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工作價值觀與發展淺議
時間:2022-01-19 09: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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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學生工作究竟是為了滿足學生個人需要還是為了滿足社會的需要,這就導致了兩種性質和方向完全不同的學生工作價值觀,即個人本位價值觀和社會本位價值觀;新時期學生工作價值觀應該是個人價值和社會價值的統一。在新的價值觀指導下,學生工作的任務、目的、內容和機構應該做出相應的調整。
關鍵詞:學生工作;個人本位;社會本位;價值觀
一、兩種學生工作的價值觀
學生工作價位觀是學生工作價值在人們意識中的反映。它是人們對學生工作價值功能的系統認識和基本看法,也是對學生工作客觀屬性和主體需要之間的價值關系在主體觀念上的反映。以價值主要在于個人(學生),還是在于社會(包括學校)作為劃分標準,形成了個人本位和社會本位的兩種價值觀。也就是說,學生工作究竟是為了滿足學生個人的需要還是為了滿足社會的需要,這就導致了兩種性質和方向完全不同的高校學生工作價值觀,即以個人本位為中心的價值觀和以社會為中心的價值觀。
1.學生工作的本位價值觀
該價值觀認為學生工作的目的在于促進學生個性的自由發展,學生工作應順乎人自身發展的自然規律和發展的個別差異性,培養自由發展的個人,它來源于以個人價值為中心的教育觀。如古希臘雅典的學園,即以培養“自由人”為目的;文藝復興時期教育中的人文主義運動更是反對中世紀對人性的摧殘,倡導人性的尊嚴與自由,試圖將學校辦成“快樂之家”;18世紀及19世紀上半葉以法國的盧梭為代表的自然主義教育家則強調人的天賦能力的發展,認為教育應在自然的狀態下給人以自然的發展。在英國的牛津和劍橋等古典大學中,受高等教育本身就成了一種個人價值的體現,大學培養的基本上是脫離社會實際的“紳士”;在美國,學生人大學較容易,在選擇學科和課程以及教學管理上享有較大的自由度,學生可根據自己的興趣、愛好和社會的需要來選擇和接受教育,以充分發揮自己的能力和培養自己的獨立性、創造性,滿足個人在自由競爭中的發展與完善,從而實現個人價值的需要。受以個人價位為中心的教育觀的影響,作為教育工作部分的學生工作自然也以個人本位價值為中心。在西方,很多大學的學生工作的目的和任務,就是讓學生受教育經歷得到個性化發展,從而使其成為一個完整的人,體現了鮮明的本位價值的特征。
2,學生工作的社會價值觀
社會價值觀強闊的是學校作為一種工具,其目的在于通過培養社會所需要的人才來為社會的政治、經濟和文化服務。古代的學校;以培養統治階級的接班人為目的,體現的是社會的政治價值和文化傳遞價值。隨著社會及經濟的發展,教育更重耍的是為經濟服務,因此教育在經濟方面的價值也日益明顯。無淪是政治價值、文化傳遞價值或經濟價值,都是從社會需要出發,因而都屬于社會價值,在這種價值觀的指導下,學生工作的目的就是要培養統治階級的接班人和具有統治階級世界觀的勞動者。人的主體地位卻被忽視和踐踏,學生工作成了一種政治工具。
3我國高校學生工作的價值觀
長期以來,我國實行的是社會主義計劃經濟體制,高等教育作為國家事業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顯著的工具性價值傾向。辦學體制的國有化很少考慮到學生個人的需要。在極“左”年代,高等教育甚至演變成階級斗爭的工具。自80年代以來,我國實行改革開放,逐步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市場經濟的環境要求個人發揮主動性、獨立性和創造性。80年代中后期,受國外以個人為中心的人生觀和存在主義、人本主義等社會思潮的影響,以及過去將教育作為階級斗爭的工具的反思,高校中人的本體價值開始受到重視。通過實施選修制、學分制以及教學內容和方法等改革,加強對大學生因材施教,培養大學生的獨立性、創造性,以適應市場經濟對人的素質和個性發展的要求。到了80年代后期,關于教育究竟是以社會發展的價值為導向還是以人的自我發展、自我實現目的的問題,曾發展為一場關于教育基本功能的爭論,爭論結果比較一致地認為人的發展與社會的發展是辯證統一的:人的發展是社會發展的基礎和前提,而社會的發展是人的發展的條件與目的。
二、從學生工作價值觀的改變,看學生工作的發展
我國高校受社會本位價值觀的影響較大,一直認為教育的價值在于為社會發展服務,為經濟建設服務,這無疑沒有錯,不足之處是在強調按照社會的需求來確定高等教育的培養規格和設計培養過程的同時,忽視了個人發展的需要、忽視了個性的培養和發展。這樣培養出來的學生雖然能在一定程度上滿足社會的需要,但在新的時代條件下,面對激烈的國際競爭,就顯得不適應了,這也是我國大學生綜合素質不高,不能更好地適應社會需要的一個重要原因。面向新世紀,社會更需要那種獨立性強,具有創造能力的人,高校學生工作必須把滿足人的發展的需要和滿足社會發展的需要統一起來,注示學生的個性發展,充分發揮學生的主動性和能動性。
在新的價值觀指導下,高校學生工作必須作如下的凋整:
l、學生工作目的的改變。社會本位的教育價值觀要求學生工作的目的是單一的政治目的,新的學生工作價值觀要求學生工作的目的除了政治需要外,還要滿足學生個性化發展的需要(包括智力、身體和精神各個方面)做到個人價位觀與社會價值觀的有機統一。為學生提供服務是高等院校的責任,因此,學校學生工作的基本目的應包括以下方面:(1)豐富學生的生活環境。(2)為學生的個性發展提供機會。(3)鼓勵和促進學生的身體健康和精神健康。(4)保護學生的權利。(5)培養學生的道德品行。通過對學生的教育、管理和服務等各項工作培養全面發展的人才。這是當今我們學生工作的指導思想。
2、學生工作內容的改變。社會本位的價值觀要求學生工作的內容主要是思想政治工作,新的教育價值觀要求學生工作的內容由政治工作,擴大到學生的全面服務,如心理輔導、就業指導、文體活動、社會實踐、宿舍管理、婚戀指導、權益保障、獎罰管理、勤工儉學與經濟援助等。
3、學生工作機構及隊伍的改變。我國高校學生工作長期受社會本位價值觀影響,學生工作即是政治工作。因此,學生工作是由院系黨的組織來承擔的。學生工作人員即是政治輔導員。隨著社會的發展及人們對教育價值觀的改變,舊的工作體系顯然無法完成學生工作新的任務,需要徹底的改革。為了使學生工作體現個人價值觀與社會價值觀的統一,應重新構建學生工作體系。
(1)保留原來的黨的組織機構。但職能只限于黨建工作,人員可適當減少,使政治工作專業化,有利于高工作效率及工作水平。
(2)成立學生社團及文化活動指導中心。負責對社團的管理和對學生課外活動進行指導,引導和促進學生業余文化活動的健康發展,積極營造健康向上的育人環境,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3)成立學生心理與行為指導中心。為心理及行為有偏差的學生提供咨詢和治療;指導學生進行健康的心理及行為訓練,幫助學生提高適應能力和促進學生人格健康的發展。
(4)成立學生公寓管理中心。為學生提供良好的生活、休息與學習條件,融教育、管理、服務三位為一體,培養學生良好的生活習慣,規范學生的道德文明,促進學生社會化。
(5)成立勤工助學與經濟援助中心。培養學生勞動觀點,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完成學業,為學生辦理助學、貸學金。
(6)成立畢業就業指導中心。為學生開展正確的就業觀和求職技巧教育,向畢業生提供就業信息。
(7)成立學生法律咨詢和權利保護中心。培養學生法制觀念,為學生提供法律咨詢,保護學生正當的權利。
學生工作機構重建后,學生工作干部也需分流到各機構。學生工作機構及人員的劃分及分流,對學生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它使學生工作人員真正有一個專業方向,而不再是“雜工”和“臨時工”,并可以吸收更多高學歷的專業人才來從事學生工作,實現學生工作的專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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