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地區土壤耕作制度研究論文
時間:2022-12-02 04: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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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土壤耕作制度是農作制度中不可缺少的一環,其是與一個地區的作物種植制度緊密相關的。本文就針對近代江南地區的土壤耕作問題開展論述,先對各主要作物種植過程中的具體土壤耕作環節進行論述,然后再與作物種植制度相結合探討不同作物分布區內的耕作體系問題。
關鍵詞:江南;耕作農具;土壤耕作
TheSoilCultivationSysteminJiangnanofModernTimes
Abstract:Thesoilcultivationsystemisanessentiallinkofthefarmcropssystem,whichhascloserelationwithcropsplantersystem.ThisarticlewillaimatthesoilcultivationsysteminJiangnanofmoderntimes.Firstly,wewillcarryontheconcretesoilcultivationlinkofeachmaincrops,thendiscussthecultivationsystemindifferentcropsdistributionareacombiningwiththecropsplantersystem.
keywords:Jiangnan;cultivationfarmtools;soilcultivation
土壤耕作制度簡言之就是土地如何耕作的問題,實質在于通過犁、耙等工具的機械作用改變土壤耕層構造和地面狀況,以調節土壤水肥氣熱等因素,為作物播種、出苗、生長與發育提供適宜的土壤環境。其由一系列的技術環節所構成,主要有翻耕、耙地、耖田、起垅、開溝、筑畦、中耕、耘耥等[1]。從歷史上來說,土壤耕作制度是不斷發展的,對此諸多前賢學人已有相關研究[2]。對于江南所在的中國南方水田的土壤耕作制度而言,以郭文韜先生的研究最為突出。他認為古代中國南方水田的耕作系統大體分為三個環節,即水田的耕耙耖、旱作的開垅作溝及套復種的免耕播種。具體來說,又有兩種結合方式,一種是稻麥兩熟田的水耕與旱耕結合,即耕耙耖耘與開垅作溝的結合,另一種是套種田的耕與不耕結合[3]。不過,雖然諸多前賢學人已有開創之作,但由于他們的研究基本都是總體性的,故對于作物種植過程中具體的土壤耕作環節問題卻論述不多。基于此,本文就力圖對這一問題進行較為細致深入的探討,時空范圍則限定在近代的江南東部平原地區[4]。在具體論述過程中,我們將先對近代江南地區的耕作農具進行簡要論述,然后再對各主要作物種植過程中的具體土壤耕作環節進行探討[5],最后再與作物種植制度相結合以探討不同作物分布區內的土壤耕作體系問題。
1、近代江南地區的耕作農具
土壤耕作需要借助于一定的耕作農具,而這些農具又是與一個地區的環境特征及具體的作物種植相適應的,因此從一定程度上來說,耕作農具也應該是土壤耕作體系的組成部分之一。近代江南地區的土壤耕作農具有兩個系統:一個是畜力耕作系統,主要農具為犁、耙、耖,由畜力牽引進行;一個是人力耕作系統,主要農具為鐵搭,由人力使用進行[6]。當然,這兩個系統間并不是截然分開的,在某些情況下也可相互結合,如在冬播作物的種植過程中,前期的土壤耕作可憑借畜力或人力進行,但后期的開垅作溝與中耕管理環節卻通常只能由人力進行。
畜力耕作系統的最主要工具就是犁。與自然環境與具體的作物種植制度相適應,近代江南地區存在著兩種不同的犁型,即小犁與大犁,也就是水地犁與旱地犁。水地犁主要用于水稻播種及插秧前的水田耕作,而旱地犁主要是用于耕稻板田,也就是割稻后的土地耕作,另外棉花等旱作也是使用這種犁。水地犁犁頭為尖形,犁耳為魚背狀,這樣在耕作時土就自然會向左右兩側分散。旱地犁的構造略同于水地犁,惟是犁底較短,犁轅較長,犁身稍偏于后,原因在于旱地犁較水地犁耕作時費力,所以犁身較短,這樣耕作時就能減少負土量。同時,旱地犁重量較輕,犁轅較長,則這樣耕作時拖拉才會更加有力[7]。由于自然環境的關系,水地犁在江南地區的應用中占優勢地位。犁外,就是耙與耖。耙的作用在于把大土塊弄碎以利于作物種植的進行。耖則是水稻耕作過程中的特有農具,其作用在于進一步把土塊弄碎,起熟化水田土壤的作用。對此,《王禎農書》云:“耖,疏通田泥器也,耕耙后而用此,泥壤始熟矣。”但其更主要的作用還在于把泥漿蕩起混勻,再使其沉積成平軟的泥層,以利于插秧的進行。正如鄺璠所云:“耙過還要耖一番,田中泥塊要勻攤。攤得勻時好插秧,攤弗勻時插也難。[8]”對于秧田整治而言,又有一種稱為耱的農具。耱又名耢,用于摩平整細田面,通常是一塊平板,摩刮起的泥土運至凹處逐漸填放、刮平。在江南水田地區這項作業通常被稱“落平”[9]。對此,《王楨農書》亦有言:“平板,平摩種秧泥田器也。用滑面木版,長廣相稱,上置兩耳,系繩連軛架車,或人拖之。摩田須平,方可受種。即得放水浸漬勻停,秧出必齊。”
鐵搭是人力土壤耕作的主要農具,其也有多種形制,以適應于不同環境與不同工作環節下的工作。如在浙江平湖縣,每年秋收之后,為種植春花作物,此時須將田土翻轉一次,俗稱翻寒田,工具就向用大鐵搭,亦稱鐵耙(俗稱寒田鐵搭),此種為鐵搭中之最大者,四股之端各有鐵角,翻土最為有力。春花收獲后,在種水稻前,田地亦須翻轉一次,俗稱翻白田,相比之下,翻寒田是深耕,故用大鐵搭,而翻白田較淺,只用中等鐵搭(俗稱尖刺),其股端為尖形。種水稻所用工具則為小號鐵搭(俗稱攤耙),功用在于將田土攤勻。又鑿溝所用之鐵搭,名帶翹,大小略小于寒田鐵搭,股較細,為防止折斷,在盡頭橫套鐵條一枝[10]。嘉善縣,鐵搭則有滿封、套封、平齒、尖齒之分類,滿封、套封用于水田翻耕,而尖齒、平齒大多用于旱地耕作[11]。鐵搭整地后,通常再用相同的工具弄碎泥塊,也有用人力拖拉耙進行的,在耙上放大石條,由人拉動耙田。
曹幸穗先生認為,近代江南地區的農業生產出現了一種簡單化趨勢,即人力代畜力,從“犁耕文化”倒退到了“鋤耕文化”[12],而其實質就是人力耕作系統對畜力耕作系統的代替。當然,這種趨勢不是從近代才開始的,而是很早就已出現。如據曾雄生的研究,南宋以后,由于人口的遷移、增長及在此基礎上的多熟制的推行,江南地區能夠用于飼養耕牛的土地日益減少,于是耕牛的飼養量也就日漸降低。到了明代,這種現象更加嚴重,以致于人們不得不以鐵搭代替耕牛耕地,所以《沈氏農書》與《補農書》也很少提到養牛的情況[13]。只是到了近代這種趨勢更趨嚴重。之所以如此,原因就在于人口壓力所導致的土地零細化。由于人均耕地面積少,因而單靠人力加簡單的鐵搭就足以勝任了,于是在這種情況下耕牛的使用也就變得沒有必要。如在崇德縣:“耕地面積狹小,又無荒山草地,平時耕種,人力足以勝任,故牛之飼養尤少,幾云絕跡。[14]”開弦弓村,也是“農田較小,每戶的土地又是如此分散,以致于不能使用畜力,農民只用一種叫做‘鐵鎝’的工具”[15]。常熟興隆鎮亦存在同樣的情形,“田少勞多,歷史上很少養牛,個別富裕人家偶有飼養”[16]。對于這種情形,德國人瓦格納也說:“南方的稻田常是極小,以致獸力無所施,這上面固然全靠鋤頭(即鐵搭——筆者注),即在較大的田地上,鋤頭的使用也是完全普遍的。[17]”與之相反,在那些相對耕地面積較多而人力較少的地方耕牛的飼養就會增多。如在吳江縣,其東北部地區相比于西部地區,由于人口少而耕地面積多,故全縣的耕牛基本上就都分布于此[18],自然畜力耕作系統也就更為盛行。當然,這種趨勢并非是直線進行下去的,在某一短暫時期內也曾有所反復。如太平天國運動后,江南地區的耕牛飼養就一度有增長的跡象[19]。之所以如此,除移民習慣的因素外,背后的關鍵原因可能還在于人口大量死亡所導致的戰后人地關系的相對松弛。
2、水稻種植過程中的土壤耕作
水稻整地,分秧田與本田兩種。秧田整地,多選擇土質肥沃、灌溉便利的冬閑田或綠肥田為之,細細耕耙。如果是冬閑田的話,一般都要冬翻,預備播種前再行翻墾,灌水后反復耙碎,然后進行掏秧溝的工作(據筆者所見,此項工作通常用腳踏進行)。通常溝深半尺左右,兩溝間即為撒播稻谷的畦面(俗稱秧扇),有時為保證秧溝筆直,先用草繩對面拉直,再沿繩掏出秧溝。秧溝做好后平整田面,并去除稻根等雜物,再用推秧板推平田面,然后便可播種了[20]。為防止過多的稗草混于秧苗間,有時會采取如下措施:“將面泥丕刂去,掃凈去之,然后墾倒,臨時罱泥鋪面,而后以所浸谷下之。[21]”據筆者在江南農村所見,每條秧畦寬約1.5米左右。秧田整地的基本技術要求,姜皋認為要“宜平宜松”[22]。
本田整地,因前作的不同而有多種形式,如《雙林鎮志》所載:“冬日刈稻后即將田墾轉,以深為貴,至來春三月重加翻劚,謂之鈔田,欲其土塊細碎得水易融合也。有冬不及墾,直至插秧時爬轉者,曰筅箒田,以稻本尚留也。又有墾板田,有雖墾而未加鈔者,曰鑊蓋田,以土片大如鑊蓋也。又有并不墾轉,蓄水在田,近夏至徑插青,謂之爛水田,此皆惰農所為,良農不出此。至若得種春花之田,菜麥既收,翻平溝稜而細削之,謂之折麥稜。[23]”不過總體言之,主要分為三種,即冬閑田、綠肥田與冬作田,此外還有一種就是長期漬水的冬水田,只是在江南地區并不占重要地位。但不管哪種形式,具體耕耙耖的三個環節基本不變,只是每一環節進行的次數各不相同,通常耖只在插秧前進行一次,耕與耙則可能需要進行多次[24]。
冬閑田,俗稱白板田,一般先要進行冬耕,但不耙。對于冬耕的基本要求是力求早,正如農諺所言:“正月犁田是塊金,二月犁田是塊銀,三月犁田是塊鐵,四月犁田是個鱉”[25],這樣經過一個冬天的凍融與曝曬,土壤疏松,又可除草漚肥與消滅害蟲,因而對于春種有極大的好處。正如宋應星所言:“稻田刈獲不再種者,土宜本秋耕墾,使宿藁化爛,敵糞力一倍。[26]”而對于冬閑田的具體耕作環節問題,包世臣曾有詳細論述:“刈稻即起板,勿耢。……入春凍解,又耕之,及時,又耕之,乃耢。冬不耕者,老土耗下澤,流土刮上膏,土板不經凍,塊硬稻柔,不能起土,收常減。春不耕者,土性凍澀不和,亦減收。[27]”是為三耕一耙。當然,各地情況并非整齊劃一,如吳興縣第六區,先冬耕或春耕一次,分秧前再耕一次,然后耙平;第九區則是先冬耕,然后臨插秧前再耕一次,然后耙平,則在這兩個地方耕作環節為兩耕一耙[28]。而在桐鄉縣,傳統習慣則是多不從事冬耕:“農民狃于習慣,每年種稻一次后,多不從事冬耕,坐令大好空間,逐年荒廢,殊堪惋惜。[29]”
對于綠肥田,通常為二耕一耙,立夏至小滿時節犁轉土地直接把綠肥翻入土中,或者先把綠肥作物砍成二至三段再翻耕。第一次通常干耕,幾天后灌水以讓綠肥充分腐爛,然后插秧前再淺耕一次,耙耖后便可插秧[30]。對于綠肥田的土壤耕作,松江縣廣大農民的基本經驗之一是“早車(耕)田,慢種秧”,就是說翻耕紅花草和移栽之間應保持一定的間隔,以利紅花草充分腐熟[31]。其具體的土壤耕作環節為:小滿前一周左右時,把綠肥翻入土內七八寸深,小滿時節再用水車向田內車水,當田內積水到達一定程度時再用牛牽引進行耕田,耕過之后再用耙進行碎土作業;沒有耕牛的農家則用鐵鎝進行耕翻[32]。
冬作田則通常為兩耕兩耙,冬作物收獲后隨即平整溝稜,先干耕,時間允許的話可以進行一兩天的曬田作業,然后灌水耙田,待插秧前再進行一次耕耙作業,隨后耖平即可插秧。在舊松江府地區,冬作田的具體耕作環節為:耕田開始前先整理田疇,然后犁翻土地,有用牛力,亦有用人力者,耕后耙,是為第一次;耙后灌水入田,四五日后再犁、再耙,是為第二次;也有少數農家為力求精細而進行第三次者[33]。嘉善縣冬作田的傳統大田耕作亦多為兩耕兩耙[34]。
而對于長期漬水的爛水田,一般是一年只種植一季水稻,水稻收獲后通常不耕,只是到來年插秧前再行耕耙耖的工作,一般只進行一次。對于這種田塊,由于常年積水而又只耕耙一次,因而對于作物的生長很是不利,所以曾在中國工作的德國農學家瓦格納說:“耕作僅限于種稻之前幾時,……土壤的耕作這樣少,而土壤的流通空氣也很少,結果便看見這種長在水中的土地完全普遍的發生一種沼鐵,很有害于植物的生長。[35]”
以上我們主要從畜力耕作系統的角度論述了近代江南地區水稻種植過程中的土壤耕作環節。與之相比,人力耕作系統由于沒有畜力等外力的協助,因而在具體的耕作環節上可能就相對簡單一些。如在開弦弓村,人們先用鐵鎝翻地,“翻地以后,土地粗,地面不平。第二步就是耙細和平地,使用同一工具。一個人翻耙平整一畝地需要四天”。平整土地后灌水入田,每畝田再用一天的時間加以平整,然后就可以插秧了。也就是說,具體的耕作環節只有一耕兩耙,并不進行冬耕。至于鐵搭耕地的具體過程,則如下[36]:
農民只用一種叫做“鐵搭”的工具,它的木把有一人高,鐵耙上有四個齒,形成一個小銳角。農民手握木把的一端,把耙舉過頭先往后,再往前甩,鐵齒由于甩勁插入泥土,然后向后拉耙,把土翻松。
平湖縣的人力翻墾工作,也只是在春花作物收獲之后、將種水稻之前,用鐵搭將田翻轉一次,然后用攤耙將田土攤勻,即行插秧[37]。吳興第一區,本田整地也是只靠人工進行,雖亦為冬閑田,但冬季多不耕地,通常只是于預備插秧時用鐵鎝翻土一次,再耬平即可[38]。在此更是只有一耕一耙。至于具體的耕作法及效率問題,光緒《松江府志》則有此記載:“一土大一鋤,以舊稻幹根為準,以鋤去根二,三鋤去根六,所謂三鐵搭六稻幹。如此來而往復,一人日可鋤一畝。”
對于翻墾稻田的技術要求,沈氏認為一是要深,二是要趁好天氣,他說:“古稱‘深耕易耨’,以知田地全要墾深。切不可貪陰雨閑工,須要老晴天氣,二、三層起深。[39]”此外的另一項技術措施就是要力求做得平整,這樣才能夠使整個稻田都能夠均勻的得到水的維護[40]。田整好后插秧,當秧苗長到一定程度時便進行耘耥的工作,以清除田間雜草與疏松土壤。
3、其他作物種植過程中的土壤耕作
棉花,對于前作而言亦有好幾種情形,即冬閑田、草子田與冬作田。冬閑田,一般也要進行冬耕,把表土翻到下層,把底土翻到上面,然后來春播種時再整理一遍。“隔寒將地岔起,以冀害蟲凍死,曰岔地。清明后耙松,曰倒地,以牛犁之,曰翻。若土塊過粗,再駛一過,曰劃。[41]”不論冬季還是春季的整地,“宜多次”,如此才能使“泥土細熟”[42]。當然,在具體的整地環節上可能各地情況不一,如在嘉定,冬閑田就先于冬間翻耕一次,然后到播種前再仔細整地一次[43]。太倉縣則不冬耕,通常是于清明前后耕起整地[44]。綠肥田,則到谷雨左右再行耕田,連同綠肥作物翻入田中以做基肥,在川沙就有此種方式施行:“掩入苜蓿頭以作基肥,總以土壤勻細、經畫井然為合宜。[45]”冬作田,又具體分為兩種情況。如果是元麥、蠶豆等冬播作物的話,則到立夏左右收獲之后再行耕耙土地。如在嘉定就是如此,春花收獲后直接用犁耕地,然后用鐵耙(又稱為劃耙)弄碎土塊,并平整土地[46]。太倉縣具體環節亦同[47]。如果是小麥、油菜等冬作地,由于小麥與油菜的收獲期要到小滿左右才開始,而這通常已錯過了棉花播種的最佳時機。正如農諺所云:“谷雨早,小滿遲,立夏種花正當時”、“立夏花,大把抓;小滿花,不回家。[48]”為把握農時,人們便采取了免耕播種的方法,即在冬小麥收獲前一二十天把棉籽播于麥田內,待小麥收獲后再行發育。對此,包世臣曾說:“溝塍種小麥者,及小滿可于麥根點種。刈麥,棉長數寸,鋤密補空,每窩三莖,深鋤細敲,無減專種。[49]”在川沙這種方式被稱謂“攢花”,只是小麥通常要條播方可。但由于可將“花子及時播入”,因而也就“毋庸翻墾”[50]。
與水稻整地相比,棉花整地過程中沒有耖的工序,耕耙次數也沒有那么多,相對較為簡便一些。但棉花種植過程中需要做畦開溝,這項工作要在耕耙之后進行。在南匯,做畦的工作俗稱分畹,“令土凸起成行,畦背之闊無過六尺,高七寸,此行與彼行交錯如犬牙,俾一泄水”,但通常是“闊以三尺為度”,且“尤須中高邊低,取其泄水”。做好畦播種后開溝。溝分兩種,即直溝與橫溝,直溝是與畦相平行的溝,橫溝又稱腰溝,與畦相垂直。“每塍周圍務開極深水溝一條(深一尺五寸闊一尺),其在田心每隔三四畹開溝一條(較周圍之溝略淺狹),每畹頭開小水溝一條(長約五六尺),尤須開浚極深腰溝一條,不然多雨時恒恐水積傷苗。[51]”與南匯相比,嘉定的畦寬在1.5米至3米之間,通常在2米左右,也是中間稍高、兩邊稍低以便于泄水,畦與畦之間為排水溝,溝深在10到20厘米之間,每隔二三畦的溝開得稍微深一些,畦的兩頭也分別開溝一條,類似于腰溝的開浚。棉花播種于畦的中間,臨近排水溝的兩側則種植大豆[52]。畦做好后播種,在棉花的生長過程中再進行多次的中耕鋤草工作。
麥類作物,水稻收獲前幾天先排水干田,收獲后隨即耕翻土地,很多情況下根本就不進行耙的作業[53]。即使耙的話,由于時間緊促,一般也只能是一耕一耙,然后作畦開溝,畦寬通常與上述棉花畦相類似。溝也分兩種,即橫溝與腰溝。正如《王禎農書》所言:“起土侖為疄,兩疄之間,自成一畛。一段耕畢,以鋤橫截其疄,泄利其水,謂之腰溝。”對于麥田整理的技術要求,《農政全書》有言:“玄扈先生曰:耕種麥地,俱須晴天,若雨中耕種,令土堅土各,麥不易長,明年秋種亦不易長。南方種大小麥最忌水濕,每人一日只令鋤六分,要極細,作垅如龜背。”沈氏則認為:“墾麥棱,惟干田最好。如爛田,須墾過幾日,待棱背干燥,方可沈種。”張履祥亦說:“種麥又有幾善,墾溝揪溝,便于早:早則脫水而埨燥,力暇而溝深,溝益深則土益厚;早則經霜雪而土疏,麥根深而勝壅,根益深則苗益肥,收成必倍。[54]”畦做好后播種,在作物的生長過程中要注意適時清溝理墑,對此徐光啟曾言:“冬月,宜清理麥溝,令深直瀉水,即春雨易瀉,不浸麥根。[55]”在此過程中有時還同時進行敲菜麥溝的工作,就是用鐵鍬拍打麥的畦棱以使之緊實,一方面起壅土的作用,一方面也有利于行水。
其他一些冬播作物,如油菜、蠶豆等,與小麥的整地技術基本相同,在此不贅述。只是就油菜來說,在某些地方畦可能要作的比麥窄一些,如筆者在湖州所見的油菜畦,大約只有50——60厘米寬,高約30厘米左右,畦面很窄,寬約十幾厘米左右,極為類似于北方的紅薯溝。草子,一般都是采取免耕播種的方式進行播種。“于稻將成熟時之時,寒露前后,田水未放,將草籽(紅花草)撒于稻肋內,到斫稻時,草子已青,冬生春長,三月而花,蔓延滿田,墾田時翻壓于土下,不日即爛,肥不可言。[56]”
桑樹[57],作為一種多年生植物,對于已成型之桑園自然翻耕無法用牛力進行,只能由人力用鐵搭進行。按照沈氏的記述,一年之中,桑園的翻土要進行兩次。第一次是在秋后、冬季前進行,稱為墾,“墾地須在冬至以前,取其冬月嚴寒——風日凍曬。必照墾田法,二三層起深”。第二次是在春季進行,稱為倒,也就是按與第一次相反的方向進行,“若倒地,則春天雨水正多,地面又要犁平(即扒平——陳恒力注),使不滯水,背后腳跡,盡數揉平”。對于墾地與倒地,要在晴朗天氣時進行,“非天色極晴不可。若倒下不曬一日,即便逢雨,不如不倒為愈”。此外,桑園還要隨時鋤草,稱為丕刂,亦是“尤要天晴,尤要草未生而先丕刂”[58]。包世臣也認為:“凡桑田皆宜春秋兩耕,隔間三尺。[59]”當然,每一個地方不一定都是完全按照包氏、沈氏等所說的方法進行,如在吳興,翻耕就只在冬季進行一次[60]。
4、余論
土壤耕作制度是與一個地區的作物種植制度緊密相連的,有什么樣的作物種植制度就有什么樣的土壤耕作制度與之相配套,以達到用地與養地的有機結合。由于自然環境的差異性,江南地區可大體分為三個作物分布區,即桑稻區、稻區及棉稻區[61]。棉稻區,作物種植夏作以棉稻為主,輪作方式以一年棉一年稻與兩年棉一年稻占主要地位。同時,由于地勢較高,受水害的程度輕,因此本區冬季作物的種植就相對比較普遍,但由于冬播作物的種植主要是在輪種水稻時才種植,棉花播種后則通常是休閑或播種綠肥,而棉花又是本區最主要的作物,所以總體的作物種植制度以兩年三熟或三年四熟為主。稻區,則由于地勢過于低洼很大程度上并不利于冬季作物的種植,因此本區大部分地區是以一年一熟為主,只種一季水稻,冬季或休閑或種綠肥作物。但由于本區自然環境的差異性及開垅作溝與良好的水利設施等保障措施的實行,水稻——麥油等一年兩熟的種植制度在本區也占有一定的地位。桑稻區,則一方面由于地勢低洼,另一方面也受蠶桑高收益的影響,冬季作物的種植也并不普遍,在種植制度上則以一年一熟制占優勢地位,絕大多數地方一年只種一季水稻,冬季或休閑或種綠肥作物[62]。
由于作物種植制度的不同,則各區間土壤耕作體系也必然就有所不同。棉區,棉稻輪作,則土壤耕作體系結合了水田的耕耙耖、旱作的耕耙與開垅作溝及棉麥套種與草子撒播過程中的免耕播種環節。具體耕作環節為:一年棉一年稻,則結合方式為:耕耙(或免耕播種)、開垅作溝——免耕播種(若種綠肥)——耕耙耖——耕耙、開垅作溝;兩年棉一年稻則為:耕耙(或免耕播種)、開垅作溝——免耕播種(若種綠肥)——耕耙、開垅作溝——免耕播種(若種綠肥)——耕耙耖——耕耙、開垅作溝。稻區,一年一作的話,則為耕耙耖——免耕播種(若種綠肥);一年兩作,則為耕耙耖——耕耙、開垅作溝。桑區,由于桑的情形比較特殊,只有人力墾倒這一環節,而對于糧食作物而言,由于一年一作占優勢地位,則土壤耕作制度主要為耕耙耖——免耕播種(若種綠肥)。
至此我們可以發現,由棉區至桑區,土壤耕作制度呈現逐漸簡化的趨勢。棉區由于冬季作物種植廣泛,且夏作物采取水旱輪作的方式,因而土壤耕作制度也就最為復雜;桑區,田以一年一熟為主,地也只是以人力墾倒,因而也就最為簡單;稻區,即有大量的一年一熟制,也有相當程度的一年兩熟制,因此土壤耕作體系處于兩者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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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劉巽潔等:《中國耕作制度》,農業出版社,1993年05月第1版,第195頁。
[2]如郭文韜:《中國古代的農作制與耕作法》,農業出版社,1981年12月;(日)天野元之助:《中國傳統耕作方法考》,載華南農學院主編:《農史研究》第3輯,農業出版社,1983年4月。
[3]郭文韜:《略論中國古代南方水田的耕作體系》,《中國農史》1989年第3期。
[4]大體相當于原蘇、松、嘉三府、太倉直隸州全部及湖州府大部。
[5]對于大豆,由于一般是間作于其他作物行間,土壤耕作方式也就與其間作的作物相同,因此不予以專門論述。
[6]受資料所限,在論述過程中將主要圍繞畜力農具耕作系統展開進行,對人力農具耕作系統只能簡單論及。雖然就實際情形而言,由于近代江南地區存在著一個人力代畜力的趨勢,因此人力耕地在近代江南地區或許居于更為重要的地位,但有關這方面的資料實在有限,因此只能簡單提及。
[7]《浙江農佃制度之調查》,《中外經濟周刊》第207號,1927年4月9日,見章有義:《中國近代農業史資料》(第二輯),三聯書店,1957年,第392頁。
[8](明)鄺璠:《便民圖纂》卷1《耖田》。
[9]江蘇省地方志編纂委員會:《江蘇省志》第18卷《農機具志》,江蘇古籍出版社,1999年3月,第50頁。當然,耱并非完全由畜力來牽引,在缺少耕畜的地方亦有用人力拖拉的。同樣,耙也有用人力拖拉進行的。
[10]據《浙江農佃制度之調查》《中外經濟周刊》第207號,1927年4月9日,見章有義:《中國近代農業史資料》(第二輯),三聯書店,1957年,第394頁;劉大鈞:《我國佃農經濟狀況》,上海太平洋書店,1929年9月,第156——158頁。
[11]嘉善縣志編纂委員會:《嘉善縣志》,上海三聯書店,1995年4月,第224頁。
[12]曹幸穗:《舊中國蘇南農家經濟研究》,中央編譯出版社,1996年1月,第103—106頁。
[13]曾雄生:《跛足農業的形成——從牛的放牧方式看中國農區畜牧業的萎縮》,《中國農史》1999年第4期。
[14]趙文彪:《崇德、德清獸疫防治之經過及畜產調查》,《浙江省建設月刊》第8卷第9期,1935年3月,第14頁。
[15]費孝通:《江村農民生活及其變遷》,敦煌文藝出版社,1997年8月,第125頁。
[16]常熟市興隆鎮志編纂委員會:《興隆鎮志》,方志出版社,1999年8月,第181頁。
[17](德)瓦格納:《中國農書》,王建新譯,商務印書館,1934年9月,第232頁。
[18]吳江縣地方志編篡委員會:《吳江縣志》,江蘇科技出版社,1994年7月,第191頁。
[19]如《烏青鎮志》卷7《農桑》所載:“清咸豐庚申、同治甲子吾鄉兩次兵燹以后,村落為墟,田地荒蕪,豫、楚、皖及本省寧、紹、臺之客民咸來墾荒,其耕耘多用牛功,……既省費,亦省功,鄉民亦有用牛力耕田者。”
[20]姜彬主編:《稻作文化與江南民俗》,上海文藝出版社,1996年,第132—133頁。
[21]民國《烏青鎮志》卷7《農桑》。
[22]姜皋:《浦泖農咨》。
[23]《雙林鎮志》卷13《農事》。
[24]當然,各工作環節在每次操作時可能并非只進行一遍。
[25]上海市文物保管委員會編:《上海農諺》,中華書局,1961年,第197、198頁。
[26](明)宋應星:《天工開物》卷上《乃粒》,見謝國楨:《明代社會經濟史料選編》(上),福建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3頁。
[27](清)包世臣:《齊民四術》卷1上《農一》上《任土》。
[28]何慶云、熊同龢:《吳興的稻麥事業》,《浙江省建設月刊》第8卷第6期,1934年12月。
[29]《擬請督導各鄉農民,從事冬耕期增副產而除螟患案》,1946年7月28日。桐鄉市檔案館,檔案號:M8—12—65。
[30]鄒超亞主編:《南方耕作制度》,中國農業出版社,1998年,第48頁。
[31]《上海市松江縣城東單季晚稻豐產經驗調查研究報告》(初稿),1959年12月25日,上海松江區檔案館,檔案號:6—11—20。
[32]滿鐵:《江蘇省松江縣農村實態調查報告書》,1940年,第82頁。
[33]《松江米市調查》,1936年7月1日,第41頁。要指的一點是,由里面的論述可知此處的松江指的是原松江府,而非單純指松江縣。
[34]嘉善縣志編纂委員會:《嘉善縣志》,上海三聯書店,1995年,第233頁。
[35]瓦格納:《中國農書》,王建新譯,商務印書館,1934年,第238頁。
[36]費孝通:《江村農民生活及其變遷》,敦煌文藝出版社,1997年,第125—126頁。
[37]張宗弼:《浙江平湖農業調查報告》,《統計月報》第1卷第3期,1929年5月。
[38]何慶云、熊同龢:《吳興的稻麥事業》,《浙江省建設月刊》第8卷第6期,1934年12月。
[39]陳恒力:《補農書校釋》,農業出版社,1983年,第25頁。
[40]F.H.King:FarmsofFortyCenturies。
[41]民國《嘉定縣續志》卷5《物產》。
[42]民國《南匯縣續志》卷19《風俗志二·物產上》。
[43]滿鐵:《上海特別市嘉定區農村實態調查報告書》,1939年11月,第66頁。
[44]滿鐵:《江蘇省太倉縣農村實態調查報告書》,1939年11月,第68頁。
[45]民國《川沙縣志》卷5《實業志·農業》。
[46]滿鐵:《上海特別市嘉定區農村實態調查報告書》,1939年11月,第66頁。
[47]滿鐵:《江蘇省太倉縣農村實態調查報告書》,1939年11月,第68頁。
[48]農業出版社編輯部:《中國農諺》(上),農業出版社,1980年5月,第507頁。
[49](清)包世臣:《齊民四術》卷1上《農一》上《作力》。
[50]民國《川沙縣志》卷5《實業志·農業》。
[51]民國《南匯縣續志》卷19《風俗志二·物產上》。
[52]滿鐵:《上海特別市嘉定區農村實態調查報告書》,1939年11月,第63頁。
[53]這一點我們可以從東大農科1924年所作的《江蘇省農業調查錄》(滬海道屬、蘇常道屬及金陵道屬)里很明顯的看出來。就所有的春花作物來說,這一點似乎很普遍。
[54]陳恒力:《補農書校釋》,農業出版社,1983年7月,第39、106頁。
[55](明)徐光啟:《農政全書》卷26《樹藝·谷部下》。
[56](清)姜皋:《浦泖農咨》,見《續修四庫全書》第976冊,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
[57]嚴格來說,桑并不能算做大田作物,不過考慮到桑樹在近代江南地區的重要性及大面積種植,因此在此把其作為一種大田作物對待。
[58]陳恒力:《補農書校釋》,農業出版社,1983年,第42——43頁。
[59](清)包世臣:《齊民四術》卷1上《農一》上《任土》。
[60]實業部國際貿易局:《中國實業志·浙江省》第4編《農林畜牧·蠶桑》,(丁)174頁。
[61]李伯重:《明清江南農業資源的合理利用》,《農業考古》1985年第2期。
[62]對此,筆者已另有文章專述,即《近代江南地區的自然環境與農作制》(未刊稿)。與李伯重、《太湖地區農業史稿》編寫組等學者不同,筆者通過研究發現,一年兩作制在江南地區并未取得優勢地位。李及諸位編寫組的論述,可參見李伯重:《“天”、“地”、“人”的變化與明清江南的水稻生產》,《中國經濟史研究》1994年第4期;《太湖地區農業史稿》,農業出版社,1990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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