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教育與法律職業接軌路徑研究
時間:2022-03-28 11: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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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建設的大背景下,法學教育改革勢在必行,促進法學教育與法律職業的銜接是高等教育法學的重要工作,而非“雙一流”的地方高校應該在保持地方特色的基礎上完成自我轉型,從多層次人才培養的精準定位,到大數據統計,設計特色發展路線,以及搭建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備考平臺,都會為地方法治人才培養做出扎實的不可替代的貢獻。
關鍵詞:“雙一流”;地方高校;法學教育;法律職業
自黨的樹立“明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為指導思想,以“堅持全面依法治國”為行動指南,全面實施依法治國戰略。在此背景下,2018年10月,教育部、中央政法委《關于堅持德法兼修實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養計劃2.0的意見》,文件中提及的德法兼修,卓越法治人才等要求對我國現今法治人才的培養從量到質都提出了更高的標準。非“雙一流”地方高校在這一歷史選擇中開始堅守其特殊的位置,首先從辦學理念中提出了地方高校服務于地方,扎根于地方,《培養計劃2.0》文件中提到了地方法治發展在地域的地理差異和語言的獨特應用的需求,這也是國內重點院校和專業政法大學面對地方高校可能略顯水土不服之處。誠然,非“雙一流”地方高校在法學師資配備、校園硬件設施、學生生源來源等方面與重點院校存在明顯差異,但是地方高校在人才培養體系中可以發揮精準定位優勢,應地方法治發展所需,分析地方法治人才需求層次,發揮學校特殊地理位置資源,成為地方法治人才建設培養的源頭。高校法學教育與法律職業的有效銜接是非“雙一流”地方高校法學教育改革的重中之重。本文將從二者接軌路徑中,嘗試探討一二。
一、精準定位,培養多層次法治人才
非“雙一流”地方高校在學校轉型的過程中提出應用型大學與研究型大學之分,那么在法學學科建設中首先也應該全面立體多角度認識法學專業,現今很多學生對于法學專業的選擇初衷尚停留在“公、檢、法、律(師)”這樣的職業印象中,對于學習各門專業課程知識也只是認為將應用于日后法庭應訴和執法場所中。這也導致很多法學本科學生在讀研專業選擇時多傾向于刑法、民商法和訴訟法,很多院校設置的研究生培養模式中也會出現一屆招近百人的刑法學、訴訟法學大班制研究生班。但是法學是個復雜的涵蓋社會多層次多角度的學科,它能夠與其它專業形成門類繁多的交叉學科。自2014年十八四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的治國新方略,這其中法治國家、政府、社會均需要堅持法治原則,對于法學專業人員的培養和需求就不再局限于“公、檢、法、律(師)”,而是應該著手準備為全社會各行各業,如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基層自治組織等培養適合的法學專業人員,去做與各行各業、不同部門相關的法治工作。在法治國家、政府、社會的建設中,法治人才的多元化需求將愈加明顯,各個行業需求的是適合自己行業特色,熟知行業規則的法律工作者,是有法學專業基礎,并具備各行業知識結構和專業技能的復合型法治人才。因此非“雙一流”地方大學法學專業的發展應該從學科培養目標的設計上分清不同層級、不同類型的法學教育,培養出適合地區性或者行業性需求的法學畢業生,實現畢業生的多樣化,以滿足不同地區及行業對法治人才的需求。換而言之,即是不必求高大全的人才,但求小而精的專才,學生能夠明確奮斗目標,立足專業,成為有競爭能力的法治工作者。
二、順應時展,積極面對機遇與挑戰
順應時展而發展,法學教育應對的機遇與挑戰并存,2015年3月,我國修改立法法全面賦予設區的市立法權,2018年3月,憲法修正案中明確確立了設區的市立法權,我國設區的市級可立法城市增加了274個。從法律發展歷史上看,我國地方立法得到突飛猛進的發展,但是由此引發的一系列問題折射出我國立法人才缺口和巨大的法律人才需求市場。地方立法要求體現地域特性和規則可操作性,而立法實施主體主要是人大、政府和部門機關,但是當立法權突如其來之時,這些部門大部分尚未準備好立法人才隊伍。因此立法項目外包和立法基地建設應運而生,據統計,此三年來被賦予立法權的兩百多個城市中地方大學成立的立法基地數量呈幾何數上升,各個地方大學的法學院或多或少都會成為地方立法草案的起草者。雖然立法法尚未成為目前法學教育的核心課程,但是立法任務已經悄然降臨到法學院師生的身上,這種應時代需求而必須迅速反應和迅速成長的學科,也應該成為非“雙一流”地方大學法學院建設必須考量和應對的情形之一。縱觀世界各國,進入20世紀后立法規模增長迅猛。例如美國,在知識產權領域三十多年急速發展中,法律人才需求面臨著重大挑戰,其發展離不開快速擴張的法律職業規模。在法律規則遍布的世界體系中,法律教育從專業決策到課程規劃都將面對時代賦予他的機遇與挑戰。
三、用大數據分析調研法科學生就業趨勢及職業發展
大數據計算已經成為現今中國各行各業的運行保障,從我們的出行方式到交通安全,從購物消費到交友聯絡,都體現出大數據的計算和推送效果。那么這一科技手段是否可以運用到法學教育過程中呢,我們試想,如果某一高校或者地區匯集近十年法學畢業生畢業之后就業情況及職業發展,那么對于現今在校生就業和未來學生培養是不是會有所啟示,過去十年職業發展可以預示未來五年職業規劃,如果學生通過學校匯集的大數據,找到與自己相類似的學習軌跡,那么有計劃的設計未來職業,有目標的學習,奮斗目標將更加清晰。目前有些地區已經建立畢業生離校后跟蹤服務體系,但是這個僅僅是個開始,大數據的運用要采集更多標本,分析結果要有針對性,從法學學科角度出發,真實體現及預示法學學生的職業發展之路。
四、搭建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與法學教育銜接的橋梁
自2018年9月開始,一年兩考的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正式開始,而實施了16年一年一考的司法資格考試宣告結束。但不論是司法資格考試還是法律職業資格考試,都是在為國家選拔法治人才,2018年的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對更大范圍的法律從業人員提出資格要求,不僅初任法官、檢察官、律師、公證員需要通過考試,以后在行政部門中參與行政復議、行政裁決、行政處罰決定審核的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擔任企業法律顧問和法律類仲裁員都要求取得法律職業資格。法律職業資格證考試的設計從法治國家整體上提出對專業法治人才的任職資格要求,因此法學教育要搭建好與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銜接橋梁。首先,從參考資格上,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要求法學本科及以上學歷,那么法學專業學生參考沒有問題,但是地方大學還有很多非法學專業,它們具備非法學知識背景,具備考取法律碩士的條件,那么可以在本科階段設置法學第二學位,在取得第二學位的基礎上,進而考取法律碩士,再參加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成為復合型法治人才。其次,在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備考上,地方院校可以注重教學與考試之間的銜接,參考校外法考培訓機構的教學方式與教學資料,給備考學生做專業輔導與報考指引。雖然有些教育者批判某些地方院校淪為法考和考研的培訓班,但是協助學生完成專業規劃與指引,幫助他們在職業之路上走得更清晰,也是法學教學的使命之一。
五、改革傳統教學模式,鼓勵創新課堂教學方式
現今教學方式愈發便捷多樣,可以利用多種教學模式進行分階段學習,如現在的雨課堂,云班課等,都是多媒體教學較成熟的學習平臺。在現場授課之前,讓學生先有體系的在線學習本門課程,教師可以在學習前作引導,預留一些學習問題及課下作業,至現場授課中,學生對于基礎問題已經了然于胸,帶著自己的思考,教師作體系性講解并回答疑難問題,對于熱點問題可以分小組討論,或者由課前接受任務同學上臺講解,實現課堂翻轉。此種學習方式可以解決現今大學課堂中諸多疑難問題,如學生聽課前頭腦空空如也,努力聽一段后難以進入,就貪戀手機的輕松趣味。再如學生在課堂上只能聽教師講解的重點難點而不是自己學習的疑難點,很難有針對性的學習,導致學習效率低,學習興趣下降。最后翻轉課堂可以讓學生像老師一樣思考,自己懂和讓他人懂是兩個不同的層次,用什么樣的方式更好的來講解課程,通過不斷的思考和練習可以鍛煉學生的表達能力,思辨能力,控場能力和反應能力,如果在一個學期課程的學習中,每個學生都可以得到鍛煉機會,同時看到其他同學的各種不同表現,互相比較,共同進步,將會達到不錯的課堂效果。
六、培養教師隊伍,加快實務教師隊伍的建設
法學專業的改革說到底是教學體制的改革更是教育者的改革,不論法學教育培養方案如何變革,還是教學手段用何種方式呈現,最后的落實者都是教師與學生,良好的教師團隊建設,濃郁的學生學習氛圍,是法學專業發展的基礎。現今地方大學里一線教學任務基本上是由教授、副教授和講師承擔,教授大多數兼任校內各種行政職務,或者其它社會工作,堅持在一線教學比較少,這也導致高校在教育部評估過程中,要求教授參加一線教學的對比率成為其中的考核指標之一。其余副教授、講師等教師隊伍往往面臨職稱評定等問題,在科研與教學中會出現魚與熊掌不可兼得的情形,有些教師出現的“馬馬虎虎培養學生,認認真真培養自己”現象可見一斑。另外,部分法學教師知識結構固化,精通理論而鮮于接觸實務,在學科改革提出加大實務訓練,實務與理論并重時,很多教師無法有效對接,依舊會把實務訓練按照理論課程模式操作,只是新瓶裝舊酒,換湯不換藥罷了。面對這一情形,地方大學首先應加強對一線教師的培訓,只有一線教師真實完成教學理念的轉換,才能使法學專業改革落地。對一線教師的培訓可以分為學歷培訓和實務培訓,一線教師提高學歷,增加專業方向,會成為交叉學科的專業人員;實務培訓可以通過頂崗任職,到實務部門參加實際工作,在工作中增加實踐技能。同時,在實務培訓中,可以充分利用學校建立的各種實習基地,如立法實習基地等,學生實習與教師培訓可以有體系的融合,彼此促進,共同完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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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趙 銀 辛宇鶴 王 慧 單位:河北科技師范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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