實現納稅主體由控管對象向商業客戶的轉變基于新公共管理理論,借鑒私營部門“顧客至上”的理念,將納稅人視作稅務機關服務的“客戶”,按照納稅人的需求提供各類納稅服務,以納稅人的滿意程度作為衡量納稅服務優劣的重要標準。

3.2建立健全納稅服務機構并合理界定其職責,注重提高稅務人員素質在稅收征管改革的信息化、專業化的條件下,按照新公共管理理論和流程再造理論的要求,必須逐步實行稅務組織機構扁平化模式。應突破現有的根據行政區劃設置基層稅務機關的做法,以納稅人需求為導向來重新構建組織結構,針對特定納稅人的需求和問題,按照經濟區劃設置稅務部門,每個職能部門負責通過最佳的內部結構設置,向有相似需求的一組納稅者提供服務,減少管理層次和單位數目,提高基層單位和核心管理職能的集中化程度,徹底改變目前組織機構復雜臃腫的狀況,實現管理“扁平化”,減少管理層次、壓縮職能機構,使得管理組織設置簡單、管理程序簡化、上層決策貼近實際、信息傳遞更加流暢,最大限度地降低管理層級過多導致的高昂監督成本以及協調合作成本,使分工的專業化經濟帶來的好處得以充分體現。同時,在職能部門設置上,實行“征、管、查、審”四分離的格局,通過集中征收和體外審理,加強職能部門之間的監督制約,嚴格執行重大稅務案件審理委員會制度,協調“征、管、查、審”之間的工作關系。

要在著眼于未來稅收工作發展要求基礎上,加大現有稅務人員的培訓教育力度,應做好教育培訓總體規劃,創新思路,轉換機制,調整重點,改變過去傳統填鴨式的單向教育培訓方法,加強實用技能培訓力度,努力建立學習型組織。同時,要加強對稅務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和廉政教育,使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切實轉變工作作風,自覺遵守稅務人員的各項廉政規定和服務制度,很剎吃、拿、卡、要、報等不正之風,樹立稅務干部公正嚴明、文明高效的良好社會形象。

3.3加強信息技術在納稅服務中的運用,推進納稅服務的信息化提供深層次的納稅服務必須以信息技術的深化應用和加快信息化進程為基礎,以便能夠在使分工的專業化經濟的好處充分得以體現的同時,降低由于信息不對稱而導致的協調合作成本、監督成本等交易費用。因此應積極構建功能齊全、協調高效、資源共享、監控嚴密、安全穩定的納稅服務系統,提升信息技術的應用水平;應盡快全面運行辦公自動化,為系統信息數據暢通運行提供渠道,完善、升級現行軟件功能模塊,全面運行CTAIS(中國稅收征管信息系統)軟件,加強管理維護,確保信息安全,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應加快與有關部門及納稅人的橫向聯網,擴大信息交換的范圍,實現社會信息資源的共享。

要不斷完善網上納稅服務工作的保證措施,做到統一規劃、明確分工、責任到位,建立相應的網上納稅服務工作考核機制,對信息的、更新、維護以及網上納稅服務工作所涉及的各部門進行考核;加強高素質網絡管理人才的培養,適應新形勢下稅收征管的需要;建設一流的信息數據庫,逐步建設稅收法規庫、制度公示信息庫、納稅指南問題庫、發票稅控信息庫、企業資信信息庫、納稅記錄信息庫、行政審批信息庫等。

摘要:近年來,全國各級稅務部門圍繞滿足納稅人的需求,不斷拓展納稅服務,稅收服務不僅在形式上得到豐富充實,而且在質上也有了新的提升和飛躍。但作為一個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的國家,我國目前納稅服務的研究更多地集中在服務觀念更新和服務手段的創新方面,納稅服務的實踐還處于低層次、低水平的階段,因此,如何進一步轉變征管理念,優化納稅服務,從根本上提高我國納稅服務的質量與水平,成為一個迫切需要研究的課題。本文將從現階段我國納稅服務的問題進行闡述,并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

關鍵詞:納稅服務優化征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