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外賣食品安全監管機制完善

時間:2022-12-10 10: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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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外賣食品安全監管機制完善

摘要:文章分析了網絡外賣食品安全監管機制的創建現狀及其監管機制類型,對網絡外賣食品安全監管創建機制存在問題的原因進行了探析,指出了完善中國網絡外賣食品安全監管機制可行性的途徑。

關鍵詞:網絡外賣食品;安全;監管;機制

隨著移動互聯網的快速發展和現代物聯網技術的日益成熟,為網絡食品外賣的產業化市場化發展和消費提供了技術基礎。如今網絡食品外賣已成為人們食品消費的一種常態化的消費行為,網絡食品外賣為人們提供了豐富多樣的食品類型、多元化的食品選擇空間,極大地滿足了人們的食品消費需求。與此同時,網絡食品外賣作為一種新興的食品消費市場和消費模式,在網絡食品外賣市場自發性、盲目性、逐利性的刺激下,各種市場主體和社會資源一哄而上涌入了網絡食品外賣市場,造成網絡食品外賣市場魚龍混雜、坑蒙拐騙盛行等許多令人憂慮的現象。網絡食品外賣問題逐漸引起全社會的重視和關注,目前,中國對網絡食品外賣問題的關注和研究主要集中在對網絡食品外賣存在的問題及其表現與危害、對解決網絡食品外賣的可行性策略等方面,這些研究視角聚焦于對網絡食品外賣的表象性研究,沒有透視網絡食品外賣問題存在的深層次原因。文章擬分析網絡外賣食品安全監管機制的創建現狀及其監管機制類型,對網絡外賣食品安全監管創建機制存在問題的原因進行探析,并對中國網絡外賣食品安全監管機制的可行性進行完善,旨在為網絡食品安全監管機制的建立及加大網絡食品外賣安全監管機制的執行力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提供依據。

1網絡外賣食品安全監管機制的創建現狀及監管機制類型

1.1網絡外賣食品安全監管機制的創建現狀。隨著互聯網技術的日益發展和漸趨成熟的“互聯網+”商業模式,人們的生產生活方式發生了重大改變。網絡外賣食品為“互聯網+食品餐飲”所催生的一種新潮的食品消費行為和消費模式,越來越受到飲食消費者的歡迎和喜愛,并日漸成為一種大眾的飲食消費方式,為人們日常的飲食、餐飲生活與消費提供了多元化、個性化、便捷化、自由化的消費選擇。與此同時,網絡外賣食品安全的一系列問題也日益凸顯,諸如單純的網絡外賣市場容易出現監管失靈問題,網絡外賣無證經營或黑作坊,網絡外賣食品使用源頭過期食材,網絡外賣食品中出現蠅蟲、頭發等非食用的雜物,網絡外賣食品使用化學性有害餐盒等不安全因素,嚴重威脅著人們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1]。針對網絡外賣食品市場出現的安全問題,建立網絡外賣食品安全監管機制是解決這一問題的有效手段和方法。目前,中國政府和社會各界高度重視網絡外賣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創建了有效的約束監管機制來依法規范網絡外賣市場的不良現象和違法行為。不斷制定和完善網絡外賣食品的相關市場監管立法工作,為依法監管、行政處罰、民事判決、刑事制裁提供法律依據,依法整治網絡外賣食品市場的不良亂象。充分發揮公民和社會輿論的監督作用,公民通過新聞報紙、電視電話、自媒體等多種方式反映和曝光網絡食品安全問題,保障消費者應有的知情權、表達權、監督權,依法維護自身的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利益。政府設立公民投訴、求助平臺,及時回應消費者的投訴維權,如開設政府門戶網站、開設熱線電話等方式。社會群眾團體發揮社會力量,為消費者的維權提供便利,倒逼網絡外賣食品市場加強自身的行業生產安全管理和職業道德安全監督,如消費者協會、仲裁機構即為有效調節和監督管理網絡外賣食品市場安全問題的有效監管機制[2]。1.2網絡外賣食品安全監管機制類型。隨著中國網絡外賣食品監督管理制度的不斷建立和健全,網絡外賣食品市場已建立起了初步的監管機制,為網絡外賣食品市場的有效運行建立了良好的秩序和規則。總體而言,中國的網絡外賣食品安全監管機制,可分為如下類型。(1)政府主導的安全監管制度和機制。首先是加強市場建設方面的安全監管機制,加強網絡外賣食品市場的監管立法工作,建立健全網絡外賣食品市場規則和秩序,加強網絡外賣食品市場的社會誠信制度建設;其次是嚴格安全監管的依法行政機制,工商管理部門、檢驗檢疫部門、質量安全監管部門等相關部門嚴格依法進行行政執法,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依法加強民事和刑事執法,提升安全監管的法律權威及其治理效應。(2)非政府主導的安全監督管理制度和機制。消費者可以依法通過法定渠道和方式督促網絡外賣食品市場的安全生產、安全營銷、安全消費等各個環節的監督管理規范、制度和體制機制。社會媒體力量及時發現曝光網絡外賣食品市場的不誠信經營亂象,監督網絡外賣食品市場的安全生產、管理和消費的行為。

2網絡外賣食品安全監管創建機制存在問題的原因探析

2.1網絡外賣食品市場自身機制的先天性缺陷。“互聯網+飲食餐飲”模式的網絡外賣食品是一種市場經濟行為。由于這種新型的飲食餐飲消費模式越來越成熟,迎合和滿足了越來越多的消費者足不出戶的飲食需求,創造了潛力巨大的網絡外賣食品消費市場。巨大的市場潛力意味著豐厚的市場利潤,追逐利益是市場經濟活動的本性,而企業的本質就是在市場經濟活動中獲得營利和利潤。網絡外賣食品的生產、經營企業和其他的相關利益企業在市場杠桿的刺激和作用下,必然會最大程度地追逐企業的營利和利潤。在網絡外賣食品市場上既有“美團外賣”“餓了么”等依法注冊的外賣企業,也有大量借用網絡外賣“外殼”的未經依法注冊的線下餐飲小餐館、小飯店、小作坊,網絡外賣食品市場的參與主體涉及到生產、經營、服務各個方面的相關者,是一個比較復雜的商業生態圈[3]。網絡外賣食品平臺企業為了最大限度地獲利,對申請入駐的網絡外賣線下生產經營企業的準入資質的審核不夠嚴格,甚至存在惡意引誘不具備相關資質資格的“黑作坊”“黑企業”上傳虛假的企業信息、食品信息、食材信息、制作信息、服務信息等現象,不規范的市場準入制度漏洞為網絡外賣食品的安全問題埋下了潛在的隱患[4]。網絡外賣平臺公司和網絡外賣線下生產經營商家之間具有天然的利益相關性,網絡外賣公司以其平臺聚集和吸引的廣闊的市場消費流量為線下生產經營企業提供消費市場和商機潛力,線下生產經營企業則借助網絡外賣平臺將其食品銷售給消費者獲得營利,網絡外賣公司和線下生產經營企業之間的利益捆綁和共同利益,也往往成為滋生網絡外賣食品市場安全問題的入口[5]。由此可見,網絡外賣食品市場自身存在的逐利性、盲目性和自發性,也就是市場經濟自身調節機制的先天性缺陷成為網絡外賣市場安全問題的第一道切口和入口。2.2網絡外賣食品安全立法機制不夠健全完善。網絡外賣市場的食品安全亂象引起了國家和政府的高度關注和重視,國家運用法律手段加強對網絡外賣食品安全問題的監督管理。網絡外賣食品作為一種新生的商業模式,正在市場大環境中經受競爭和考驗,因此,對這種新生事物的監督管理也在隨著網絡外賣食品商業的不斷開發,而逐漸建立起相關的安全法律法規進行規范。2016年之前,國家和政府還沒有制定和出臺專門針對網絡外賣食品監管的法律法規。2016年3月北京市出臺了《北京市網絡食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暫行)》[6]。2017年,國家了《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7]。在正式的網絡外賣法律規范頒布之前,《食品安全法》承擔著網絡外賣食品安全的監督角色,在一定程度上維護網絡外賣食品市場的秩序,規范網絡外賣食品市場的行為。《食品安全法》主要針對的是傳統的線下餐飲企業的經濟行為,而網絡外賣食品的經營消費卻是依托于互聯網技術的線上經濟活動,這一矛盾使得網絡外賣食品的交易行為出現了監管漏洞。新生的網絡外賣食品經營模式和舊有的市場監管立法之間的“法律漏洞”,造成了網絡外賣食品立法實踐上的相對滯后性,也由此造成了網絡外賣食品安全立法機制不夠完善的局面,制約了網絡外賣食品安全的依法監管問題。2.3網絡外賣食品安全行政執法機制不夠嚴格。網絡外賣食品安全的監管和整治主要依賴于政府的行政執法。這是政府在現代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職責和使命所在,行政執法是政府履行監管職能的必然要求。在當前的市場經濟條件下,強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政府的監管職能實質上要求政府在市場經濟活動中扮演服務的角色,要弱化政府的管理定位、強化政府的服務定位。市場和政府之間的定位,強調政府要以“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為自己理清界限,這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政府管理職能的發揮,導致政府不能充分有效地發揮行政執法的權威與效率;另一方面,政府在網絡外賣食品安全行政執法監管方面,存在紙上監督、文件處罰、過場檢查等形式主義安全執法行為,甚至存在監管缺位、失位、懶政怠政、消極執法監管、腐敗執法監管等行為,嚴重破壞了網絡外賣食品市場的法律秩序。2.4網絡外賣食品安全行業自律機制尚未成熟網絡外賣食品市場的發展速度和規模令人興奮,顯示了網絡外賣食品市場的巨大潛力和經濟活力,但該產業還是處于發展中的朝陽產業。經過初期的市場探索后,網絡外賣食品行業逐漸產生了“美團外賣”等一批先行者和領航者企業,也在行業內部逐漸形成了一套自我約束和規范的行業自律規章和職業道德規范,對企業平臺、入駐商家、從業人員、服務人員等不同的參與者的職業道德要求做出了不同的規定,要求相關的行業從業者必遵守職業道德規范[8]。另外,網絡外賣平臺的監管意識不夠強,誤導性宣傳和虛假宣傳的行為,充分暴露了網絡外賣平臺行業自律不夠規范,甚至游走在觸碰法律紅線的邊緣。網絡外賣商家誠信經營意識不夠強烈,為了企業經營的利益,不惜人為降低自身誠信素質,人為制造不安全食品生產因素。

3完善中國網絡外賣食品安全監管機制可行性對策

3.1完善立法制度,保障安全監管有法可依。解決網絡外賣食品安全問題,立法工作要先行。如果立法機關不能及時立法,政府執法部門就無法依法行政,進而對違法的網絡外賣食品行為進行監管和制裁。為此,完善網絡外賣食品的安全立法工作非常重要。全國人大和地方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要充分發揮其立法職能。網絡外賣食品消費行為是直接關系到人們日常飲食問題的大事件,直接關系著人們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問題。地方各級人大要充分調研其行政區域內的網絡外賣食品市場的經濟活動,并出臺相關的規范來規范網絡外賣食品市場的活動行為,保障人們的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全國人大可以在地方立法實踐的基礎上,科學借鑒網絡外賣食品法律規范的制定,民主征求各行各業的意見,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出臺國家層面的網絡外賣食品經營管理的法律法規。3.2加大執法監管力度,提高違法成本代價。政府各部門要提高履行職責的法律意識,嚴格執法,公正執法,為網絡外賣食品的經營管理活動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9]。各部門要開展定期檢查與不定期巡視監管,檢查和監管網絡外賣食品各相關參與者的經營活動情況。監管外賣平臺的入駐審核是否依法進行,對監管不嚴的外賣平臺進行通報或者加入“黑名單”;對嚴重違反行業自律的企業給予行政處罰,視具體情形加重處罰成本;對違法的外賣平臺進行刑事處罰,依法打擊違法犯罪活動。3.3增強行業自律意識,形成誠信安全的行業氛圍。政府對網絡外賣行業的監管是外部力量對外賣市場行為的監督與約束,起著外在強制的作用。而網絡外賣食品行業自身的自律行為,則是一種內在的約束行為,在網絡外賣食品安全問題的解決中起著更為本質的作用。加強網絡外賣食品行業的自律精神,即要求該行業的相關參與者和從業者要做到依法誠信經營,嚴格按照市場規則和法律要求從事經濟活動,主動公開相關信息,主動公開餐廚衛生情況,主動公開不涉及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信息的其他信息,做到信息透明公開,自覺接受監督。3.4暢通安全監督機制,增強全社會安全維權意識。個人和媒體對網絡外賣食品安全的監管是網絡外賣食品監管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消費者是網絡外賣食品的直接消費對象,網絡外賣食品的安全程度將直接影響消費者個人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問題,在安全監管問題上消費者最有發言權,要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消費者要學法懂法知法用法守法,善于利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或者受到侵犯之后要依法維護獲得合法的賠償。消費者可以通過協商、仲裁、行政裁決、依法訴訟等手段和方式維護合法利益[10]。媒體監督在網絡外賣食品安全監管中發揮著獨特的作用,特別是網絡自媒體已經滲透進人們的日常生活之中,微信朋友圈、微博、抖音、快手等新型自媒體,具有時效快、威力大、傳播廣的特點,一經在很短的時間內就能引起社會大眾的關注,有助于借助社會力量幫助消費者維護其合法利益。

4結論

網絡外賣食品安全問題是一個市場經濟行為,這一問題的解決需要采取綜合手段,聯合社會、政府、媒體等多種力量,單純的市場調節不能完全有效地解決。還需要以發揮市場經濟的決定性作用為基礎,不能以政府行政手段和力量強制性干預市場經濟活動,需要處理好政府和市場之間的關系,市場失靈的地方由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輿論監督予以彌補,以此促進網絡外賣食品安全監管機制的不斷完善和健全,使其作用得到最大發揮。

作者:王永剛 單位:遼寧對外經貿學院基礎課教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