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公益林管護體制革新
時間:2022-07-25 11: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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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生態建設,維護生態環境,是21世紀人類面臨的共同主題。實施生態公益林工程建設,是林業可持續發展的一項重大工程。為了調動廣大林農保護和建設生態公益林的積極性,鞏固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成果,保護林農權益,維護生態公益林安全,必須創新生態公益林管護機制。
1文成縣生態公益林現狀
文成縣位于浙江南部,溫州市西部飛云江中上游,地總面積12.88萬hm2,林業用地面積9.31萬hm2,占全縣土地面積的72.3%,有林地面積8.95萬hm2,山地面積占全縣總面積的82.5%,是浙江省典型的山區縣。地貌以中低山丘陵為主,屬亞熱帶海洋季風氣候區,縣域森林資源豐富,森林覆蓋率達70.8%。為了響應浙江省委、省政府的號召,自2000年開始,正式啟動生態公益林建設,現已區劃界定生態公益林4.18萬hm2,占全縣林業用地總面積的44.4%,其中,國家級公益林1.88萬hm2,省級公益林1.84萬hm2,市級公益林0.43萬hm2。
2原有管理機制存在問題
隨著商品林改革的完成和收益的提高生態公益林建設出現了主體不落實、補償不到位、監管責任不明確、利用難實施等新的問題。
2.1管護難
生態公益林主體虛置,所以管護只是少數護林員在管,廣大村民沒有積極性,一些地方出現了零星盜伐和監守自盜現象。
2.2補償難
由于沒有落實主體,補償只能補到村里和護林員,作為集體內部成員的廣大林農,沒有得到應有的補償。
2.3監管難
由于監管責任不明確,誰來監管、怎么監管?沒有明確的規定要求,造成監管責任不落實。
2.4利用難
由于主體不落實、政策不明朗,誰來利用、怎么利用問題始終沒得到很好解決。所以,在商品林改革基本完成之后,如何加快生態公益林的改革,已成為當前深化林改迫切需要解決的重點和難點。
3生態公益林創新管護機制
文成縣對公益林管理體制進行創新總的原則:在不改變公益林的森林和林木所有權的前提下落實管護主體,給予管護主體有限制性的經營權、有限的處置權和政策性補償與限制性利用的收益權。公益林管理創新機制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3.1公益林管理創新管護機制內容
公益林管理體制進行創新核心是要進一步落實管護主體,建立責權利相統一的管護機制,依法維護好林權所有者的權益。在保護的前提下,引導科學利用,概括管護機制內容:“落實主體、維護權益、強化保護、科學利用”。在穩定生態公益林所有權的基礎上,以落實管護主體為核心,將生態公益林管護的責任、限制性經營的權利、政策性補償與林下利用的收益有機結合起來,確實建立主體落實、監管到位、補償合理的責權利相統一的公益林管護機制。
3.2生態公益林管護的主要模式
3.2.1落實到戶,聯戶管護
文成縣多數農村主要靠山吃山,林農對山林的依賴性很強,生態公益林管護可以將集體所有的生態公益林管護權落實到農戶,然后按自然村或地塊進行聯戶進行管護。如果有些自然村公益林面積過大、人數過多的,管護模式也可以進一步化小組織形式管理。生態公益林補償資金,除按戶分配的承包管護費等外,其余的補償資金和公益林下植被利用收益也要均分到戶。
3.2.2責任承包,專業管護
文成縣經濟條件較好的地方,林農對山林依賴性一般或者不強的農村,公益林管理模式可采取由村集體將承包公益林面積和權利、責任、報酬等,張榜公布,進行公開發包,由承包者進行專業管護,生態公益林補償資金,除按規定安排部分用于承包管護費等外,其余的要按照“集體所有、成員共享”的原則,公益林下植被利用的收益分配,應兼顧承包者、村集體和全體村民的利益,生態公益林補償資金具體分配方案由村民會議決定。
3.2.3相對集中,委托管護
經濟較好的鄉鎮,林農對山林沒有依賴性的少林地區,或生態公益林面積較小、零散的、難于管護的。生態公益林管護可采取依法公開、規范的程序,將生態公益林集中給村民進行管護。生態公益林補償基金除按規定安排部分用于承包管護費等外,其余的要按照“集體所有、成員共享”的原則,在明確管護責任的前提下分到戶。公益林下植物利用的收益分配,應兼顧管護主體、村集體和全體村民的利益,具體分配方案由村民會議決定。
3.3建立生態公益林管護責任制
縣林業主管部門應與國有林場、各承包單位等簽訂公益林管護合同。國有林場與專職管護人員簽訂合同;鄉(鎮、街)與村集體和承包單位簽訂合同,村集體和村民個人簽訂管護合同;合同各方必須按照管護合同履行管護義務,承擔管護責任,管護責任落實后林業有關部門年初可撥付和兌現70%的生態公益林補償基金。
公益林管護合同按年度考核,每年縣林業局有關部門要對公益林管護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并將獲得勞務費或補償費的人員名單、金額以及管護任務的完成情況張榜公布,由所在鄉鎮或集體進行考核,對符合要求,完成管護任務的人員,全額兌現勞務費或補償費,并續簽合同。對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而未按照合同規定履行管護義務的,不予支付其勞務費或補償費,并終止合同。縣林業局有關部門應建立健全補償基金撥付、使用和管理檔案。承包單位、村集體和其他公益林管理組織應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制度,設置專帳對縣級補償基金單獨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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