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與地理環境
時間:2022-06-12 04: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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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政治與地理環境有著微妙而復雜的關系,地理環境對政治有著許多直接和間接的重要影響。春秋初期政治家管仲認為:“地者,政之本也。”戰國時期蘇秦、張儀的“合縱連橫”,范睢的“遠交近政”,三國時期諸葛亮“三分天下”等政治地理觀,以及近代孫中山的“陸海空并重”的國防戰略思想等,都足以說明地理環境是政治與軍事活動的基本因素①。政治與地理二者之間有著勿容置疑的緊切關系,難怪英國地理學家杰弗里·帕克這樣表白:“政治地理學家相信,權力自身是牢固地植根于世界的自然性質之中的,就像地神蓋婭與海神波塞東的后代安泰那樣,他的強大力量來自于他矗立的大地,現代國家的力量也是來源于它所安身立命的領土。”②
地理環境宏觀上影響著政治區域的結構、功能和政治區域之間的相互作用,并制約著政治區域系統的運行以及政府高層決策者的政治舉措。古往今來,許多政治家都非常重視地理環境的作用,并重視對政治地理知識的學習和研究。如美國總統羅斯福這位世人皆知的政治巨人,他本人就是一位業余地理學者,并曾經是美國地理學會的成員,他在政治地理和軍理地理上造詣較深,他之所以能在國際國內政治舞臺上叱咤風云,力挽狂瀾,在某種角度上講是與他淵博的地理知識分不開的。我黨的偉大領袖,也十分重視政治地理的研究,“三個世界的劃分”,可以說是他的政治地理理論之一。而對地理的無知或“心理地圖”模糊的政府領導人往往易犯引起巨大惡果的政治錯誤。英國著名地理學家托馬斯·霍爾迪奇曾指出:“由于地理上的無知而付出的代價是絕對難以計算的。”政治地理學是治理國家和成功外交的輔佐。
政治與地理環境的關系較早以前就引起過一些學者的注目與研究。例如:在一百多年前,地緣政治學說的重要奠基者之一,英國牛津大學地理教授麥金德就曾經指出:“政治的進程是驅動和導航兩種力量的產物。這種驅動的力量源于過去,它植根于一個民族的特質和傳統的歷史之中。而今天則是通過經濟的欲求和地理的機遇來引導政治的動向。政治家與外交家的成敗很大程度上在于他們是否認識到不可抗拒的力量。”③他曾撰寫了影響世界歷史的名著《歷史的地理樞紐》,提出了系統的并震憾世界的地理政治思想。近年來,注重于國際、國內的政治活動、政治現象與地理環境的關系研究的政治地理學開始引起了我國的重視。
政治與地理的內在關系是政治地理研究的核心內容。本文試就地理環境對國家政治的影響作如下具體分析。
(一)國家領土的形狀和國土自然環境影響國家管理的難易與國家的安全穩定
一般而言,國家的領土形狀比較規則,近乎圓形或方形的國家,這類國家的幾何中心到邊界的距離差別較小,邊界與面積的比值較小,其領土與邊界比較容易管理。例如法國、波蘭、烏克蘭、羅馬尼亞、烏拉圭等國。而國土分散的島國或國土狹長的國家地域間交通聯系不便,對國內交往與國家管理也相應帶來諸多不利,如印度尼西亞、菲律賓、日本和智利、意大利、越南等國。
半島地區和海灣地帶的國家往往容易發生利益紛爭,成為兵家必爭之地和多災多難之國。歷史上的諸多戰爭和當今世界上的地區沖突多發生在這些地區的某些國家(如巴爾干半島、中南半島、朝鮮半島及海灣地區等地理范圍的一些國家)。
(二)國家周圍的地理條件影響政治實體安全
某些國家四周有山脈、沙漠、海洋包圍,或有茂密的森林,大片的沼澤阻隔,這些都是國家安全的天然屏障,使該國有良好的防守條件,阻礙外敵的入侵。如埃及、法國等國在歷史上,封閉的地理環境都在保護國家安全上起到一定作用。而周圍地理條件不利則容易遭到外敵的蹂躪。例如:文明古國巴比倫東西兩面是平坦遼闊的草原,這樣的地形條件成為游牧民族進入平原的通道,因而歷史上先后被東、西兩面來的外族所征服。又如:波蘭東西兩面是開闊的平原,一向是東歐與西歐之間的通道,難于防守。這種不利的地理條件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波蘭歷史上的多次災難,使之多次遭到列強的進攻與瓜分。而比利牛斯山脈為保持西班牙的國際地位起著長久的重要作用,它作為一種天然屏障使西班牙避開了歐洲大陸的大部分政治軍事沖突。美國社會歷史上的“長治久安”和經濟的迅速發展更與得天獨厚的自然地理屏障(東西兩面為大洋庇護)和政治地理位置(遠離戰亂的舊大陸,南北均為弱國)有關。列寧、斯大林都曾對這一問題作過精辟討論。
(三)復雜的地形容易形成政治上孤立的弱小實體
地形復雜崎嶇往往容易形成幅員有限的政治上孤立的弱小實體,山區多是世界上小國比較集中的地區。如歐洲的列支敦士登、安道爾、圣馬力諾和盧森堡等都是山區型的袖珍小國。原蘇聯高加索山脈兩側,有不少袖珍小自治共和國和自治州,這些地方在蘇聯解體后一度成為政治沖突的熱點。
(四)一些國家或地區的政治邊界由山脈、河流、湖泊組成
在世界政治地圖上,我們可以看到不少政治邊界與山脈、河流、湖泊等自然體一致的地理現象。以山脈為邊界的有中國和尼泊爾之間的喜馬拉雅山,智利和阿根廷之間的安第斯山,法國和西班牙之間的比利牛斯山等;以河流為界的有美國和墨西哥之間的格蘭德河,阿根廷和烏拉圭之間的烏拉圭河、拉普拉塔河,扎伊爾和剛果之間的剛果河等;以湖泊為界的有扎伊爾和坦桑尼亞之間的坦噶尼喀湖,美國和加拿大之間的蘇必利爾湖、休倫湖、伊利湖與安大略湖等。不少國家內部的行政區劃界線也是以山脈、河流劃分的。這些自然體,一旦成為政治邊界,對于邊界兩側的社會、經濟與文化的分異就會產生重要影響。
(五)地理環境性狀影響社會的政治結構與社會發展
俄國偉大哲學家普列漢諾夫曾經指出:“自然環境對社會結構的影響是無可爭辯的,自然環境的性質決定社會環境的性質。”③例如:中國封建社會結構的特點,在政治上是封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不斷強化,在經濟上是農業與家庭畜牧業和手工業相結合的小農經濟的頑強再生能力,這些特點的形成,就與中國特殊的地理環境有一定關系。以政治結構特點的地理原因而言,我國地域遼闊,地區之間常被高山大河阻隔,地域之間差異顯著,因此,在自然經濟的條件下,要想克服和制約我國地理環境造成的地域間的分離和隔絕傾向,必須不斷地從政治上強化中央集權的力量,才能達到預期的目的。故中國從建立中央集權的政治結構開始,就一直不斷地調整和強化中央集權的政治結構,以加強對地方的控制。這就造成了中國封建社會的政治結構的過分發展和龐大,權力的過分集中。
中國封建社會長期延續,則與中國“外封閉、內活躍”的獨特歷史地理環境有關。筆者之一曾在《社會發展地理學概論》一書及《中國封建社會長期延續的地理原因探析》一文中對此作過深入分析,這里就不再贅述。關于地理環境對中國政治與社會發展的具體影響,吳松弟先生曾著有《無所不在的偉力(地理環境與中國政治)》一書專門進行過分析論述,為我們破譯了不少地理環境與中國政治奧妙關系的密碼。
(六)地理環境影響法律精神及其內容
法律是社會管理組織確定并實施的,旨在調整人與人、人與社會、人與自然之間關系的,以特定形式固定下來的行為規則的總和。其內容由社會物質生活條件決定,因此很自然地要受到社會環境和自然環境的影響和制約。法國學者孟德斯鳩在《論法的精神》一書中專門論述了地理環境與法律制度的關系,他認為不同的地理條件產生不同的生活方式,不同的生活方式產生不同的法律制度。在現代法律的制定中,人們越來越重視社會所在的地理環境的影響,例如:由于人類活動產生的嚴重環境問題,相應產生了環境保護法,其以自然環境為直接保護對象,強調用法律手段防止對自然環境的污染和破壞,并通過保護自然環境達到保護立法者所需要的社會生活環境的目的。由于各國的自然地理環境(自然凈化能力)與社會經濟條件不同,環境法的具體內容(如污染的允許指標等)也不盡相同。
(七)環境問題可衍生國家之間和國家內部的政治問題,并孕育催生出一批政黨
例如:核泄露、酸雨等跨國環境污染可引起國家間的政治糾紛;國際河流的水污染易引發國家間的矛盾沖突;環境問題也可以成為影響統治階級政權的因素,如1985年荷蘭政府由于籌措環保費用發生分歧,導致了該國政府的垮臺,成為世界上第一個因環境問題而倒臺的政府。
同時,環境對政治的影響作用還表現在環境問題孕育、催生出一批政黨,它們作為獨樹一幟的政治力量登上一些國家的政治舞臺。例如:西方許多發達國家的綠黨、環境黨已作為一支重要的政治力量興起。它們是在強大的“環境保護運動”中產生的,其最基本的主張是環境保護,也叫“生態政治”。綠黨、環境黨以保護環境、維護生態平衡為綱領紛紛登上政治舞臺,這表明在政治、經濟和國際關系中,環境因素的作用明顯上升。目前,美國、德國、英國、法國、意大利、比利時、瑞典、日本等國都相繼成立了綠黨和環境黨,它們作為當前歐美社會的一種社會思潮和社會勢力,抓住保護和改善環境這一綱領,尋求可持續發展之路,并企圖建立“具有人道和生態學的生活方式與生產方式”以及介于東西方之間的社會經濟制度。目前,法國、德國等國的綠黨(或環境黨)人士不少已在政府中占據要職。可以預見,綠黨和環境黨的興起,必將對社會政治產生重要的影響。
此外,地理環境還是綜合國力的重要組成部分,地理空間與資源是一個國家能力發展的基石,國家的力量來源于它所安身立命的領土;國家版圖狀況與地理位置以種種方式影響和制約著歷史的走向;政治地理環境并影響國際事務與外交政策,民族、宗教等人文地理問題已成為冷戰后某些地區政治沖突的焦點。這些都是顯而易見的政治地理事實。總之,地理環境是社會政治運作無所不在的影響因素,地理環境在任何時代都不失為一把解讀政治與社會歷史的鑰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