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審計會計造假對策
時間:2022-03-20 05:00:00
導語:論審計會計造假對策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摘要]本文簡單介紹了我國企業會計造假的一些常見手法及其危害。針對會計造假的不同形式,探討了審計人員應采取的審計方法。
會計造假是指企業領導和財務會計人員在會計核算過程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準則制度,做假賬和編制虛假會計報表的行為。
從會計信息反映的角度來看,會計造假表現為兩種類型:會計事項造假和會計報表造假。會計報表造假是故意謊報某些財務價值,造成增強獲利能力的假象,從而欺騙股東和債權人等利害相關人。會計事項造假通常旨在方便盜竊,或將公司的資產轉變為個人所有或使用。
會計造假的危害性很大,具體表現在:
會計造假所制造的錯誤信息將嚴重誤導各類決策者,從而導致各個市場行為主體乃至國家相關決策機構被誤導而制訂出錯誤決策,破壞市場運行機制;損害國家財經法律法規和會計制度的嚴肅性,擾亂社會經濟秩序;侵犯公司股東、債權人、顧客及雇員的合法權益,使其蒙受巨大經濟損失;通過隱匿收入、虛列支出偷逃國家稅款,導致國家稅收流失;助長個人貪污腐敗行為的滋生;使尚未成熟的證券市場飽受虛假錯誤信息的沖擊,嚴重誤導證券投資者的行為,破壞市場游戲規則,加劇市場投機和市場波動,影響社會安定。
會計造假最后所導致的結果是國家受損失,少數人中飽私囊。
一、會計造假的形式
目前,企業會計報表造假主要有兩種類型:一是虛增資產,虛增利潤;二是虛增負債,隱瞞利潤。前者主要是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因為國有企業經營業績的好壞,直接影響企業領導人的升遷;上市公司經營業績的優劣,直接影響到公司股票價格的高低。后者主要是私營企業和個人出資的有限責任公司,因為這類企業不注重業績,更關心的是如何逃避國家的稅收,少接收政府有關部門的攤派。
1.資產虛增
(1)費用資產化
企業當期發生的費用應當計入當期產品生產(或商品經營)成本或期間費用。但有的企業卻將部分應該計入當期的費用計入待攤費用、遞延資產、無形資產等資產類會計科目,使得企業當期損益不實;有的企業待攤費用不及時足額攤銷,而是長期掛賬,將本屬于期間費用的支出列作資產。企業通過將費用資產化,虛增了企業資產和所有者權益。
(2)存貨不實
有些企業積壓多年的貨物,或已經淘汰過時應當報廢的物資不做賬務處理,或存貨的現實價格(或可變現價格)已明顯低于賬面歷史成本價值卻仍按歷史成本掛在存貨賬上,存貨價值不實,違背了企業會計準則確認的謹慎性原則,虛增了企業存貨價值。
(3)固定資產價值虛假
企業固定資產價值不實主要表現在折舊不足、技術進步后造成的無形損耗不計、已毀損及不可用或不需用固定資產不處置等,虛增(減)企業資產。
(4)遞延及無形資產攤銷不足
遞延及無形資產應當按時足額攤銷,已經淘汰過時的無形資產不應當再掛無形資產賬而應當將攤余價值作為期間費用計入損益。而許多企業對已經沒有使有價值或已經不可能再給企業帶來預期經濟利益的無形資產不做相應的財務處理,卻仍然作為資產列賬,虛增了企業資產。
2.負債不實
(1)應付款項高估
許多企業的應付款項不及時或每年與往來單位核對確認清理,一年或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的應退未退、應付未付款項普遍存在,三年以上的應付款項(不包括長期應付款項)以及債權人已經不存在的仍掛賬的也不少見,企業實際需付債務小于財務賬面債務,企業應付款項高估。
(2)預提費用不實
許多企業為了調節當期損益,不按企業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的要求預提費用,而是根據企業調節損益的需求預提,有的企業應提的不提或不應預提及多預提的不及時沖銷,致使預提費用會計科目反映不實。
3.虛報盈虧
(1)多計收入、少計費用
有的企業為了達到一定的目的,將未實現的收入作為收入入賬,如在服務或工程未提供完畢之前,就確認收入實現;有些企業虛構客戶虛開銷售發票,虛列銷售收入和應收賬款;一些企業對已經發生的支出不計入成本,或在結轉成本時不按配比原則,故意少轉成本,導致企業生產成本及庫存商品的賬面金額遠遠大于實際庫存金額;有的企業則將有關費用支出單據壓在銀行未達賬中,利用“未達賬項”弄虛作假,調節利潤。(2)少計收入、多計費用
企業為了達到少繳或不繳所得稅的目的,將正常的銷售特別是一些不需要增值稅發票的銷售,不按收入確認的條件進行確認,而是長期掛在預收賬款或其他應付款科目中且金額不變;有的企業則采取虛列預提費用,多提多攤費用的方法,達到虛減盈利的目的。
(3)在建工程長期掛賬,應計入損益的借款費用予以資本化
企業在自行建造固定資產時,對借入資金需按期計提利息,這部分借款利息在在建工程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應予以資本化。有些企業工程早已完工,仍長期掛賬,借款利息仍計入在建工程成本,從而使當期財務費用減少,同時又可以少提折舊,從兩個方面來虛增利潤。
(4)隨意調整報表
一些單位為了達到一些不法目的,隨意調整報表金額,人為地加大資產調整利潤;或為了逃稅,避免檢查而加大成本費用,減小利潤,如為了增大管理費用,直接在損益中多計管理費用,并在資產負債表中同時增大應收賬款和壞賬準備金額,造成表賬不符。
二、審計時應采取的對策
審計人員針對會計造假的不同形式,應采取不同的審計方法。
1.存貨不實的審計方法
督促被審計單位按照會計制度的規定規范會計核算,做好存貨基礎工作;根據審計準則的規定,嚴格履行存貨監盤程序。實施監盤前,充分與被審計單位溝通,做好具有可操作性的詳盡計劃;盡可能安排在被審計單位組織年終盤點時進行監盤工作,以減少工作量和時間性差異;實施監盤時,不僅要核對存貨數量,還要關注其質量狀況。
2.虛構銷售,虛列應收賬款的審計方法
一是檢查企業的年度生產能力和生產規模,對照企業的銷售量看是否出現銷售總量大于生產能力的異常情況;二是檢查企業年末、季末的銷售合同和發貨憑證、出庫記錄等原始憑證,看其有無出庫憑證,其手續是否完整,是否有異常情況;三是對客戶單位發詢證函進行函證,向銷售部門索取客戶明細臺賬和對賬單,將之與財務上提供的客戶欠款明細表進行核對,以確認對方單位是否欠款。
3.少轉成本,虛增利潤的審計方法
少轉銷售成本會導致企業庫存商品的賬面金額遠遠大于實際庫存金額。對這種造假手段的審計方法,一是檢查其成本結轉方法是否遵循一貫性的原則;二是通過計價測試,看企業的期末存貨單價是否異常;三是通過抽查盤點,對企業實際存貨的數量和金額與賬面存貨的數量和金額進行比較,看是否有差異。
4.銷售收入不入賬,做其他應付款或預收賬款而隱瞞利潤的審計方法
對此在審計中應采取的對策:一是檢查進貨數量及期末庫存數量并與賬面數量進行核對,看是否有異常;二是抽查原始憑證,看其人賬依據是否合理、充分;三是對一些金額較大并長期不動的預收賬款進行函證,以便對其真實情況進行確認。
5.當期費用不計入損益,虛增利潤的審計方法
企業將當期發生的經營費用、管理費用,虛列在待攤費用,遞延資產、無形資產、其他應收款等科目中,不計人損益。對此,審計時主要檢查“待攤費用”、“遞延資產”、“其他應收款”的列賬依據是否充分、合理,是否按收益期限進行攤銷。
6.通過變更固定資產折舊方式操縱利潤的審計方法
一是要檢查固定資產賬面原值及凈值是否與使用年限相適應,如有些企業的房屋建筑物已經到了報廢的年限,而賬面反映的凈值還有相當大的數額;二是要檢查企業固定資產折舊的計提是否遵循一貫性原則,是否有隨意改變折舊年限和折舊方法的行為。
7.通過變更投資核算方法進行利潤操縱的審計方法
在被投資企業盈利的情況下,將投資收益核算方法由成本法改為權益法,一方面可以虛增當期利潤,另一方面卻無須為這些增加的利潤繳納所得稅。對這種造假手段的審計對策是檢查投資企業的股權占被投資企業的股權百分比,按有關會計制度的規定,占被投資企業25%以上的股權時方可采用權益法核算投資收益。
8.應計入損益的借款費用資本化,虛增在建工程支出,虛增利潤的審計方法
在實際工作中,有的單位將無力消化的固定資產的借款費用虛列在固定資產或在建工程支出中。對此,審計時要按照會計準則規定的條件,核查企業的在建工程是否達到可使用狀態,以此來判定借款費用的處理是否正確。
9.利用計提資產減值準備操縱會計利潤的審計方法
審計人員首先對資產市場進行調查,并與企業賬面價值進行比較,看有無異常資產;其次檢查企業計提的減值準備是否有充分的依據,如有證據表明計提了用于調節利潤的減值準備,應按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追溯調整,不應增加當年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