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審計管理建議書的研討
時間:2022-09-05 03: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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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理建議書的性質、目前的與實施范圍
(一)管理建設書的性質。管理建設書主要是內部審計人員通過審計過程的實施,在深入了解審計單位具體情況的基礎上,提出的富有建設性和效益性的一項審計文書。而這種:“管理建議”不同于審計報告中的“審計意見”,對審計單位不具有指令性的約束;是一項對審計報告具有輔助性的有益補充。(二)管理建議書的目的。管理建議書的目的是在深入了解被審計單位具體管理狀況的同時,提出企業經營管理問題,促進被審計單位全面改善經營管理,規避風險,完善內控制度,提高經濟效益。(三)編制管理建議書的實施范圍。編制管理建議書,應適用于會計期間跨度較長的全面性審計項目,如年度財務收支審計,年度財務報表審計等審計項目。
二、管理建議書的基本內容
(一)對內部控制環境的科學性、主要控制環節的健全性、控制機制的有效性、決策層的重視程度等方面的具體建議;(二)對經濟信息的合法性、真實性、及時性、順暢性進行評價,對發現存在的主要問題提出具體建議;(三)對成本控制系統的薄弱環節,包括對跑、冒、滴、漏環節的分析,提出控制要點和挖掘成本潛力的具體建議;(四)對貨幣資金管理主要的薄弱控制環節、不相容職務內部環節的防止舞弊的控制方式等方面存在的疏漏、麻痹現象,提出健全完善的具體建議;(五)對預算管理的嚴謹性和資金結構的合理性、大額貸款風險性控制方面分析,并提出具體建議。(六)對實物形態資產管理狀態進行評價;對防止資產流失,達到安全與完善等方面提出具體建議;(七)對投資項目經營效益狀況、資金管理狀況與風險控制程度、盈虧結算的方法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提出具體建議;(八)對重要經濟崗位有關責任人員工作變動的經濟責任交接狀況,歷史遺留掛帳問題、往來資金等方面的財務問題,提出具體改進建議;審計人員在編寫管理建議書時,應善于發現審計報告中提出的“審計意見”不能覆蓋的經營管理、會計核算、內部控制等方面的薄弱環節、差距、偏向等方面的重要問題提出的建議,不局限(也不求全)于上述所列內容。
三、管理建議書的編寫程序
(一)選取建議要點。審計人員經過某一審計項目的實施后,如果認為不必要包括在“審計意見”中而又比較有建議價值的問題,經選取提出的對策性建議編人管理建議書。(二)核實建議內容。審計人員在審計實施中已經關注到并準備選取列入管理建議書編寫內容的問題,如果審計底稿記錄細度不夠,應采取不同的形式進一步再核實。(三)研究問題對策。經過選取、核實,需要提出建議問題,應參照相關法律、法規、制度,提出切實可行的對策,并結合被審計單位實際情況和可能達到的管理水平,落實建議要點,編寫管理建議書。(四)組織實施編寫。審計組應在集體討論研究建議的基礎上,由審計組長執筆,或審計組長指定審計組成員起草編寫管理建議書。并與被審計單位相關負責人進行溝通后,形成相對獨立的審計文書。(五)送達有關單位。管理建議書應主送被審計單位,同時應按審計報告應該送達單位與程序一并予以送達。
四、編制管理制度建議書的意義與作用
(一)加快內審工作轉型與拓寬的建設性舉措。推行管理建議書,使內部審計體現了監督與服務相結合具有建設性的審計行為。(二)充分發揮和利用內部審計資源優勢。內部審計人員除提出審計報告處,還提交管理建議書,將使審計資源配置運用更加合理,并體現經濟性和效率性的結果。(三)推動和提高內審人員業務素質的有效舉措。編寫管理建設書必須促使內審人員擴大關注視野的監督覆蓋范圍,積極提高自身的業務素質,以滿足內部審計的轉型與發展的趨勢。(四)有利于提高內部審計整體工作質量。管理建議書的實施,必然提高審計項目實施過程的具體工作程度,促使審計項目實施的整體工作質量的提高。綜上所述,推行內部審計管理建議書,是在已有審計經驗的基礎上探索、創新與發展的舉措。內部審計工作在財務審計基礎上推行“內部審計管理建議書”,應該是內部審計業務創新的一項舉措,并在實踐中不斷完善與發展。對內部審計整體而言,也具有一舉兩得或一舉多得之功。
本文作者:柳耀玲工作單位:中國聯通太原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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