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風險投資探究論文

時間:2022-02-07 08:27:00

導語:中美風險投資探究論文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中美風險投資探究論文

一、美國風險投資的特點

1.來源多元化的風險資金體系

(1)養老基金。20世紀80年代早期,養老基金作為私人資本的有限合伙人開始大量進入資本市場;另一方面得利于《1974年雇員退休收入保障法案》。從80年代早期以來,養老基金已經持續不斷地提供私人資本合伙人總資金的大約四分之一。

(2)捐贈基金。捐贈基金和一般基金都屬于風險資本市場的最早投資者,大多數投資主要是通過合伙制實行的。

(3)銀行控股公司。銀行一般通過資本分離的銀行控股公司的附屬機構而投資于私人資本市場,其直接投資則通過特許的小型投資公司進行。作為小型和中型公司的資金提供者,銀行控股公司與一些他們可能對其進行私人資本投資的大公司簽訂協議,反過來,通過投資于私人資本合作人,他們可能能夠為其合伙投資的公司提供資金。

(4)富有家庭和個人。富有家庭和個人在私人資本市場的先驅者,投入了大量的資金,但是由于退休基金和捐贈基金投資額的增長,這一投資群體在市場上的重要性已經大大減小,但仍是最活躍的風險資本投資者之一。

(5)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在風險資本市場上的業務是從公司的私募業務中衍生出來的。自80年代中期以來,隨著其專業技術的發展以及創造更大的交易量,保險公司開始投資于風險資本市場上的有限合伙公司。

(6)投資銀行。投資銀行參與風險投資的目的主要是一方面通過橋式投資或成熟期投資而獲得上市承銷業務或者為其提供其他金融服務;另一方面是在風險企業進行收購兼并或合并、兼并交易時,投資銀行也可能提供包銷服務和提供財務顧問咨詢服務等。

2.完善的組織形式及其制度安排

美國風險投資組織形式主要是合伙人制、信托基金制、公司制。比較典型的風險投資公司是合伙制風險投資公司。合伙制公司中的合伙人分為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是主要的風險資本供給者,提供了風險投資公司99%左右的資金。普通合伙人是風險投資公司的管理者,一般只占1%左右。有限合伙制之所以成為美國風險投資的主要組織形式,主要是其能有效地降低基金的運作成本與成本,一方面風險投資家作為普通合伙人,對風險投資基金的債務向第三者承擔無限連帶責任,這樣風險投資家的責任與風險投資基金經營的成敗緊緊聯系起來,有效地約束風險投資家,降低其做出損害風險投資者的行為;另一方面對風險投資家的激勵機制有效地促進風險投資家實現投資者利益最大化。通常情況下風險投資家可獲得多達20%的風險投資基金利潤分成,這種收入占其收入總額的70%以上,其收入與風險投資基金的盈虧高度相關,風險投資家將盡力的保護投資者的利益。到目前為止,有限合伙制的風險投資公司控制的資本額占風險資本總額的80%左右。

3.健全的法律保障制度和退出機制

美國政府對風險投資的政策支持主要體現在三方面:

一方面是法律環境的支持。重視運用法律手段支持和保證風險投資的發展,確認有限合伙制公司的合法性,鼓勵社會性“委托-”關系的創業基金發展。如1958年,美國頒布《小型企業投資法案》(SIBA),并據此建立了小型企業投資公司制度(SBICS),確立了風險投資基金的合法主體地位,鼓勵風險投資基金對不同產業公司提供初期融資;承認有限合伙制公司的法律地位,等等方面有效促進了風險投資的健康發展。

第二方面是優惠政策的支持。優惠的稅收政策、寬松的融資環境以及建立二板市場和有利于風險投資發展的政府采購政策等。如1978年~1981年將風險資本盈利稅率從49%降低到20%,并采取了諸如放寬各類基金參與直接投資的限制等一系列扶持措施;1991年之后,美國聯邦政府進一步允許養老保險基金、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在進出余額及盈利中劃出5%用作風險投資,允許共同基金劃出5%~10%用作風險資金;政府還向風險投資者和風險企業提供無償資助;美國政府還使用“政府采購”的方式,收購大量的高科技企業的產品,刺激了成果的轉化和產業化過程,形成了強大的高科技產業。

第三方面是經濟后盾的支持。主要表現在政府直接投資參與風險投資活動,如為高新技術企業提供政策性補助;為創新企業融資提供政府擔保;組建國家創業投資公司;實施政府投資計劃等。以及在技術產權保護方面,如規定科技人員的發明享有明確的技術權益等。美國政府專門投資于諸多新興產業領域進行高精尖技術的研究開發工作,并將研發成果通過風險資本的導入迅速推動其發展,在創新企業成熟后進入發達資本市場變現退出。所有這些,帶來了美國風險投資的空前增長。

二、我國風險投資的特點

1.風險投資的資金來源

根據清科公司的統計數據,截至2006年底,中國本土已有345家風險投資機構,設立在中國大陸的本土、外資和合資的風險投資機構管理可投資于中國的資金約有663.8億元。目前,我國風險投資資金來源集中于幾方面:

(1)政府財政資金。我國風險投資是在國家的大力支持發展的,其風險資本大多數由政府財政提供,政府資金為風險投資起到帶頭人的作用。

(2)企業投資。主要是指上市公司和大中型企業。企業的研究與開發投入是風險投資來源的一條重要渠道,尤其是在美國以科技企業為主導型的國家里,這方面主要體現在公司戰略投資上。

(3)金融機構。金融機構進入風險投資業主要是承擔國家支持我國高新技術產業化風險資本的任務,一方面直接參與部分風險較小的高新技術項目投資,尤其是在高新技術企業發展后期投資;另一方面是替代政府職能建立科技風險貸款基金,發放科技項目貸款。

(4)國外資金。國際風險資本進入中國市場只有10多年的歷史,卻在很大程度上彌補了我國風險資本的缺乏,支持了我國高科技產業的發展。最早進入中國市場的風險投資機構是美國著名的風險投資公司IDG(InternationalDataGroup)。到目前為止,已有數十家國際風險投資基金(公司)投資中國。

2.風險投資的組織形式

按照目前我國風險投資機構的控股股東的性質將風險投資機構劃分為國有獨資、國有控股、民營控股、外資控股四大類。在以政府為主導的風險投資機構,資本的投入以國有獨資或國有控股的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例如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建立的幾個風險投資公司,目前在規模上無疑是國內的佼佼者,規模在幾個億到數十億不等。政府背景的風險投資公司在資金運作上存在很大的主觀性和盲目性,最終導致了政府的巨額虧損。我國目前采用公司制的組織形式,風險資金大部分來自政府的背景下,這種制度上的制約更為突出。

外商進入風險投資的形式一般是直接進入中國進行投資、合辦風險投資機構、創辦投資管理公司等幾種方式。國外的風險資本通常是以合辦中外合資投資公司或管理公司的方式。這樣做能更好地利用雙方的資源,實現優勢互補。

3.我國風險投資的政策、法律環境

我國風險投資業的發展與政府在政策、法律的支持是分不開的。

第一,政策鼓勵。1999年國務院頒布的《關于建立創業投資機制的若干意見》中提出:“鼓勵地方、企業、金融機構、個人、外商等各類投資者積極推動和參與風險投資事業的發展。”在2002年11月,黨的十六大報告更是明確指出“發揮風險投資的作用,形成科技創新和創業的資本運作和人才匯集機制”。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又具體將“推進風險投資和創業板市場建設”寫進黨的綱領性文件中。

第二,進一步放寬風險投資業的準入制度。2003年對國家對外貿易經濟部、科技部、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稅務總局聯合頒布《外商投資創業企業管理規定》,在組織形式、出資門檻、進入資格等放寬了投資條件,無疑對進一步吸引境外創業資本起到了促進作用。

第三,提供融資和創業扶持的政策。2003年1月1日《中小企業促進法》正式實施,從資金支持、創業扶持等方面為中小企業的創立和發展提供了良好的法律環境。在資金支持方面,中央和地方人民政府要安排扶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6月21日,國家經貿委、財政部、科技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了《國家技術產業政策》,也明確提出逐步建成以社會資本為主體的風險投資體系與風險投資基金,形成風險投資的多元投入結構,促進中小型科技企業的發展。

第四,培育風險投資市場,拓寬風險投資的退出渠道。2004年1月《關于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要求,“分步推進創業板市場建設,完善風險投資機制,拓展中小企業融資渠道”,同年深圳中小板的開通,以及有望2008年底開通的創業板,為中小企業開辟直接融資市場的設想將會得到實現。

三、中美風險投資差異的啟示

雖然我國風險投資的發展,在投資理論、工作實踐和相關的政策法律環境尚處于探索與創建階段,這幾年國家對風險投資的重視和推動做了努力,制定了相關的政策法律使風險投資環境得到了改進和完善,但要使風險投資在短期內有較快發展是不切實際的。通過比較對中美兩國風險投資的發展、組織形式及政府政策等方面的差異,設計適合以本土原創思想的風險投資的道路。

1.如何理解風險投資的價值觀

我們可以看到許多事實,除了少數領域,大多數行業還遠未成熟。如果不是“摸著石頭過河”就不可能發展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美國風險投資所走過的路程達半個世紀,才得到了發展。我國風險投資要急速達到美國風險投資市場的成熟程度是不現實的。2006年,我國高新技術產業從業人員744萬人,高新技術產業增加值10056億元,風險投資市場的潛力和空間是廣闊的。風險投資家或風險投資機構,特別是國有獨資或控股的風險投資機構,應該在風險投資價值觀的層面對本土風險投資做準確把握,突破理念禁錮,創新管理。如何創建自己有特色的風險投資企業,設計出一條自主發展的通道。

2.適應變革的能力,不斷學習和創新

風險投資企業生存法則:不在于資金規模的大小、風險資金由誰出資,又或者出資者所確定的組織形式和制度安排。大多數人往往都有一種“結果導向”的觀念,比如認為美國風險投資市場比較好,所以它更好。如果沒有制度安排就不能實現投資者的戰略意圖。公司的組織形式只是體現了現實企業的存在和企業建立的關系。再完善的政策、法律和制度都會面臨著現實變化的挑戰和考驗。假若創業板早日出臺,為投資者增加了退出的機會,但并不是風險投資撤出的核心途徑。因此,在目前風險投資環境尚處于探索與創建階段,風險投資家就要適應變革的能力,需要設計出創新的工具和運行機制并加以實施。要記住市場機制的法則——資金總是流向利潤豐厚的商業市場。

3.以務實主義精神積極推進風險投資事業的發展和完善

雖然在現階段我國在風險投資業環境、制度安排、退出渠道、稅收以及風險投資的會計制度等一系列政策法律都需要進一步完善。風險投資家沒有理由讓政府在方方面面都能給予支持,但有理由在現環境和條件下做更多的工作取得業績。社會呼吁創業板的開設已近十年,直至現在還沒有開設,風險投資成功的機會依然存在。我國經濟的高速發展,科學技術和綜合國力的不斷提高,國家創新體系的建設,高新技術的產業化進程,促進了新興產業的成長,這些都是我國發展風險投資事業的有利條件。政府永遠只對新的企業和新興產業并且從根本上改變了我們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的事情感興趣,當風險投資確實對經濟發展做出特殊貢獻并快速成長,政府對改善風險投資環境和扶持政策的積極性會更高、更快。

參考文獻:

[1]呂煒:《風險投資的經濟學考察——制度、原理及中國化應用的研究》.經濟科學出版社,2001年版

[2]陳德棉蔡莉:《風險投資:運行機制與管理》.經濟科學出版社,2003年版

[3]《中國創業風險投資發展報告2007》,經濟管理出版社,2007年版

[摘要]本文通過對中美風險投資的實踐差異進行分析,得出對如何發展和建設我國風險投資事業的有益借鑒和啟示。

[關鍵詞]風險投資啟示價值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