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犯罪分析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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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犯罪分析論文

[內容提要]用之得當,會防病治病,用之不當會成為癮癖,危害人的健康和生命。因其具有嚴重的成癮性(不當使用可使人產生來自生理上和心理上強烈的藥物依賴),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非法持有往往具有強大的經濟誘惑力等方面的原因,使得當前國際范圍內的大有泛濫之勢。的泛濫不僅會嚴重威脅一個國家的政治穩定和經濟發展,危害人民的身心健康;而且也會嚴重敗壞社會風尚,直接導致或誘發各種犯罪,有鑒于此,犯罪是當前世界范圍內的一大社會公害已成為人們的共識;制止泛濫已成為世界人民的共同愿望;打擊犯罪已成為各國司法機關所共同面臨的一項嚴峻任務。本文結合我國現實狀況,從東、西部受國際環境影響的不同和城市化進程的不同著眼,通過分析總結東、西部犯罪人員、吸毒人群的差異,以及東、西部的運毒方式、路線作一比較,以期更有利地打擊控制我國犯罪,為富國強民保駕護航。

〈關鍵詞〉東部、西部、、犯罪、城市化進程、比較、差異。

“以史為鏡、可以知興衰”,歷史上,我國深受煙毒危害,西方列強用鴉片和大炮打開中國的大門,使中國淪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會,中華民族陷入沉痛的災難之中。歷史的警示,使中國人民忘不了帶來的危害和恥辱。新中國成立后,中國共產黨和人民政府采取堅決措施,開展查禁鴉片煙毒的斗爭,短短3年時間,就使危害中國百余年的鴉片煙毒基本上在全國范圍內禁絕。此后,中國被國際輿論贊譽為“無毒國”,享譽達30多年。

然而,二十世紀八十年代以來,世界毒潮猖獗,毒害再度襲來。“毒害不除無寧日”的歷史重任,不可推卸地落在了我們肩上。面對蔓延的嚴峻形勢,中國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堅決措施,1997年,中國政府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了“重點整治”工作,收效明顯;1998年,在北京成功舉辦了全國禁毒展覽,并將有關資料在全國巡展,使1.6億人受到了直觀的禁毒教育;1999年,在全國范圍內部署“無毒社區創建”活動,并針對易制毒化學品走私和冰毒犯罪開展了專項斗爭;2000年,了《中國禁毒白皮書》,向世界表明中國的禁毒立場和禁毒決心;2001年,又以“堵源截流”為突破口,積極組織開展禁毒嚴打整治斗爭,爭取禁毒斗爭的階段性勝利。并于1990年11月成立了由18個部委參加組成的國家禁毒委員會,統一領導全國的禁毒工作;2001年8月28日,中國、老撾、緬甸、泰國四國部長級禁毒會議在北京召開,會上四國重申禁除的堅定決心,探討進一步開展實質性合作與交流的方法和模式。會議通過了指導四國今后禁毒合作的《北京宣言》。“一日不絕,禁毒一刻不止”。

一.:

(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條規定:,是指鴉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嗎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國家規定管制的其他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

(二).的種類:

1.麻醉藥品:鴉片類、嗎啡類、鹽酸乙基嗎啡類、可待因類、福呵定類、可卡因類及合成麻醉藥類計7大類。一般人所認知的是:罌粟、鴉片因、大麻、古柯、可卡因、甲基苯丙胺(又稱冰毒)、杜冷丁、美沙酮、芬太尼及鹽酸二氫埃托啡等;

2.精神藥品:鎮靜催眠藥和抗焦慮藥,如巴比妥類、苯二氮卓類。中樞興奮劑,如苯丙胺、亞甲二氧甲基丙胺(MDMA)。致幻劑,如麥角酰二乙胺,北美仙人球堿、苯環利啶(PCP)、三唑侖。

1996年1月16日衛生部的《麻醉藥品品種目錄》和《精神藥品品種目錄》共列出被管制的能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共計237種,其中麻醉藥品118種,精神藥品119種。最主要的是五種,即鴉片、嗎啡、海洛因、大麻和可卡因。

(三).的來源:

在當今,有兩大來源,其一是從原植物如罌粟、大麻和古柯葉中提煉;其二是用有關的化學藥品合成。但目前世界上的主要還是來自原植物,這就不得不提到世界三大產地,即“金三角”、“金新月”和“銀三角”。人們把它們比喻為惡魔的溫床。因為這三大產地生產了世界90%以上的,形成了特殊的“經濟圈”。

1.“金三角”:是位于東南亞的緬甸、泰國、老撾三國交界的一個三角地帶,60年代就因種植鴉片而聞名于世,目前是世界第二大鴉片產區;

2.“金新月”:位于西南亞的阿富汗、巴基斯坦和伊朗三國的交界地帶,包括巴基斯坦的西北邊境省和俾路支省、伊朗的錫斯坦——俾路支斯坦省、阿富汗的雷吉斯坦和努里斯坦等地區,該地區盛產鴉片,是世界最大的鴉片類產地;

3.“銀三角”:是指南美洲的哥倫比亞、玻利維亞、秘魯和黑西哥等幾國交界地區,這里是古柯、大麻生產的“大本營”,是世界上最大的可卡因產地和供應地。

(四).中國與

八十年代初,國際毒潮自我國西南邊陲的云南、廣西涌入國門,隨后四川、廣東等地相繼出現了嚴重的泛濫現象,接著,毒潮就不斷向內地滲透、蔓延。進入九十年代以后,全國絕大數省、自治區、直轄市都不同程度地為毒潮所侵襲。目前,吸毒人員已遍及1972個縣市,占全國縣市總數的90.34%,在整個中華大地,已經很難找到一塊未受污染的凈土。

1.境外四面包圍中國

當前,國際毒潮日益泛濫的嚴重局勢尚未得到根本扭轉,對中國的滲透危害正在進一步加劇,中國禁毒斗爭面臨嚴峻形勢。環顧中國周邊:西南境外,“金三角”毒源地逐漸北移,緊靠中國邊境的緬北成為重點毒區,且逐步成為中國的主要來源;西北境外,“金新月”及中亞地區的毒源地進一步發展,這一地區的傳統趨向是歐洲和美洲,但隨著國際社會加強對上述三個方向的堵截,現在開始向東流入中國,新疆等地方已發現由這一地區走私入境的海洛因;東南沿海境外,一些地區的“冰”毒、LSD等及加工技術不斷流入中國境內;東北境外也有流入中國。境外已對中國形成“四面包圍、南北夾擊、多頭入境、全面滲透”之勢,境外泛濫對中國構成的危害不會在短期內徹底消除。

2.中國

盡管我國歷年來的禁毒斗爭取得了很大成績,但問題仍在發展蔓延,我們面臨的禁毒斗爭形勢仍然十分嚴峻。近幾年全國吸毒人數不斷上升,從98年的54萬人上升到99年的68.1萬人和2000年的86萬人,如果我們假設,每克海洛因在我國地下交易市場的中間價為每克240元人民幣,假定全國登記在冊的吸毒者每年消費15噸——20噸海洛因,那么僅此一項,就需花費人民幣50億元左右,再加上吸食鴉片、大麻、“冰”毒以及其他的開銷和國家每年投入禁毒斗爭的經費那將是多么大的數字。問題已成為影響中國國家富強、民族興亡的一大禍患。當前問題正由邊境向內地急劇延伸和大面積擴展,大中城市已經成為的主要消費地并不斷延伸擴展。

受國際毒情變化的影響,國內毒情也隨之發生變化,海洛因、可卡因持續泛濫,“冰”毒、“搖頭丸”等苯丙胺類興奮劑問題成為新的困擾。我國是天然麻黃素(“冰”毒的主要原材料)的主要產地,且制造“冰”毒的技術也發展到采取化學方法合成,制毒規模由小作坊擴大為現代化加工廠,近年來,查獲境外犯罪分子在我境內加工制造“冰”毒及“冰”毒衍生物的案件數量不斷增加,并已由東南地區向西南、東北、華北等地區發展。(包括制毒原料和配濟)流向由走私出境演變為既出口又內銷,制販毒形成了“分工協作、販運中轉、走私出口一條龍”的嚴密組織。

尤為引人關注的是,一些國內企業、高級知識分子也卷入制販冰毒犯罪,北京、廣東等地公安機關相繼破獲醫藥高級工程師、博士生導師參與制販的案件。由于“冰”毒制造簡單,獲利更高,專家預測,將會成為21世紀占主導地位的。因此“冰”毒犯罪在我國已呈現出迅猛增長的勢頭,應加緊防范。

二.犯罪

(一).犯罪的概念

《聯合國禁止非法販運麻醉藥品和精神藥物公約》中將犯罪定義為:不僅指非法生產、提煉、配制、兜售、分銷、出售、交付、經紀、發送、過境發送、運輸、進口或出口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的行為、種植原植物的行為,并且包括為上述活動的預備行為以及與之有關的危害行為。結合我國實際情況,筆者認為犯罪的概念應定義為:違反國家管制法規,從事與有關的危害社會治安和公民身心健康活動,依法應受到刑罰處罰的行為。

犯罪是典型的具有跨國性的國際犯罪,其在世界上逐步泛濫的原因在于巨大的經濟利益的驅使,據聯合國調查,在80年代,全世界一年的交易額高達5000億美元,其規模已經大于石油貿易,僅次于軍火貿易,相當于國際貿易總額的13%。據聯合國禁毒署1997年度報告,世界人口的10%卷入了的生產和消費。

(二).犯罪分類

由犯罪的概念來看,我們可以將犯罪分為以下八類:

1.經營牟利型犯罪(走私、販賣、運輸、制造罪;非法種植原植物罪;非法買賣、運輸原植物種子、幼苗罪;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買賣制毒物品罪);

2.持有型犯罪(非法持有罪;非法攜帶、持有原植物種子、幼苗罪);

3.妨害司法機關禁毒活動的犯罪(包庇犯罪分子罪;窩藏、轉移、隱瞞、毒贓罪);

4.幫助消費(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食注射罪;容留他人吸食、注射罪;非發提供精神藥品、麻醉藥品罪);

5.相關的其它犯罪。如:直接的獲取性犯罪(潛入藥店行竊;竄改和偷竊處方);間接的獲取性犯罪(為了購買而偷竊財務);后果性犯罪(指吸毒后,由發生作用而造成的犯罪行為)。

(三).當今我國的犯罪特點:

公安部日前提供的最新資料顯示,中國公安禁毒部門2001年全年共破獲案件11萬起,抓獲犯罪嫌疑人7.3萬名;繳獲海洛因13.2噸、鴉片2.8噸、冰毒4.8噸、“搖頭丸”207萬粒、各類易制毒化學品208.2噸,創歷年最高記錄。更令人揪心的是:中國吸毒者中80%以上是35歲以下的青少年。

從破獲的案件中,當今我國的犯罪呈現出了以下特點:

1.大案要案驟增,犯罪案件連年大幅上升,而且犯罪嫌疑人及吸毒者多為青少年;近年來,案件大量增加,其中大案要案非常突出,一是烈性程度高;二是數量大。目前,走私、販賣海洛因1萬克以上的案件已屢見不鮮;

2.具有國際化特征,境內外犯罪分子相互勾結且制造、販賣的主要毒梟在境外;蔓延于我國大陸的犯罪,自80年代初出現直至90年代末,始終帶有較為鮮明的國際化性質。近年來查獲的大案,大部分是由境外販子主謀所為。出現于我國境內的,無論是假道中轉出境,還是沉淀于國內被非法消費,其源頭在境外,乃是不爭的事實。我國境內土制造的,所占比例極小;

3.共同犯罪突出,團伙化或集團化犯罪明顯,;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實施涉毒犯罪,是我國出現的犯罪中最普遍、最典型的形式。其中家庭血緣關系和鄰里關系往往成為相互連結的重要紐帶。究其原因,主要是販運一般距離較遠,將轉化為“商品”的環節較多,因而承擔風險較大,需要較為熟悉的多人共同配合才能進行;

4.犯罪手段現代化;隨著緝毒斗爭的加強,販毒分子為逃避打擊,采用的手段多種多樣,變幻莫測。據統計,為使販毒得逞,犯罪分子除了擁有一大批長期為其服務的“馬仔”,其所采用的手段不下200種,花樣翻新,具有現代化的特征。犯罪分子利用人體、汽車、飛機販毒的案件日趨增多,許多毒販子擁有現代化的交通通訊設備,有的甚至還帶有精良武器;有的犯罪分子既販毒又販槍,危害更大(如我國新疆地區的“東突”恐怖勢力就利用販毒籌集資金進行恐怖活動);

5.犯罪活動過程較長,環節多,獲取犯罪線索的途徑較廣;過境、入境的過程要經過若干關口和環節,而且在過境過程中,還有一部分被境內消費;期間表現出的販毒者的暴富和吸毒者的傾家蕩產等經濟反常現象都為偵查工作提供了有利的線索

這說明了我國目前所面臨的犯罪的嚴峻形勢,對此,我們決不能掉以輕心。

(四)犯罪帶來的危害:

的泛濫,嚴重影響著一個國家的經濟建設,耗費國家的大量資金;腐蝕著社會的各個階層,誘發各種犯罪;使許多家庭解體,影響著社會的穩定。

1.對吸食者的健康和生命帶來了嚴重的危害;

之所以蔓延迅速,是因為它具有較大的誘惑力,一些人在好奇心的支配下,初次嘗試,會詩人想入非非,產生一種“欣快感”,幾經吸食便很快成癮而不能自拔,久而久之便慢性中毒,產生各種病態,抵抗力減弱,引發多種疾病,身體越來越弱,以致中毒死亡。有些吸食注射者,毒癮一來,不能自控,常用不潔凈的針頭、器具注射,而誘發艾滋病。

對染毒者的精神損害也很嚴重,由于對的強烈依賴性,導致對的誘惑難以抵制,毒癮發作時不顧傳統道德,對家庭成員毫無責任感,就連父母有病也不管不問,子女看病的錢也拿去吸毒。

2.誘發他種犯罪,嚴重影響社會治安;

不僅給吸食者造成身體和精神上的痛苦,而且還誘發多種其他犯罪,給社會治安造成嚴重危害。這里主要有兩方面的問題。一是有些染毒者為了獲得購買的資金而犯罪;二是在巨額利潤的驅使下,有些人鋌而走險,為了籌集販運的資金而進行貪污、詐騙、敲詐勒索、搶劫、盜竊等犯罪活動;也有的直接盜竊、搶劫、,然后進行販賣;更有個別執法人員,用合法身份,以稽查為名,公然搶劫毒資、。

3.引發大量社會問題,導致許多家庭危機,嚴重影響社會安定。

由于在社會上的迅速泛濫,在現實我國社會里,犯罪給無數家庭帶來許多不幸和災難,夫妻任何一方吸毒,導致家庭破裂,婚姻死亡。男方吸毒誘發搶劫、盜竊、行兇、殺人乃至自殺;女方吸毒導致與人鬼混,墮落,乃至遺棄子女。家庭是社會的細胞,家庭不穩定,社會也談不上安定,犯罪導致許多家庭出現危機,當然,也就不可避免地影響著社會的安定。

三.我國東、西部之犯罪比較

由于歷史、地理、經濟運行機制等多方面的原因,東部地區經濟發展相對超前,其城市化進程、受國際環境的影響等都與西部地區有很大差異,從而導致了東、西部犯罪各有其特有的存在形式。

(一).東、西部犯罪現狀:

少數國際販毒分子趁我國實行對外開放之機,把云南、廣西、廣東等省作為過境販毒通道,并在其過境途中逐步向我國各內陸省市區滲透,形成了相當大的消費群體,隨著改革開放的逐步深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也給我國帶來了新的問題。

1。東部犯罪現狀:

雖然東部地區的國土面積不到全國國土面積的30%,但其人口卻占全國人口的70%還強;而且,東部發達地區的人均收入相當于西部地區人均收入的3-4倍。從我國云南、廣西入境后,多經陸路從我國的廣東、福建、上海等地走私出境,其販毒路線較長且經過我國東部的一些發達省份,并在那里有其相當大的消費市場。因此,雖然我國西部是犯罪的重災區,但我國東部地區犯罪的形式也十分嚴峻,不容忽視。

(1).東部地區制販“冰”毒及“冰”毒衍生物——“搖頭丸”案件不斷發生與其大量消費群體的存在;

1991年5月至7月,我國公安機關在廈門、北京、廣州等地相繼破獲了3起非法加工生產“冰”毒的案件;1992年,廣東、福建、上海等地公安機關相繼破獲了一批香港毒販在境內組織加工、制造“冰”毒走私出境的犯罪案件,摧毀了7個地下加工點,繳獲“冰”毒成品423公斤,半成品325公斤,制造“冰”毒的麻黃素0.5噸;1996年5月7日,海南省常德市破獲一起境內外犯罪分子勾結制造“冰”毒的特大案件,當場繳獲“冰”毒40公斤,抓獲臺灣毒販周朝榮,其后查明,其犯罪團伙共制造晶體“冰”毒500公斤和液體“冰”毒100公斤;惠州市丘秀中等5人特大制造“冰”毒案,從1996年3月到1999年8月,先后制造“冰”毒857公斤,售出757公斤,售給香港販毒分子后得贓款港幣238萬元。

以前“搖頭丸”都是從香港澳門臺灣偷運入境,從1996年開始,我國內陸省市相繼查獲了“搖頭丸”(一種含有若干種安非他明類衍生物的片劑)案件,1997年開始發現澳門毒販在廣州深圳大量制造“搖頭丸”,僅深圳就繳獲“搖頭丸”8940粒和半成品35公斤;佛山市沈茂功等15人,分別在東莞市、南海市和江蘇省吳江市等地開設“地下工廠”,先后制造“搖頭丸”共計84000粒,重30.24千克;販賣“搖頭丸”19000粒,重7.22公斤。警方破案時還從制毒現場繳獲液體、粉狀142.087公斤,“搖頭丸”109.59公斤,制毒原料13.295公斤;2001年,福建省警方在開展打擊公共場所販賣吸食的專項行動中,共破獲此類案件十九起,繳獲“搖頭丸”7000多粒及部分大麻和K。

(2).東部地區種植原植物(罌粟等)的犯罪在一些地區仍十分嚴重。

在我國的吉林、湖南、安徽、河北等地的農民常利用農閑時節在山區等偏遠地帶種植罌粟等原植物,以此來“創收”。如河北省禁毒辦曾這樣描述去年罌粟種植的情況;“種毒區域不斷擴大,種毒數量不斷增加,種植手段、方式越來越隱蔽”。如河北懷來縣北辛堡鎮甘子堡村的王志躍稱自己出家當了和尚,而去年夏天,懷來縣警方獲悉,王志躍根本沒有“出家”,而是在深山溝里非法種植罌粟。之后,懷來縣公安局組織刑警跋涉20余公里,翻過海拔1800米的高山,將王志躍抓獲,并當場鏟除其非法種植的罌粟3萬余株。

(3).東部地區非法走私出境的現象還很嚴重。

我國的東部地區由于其四通八達的交通優勢和眾多人口及優越的地理條件,使販子不僅將其視為重要的“消費市場”,更將其視為的出境口岸。由云南等地入境后,多通過在我國的傳統渠道(“金三角”-我國西南走廊〈云南,廣西〉-廣東-香港;曼谷-廣州-香港;曼谷-新加坡-廣州-香港;香港-廣州-上海-美國;香港-廣州-北京-西歐。)流向世界各地并在其運輸途中向我國各地區滲透蔓延。走私出境的方式和數量都令人吃驚,如2001年4月譚曉林案的告破以及該案所反映出的走私之猖獗,走私方式的多樣以及譚曉林只用了7年時間由一個普通人變成惡名昭著的大毒梟的過程均讓人感到我們所面臨的犯罪在我國的嚴峻形勢。

2.西部犯罪現狀:

黨中央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的西部,包括陜、甘、寧、青、新、云、貴、川、藏、渝、蒙、桂12個省、直轄市、自治區,其中有五個民族自治區,有六個省區與其他國家相鄰。西部地區人口3.48億,約占全國人口的28.6%;國土面積686萬平方公里,占全國國土面積的71.4%。同時,西部地區又毗鄰“金三角”和“金新月”兩個最大毒源地,境外從南北兩個方向夾擊入境,西部地區違法犯罪活動呈蔓延發展的趨勢,被國家禁毒委員會列為危害嚴重的六個省區中,云、貴、川、桂、甘五個省區就位于西部。

西部地區的禁毒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績,但違法犯罪的形勢依然嚴峻:

(1).如前文所述,境外從南北兩個方向向西部地區滲透加劇。西南境外的“金三角”毒源地逐漸北移,緊靠我國云南、廣西的緬北因為地處西南邊陲,與“金三角”毗鄰已經成為重點毒區,目前,云南省繳獲的數量約占全國繳獲量的90%,精制數量占80%,而且到云南販賣的案犯和流向已涉及全國25個省、市、自治區,尤以廣東、廣西、甘肅、寧夏等為甚,當地有人稱“興隆通四海,罌粟茂盛達三江”;另外西北境外的“金新月”毒源地日益發展,鴉片產量已雄居世界首位,緊靠我國新疆的阿富汗及一些中亞國家的毒販加緊了對我國的滲透;

(2)。西部地區已形成了龐大的消費市場。據統計,甘肅省登記在冊的吸毒人員1990年為11294人,到1999年已增至32867人,年平均增幅為21.2%。西部其他省市區與甘肅的情況類似,到2000年西部地區吸毒人員猛增至約50萬人。由于海洛因對人體的麻醉作用比鴉片強320倍等原因,吸食海洛因的吸毒者強制戒毒后復吸率仍高達90%以上。這些登記在冊的吸毒人員雖然大都進行過兩次以上的戒毒,但還在不間斷地吸食;

(3).西部地區的麻黃素和易制毒化學品非法流出渠道嚴重。麻黃素是制造冰毒的主要原料,它是從天然植物麻黃草中提煉的。麻黃草是多年生草本針葉植物,一般生長在北緯30度至50度之間的干旱、半干旱地區。西部地區的內蒙古、新疆、甘肅、寧夏、青海等省區是麻黃草和麻黃素的主要產地,上述地區不光向沿海等發達地區走私,更向國外大肆出境。1999年,在云南和新疆兩個邊境口岸,就截獲向境外走私的麻黃素和易制毒化學品醋酸酐300余噸,數量十分驚人。

(二).東、西部犯罪比較:

1.東、西部城市化進程的不一致,區域經濟發展的不協調和思想層面的不一致導致了東、西部犯罪的差異;

(1).吸毒人員類型和吸食種類的不同導致了東、西部犯罪的差異;

我國東部地區多為沿海、沿江發達省市,交通便利,特別是自八十年代改革開放以來,東部地區城市化進程加快,經濟發展規律速度迅猛,人民生活水平得到顯著提高,人們接受新生事物與適應新環境的能力都有提高,以致于當“搖頭丸”等新興最初進入我國一些發達省市時,人們并沒有意識到其危害性,相反的,一些常出入于“迪廳,酒城等”前衛場所的“白領人士”卻借此宣泄郁悶并將其看成時髦、富有的象征,身價的體現,以致最終吸食上癮,在癮癖的驅使下進行一系列高智商,經濟類案件,且涉及金額均較大,(前不久,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執行死刑的吳璽,為籌措毒資,勾結銀行工作人員先后詐騙國庫1000多萬元,挪用公款近500萬元。)伴隨吸食人群的不斷擴大帶來的是制販“冰”毒及其衍生物的犯罪在東部地區的大肆泛濫,而直接影響了一個企業,一個地區的經濟發展。

西部地區由于歷史、地理原因一直是國家的貧困地區,城市化進程較東部地區有很大差距,雖然毗鄰兩大原植物產地,當一部分文化程度不高,妄想不付出勞動快速致富的人看到東部地區的富裕景象時,在他們致富心理的趨勢下,被犯罪帶來的高額利潤蒙蔽了自己的雙眼而鋌而走險。如在寧夏回族自治區一些回民就以打工為名,外流販毒,有些地方甚至流傳著“上前線,撇干飯,云南廣東轉,回來幾十萬,殺頭也情愿。”的謠傳。西部地區吸食人員多是因為對的危害認識不清楚,在其他吸毒人員的誘使下盲目跟從,多次吸食而上癮,且多吸食一些純度較低,價格低廉的,他們為了獲取毒資在將自己家中值錢的東西賣光后多進行盜竊、搶劫、等直接性犯罪。

(2).對青少年的非正式社會監督的不同導致了東、西部犯罪的差異。

青少年是國家繁榮昌盛的希望,對于青少年,每一個社會除了擁有獨立于各國刑事司法系統的正式社會監督,還擁有強大的社會監督,這其中,由于家庭是牢固的社會細胞,所以家庭所體現的非正式社會監督就對青少年的健康成長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由于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發展,我國公民責任意識的培養與加強并沒有完全跟上城市化進程的腳步。這在東部發達地區表現的較為突出,部分青少年迫于一些競爭的壓力和責任感的淡化,出現了不愿結婚,不愿生育子女,不愿承擔社會交付其促進社會健康進步的責任,從而導致大多數青少年同其長輩和家庭的異化,孤立地去思考問題,擁有其認為正確的一套行為方式。從而導致他們對社會的認識方面和程度有一定的缺陷,大多數青少年由于強烈的好奇心理和逆反心理的趨使,使其在“探究”和“反抗”中染上毒癮。

而在西部的一些偏遠地區,由于資金的緊缺和長期固有家庭觀念的深化,部分青少年在沒有受到過良好的文化教育而且對社會認識不足的前提下,就盲目地加入“南下打工”的行列,在打工過程中受到吸販人員的引誘下而染上毒癮,或者是被利用而成為販毒的工具(進行人體販毒等犯罪活動,變為“馬仔”)。

2.受國際環境影響及地理環境的不同導致了東、西部犯罪的差異;

(1).販毒人員類型的不同;

東部地區多為單民族,人口較集中的地區,并且交通便利,人民生活水平優于西部地區人民生活水平,販賣的犯罪分子多為坐地銷售型:主要發生在有集散條件和接近城市,溫飽問題已初步解決的地區。這類販毒人員一般都積累了一定的資本,或由“馬仔”上升為坐地銷售,轉手倒賣。他們急于暴富,又不愿付出艱辛的誠實的勞動,像賭徒一樣,孤注一擲,企圖通過販毒獲取巨額錢財(如2001年4月破獲的楊潤花將從云南購進的1100粒“搖頭丸”分裝進蛋糕包裝紙內后郵寄到在張家港暫租的住處,再到上海來物色購買“搖頭丸”的下家,然后再到張家港暫住處將“搖頭丸”帶回上海;以及上海市虹口區曲陽路就曾一度是一個頗具規模的零售集散地);

而在西部地區,地廣人稀,民族眾多,在毒犯引誘下一些人從吸販融合發展到職業性販毒,甚至制毒。在接近產地的邊境農村。販賣的犯罪分子表現為一是打工型(當地稱為“仔”):多發生在交通不便的邊境一線,經濟貧困地區,境外或內地毒販利用當地農民對地理熟悉,與境外語言、習慣相同,經濟來源困乏等條件,采取雇傭方式讓“馬仔”背毒、帶路,以逃避風險。時間長了,一些農民即把此當成一種生計,而得販可利用低廉的工費獲取暴利,逐步形成了邊境農民向販毒老板出賣勞動力的“運輸隊伍”;二是零星販賣型:多發生在邊境交通沿線和人口較集中的集鎮,市場已經形成的區域。這類販毒的農民,多數是以販養吸的吸毒人員,他們無資金和固定收入,吸毒成癮后,為了籌措吸毒資金,由毒販手中或購少量分包直接售給其他吸毒者;在一些特定的區域則出現黑社會性質的集團型:其產生一般都有特殊的條件和環境,或利用歷史形成的民族情緒,或利用宗法傳統勢力。這一類毒犯的活動多是大量囤積,而向全國乃至海外販運,武裝的販毒往往和販槍結合在一起。

(2).販毒路線與走向的差異導致東、西部犯罪的差異;

據調查,從我國境內的傳統過境路線主要有:“金三角”-我國西南走廊(云南,廣西)-廣東-香港;曼谷-廣州-香港;曼谷-新加坡-廣州-香港;香港-廣州-上海-美國;香港-廣州-北京-西歐。

前文已述及,毗鄰東南亞毒源國的云南、廣西壯族自治區是“金三角”北上打開中國西南邊境的必經之地,而出境地則為廣東、福建等沿海一帶的省份。在持續不斷的販運過程中,境外販毒集團已在云南境內形成了較為固定的若干渠道,如自境外進入滇西后,經過滇緬公路的重鎮保山的販毒路線就有5條之多;而從云南的幾個入境地(如德宏自治州,臨滄地區,西雙版納自治州,紅河自治州),經由省會昆明在轉往廣東省廣州市,四川省成都市,而后再轉經香港運往歐美的市場的主要通道也已形成。國外的專家指出,“橫貫中國大陸的‘海洛因之路’已成為毒販的最佳選擇。”更值得注意的是:其后不長的時間里,我國的西南境外老撾、越南的販毒分子也卷入了過境販毒的行列,將運進云南、廣西、而且還增加了通過云南、廣西再取道貴州或轉運至福建、上海、甘肅、新疆等的過境通道。新疆地區,內蒙古地區的非法倒賣麻黃素的案件日益突出,除了部分運往廣東等省份對其進行深加工,制造“冰”毒及其衍生物以外,大部分則通過走私運往境外,而且犯罪方式多為以合法外衣為掩護(如將麻黃素混入出口藥材等物中出境)。

(四).預防

面對我國如此嚴峻的犯罪現狀,結合我國各地區實際現狀,我們更應該有重點、分層次。將禁毒,打擊處理犯罪持續深入地進行下去。之所以泛濫,歸根到底在于有生產之源流和吸毒人群,即存在著生產,銷售,消費的地下市場。筆者認為解決問題應包括:

1.降低或限制非法需求的政策選擇;

(1).對于正常人群,應實施的預防教育,主要目的是使這類人群從思想上認識到的危害,不受和吸毒人員的任何誘惑,從而一開始就遠離;

(2).對于高危人群,應及早發現他們的吸毒行為,盡快勸其停止吸毒或勸其盡快主動去戒毒;

(3).對于吸毒人群,一方面應.盡快勸其進入戒毒治療計劃,以便使其盡快脫毒-康復-回歸社會;另一方面則.最大限度地降低吸毒造成的危害,防止艾滋病、性病及傳染病擴散。

2.降低或限制非法供應的政策選擇;

切實貫徹實施1991年全國禁毒工作會議提出的“三禁并舉、堵源截流、嚴格執法、標本兼治”的禁毒工作方針。

3.國際合作,幫助“毒源國”實行替代種植的公共政策選擇.

應該十分肯定地說,中國不是毒源國。但是由于我國與兩個毒源即東南亞“金三角”和西南亞“金新月”在地理位置上相鄰,所以盡管我們嚴厲地實施了“三禁”政策,但是仍然不能杜絕,重要原因就是毒源不枯,難絕。通過對毒源國的長期考察,我認為,只有實行國際合作,幫助毒源國實行替代種植,才能徹底肅毒,才是唯一正確的政策選擇。

本文只是簡單地就全國犯罪問題作一簡單的東、西部之劃分,在實際工作中,各地區,甚至相鄰的幾個市縣的犯罪都可能表現出不同的形式和特點,或者是相隔甚遠的地區所反映的犯罪有趨于一致,所以,這就要求司法工作人員在不同的案件處理中采取不同的偵查手段和防治措施,做到有的放矢,以期更有力地打擊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