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流流域綜合治理論文
時間:2022-06-28 06: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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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羅訥河綜合治理的概況
羅訥河位于法國東南部,是法國第二大河,全長812km,其中在法國境內長500km;流域面積9.9萬km2,在法國境內為9萬km2。其上游主要受高山冰川雪水的補給,中游受大西洋降水影響,下游受地中海氣候的影響,羅訥河水量隨季節變化大,從上段、中段到下段,呈融雪與降雨混合型變化,但總的來說,羅訥河水量豐富,河床坡陡,在法國境內的落差達330m,水力資源占全國的二分之一,對于缺煤的法國是十分重要的能源。由于羅訥河流域是法國重要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水上交通、農業灌溉、工業發展對法國經濟有著重大意義,所以法國國會于1921年通過立法確定了要從水電、航運、農業灌溉三個方面對羅訥河進行綜合開發治理。1933年成立了資本為2400萬法郎、由國營和私營機構組成的240萬股的羅訥河公司。1934年6月5日,公司被授權對羅訥河進行綜合治理和經營,在近一、二十年內,又增加了羅訥河的旅游、環境保護、污水處理工程。經過六十余年的開發治理工作,現在法國境內500多公里的梯級綜合治理工程已基本完成,形成了從瑞士到地中海的渠化水道。
在羅訥河治理中,為減少對兩岸土地的淹沒,除上段第一級電站采取高壩方案外,其余全部采用低壩和人工引水渠方案開發,由于水庫小,水位變化不大,在防洪削減洪峰方面存在嚴重缺陷,羅訥河公司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以改善,其中主要是采用修建小型水庫、整修兩岸河堤、修建大尺寸泄水閘和分流渠等措施。
羅訥河公司在干流上共修建了18座水電站,總裝機306.3萬kW,1994年統計發電量為177億kWh,占法國水電總發電量的22.1%,向法國提供了大量干凈、可靠的廉價電力。公司當年取得售電收入13.275億法郎。
在羅訥河上,修建了18座攔河閘及13座大型船閘,閘體尺寸統一設計為長195m,寬12m,渠化后的河道,可以使4000—5000t的頂推船隊克服里昂與地中海間161m的水位差,從地中海經過310km的航程直達里昂。1995年,法國國會又批準由羅訥河公司實施羅訥河支流索恩河通往萊茵河進而溝通北海的羅訥—萊茵229km長、包括24座船閘在內的人工運河綜合工程,擬在1995—2010年建成。工程預算170億法郎,主要由法國電力公司保證資金到位,羅訥河公司和歐洲基金會、政府和地方團體也投入部分資金,其中50%的投資來源于羅訥河公司向法國電力公司售電的收入。工程建成后,至少可使4000t的頂推船通過1600km長的大型現代化航道,從馬塞直通荷蘭的鹿特丹,比原來的通行里程縮短1800km。
羅訥河采用低壩開發,征用土地從980km2減少至92km2,減少了91%,且改造了羅訥河流域的農業經濟,逐步引用175m3/s的流量,使流域內約35萬ha的農田獲得灌溉。與此同時,修建了320km開放式排水渠和80km地下排水渠,以保持地下水位,保證農業用水及對環境實施保護。從1968年開始,在羅訥河下游試行節水噴灌技術,效果很好,現已普遍采用。
羅訥河工程共修建115座分水渠,32座泵站,26座港口及工業開發區,占地1000ha,修筑公路200多公里,還興建了一大批排污及污水處理工程,建設了40余處度假村、沖浪旅游景點,全部投資總計600億法郎,固定資產相當于60億美元,其中有法國政府對航運補助投資、有國內外贈款、有公司售電收費投人,但一大部分是由羅訥河公司直接向銀行貸款,目前工程貸款已基本還清。
羅訥河公司具有工程規劃、試驗研究、設計、組織施工、運行維護、安裝調試的能力。1982年,全部梯級電站實現了自動控制,不僅水電站設備,而且壩上設備和其它設備都由中央控制室進行遙控,全河電站中央控制室設在夏托納夫電站,除此電站外,其它水電站都是無人值守。羅訥河各電站工程的監控系統與中央控制系統相連。通過中心計算機的監控系統對水電站進行防洪調度、水量調節和水電站經濟運行的自動控制。水電站的梯級調度自動化不但改善了管理工作條件,而且還實現了安全生產,避免了洪水災害,提高了水能利用率,增加了工程的發電效益。電站、水工、船閘的工作人員因此減少到原來人員的五分之一。
二、對“羅訥河整治模式”成功經驗的探討
羅訥河水力資源豐富,19世紀末興建了第一座圣克來水電站,平均引用流量500m3/s,水頭12.2m,裝機容量10.7萬kW。1899年投入運行,年發電量達4.2億度。這個電站的綜合效益啟發了當時的決策者,他們提出用羅訥河水力發電的收入滾動開發羅訥河的集資方案,亦即通過售電或租借港口設施,將收入用于整治工程。這就是一種可行的“羅訥河整治模式”。羅訥河開發方式是集水電、航運、農業灌溉于一體的綜合開發,在全河修建一系列低壩小庫,與渠道引水相結合修建徑流式水電站和船閘,并在庫邊修筑堤防。綜合治理的基礎是羅訥河的18個梯級電站的電力和港口設施的直接收入。但是能夠實現今天的治理效果,成功的經驗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立法
1921年5月21日,法國國會通過一項法案,批準由羅訥河各公共團體從水電、航運和農業三個方面對羅訥河進行綜合治理。從法律上規定了羅訥河治理必須遵從綜合利用的方針,并賦予流域開發者全面開發沿河工程的權力。
(二)成立實體公司執法
1933年5月27日,法國電力公司、鐵路公司(二個私營公司)、巴黎大區地方團體、羅訥河地區公共機構(二個國有機構)四方成立了資本為2400萬法郎,合計240萬股的羅訥河公司,每方各占公司股份的25%。1934年6月5日,公司根據國會法案,接受了對羅訥河的經營和治理權以及將來的工程開發權。1948年,電力公司、鐵路公司的私人股份被國家購買,羅訥河公司成為羅訥河國家公司,現在有六個股東,他們是巴黎大區地方團體;羅訥河地區公共機構和團體;法國電力公司;法國鐵路公司;萊茵、羅訥河有關地區;萊茵、羅訥河公共機構和團體,每方各占60萬股,共計360萬股。公司不但承擔了羅訥河的電力、航運、灌溉治理工程,而且增加了環境保護、旅游開發工程,在法國工業部、交通部、環境部的領導下,與電力公司、航運部門、各地方政府共同管理已建的電站、航運渠道、船閘、碼頭、農業灌溉設施、補水渠等。羅訥河公司這一經濟實體,是法律授權實施羅訥河綜合治理與運行管理的實體。現在公司有職工800人,公司本部200人,各電站、工程管理部門600人。
(三)羅訥河公司修建工程主要由國家擔保向銀行貸款
據羅訥河公司統計,1989年以前治理羅訥河花費的工程投資共580億法郎,89年至94年又投資16.18億法郎,總投資額近600億法郎,相當于現在的60億美元。資金的主要部分是國家對航運的補助及向國內和國際金融機構貸款,由國家擔保從售電收人中還貸。目前由于法國電力公司基本以成本加稅金的計價原則收購水電電量,所以電價隨債務減少成本降低而降低,電站剛投運時的還貸電價達80生丁/kWh,還貸后期的91年全部18座電站的平均電價為11.7生丁/kWh,94年的平均售電價為7.5生丁/kWh,低電價使得羅訥河公司幾乎無利可圖。羅訥河雖然有建設水電、航運工程等取得資本滾動發展的能力,但是在法國電力公司收購水電限價、電價特別低的特定條件下,羅訥河公司要不斷尋找新的開發項目,以工程養公司。因為法律授權該公司經營羅訥河的期限是到2030年。在這期間有工程干,國家就擔保向銀行貸款,法國電力公司支付給羅訥河公司用于還貸的電費就多;沒有工程做,羅訥河公司就沒有盈利,所以在水電項目開發完畢之后,該公司還在不停地開發純公益型的工程。在這種機制下,羅訥河的每一個局部的治理都被列入了開發計劃。羅訥河流域已經被治理成為世界上少有的美麗、富饒的地區之一。
(四)法治是綜合治理羅訥河的保證
法國是法治國家,羅訥河公司按照1921年國會通過的治理羅訥河的立法與授權妥善處理與協調了沿河20個省市行政區與當地人民群眾的利害關系。羅訥河工程的管理也得益于執行法國現有的民事法典、公共水道和內陸航運法典、公共衛生法典、國家財產法典、刑事法典等法律法令。法國現行水法共15章,包括序言、現行的立法、水的所有制、管理和保護水利工程的立法、保護區和保護地的立法、政府對水的管理和制度、專門和自治的水資源開發機構、水資源財政和經濟方面的立法和水法的執行與管理等等,這些法令條款通過大區長官和各省省長、市政委員會和市長的各種命令、法規和行政通報貫徹執行。對不遵守或違反水法條款者,給予懲罰,懲罰包括使受害的部分恢復原狀、罰款、關押或上述各種措施并用。
(五)羅訥河公司與沿河地方政府和人民關系和諧
羅訥河公司把河流所經過的地方的官員吸收進入公司董事會,并根據法律與有關部門及各有關地方政府商量羅訥河的綜合治理工程方案、移民、淹沒、損壞設施的賠償以及環境保護、生態平衡、修建補水渠以補充由于工程開挖加深而降低的地下水位等等。公司興建工程使當地受到的損失都以造地、開辟旅游飯店、碼頭、沖浪設施、旅游景點等給予補償,以增加地方的收入。為了管好電站與河流,羅訥河公司沿河種樹、種草,修建污水處理工程,疏浚河道,整治港口,修建防洪排沙工程,帶動和促進兩岸經濟的繁榮發展,使沿河群眾富裕起來。據不完全統計,羅訥河治理過程中,公司做的類似“福利”工程達40處以上。
羅訥河公司在治理500km長的羅訥河的過程中,開發出來的電力基本上全部售給了法國電力公司及用于沿河市鎮的股東,開通的航運設施,支持了交通公司的股東,各股東從工程中大大受益,事業發展了,股東的股份擴大了,公司由于妥善處理了與有關的20個省市地方政府、兩岸群眾的利益關系,與兩岸地方政府和人民群眾相處十分和諧。
(六)采用新技術加快建設速度,減少投資,提高效益
在羅訥河電站建設中,除早期開發的熱尼西亞電站利用水頭70多米、采用混流式機組外,其余均為低水頭引水式電站。50-60年代初期開發的5座水電站全部采用卡普蘭立軸轉漿式水輪機組,隨著技術進步,1960年在下羅訥河的貝尼特電站首次試用臥軸的燈泡貫流式水輪機組以后,后期的各電站建設也廣泛采用。羅訥河采用貫流機組的突出優點是:
1.效率高,單位過流量大,單位出力較高。
2.比傳統的立式軸流機組占地少,可減少土石方開挖和混凝土工程,節約設備投資15%,廠房土建投資節省20%,若采用不調節機組,機組效益降低不到2%,但投資會進一步降低。
3.工期短,收效快。羅訥河在1952-1980年共建13座電站(其中8座為燈泡式機組),裝機218.6萬kW,平均不到3年可建成一座電站。
三、體會和建議
通過對法國羅訥河公司的訪問及對羅訥河梯級工程的考察,我們深感羅訥河梯級工程開發治理非常成功,值得很好學習和借鑒。
1.依法治水依法治河
河流、流域的開發治理工作要由國家統一管理,具體由水利部門為主實施。由于工期長,涉及面廣,各方面利益復雜,要促進大的流域河流在國家立法,中小流域河流在地方立法,把治理開發的原則、做法和具體要求以法律形式規定下來,并授予實施治理工程的實體(如公司)以河流治理工作的權利與義務。對于一條河流或一個流域的治理,最好以法定一個實體為主,從治理工程規劃、設計、施工到建好后運行管理,全面負責,把法定責任實體的名譽、命運與治理工程的效果聯系起來,以保證流域開發治理的質量。
2.總體規劃、綜合開發、循序漸進
對一個流域、一條河流的治理,應該具有全局性,從水利、農業、交通、環保和生態平衡等方面綜合治理,研究、規劃和設計都要兼顧眼前與長遠利益,處理好公司與沿岸群眾利益,不能搞短期行為,造成資源破壞和許多后遺癥。各地、各河流情況不一樣,有許多并不適用“低壩小庫”而更適于高壩大庫,這需要具體情況具體論證決策,不能照搬。目前中國在資金緊缺的情況下,水利部提出的由水利部門組建流域水電開發公司,對一些水力資源集中、效益好、見效快的中小河流實行“流域、梯級、綜合、滾動”開發,是科學的、正確的決策。
3.在國家宏觀引導下實行承包經營
法國為治理羅訥河,支持成立由私人與國家組成的羅訥河公司,賦予其對一條河流的經營開發權,根據工程需要提供借貸的優惠。實行公司借錢做工程,國家給予擔保。在中國這種模式很難行得通。但是集資辦公司,國家給予支持,爭取國內、國外金融機構貸款、爭取財團入股,爭取合理的還貸電價,在工程獲利后滾動發展是可行的。目前解決好成立河流流域開發公司(實體)、解決好電價偏低問題、爭取給電站建設使用低息、長期貸款,是目前梯級電站滾動開發治理的關鍵。
4.采用新技術
羅訥河公司采用新技術,在降低工程造價、縮短工期,增加工程效益、科學管理、減少工作人員方面得到了很大效益。在中國采用先進的工程設計、設備、管理技術同樣可以獲得降低工程造價、縮短工期、增加水電工程效益的效果。在資金短缺的條件下,中小水電站開發更要注意應用先進技術。應用新技術,提高自動化水平,不僅僅是減少人、減少運行費用的問題,而且是提高電站運行的安全性、靈活性、提高電站總的經濟效益的重要問題,應逐步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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