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議金融期貨市場風險管理

時間:2022-12-12 10: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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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議金融期貨市場風險管理

金融期貨交易雖然規避了金融現貨交易債券、股票、外匯的風險,但卻產生了金融期貨交易的風險,其具有的雙刃劍效應既可以給投資者帶來超過現貨交易的巨額利潤,也可能使得交易者損失加劇。故此本文將重點研究我國金融期貨市場風險及相應的風險監管制度。

一、金融期貨市場風險

從本質而言,金融期貨市場風險是由金融現貨市場派生和演化而來,生產經營者通過套期保值來規避市場風險,但套期保值并不是消滅風險,而只是將其轉移出去,期貨轉移出去的風險需要相應的承擔者,期貨投機者、套利者正是期貨市場風險的承擔者。

二、國外金融期貨市場監管模式——以股指期貨市場監管為例

作為金融期貨的杰出代表,股指期貨一誕生就取得空前的成功,而各國對股指期貨監管也各有側重,歸納而言可分為單主體兩級監管模式和單主體三級監管模式:

(一)單主體兩級監管模式——以香港,新加坡和日本為典型代表

“我國香港政府監管票指數期貨市場的最高監管機構是商品交易事務監察委員會,它代表政府行使監管權力,制定交易制度,維護市場穩定,防范各種風險甚至干預交易主體①。”

期貨交易所是以私人有限公司形式向政府注冊,由會員聯合組成的。交易所制度的各種規則和制度會員都需要遵守,而期貨交易所在期貨交易法令的授權下,擔負著對其會員進行監察督導的任務。

(二)單主體三級監管模式——以英、美等國為典型代表

“在英國監管體制中,政府監管主要通過對行業協會、交易所得監管和指導來保證股指期貨市場的正常運轉,政府除了某些必要的國家立法外,對期貨市場的干預較少;行業協會很多時候充當的是民間團體的角色,根據其主要職責,對股指期貨市場具有很大的監管權力;交易所的自我管理是英國期貨市場管理體系中的基礎與核心,由于市場規則主要是由交易所制定并執行,因而在股指期貨市場監管環節上交易所具有很強的監管實力②。”

政府監管、行業協會監管、交易所的自我管理是英國股指期貨監管制度中的三個典型的監管層次,三者監管權力總體而言是逐漸減小,但各有側重點。

三、完善我國金融期貨市場的風險監管制度

(一)加強我國金融期貨市場內部風險管理制度

金融期貨市場主體應從各自不同的交易主體地位出發,在識別主要風險源的基礎上,對可能出現的各自風險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建立并完善各自的內部風險監控機制。

1.交易所的風險管理

交易所的監控是整個金融期貨市場風險防范與管理的核心,應建立正確和嚴格執行有關風險監控制度,建立對交易全過程進行動態風險監控的機制。

2.期貨公司的風險管理

作為金融期貨市場交易的中介者和直接參與者,期貨公司的風險管理也是期貨市場風險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期貨公司應建立完善公司治理以及與風險監管指標相適應的內控制度,嚴格執行保證金制度,嚴禁客戶透支交易,建立獨立的風險管理系統。

3.投資者的風險管理

客戶是金融期貨市場利益與風險的直接承擔者,故客戶的風險管理也是金融期貨交易風險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一般自然人投資者而言,應充分了解和認識期貨交易的風險性慎重選擇期貨公司,制定正確的投資策略同時規范自身行為;對機構投資者而言,應加強機構投資者的內部風險監控。

(二)完善我國金融期貨市場外部監督機制

1.盡快完善金融期貨法律法規

為促進我國金融期貨市場的發展,需要盡快出臺《期貨法》,提升期貨法律監管效率層級,制定專門的《金融期貨交易管理條例》。同時為了防止政府監管影響期貨市場運行機制的獨立運行,有必要以法律形式明確規定監管機構的權限范圍、監管方式等。

2.確立規范單主體三層次監管模式

目前我國的期貨市場監管模式為中國證監會、中國期貨業協會和各期貨交易所構成,并形成以一批期貨法律法規,已經初步建立了適合我國期貨市場發展的三層次監管體系,但仍需要不斷的完善與加強。

(1)完善證監會的最高監管職能

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作為政府監管的最高職能部門,在我國期貨業日益發展壯大,交易品種不斷創新的背景下,監管手段應從以行政為主向法律、經濟、行政等多種手段綜合運用轉變;監管內容應從控制風險為主向加強風險控制和市場建設并重轉變。

(2)加強期貨業協會自律建設

期貨業協會是期貨業自律管理組織,隨著金融期貨市場的發展壯大,其應減少期貨業協會的行政色彩,逐漸過渡到非官方的民間機構;切實承擔自律監管職責,建立實質性的獎懲機制,樹立起行業協會自律組織本應具有的權威性。

(3)強化交易所的一線監管

完善交易所的風險管理,首先應完善會員的資信制度,嚴格審查會員資信,建立起市場準入制度,維護金融期貨市場穩定;與期貨業協會在分工合作的基礎上形成良性互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