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營企業工會經審工作改進建議
時間:2022-11-20 10: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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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對福州市私營企業工會經審工作的調研了解,筆者認為目前私營企業工會經審工作面臨的問題集中表現在如下五個方面:
(一)經審組織不健全
一部分私營企業和工會負責人對經審工作缺乏正確認識,將工會經審工作視為一種形式而置于工會工作的弱勢地位。具體表現為“三無”:一是無組織。有些私營企業工會雖然成立了經審委員會組織,但沒有按規定配齊懂審計、財會的專業人員,使得經審組織機構成為“空架子”;二是無活動。有些單位工會經審委員會形同虛設,經審工作未得以開展,經審監督職能得不到有效發揮;三是無作為。經審人員對自己從事的工會經審工作認識模糊以致輕視,認為經審委員會作為內審機構,只是做做樣子,起不了多大作用。
(二)經審工作人員配備不到位
私營企業基層工會受人員編制等因素影響,大多數由工會委員兼任經審委員會主任,沒有配備專職經審人員從事具體工作。由于兼職人員時間、精力有限,很難共同研究工作或履行監督職能。還有一部分基層工會經審委員會主任由財務人員兼任,既是經審委員會主任,又是財務人員,自己監督自己;有的企業經審委員會主任因工作變動或退休,未及時補選,職位長期空缺;有的基層經審委員會雖然組織健全,但監督乏力的狀況較為突出,難以正常行使監督職能。
(三)經審制度不完善
由于一些私營企業工會主席對工會經審工作缺乏了解,對有關規定和制度不熟悉,導致對經審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認識不足,缺乏工作熱情。有的基層工會雖然按照上級工會要求制定了一些制度,但還不夠健全;有的經審工作制度尚未建立;有的完全沒有經審工作制度,工作存在著很大的隨意性。
(四)工會財務管理不規范
一是因為可使用經費較少,部分工會沒有財務管理制度;二是財務制度不完善,特別是各項補助、獎勵的發放標準和范圍不明確,在實際工作中存在審計疑點和風險;三是部分工會參照執行行政或上級制定的財務管理制度,與本級實際有些不符。由于經費金額較小、會計業務較少,由行政財務人員或非財會人員兼任工會會計和出納等原因,部分工會的賬薄設置比較混亂,或沒有明細賬,或沒有總賬,或沒有固定資產賬,使用的會計科目也不符合工會會計科目設置規定,業務處理不符合工會會計制度要求。
(五)工會經費收繳不足額,存在工會經費被擠占、挪用現象
一是部分基層工會行政不劃撥工會經費、不上解工會經費;二是部分工會上解工會經費不及時、不足額;三是部分工會存在截留工會經費現象。由于發生金額較小等多種原因,多數單位存在著用工會經費支付應由行政承擔的費用現象,如勞?;顒佑嘘P費用、職代會有關費用、困難職工補助費用等,個別嚴重的單位擠占工會經費用于行政費用支出的比例,已經達到基層工會可自主支配經費的60%及以上。另外,其他挪用工會經費現象也時有發生。
針對上述私營企業工會經審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一)加強對私營企業工會經費審查工作的領導
切實做好經審工作,離不開各級工會領導的重視和支持,工會領導對經審工作重要性、緊迫性的認識和具有高度的責任心是搞好經審工作的關鍵。加強對經審工作的領導,一是要提高工會領導對經費工作重要性的認識,進一步明確工會財務管理不但是開展工會各項工作的物質基礎,而且是工會開展民主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二是要加強對經審工作的重視。經審委員會成員都是經過會員代表大會選舉出來的,經審委員會行使監督審查工會財務和工會固定資產的職權,是職代會賦予的神圣使命。要充分認識到經審委員會開展經審工作,充分體現了職工當家作主的主人翁地位,充分體現了工會的自身建設是在廣大職工群眾監督之下進行的,能夠讓廣大職工感受到工會的財務、固定資產管理是公開的,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為廣大職工群眾服務的。
(二)建立健全私營企業工會經審委員會組織
建立健全工會經審委員會組織,是開展工會經審工作的組織保證。建立健全經審委員會組織,要名符其實,要認真履行經審委員會的職責,發揮經審委員會組織的職能作用,就要從經審委員會組織建設的自身抓起。首先,經審委員會的全體成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感和事業心,要敢于擔負起組織和職工群眾賦予的責任。不能有瞻前顧后怕擔風險、怕得罪人的思想。其次,要建立健全經審委員會各項工作制度,制訂經審委員會工作計劃,使經審委員會有章可循、有事可做。要保證工作有計劃,活動有內容,審查有依據。第三,經審委員會成員要有明確分工。雖然有些是兼職人員,但也要有明確的任務。分工不明確,就無法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只有組織健全、制度完善、人員職責明晰、分工明確的經審委員會,才能正常健康地履行經審職責。
(三)加強私營企業工會經審工作規范化建設
要積極探索、制定出《私營企業工會經審工作規范化建設標準》,并按照目標要求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計劃。要把經審工作納入工會全年目標考核內容,做到“五個有”,即有計劃、有檢查、有考評、有總結、有表彰,形成一級推一級,一級考一級的良好格局。要以示范推動私企系統經審工作全面提升,推進私營企業工會經審工作正規化、規范化、制度化。
(四)強化開展經費審查審計工作
經審委員會的職責是通過對同級工會及所屬企業單位的經費收支和與經費有關的經濟活動的審查審計,監督其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財經政策、紀律、法規和工會財務工作的方針、規章制度,協助同級工會組織收好、管好、用好工會各項經費,管好工會財產。經審委員會在開展經審工作中要做到以下三點:一是要擺正經審工作與工會財務的關系。要認識到開展經費審查審計活動是協助工會財務加強對工會經費的管理,監督工會財務按照國家的法規、政策辦事,是對工會組織負責,對工會財務負責,對廣大職工群眾負責的一項正常工作。對在經費審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找出問題的根源,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議,同時向有關領導匯報,說明審查審計的情況。對屢查屢犯,不采納經審人員建議的,要提請有關領導和經費審查委員會研究,并給予通報批評,從而促進和加強對工會經費的管理。二是要經常給經審干部和工會財會人員“加油充電”。適時舉辦經審委員會成員和工會專兼職財會人員學習班,不斷提高他們的理論水平和對《中國工會審計條例》、《會計法》、《工會會計制度》等財務政策、法規、制度的理解力與執行力。同時,要開展多種層次、多種形式、多種內容的培訓,為工會經審人員“加油充電”。每年至少要召開一次經審人員、財務人員經驗交流會或座談會,提供交流經驗、溝通信息、互相學習、共同提高的機會。三是要配齊配強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人員。其成員應包括工會或財務審計專業人員。對成員的要求應具備:熱愛并熟悉工會工作;能密切聯系職工群眾;有一定思想水平和議事能力;能堅持原則、奉公守法、公正廉潔等條件。在人員選擇上,要注重選配懂財會和審計的專業人員進入班子,其選配的程序和方法應做到“三同時”,即同時推薦,同時選舉,同時報批,從源頭上提升經審干部素質。
(五)強化經費審查委員會的監督職能
私營企業工會經審委員會要認真履行職責,按照全總、省總工會、市總工會和產業工會關于經審工作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項經審制度。每年要開展“十查十看”經費收支審查審計活動,即:一查預算編制:看編制預算草案是否送經審委員會審查,提交基層工會委員會討論通過,確保預算管理規范有序。二查預算執行情況:看經費收支是否遵循預算規定,確保經費的正常收入和合理支出。三查經費使用結構:看經費使用方向是否側重于職工會員,向重點領域、重點工作傾斜。四查撥繳經費收入:看企業是否按職工工資總額的2%向本單位工會足額、及時撥繳經費,是否有欠撥、漏撥、截留、擠占、挪用的情況。五查經費上解情況:看本單位是按月向當地地稅部門撥解經費。六查工會經費支出:看是否堅持財務“一支筆”審批制度,報銷附件是否正規齊全、財務處理是否正確,會計報表是否準確,各項支出是否用于職工教育和維權等方面。七查內部控制制度:看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有效地執行。八查會計原始憑證:看會計基礎工作是否規范,臺賬是否健全。九查固定資產:看工會資產是否安全完整,資產是否保值增值、發揮效益。十查整改意見的落實:看是否對存在問題做到立整立改,看是否有整改措施及效果。通過開展上述工作,使私營企業加強對工會經費收繳和審計的重要性、必要性及其法律依據的認識;使私營企業工會懂得要按照《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和《工會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撥繳工會經費和對會計科目進行設置、核算;使私營企業主明白企業每月應按職工工資總額的2%足額撥繳工會經費,其中1.2%作為本級工會經費,用于開展工會各項活動??傊?只有從組織建設、制度建設、業務建設、強化自身素質等多方面入手,綜合治理,才能解決好基層私營企業工會經審工作面臨的突出問題,推進私營企業工會經審工作規范化建設,更好地發揮工會經審工作在工會全局工作中的積極作用。
作者:吳厚烽 單位:福建省福州市私營企業工會聯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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