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移動通信頻率政策論文
時間:2022-09-11 0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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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移動通信市場發展概述
香港無線/移動通信市場是全球范圍內發育程度較高而且競爭最為激烈的市場之一。在2003年香港移動電話普及率開始超過100%,而到了2005年底香港全部移動電話用戶(按用戶持有的號碼計算)已經達到854萬,移動電話普及率高達,20%,這一普及率已在全球范圍內居于前列。除了經濟發達及移動通信需求旺盛外,激烈的市場競爭是推動用戶持續增長而且用戶普遍使用多運營商服務(一人多卡)的重要原因。1990年一2005年香港移動電話用戶的發展情況可參考圖1。
除了市場發育程度高外,香港移動通信市場也是全球范圍內競爭程度較高的市場。過去數年香港一直有六家移動運營商,盡管由于新世界移動已被另外一家運營商CSL收購,但香港移動通信市場的競爭仍沒有明顯減弱。目前香港的五家移動運營商分別是和記黃埔、Sunday(已被PCCW收購)、數碼通、萬眾電訊(已被中國移動收購)及CSL,這五家運營商中除萬眾電訊外其余四家都經營30業務。另外,1999年香港就引入了號碼可攜帶政策,這對萬眾電訊等市場后進入者的加速發展起到了積極推動作用,也刺激市場完全進入充分競爭并導致六家運營商的市場份額始終保持勢均力敵。
由于市場上的運營商數量較多,合理的規劃與分配相對稀缺的無線頻率資源,就成為香港電信管制部門的重要工作內容。對于內地市場來說,從目前的情況可以判斷出30的到來將意味著更多市場競爭者的加入,無線頻率的規劃及管理問題也會變得更加復雜。下面,文章將在介紹香港移動通信頻率政策及經驗的基礎上,探討內地市場移動通信頻率規劃中存在的若干問題。
香港無線/移動通信頻率政策介紹
香港歷來對電信管制奉行開放/透明并以市場調控為主的理念,這種理念與政策體現在移動通信頻率政策上就是牌照發放的市場化。早在1992年香港政府就開始發放2G(數字移動通信)牌照以加速移動通信服務的發展,并于1994年開始收回原來用于模擬移動電話服務的800/900Mhz頻率并將其轉用于20服務。多年來香港政府一共發放了11張20牌照,其涵蓋了800/900Mhz與1700-1900Mhz的頻段。目前香港移動運營商擁有的2G頻率牌照情況可參考表1。
2001年10月香港政府通過拍賣方式向CSL、和記黃埔、Sunday與數碼通等四家原2G運營商發放了基于WCDMA制式的3G牌照,牌照有效期為15年。香港政府沒有對30牌照實行一次性收費的辦法,而是要求運營商在獲得牌照后先交納合計近53.4萬美元(以當時匯率計算)的費用,在牌照有效期內的前5年每年交納6500萬港元并在隨后的10年每年交納當年30業務收入的5%。香港這種相對寬松的牌照費用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了3G商用的順利開展,到2005年6月四家30牌照持有者都開通了3G服務。
除了針對網絡運營商外,香港政府也通過移動牌照的配套政策來扶持移動虛擬運營商(MVNO)的發展,以增加市場活力。在發放30牌照時,香港政府就規定運營商需要至少開放30%的3G網絡容量給虛擬運營商/服務商。在一系列管制政策的扶持下,香港移動虛擬運營市場獲得了相當程度的發展,截止2005年6月香港本地虛擬移動運營商一共發展到了七家之多。
2005年香港政府經過公眾咨詢后暫時放棄了發放第5張50牌照,但其仍然認為市場競爭是維持香港移動通信市場繁榮并加速移動數據市場發展的關鍵所在,因此香港政府正準備啟動新一輪的頻率牌照拍賣。首先,由于現有2G牌照將于2005年7月至2006年9月先后期滿,香港政府早在2003年就啟動了牌照期滿后相關頻率再分配的公開咨詢流程,經過兩輪的公開咨詢,香港政府最終決定:向其中九個牌照持有者發放為期15年的新牌照,并允許其余兩個TDMA運營商用3年時間把現有網絡上的用戶逐步遷移到其它網絡上,而被清理出來的2/3現有TDMA/CDMA頻率將被用在基于新技術制式的移動通信服務上。其次,香港政府已啟動了針對寬帶無線接入的3.4-3.5Ghz頻率牌照的發放進程,經過公眾咨詢后香港政府計劃發放6張牌照,每張牌照包含15Mhz*2的頻率資源,而牌照發放仍將通過拍賣完成,牌照獲得者在2008年前只能提供固定無線寬帶接入,但之后就可以提供包括話音與數據業務在內的移動通信服務。通過實施這些頻率政策,香港政府實際上通過引入異質替代性服務而增加了移動通信市場的競爭。對未來內地市場移動通信頻率政策的思考
由于技術、管制與市場等是影響移動通信頻率政策的主要因素,對內地市場相關問題的思考與認識也必須立足于其具體實際。
一、內地移動通信市場的特點
1、技術制式特點
目前,在內地市場上商用的無線/移動通信制式有20的GSM/CDMA(包括CDMA450)、PHS和SCDMA,從30商用前景看未來WCDMA/CDMA2000/TD-SCDMA共存的可能性也很大,因此內地無線/移動通信的技術格局要比香港還要復雜。另外,目前的PHS運行在政府已經確定的30TDD頻段上,未來對PHS頻率的政策也將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著PHS的發展前景。整體上看,內地無線/移動通信技術制式的復雜性對頻率政策的設計與決策提出了重大挑戰。
2、管制特點
自上世紀90年代以來,通過打破壟斷、郵電分營、國有電信公司的分拆/重組等一系列舉措,內地電信業的改革在持續深化,而且有中國特色的電信管制思路也初步形成。目前,內地電信管制政策正處于新舊階段交替間的轉型時期,過去的總體思路是打破壟斷并通過實施不對稱管制加強市場競爭,管制手段主要是行政方式(集中體現在國有電信企業的管理者任免,重組與拆分等)。然而,近年內地電信業的內外部環境都發生了較大的變化,這也對電信管制提出了轉型要求。雖然在未來要成立獨立電信監管部門已成為業界的普遍共識,但這一目標在短期內實現的難度仍較大。因此,轉型中的管制環境給包括3G在內的移動通信頻率管制問題增加了不確定性。
3、市場特點
整體上看內地電信運營市場正處于半市場化階段,電信運營商在市場上圍繞價格與業務等展開激烈的競爭,消費者也獲得了越來越大的實惠,但由于基礎電信運營商仍是國有或國有控股,這決定了其競爭本質仍是政府掌控下的模擬競爭,盡管政府的干預方式已從過去的行政拆分/重組企業轉變到近兩年的運營商高層領導互調。從市場需求及業務發展看,固話業務的發展已明顯趨緩,即使在包含PHS業務的情況下其2005年的本地話務量也首次出現了負增長,而移動電話仍在保持高速的增長態勢,并且以短信與彩鈴等代表的非話音業務得到了相當發展。從區域發展看,包括移動通信在內的東西部電信市場發展不平衡現象仍然明顯,北京、上海,
廣州等移動電話普及率已接近甚至超過了100%,沿海省份/城市移動電話的高速增長使現有的20頻率資源開始出現緊張,而西部的貴州則只有13%,頻率資源顯得富余。在這些市場條件下,如何在發達市場增加新的頻率并在欠發展區域提高現有頻率的利用率,將成為擺在管制部門面前的課題。
整體上看,無論是技術格局還是管制環境與市場發展,中國內地市場跟香港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差異,這根本上決定了內地的移動通信頻率政策必須具有自身的特點。
二、對未來移動通信頻率牌照政策的兩點思考
1、建立和完善符合國情的頻率牌照發放方式
香港電信運營商都實現了私有化,電信管制部門主要代表消費者利益,這是其頻率牌照采取拍賣方式發放的重要背景。在內地,目前六大基礎電信運營商都是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其負有國有資產增值/保值的職責,因此管制部門不能單純代表消費者利益而是需要在運營商及消費者的兩者利益間作出平衡,業界也普遍認為單純的牌照拍賣并不是優化頻率資源使用效率的有效方式。近幾年的3.58hz牌照發放就主要采用了招標+選秀的方式,這是對建立符合國情的頻率牌照發放方式的有益探索。然而,由于牌照發放時對引入民營資本缺乏系統的規劃與政策扶持,至今35Ghz運營市場尚未大規模啟動,3.5Ghz頻率由此沒有得到較好的利用。因此,對于如何建立和完善符合國情的頻率牌照發放方式,未來仍需要在實踐中進行不斷的探索并加以完善。
2、完善與規范頻串牌照的管理
從實踐來看,目前內地的頻率牌照管理仍有待完善與規范,內地3.5Ghz牌照實施中就暴露出了一定問題。包括香港在內的發達國家及地區在發放頻率牌照時往往對運營商設置了一定約束性條件,例如一旦運營商在特定期限內沒有有效的使用頻率(如網絡規模沒有達到一定指標),管制部門有權力對運營商進行處罰甚至收回牌照。但在內地,由于多種原因3.5Ghz網絡建設及市場經營至今仍缺乏進展,而政府并沒有根據牌照持有者當初的競標承諾對其考核,以缺乏促進相關產業加速啟動的配套政策。
除了3.5Ghz牌照問題外,如何加強管理2c頻段并適時啟動其未來發展規劃的問題也應該加以關注。一直以來政府對現有2G頻率缺乏很明確的制式綁定,這實際上給WCDMA/CDMA2000在3G頻率外的發展留下了空間,從而也會對TD-BCDMA構成新的潛在挑戰。從技術上看,聯通現有的ODMA2000就是2G網絡,而且聯通在個別城市已經升級到EV-DO的30版本,而由于美國WCDMA運行在非20,hz頻段已成事實,中國移動利用現有的1BOOMhz頻段資源商用WGDMA也是可行的。另外,國家對現有2G頻率也應該有更長遠的規劃。發達畫家對頻率牌照都有一定期限,例如西歐地區的20頻率牌照普遍在2015年到期,各國政府已開始啟動相關的長遠規劃研究,而運營商除了積極申請延長牌照使用權外,還針對屆時現有2G設備面臨更新的情況提出將20頻率用于40運營等。由于內地的2G網絡也將面臨更新換代的問題,針對屆時2G頻率用來2G還是未來的4G等一系列問題,政府應將其作為電信強國戰略的配套政策加以系統研究并作出合理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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