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議藝術中的古詞
時間:2022-07-04 06: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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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在其歷史演變中,為適應交際的需要,不但擴大了稱量范圍,從指示數量擴展到指示名量、結構、程度、情狀等。而且還擴展了語法功能,即部分在非名詞性詞語前的“個”的指量意義逐漸弱化,發展出了連接功能,已從量詞演變為結構助詞。
一、引言
呂叔湘先生說:“‘個’是近代漢語里應用最廣的一個單位詞(或稱量詞、類別詞)。”歷史上“個”曾有三種寫法:?、?、個。“?”作為量詞,始見于《說文•竹部》:“?,竹枚也。論文百事通”唐宋時漸趨流行;“?”字最早見于鄭玄《禮儀注》,以后趨于普及;《集韻》:“?,或作‘個’,通作‘?’。”“個”字,清代王引之《經義述聞•通說上》:“介字隸書作,省則為個矣……(后人)不知個即介字隸書之省,非兩字也。”王力先生認為“個”作為量詞,先秦時萌芽,兩漢時期穩步發展,但適用范圍單純,只表示竹子的單位,到南北朝時期,適用范圍有所增加,可量“物”,也可量“人”。本文主要是從辛棄疾詞中“個”的使用法,來看“個”在漢語史中的發展情況,即它怎樣由量詞發展為指代詞,而后又作助詞這一發展脈絡的。
二、辛詞中口語詞“個”的使用例
有學者將辛氏經歷以及歌詞創作,依據先后次序劃分為四個階段:南歸后的第一個十年;南歸后的第二個十年;投閑置散的兩個十年;起廢進用的最后五年。而其帶有“個”字的詞大都作于閑居江西上饒的帶湖及瓢泉別墅,即作于其置散投閑的那兩個十年之中。從筆者搜集到的十三篇帶有“個”的詞中,我們可以略微窺探一下“個”在當時南宋口語詞中的使用情況。筆者現將這十幾篇中“個”字的使用例歸納為四類:
2.1數(量)詞+“個”:如“七八個星天外,兩三點山前。”(《西江月》);“幾個相知可喜,才廝見、說山說水。”(《夜游宮》);“幾個輕鷗,來點破、一泓澄綠。”(《滿江紅》);“古來三五個英雄。”(《浪淘沙》);“略開些個未多時,窗兒外,卻早被人知。”(《小重山•茉莉》)
2.2指代詞+“個”:如“此個和合道理,近日方曉。”(《千年調》)
2.3動詞+“個”:如“平章了,待十分佳處,著個茅亭。”(《沁園春》);“有個尖新底,說底話、非名即利。”(《夜游宮》);“是則是、一般弄扁舟,爭知道他家,有個西子。”(《洞仙歌》);“鞭個馬兒歸去也,心急馬行遲。”(《武陵春》);“十里漲春波,一棹歸來,只做個、五胡范蠡。”(《洞仙歌》);“待葺個、園兒名佚老。”(《最高樓》);“更作個、亭兒名亦好。”(《最高樓》)
2.4形容詞/副詞+“個”:如“欲說還休,卻道天涼好個秋。”(《丑奴兒》);“金印累累佩陸離,河梁更賦斷腸詩,莫擁旌旗真個去,何處?”(《定風波》)
由上述例子我們可以看出,前兩類用法“個”作量詞,后兩類用法“個”作結構助詞。根據王力(1958),“個”的量詞用法已見于漢代,如:“木千章,竹竿萬個。”(《史記•貨殖列傳》)。而其結構助詞的用法到唐末的文獻中才見到,如:“‘如何是皮?’師云:‘分明個底。’”(《祖堂集•鏡清和尚》);“好個家男女,有什么罪過?”(《祖堂集•丹霞和尚》)而在辛棄疾時代,即南宋這一時期,“個”的這兩種用法都已發展地很完備,在廣大人民群眾的口語中已廣泛使用。那么,我們是否可以說后起的結構助詞“個”就是由量詞“個”直接發展而來的呢?
三、量詞向結構助詞過渡的中間環節——指代詞
關于量詞如何發展出結構助詞這一用法,已有學者做過這方面的研究。如石毓智先生認為量詞向結構助詞的演化必須經過指代詞這一中間環節。漢語量詞與結構助詞的特殊關系是由漢語句法結構的特性造成的。量詞作指示代詞和結構助詞的用法存在于廣大的南方方言中,如吳語、閩語、粵語、贛語及客家話等,包括部分靠近南方的北方官話,如湖北方言等。那么,量詞是如何發展出指示代詞的這一用法的呢?石毓智先生是用漢語中存在的“結構賦義規律”來解釋的:謂語動詞之前的光桿名詞(通常為主語)被自動賦予一個有定性的語義特征,之后的(通常為賓語)則自動被賦予一個無定性特征。例如:
(1)a.人來了。b.來人了。
(2)a.書我看了。b.我看書了。這兩例中的a組的“人”和“書”所指都是交際雙方共知的,是表示有定的;而b組則可以指任何一個個體,是無定的。石先生說這是一條嚴格的語法規律,強制作用于普通的光桿名詞,并且已經證明它普遍作用于漢語的各方言。
但量詞本身在有定無定的表達上是中性的。這里“有定”和“無定”的含義來自于結構賦義,即出現在某一句法位置上便會自動賦予這個語義特征。而在許多南方方言中,當表示單一個體時,“量+名”短語可以自由地出現在主語的位置上,受結構賦義規律的作用,表示有定的事物,功能相當于加上一個指示代詞。例如:
(3)汕頭話:張畫雅絕。(這張畫漂亮極了。)
(4)潮州話:張紙克來。(那張紙拿來。)當然,這只是一家之言,筆者就此問題曾與筆者的導師探討過,他認為像上述所舉的潮汕話例子中的“個”不一定就是指代用法。用普通量詞省去“一”的說法也是可以說得過去的,這在閩南方言中就不存在這種用法。所以,筆者認為這種認為在廣大的南方方言中以“量+名”的形式出現在主語位置上的“個”不能只把其理解為指示代詞。如果這種說法成立的話,那么以此類推,所有的以“量+名”形式出現在主語位置上的量詞都可以理解為具有指示代詞的用法了,即量詞在廣大的南方方言中具有指代用法便有了普遍意義,而不是“個”的特例。
現在回過頭來看一下,近代漢語中的普通量詞“個”發展出的指代詞和結構助詞,從這兩種用法發展的先后順序也可以說明,指代詞是較結構助詞先有的用法。前文中已提到,王力先生認為“個”的量詞用法已見于漢代,它的指示代詞用法最早見于隋唐初期的文獻,而結果助詞的用法直到唐末文獻中才見到,也就是說,“個”的指代用法比其結構助詞的用法早出現近兩、三百年的時間。
四、從辛詞中“個”的結構助詞用法看其虛化的演變過程
從筆者搜集到的包含“個”的這十幾篇辛詞中可以看出,這里沒有上文探討的“個”的指代詞用法,只有量詞與結構助詞的用法。但這并不等于說“個”的指代用法在宋代就沒有。筆者查閱了宋代其他詩詞人的作品,發現“個”的指代詞用法還是存在的,只是它常以合成詞的身份出現而已,例如:
(1)山頭一任天燈現,個事何曾落見聞。(范成大《東林寺》)
(2)海神亦嘆公清德,少見孤舟個樣輕。(劉克莊《送真舍人帥江西》)那么,為什么會出現這種現象呢,是因為這三位詞人的生活年代相距甚遠而導致其使用的語言具有各自的時代特征緣故呢,還是因為其他的原因,如地域的不同等等。經筆者考證這三位詞人的生活年代及其各自的籍貫,筆者發現,范成大(1126——1193年),吳縣(今江蘇蘇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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