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金融外匯管理論文

時間:2022-08-23 04: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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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金融外匯管理論文

一、電子商務、互聯網金融發展趨勢分析

1.跨境電子商務平臺的功能、服務必將多樣化。

從目前的發展看,跨境電子商務將實現“七個平臺”功能:一是產品展示、宣傳平臺。通過電子商務平臺展示產品的特性和功能,宣傳企業;二是交易支付平臺。通過第三方中介支付、擔保支付等方式,確保跨境交易的安全、有序,減輕中外雙方企業(個人)的信用成本;三是外匯金融衍生品銷售平臺。通過與商業銀行合作、建立民營銀行的方式,跨地區提供金融衍生品服務,有效降低企業購買成本;四是提供第三方質量擔保平臺。對進出口產品實行質量擔保,免去企業、個人的后顧之憂;五是建立外匯理財平臺。使外匯理財更接近普通群眾,實現藏匯于民;六是建立信用體系平臺。通過對交易的信用評價,建立對外交易(包括國內企業和國外企業)信用體系,同時與征信系統實現對接或納入到征信系統中;七是無限擴展的一站式平臺。通過跨境電子商務平臺,結合市場需求和長期發展需求,根據需要提供更多的服務,建立一站式平臺,極大便利進出口業務發展,促進外匯業務的深度發展。通過多個平臺的建設,一是便利企業跨境銷售,實現一站式服務;二是免去企業的對外貿易中的很多顧慮和風險;三是可以促進對外電子商務的長遠發展。

2.將建立以B2B和B2C為主力,C2C為補充的綜合跨境電子商務模式。

由于跨境交易、支付及運輸、報關等的特殊性,B2B模式和B2C模式勢必成為跨境電子商務的主力。其相對較大的業務量也避免了生產廠家的零售化和碎片化,通過國內商務平臺或國際化平臺進行交易,通過第三方平臺支付中介、保證金、延遲付款等方式確保交易的安全。

3.淘寶模式的C2C跨境電子商務可能成為跨境電子商務的又一增長點。

B2C模式跨境電子商務呈不斷增長模式,而作為淘寶的“發家之本”,C2C模式的跨境電子商務,也可能最終成為跨境電子商務的又一增長點,也將使“地球村”的概念真正落到最實處。C2C跨境交易模式同樣采用第三方商務平臺。C2C模式固然存在交易金額小、沒有貨物報關、資金流難以監管、貨物不易核實、收支和結售匯統計不便等問題。但這一市場需求終究是一個經營增長點,僅僅是因為難管理便不去做屬于傳統的管理思維,應該是“堵不如疏”,加以引導和合理監管,使其向著健康、有序的方向發展,使其成為對外經濟的又一增長點。

4.互聯網金融衍生品可能對傳統金融模式產生沖擊。

從“余額寶”成為全社會焦點的事例可以看出,互聯網金融的許多創新特性勢必對傳統金融模式產生極大沖擊。眾所周知,銀行外匯業務利潤較高,地方外匯業務銀行可以“躺著掙錢”。但隨著互聯網金融的興起,如互聯網公司與部分外匯指定銀行合作,通過網絡以較低的服務費用在全國范圍內提供外匯業務服務,勢必會吸引大批中小進出口企業客戶,也必然會帶來一些監管難題和操作風險。

二、電子商務、互聯網金融對外匯管理帶來的挑戰

1.網絡金融對舊有的“屬地管理”和地方數據統計是一大挑戰。

比如說某市某企業辦理進出口收匯,原本在本地市銀行辦理,國際收支申報,業務辦理行都在本地,如今通過互聯網平臺,以較低的成本在浙江杭州某外匯指定銀行辦理,國際收支申報如由主體申報,則應申報在該市,而業務發生行在浙江杭州,難以進行國際收支核查,而對本地的數據統計,也帶來一定誤差。

2.互聯網金融對業務安全提出了新的挑戰。

一是以互聯網為平臺,可以更容易地尋找交易方,但交易方為外方,其資質、真實情況、該國政治、經濟環境、可能出現的風險等,應值得關注;二是業務中出現違約、緊急變化的應急處理,因為外方的法律法規、執行標準等不一,對執行、仲裁造成一定的困難;三是互聯網交易中外方企業、個人是否納入到信用體系,還是作為信用參考,其真實性審核如何實現等問題,應值得關注。

3.對外匯反洗錢、違規查處也提出了新的挑戰。

便利性極強的互聯網渠道可能帶來的洗錢、虛假交易等形式更為多樣,對其真實性的審核、監測和檢查,也應當未雨綢繆。

三、電子商務、互聯網金融外匯政策的改革方向

1.加強外匯管理“大數據”建設。

一是以主體為單位,將所有外匯數據集中統一匯總查詢或者“分散存儲,統一調用”,使外匯業務監管更加全面化;二是對外匯數據進行廣泛采集,集中計算預測,發現規律,作為外匯主體監管的一個重要參考。

2.堅持“主體監管”原則。

對“屬地管理”采取靈活與統一的方式,對國際收支等系統進行升級,不論企業在那里辦業務,在統計數據中以屬地為統計單位,同時顯示辦理地區,一方面便于統計和核查,另一方面也便于核對不同統計口徑的誤差。

3.與商務部、公安部、海關加強合作,多位一體,對國際貿易平臺的安全性、真實性提出標準,同時加強非現場監測。一方面確保新事物對國際貿易的巨大推動作用,另一方面加強風險控制,確保不出現系統性風險。

4.對B2C、C2C跨境電子商務適當放寬限制。

放寬B2C、C2C跨境收付匯、結售匯限制,并加強監管,引導其通過合法的方式發展、壯大。

5.對互聯網外匯服務金融衍生品應適當引導,加強風險監測。

及時關注,判斷其可能對國內市場帶來的正面影響和負面風險。改革進入深水區,互聯網金融的出現,可以從某種程度上推動金融改革,降低企業進出口成本,便利企業、個人用匯,但對其風險應作充足的評估,對其過于“靈活性”的特征要加以規范和引導,推動民族產業的二次騰飛。

作者:耿忠單位:中國人民銀行太原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