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析高校信貸信用評價信息的管理研究論文

時間:2022-12-31 02: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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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析高校信貸信用評價信息的管理研究論文

【摘要】在高等教育規模迅速擴大的過程中,國家財政投入高等教育經費增長速度明顯滯后,高校利用銀行貸款緩解教育資源短缺與政府投入不足之間的矛盾,高校債務比重加大,過度貸款本息支出使高校面臨嚴峻的風險,本文就高校過度負債風險及防范措施進行了簡單分析和探討。

【關鍵詞】高校過度負債;風險;防范措施

隨著市場經濟發展和高校改革的不斷深化,我國高校急速擴招,高等教育競爭也日趨激烈,各高校為改善教學環境,擴大學校知名度、影響力和創建一流高校的內在要求,需要不斷增加資金投入,而國家財政撥款、社會贊助等資金來源渠道有限。高校為解決資金缺口,只有尋求銀行貸款等其他渠道來解決教育經費不足的問題。高校向銀行貸款就意味著有償使用資金,必須付出一定的資金成本,而過度貸款導致高校面臨支付巨額債務本息的壓力。近年來,高校如何應對過度負債風險問題已成為一個急待解決的熱點和難點問題。

一、高校過度負債及風險概述

高校負債是指高等學校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要以資產或勞務償還的債務。作為非營利性事業單位,高等學校債務風險主要是在運營過程中因資金運動而面臨的風險。高校過度負債是指高校向銀行貸款時未能把握好貸款規模、未恰當地合理估計償債能力,致使貸款規模過大、負債結構失衡,超過貸款風險警戒線的高校負債。高校過度負債造成高校不能及時償還貸款本息、財務結構和狀況明顯惡化、財務失去彈性、流動資金短缺、資金周轉困難,導致高校面臨多種風險。高校過度負債引發的風險有政策風險、利率變動風險、負債結構不合理風險、信用風險、金融風險等。高校過度負債表現形式為不能及時償還貸款,資不抵債、多頭貸款、以貸養貸等。

二、高校過度負債風險成因

(一)為了加快我國高等教育的發展,國家以立法形式鼓勵高校多渠道籌措教育經費,故高校向銀行貸款未受到政府有關部門及時監控

隨著國家經濟政策的變動,國家財政撥入高等教育經費有限,而高校過度負債大大超出經濟承受能力,無力償還貸款,一些學校甚至連利息都還不起,個別學校資不抵債。2007年3月吉林大學曾向教育部提出申請,請求破產,至此高校貸款具有相當普遍性和危害性逐步暴露出來。當高校貸款不能得到及時處理和調控、高校正常教學因貸款無法償還而受到影響,甚至破產時,政府承擔的風險會加大,將導致重大財政損失,政府將不得不為其償還貸款。因此高校大規模貸款風險最終將由政府承擔。

(二)高校對貸款的風險認識不足,還貸責任意識不強

由于高校實行校長任期制,高校領導自主辦學法人意識和經濟意識不強,貸款風險、還款責任認識不足,沒有對高校貸款的風險進行科學測算和控制,高校領導只顧眼前政績,忽視學校長遠發展,認為高校是國家的,學校資產屬于國家,學校不用擔心倒閉問題,即使出現問題政府承擔。

(三)高校籌資渠道少范圍窄還款來源單一,其還款來源和舉債規模不匹配

現高校償還貸款的資金渠道有:學費收入、住宿費收入、財政撥款、后勤社會化服務經營、其他收入等。其中,財政撥款和學費、住宿費收入是貸款償還的主要來源,但財政撥款基本上用于學校日常事務支出和人員工資支出;收取的學費和住宿費中,國家明文規定用于返還學生、彌補教學經費的不足、畢業生的就業指導以及用于學生其他開支等,剩下的這部分學費、住宿費收入用于償還高校巨額貸款本息遠遠不夠的,部分高校貸款逐漸淪為不良債務。

(四)高校貸款管理不善

存在不合理支出,如將貸款資金用于學校日常支出或做為人員福利支出,資金使用效益低。貸款時高校研究國家金融政策及資金市場供需情況不全面、不及時,不善于與銀行協商交流,選擇貸款種類不謹慎,貸款資金成本高;未合理搭配貸款期限結構,還款時間過于集中。

(五)銀行進行改革后,以追求利潤最大化和較低風險為目標

高校擴招后,銀行看到了高校巨大的資金投放市場以及高校良好信用等級、穩定性和成長性,促使銀行主動與高校合作,降低銀行貸款門檻,未考慮高校的還貸能力,以信用貸款方式為高校發放巨額貸款,盡量滿足高校貸款需求,部分高校出現多頭貸款和以貸養貸。

高校過度負債既有高校自身的原因,也與政府部門為促進經濟發展鼓勵高校貸款和商業銀行主動降低貸款條件等因素有關。高校的過度負債實際上是政府部門、商業銀行與高校管理者各有期待、相互作用的結果。

三、高校過度負債防范措施探析

(一)加強貸款資金的管理和控制

高校應加強負債意識,認真研究國家有關經濟政策和資金市場的供求情況,根據國家貨幣政策和資金市場利率走勢合理確定貸款規模、貸款期限;通過優化貸款資金結構,降低貸款成本;制定科學、合理的資金使用方案。加強與銀行合作,利用高校良好的社會資信,慎選貸款種類,爭取低利率貸款。根據項目進度貸款,合理搭配長短期貸款比例,保證貸款資金使用合理規范,提高貸款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財務管理,制定嚴格的財務制度,確保會計信息真實可靠,及時、全面、準確、客觀地反映高校負債籌資及使用情況。嚴格預算管理,將償還貸款納入預算編制中,建立高校貸款償還基金,制定科學的還貸計劃、確定合理的還貸期限結構,避免還貸時間集中,確保按期償還債務。在學校內部建立健全內部監控制度,充分發揮審計、監察等部門監督作用,對貸款項目實施全方位、全過程監控。

(二)提高貸款風險意識,加強風險防范措施

建立有效的風險防范責任制,規范舉債程序,控制貸款規模,保持適度負債。建立債務風險預警制度。高校財務人員應根據相關財務比率對債務的安全性進行測試,隨時掌握和了解債務帶來財務風險,加強對貸款資金使用的安全性、合理性、效益性管理。高校領導應樹立風險意識,加強財務風險監控,防范貸款風險,使高校保持適度負債。要有獨立自主辦學意識,正確處理好教育發展需要與實際經濟承受能力的關系,提倡厲行節約,堅持量力而行,從緊安排非教學性支出,優化支出結構,科學控制辦學成本。改變事事依靠財政辦學的依賴思想,堅持“誰貸款誰負責”的原則,嚴抓落實領導經濟責任審計,將風險意識滲透到學校日常管理中,促進學校各項管理有序進行。

(三)拓寬籌資渠道和范圍,多元化籌集資金

充分發揮學校優勢,整合高校現有資源,強化經營理念,合理調度資金。挖掘學校教學資源,積極發展成人教育、網絡教育等。加快校辦產業的改革和轉換校辦產業經營體制,積極聯合企業,加快高校成果產業化。盤活高校資產,吸引社會資本,聘請專業機構和人士加強對高校資本運營和經營管理。通過引進民資、外資等多種途徑,廣泛募集社會資金用于改善高校辦學條件,解決教育經費不足的矛盾。

(四)政府部門應逐步加大高等教育投入,提供免息貸款、提高貸款貼息比例或按排一定的財政資金償還高校貸款

即政府應鼓勵高校在一定時期內償還貸款,政府可幫助高校承擔貸款利息或免除部分債務,或根據新校區建設規模為其提供基建補貼。另有條件的學校可采取土地置換方式,用貸款建新校區,把老校區出售償還貸款,政府給予一定的政策,對賣地款項不征稅,所得款項留給學校償還債務。教育主管部門應加強高校貸款監管,引導學校保持適度負債規模,引導學校把握正確的使用方向,嚴格審查高校貸款投資項目。

(五)銀行應加強與高校合作交流,嚴格監控高校貸款

對高校貸款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分析研究,嚴格貸前信用評審和項目評審。杜絕高校貸款任意性,逐步規范高校貸款行為。在確定高校貸款額度時盡量將貸款資金控制在高校還貸能力范圍內,定期分析高校財務狀況,加強貸款資金后期管理,防止高校出現挪用貸款資金、多頭貸款或以貸送養貸,督促高校及時還貸。

總之,高校要根據自己的償債能力,適度掌握貸款規模,防范貸款風險;銀行嚴格貸款條件,積極督促高校還貸;政府通過政策引導,促使高校保持合理的負債結構;既要保證高校發展的資金需求,又要有效規避過度負債的風險,促進高等教育事業的健康有序發展。

【參考文獻】

[1]陳帆.高校債務風險防范及化解問題研究[J].湖南大學,2007

[2]楊金焱.高校貸款風險分析及控制[J].現代經濟,2007.7

[3]楊德嶺.高校舉債發展的可行性與財務風險防范對策[J].經濟師,20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