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議預設現象
時間:2022-04-01 05: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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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預設現象復雜,至今尚未形成一致的定義。語義預設同特定的詞語、語法結構密切相關。語用預設與說話者、言語行為和語境息息相關,是說話者的預設或語境預設。預設既是語義現象又是語用現象,兩者不是絕對孤立、毫不相干的,而是互相滲透,互相補充的。
關鍵詞:預設;語義預設;語用預設;語義學;語用學
一、預設問題的開始
對于預設的研究始于哲學領域,哲學家們關注的是指稱和指稱詞語的性質。當我們表達“Janehasfourticketsforthefootballmatch”以及它的否定“Janedoesn’thavefourticketsforthefootballmatch”時,如果命題“Janeexists”都成立,那么它們之間必定存在某種關系。弗萊格(GottlobFrege)可能是第一個使用presupposition來描述句子之間的這種邏輯關系的。他在《論意義和指稱》中提出預設是一個命題肯定與它的否定都保留的東西。他認為,當事情被斷言,那么說話者所使用的簡單或專有名詞是有實質意義的,即實際對應存在其實體。如果實體不存在就是“預設失敗”(PresuppositionFailure),是不完美的語言。
1905年英國哲學家羅素(BertrandRussell)在他的文章《論所指》中指出,處于句子主語位置的詞可能有所指,也可能無所指,都是有意義的。他指出句子主語有語法形式和邏輯形式之分。像句子“ThekingofFranceisbald”從邏輯關系角度來看,其主謂關系明顯不成立。因為現在法國根本就沒有國王,這個句子是假命題。同時他認為該句子的否定形式“ThekingofFranceisnotbald”,不是Frege理解的那么簡單。他強調由于否定范圍的不確定性,可以形成兩種理解:“ThekingofFranceisnotbald;hehadafullheadofhair.”和“ThekingofFranceisnotbald;thereisnokingofFrance”。
羅素的觀點在1950年遭到斯特勞森(PeterStrawson)的強烈反對。1952年他給預設下的定義是“如果S’是S具有真值或假值的必要條件時,S預設S’。”斯特勞森認為句子像“ThekingofFranceiswise”(斯特勞森使用“wise”而不是“bald”)包含了一個預設“thereisakingofFrance”以及一個斷言“heiswise”,他認為預設和斷言是兩個相互補充的概念。他批判羅素混淆了預設和斷言的區別,錯誤地以為“ThekingofFranceiswise”包含了兩個斷言,即“ThereisoneandonlyonekingofFrance”和“WhoeveristhekingofFranceisbald”。因此他認為,如果ThekingofFrance這個人不存在的話,“ThekingofFranceiswise”有無真值的問題并不存在。
直到現在學者尚未放棄對預設的研究。有關預設的觀點眾多,基南(1971)認為在自然語言中存在兩種完全不同,彼此獨立的預設:語義預設和語用預設。預設可以分為兩大類:語義預設和語用預設,但它們不是完全彼此孤立、完全不同的。
二、有關語義預設的探討
語義預設是從語義學的角度來分析預設的,它與特定的詞、短語、語法結構等等有關。這些產生預設的語義特征,稱之為預設觸發語(presuppositiontriggers)。卡圖南(Kartunnen)總結了31種預設觸發語,其涉及大部分的語義預設現象。例如:
Mary’schildrenareasleep.預設:Maryhaschildren.
TomHankshasstoppedbeatinghiswife.預設:TomHanksbeathiswifebefore.
Ifyouhadtoldmeaboutit,Iwouldnothavecriticizedyou.(預設:Youdidn’ttellmeaboutit.ItwasTiffanywhobrokethatvase.預設:Someonebrokethatvase.WhileCindyisreadingEnglish,herbrotherenteredtheroom.預設:CindyisreadingEnglish.例題中TomHankshasstoppedbeatinghiswife,其中動詞stop引導出預設“TomHanksbeathiswifebefore”。雖然他現在不這么做了,但是我們知道他以前打過他老婆,還有可能是經常打老婆。利用某些語法結構導出預設的,如分裂結構、所有格、主語從句、時間狀語從句等等。像“ItwasTiffanywhobrokethatvase”中“Itwas…who…”結構引出預設“Someonebrokethatvase”。Karttunen(1973)著手處理復雜的復合句的預設問題。總的來說相對而言,語義預設是永恒的,獨立于語境的,它要么是真要么是假,具有明顯的語義特征。
列文森(Levinson)提出了如下定義:
AsentenceAsemanticallypresupposesasentenceBif:(a)AB(b)~AB(1983:175)。
簡單地說,如果在語義上句子A或它的否定都能使句子B成立,那么句子B就是預設。從這個角度來看,預設是句子之間的語義關系。學者們一般把“否定測試”作為鑒別和定義預設的主要標準。在現實中,有些預設現象無論是從語義學還是從邏輯學上都無法得到另人滿意的答案,因為它們還與非語言因素有關。
三、有關語用預設的探討
不同于語義預設,語用預設試圖從語境,說話者和聽話者的信仰、背景知識、心理狀態等角度來分析預設。語用學理論認為預設是說話者、言語、命題和語境之間的關系,因而語用預設可以認為是說話者的預設或語境預設。其實語用預設理論依賴于弗萊格-斯特勞森的觀點。斯特勞森認為預設是說話者而不是語言表達本身有所指,是人利用語言進行所指。(Chapman,2000:60-61)。1974年Stalnaker在其發表的PragmaticPresupposition中明確提出預設(Presupposition)具有語用性質,進而語義預設真正意義上地實現向語用預設研究的過渡。越來越多的語言愛好者和研究者開始研究語用預設。盡管各個學派對語用預設的看法各異,但是歸結起來有如下共同點:
第一,語用預設是說話者陳述觀點時做出的假設或前提條件。
牛津英語詞典(1988:1357)中給預設的定義是“預設是你認為正確的、并且使用在你所表述觀點開頭部分未經證實過的事實”。Stalnaker認為,當說話者假設或相信P,或假設和相信他的聽話人假設和相信P,或假設和相信他的聽話人認為他正在做出這些設想或相信這些設想時,A的命題P就是特定語境下說話人的一個語用預設。(何兆熊,2003)同時他認為首先是人,而不是句子、命題或言語行為有或產生預設。語用預設是說話者陳述觀點時做出的假設,是說話者在表述觀點時,對聽話者狀態的假設。簡而言之,從某種意義上來講,預設是說話時假定對方已知曉的信息。例如:
X:AreyougoingtotheUMEtonight?
Y:Yes,andMarkwillgowithme.
在這個對話里有至少以下幾個預設:X和Y都知道theUME是廣州國際電影城,有一部現在正在熱播的電影,電影播放的時間以及Mark是何人。像這種預設是言語片段以外的信息提供的,不過這些預設從對話本身是很難推理出來。如果Y不知道theUME的話,談話也不會這么順利地發展下去。
有時,說話者表現得好像某些命題是和聽話者的已知信息,即使他知道并非如此。此時說話者的意圖是想要間接的表達一個命題,并且通過預設的辦法以至聽者能夠接受他間接表達的信息。這時預設就作為陳述觀點的前提條件或前提依據而存在。例如:周老二的姐姐今年又開了一家大酒店。從這句話中聽話者很容易明白:存在周老二此人;周老二有姐姐;周老二的姐姐開過大酒店;周老二的姐姐今年開了一家大酒店。從這四點來看,“周老二有姐姐”既充當了被表述的客觀事實,又作為其他事實得以成立的前提條件:即是句子內容的一部分,又成為句子預設的一部分。可能聽話者并不知道周老二還有一位開大酒店的姐姐,但是說話者相信他的聽話者會接受這個事實,所以沒有說“周老二有一個姐姐,她已開了一家或幾家大酒店,今年又開了一家。”
第二,語用預設是言語行為的合適性或真實性條件。
一些語言學者從言語行為理論出發著手研究預設。他們認為預設是在特定語境下,句子使用的“正確”、“可接受”或“得體”條件。當被預設的信息適合特定的語境,并且聽話者也知道該信息,那么說話者的言語行為就是“真誠的”、“可接受的”。當預設信息與語境不符,或者說話者認為與句子相關的預設不是真的,此時說話者的被認為是“不得體的”或“不真誠的”,而不是說了一句“既不真也不假的話。”預設是言語行為的合適性或真誠與否的必要條件或真實條件。
奧斯汀(Austin)是第一個從言語行為的角度來研究預設的。他認為如果句子中處于主語位置的特定描述(definitedescriptions)的預設不被滿足,那么發出該句子的言語行為是沒有意義的,甚至讓人感到不愉悅。Levinson認為“語用預設最好應描述為說話者和在特定語境下使用句子得體(合適)與否的關系。Keenan指出,“有許多句子要在受文化制約的條件或語境得到滿足后能使這些句子的話語能為人所理解。這些條件自然應該被稱為這些句子的前提。一個句子的話語的前提是該句子的語境合適性”。(Keenan,1971)因此,當你說“Takethebaggagetothelivingroom”時,如果言語行為要符合合適條件的話,以下幾個預設要成立:存在所說的行李;說話者希望把行李放到臥室;聽話者有能力把行李放到臥室;說話者有權力指使聽話者這么做。如果你是A酒店的員工,你對來入住的客人說“把你的行李放到臥室去”,你的行為是不可接受的,因為你沒有權力指使你的顧客這么做,相反你應該為他把行李放到他入住房間的臥室去。因此,如果上例中的任何一個預設不成立的話,說話者的言語行為就是不合適的。
第三,語用預設是說話者和聽話者共享的知識或共同的假設。
另外一種普遍的觀點認為語用預設是共有知識。從廣義上說,預設涉及的內容是特定文化、傳統、世界觀和特定歷史時期內使用特定語言的人們所共享的普遍常識性假設,幾乎涉及所有共同使用某種語言的人群。Kempson認為說話者和聽話者在交談中有一整套他們認為理所當然的、共有的事實,即集體共享知識。如果說話者的知識庫構成的命題集是Ki,聽話者的知識庫構成的命題集為Kj,說話者和聽話者之間就有一套共有知識,即Ki和Kj的交集Pi。Pi就是說話者和聽話者共有的、無可爭議的知識,是不言而喻的東西。
通常交際雙方只有在說話者和聽話者共享某些知識的情況下,交流才會順暢地進行。同時,語用預設作為共有知識總是在經歷著不斷的變化。這是因為說話者和聽話者之間的共有知識不是靜態的,它會隨著人們交流的加強,其共享程度也越來越高。最后,語用預設作為共有知識具有“易蒸發性”。“易蒸發性”指某一預設受語言或非語言因素的影響可能會消失。從非語言因素來說,如果具體的語境如社會文化語境發生變化,預設就可能蒸發。有效理解話語的關鍵就是對預設的確認。例如:“……太太不忠實,偷人,丈夫做了烏龜,買彩票準中大獎,賭錢準贏。”(《圍城》,錢鐘書)
“……MrFangsaidthatifthewifeisunfaithfulandhasanaffair,thehusbandissuretotakefirstprizeifhebuysalotteryticket,andheissuretowinifhegambles.”
在中國,談起烏龜或王八,言外之意無人不曉。而在英語國家它是長壽的象征,根本不會和我們一樣有同樣的預設。所以譯者在英語翻譯里看不到烏龜的影子,被譯者有意刪除了。繞過這個“烏龜”這個預設觸發語,避免產生不同的預設也不無道理。
四、結語
從以上分析也可以看出,預設不能孤立地從語義學或語用學來研究。不借助于一定的語用條件,很難就一些預設現象做出解釋。但是單純考慮語用因素,那么很多預設問題都帶有不確定性而難以捉摸。所以,預設就要從語義學和語用學共同來研究。因為預設既要受到語境的制約,與語用條件密切聯系,又與一定的詞語、結構、句式息息相關。預設理論中還有許多值得探討和開拓的領域值得我們進一步去涉獵,需要我們共同努力。
參考文獻:
1、Chapman.S.PhilosophyforLinguistists:Anintroduction[M].Routledge,2000.
2、Levinson.S.C.Pragmatics[M].CambridgeUniversityPress,1983.
3、VanderSandt.R.A.ContextandPresupposition[M].CroomHelm,1988.
4、何兆熊.語用學文獻選讀[M].上海外語教育出版社,2003.
5、束定芳.關于預設理論的幾個問題[J].外語研究,19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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