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綠色金融體系構建發展阻礙分析

時間:2022-05-22 08: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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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綠色金融體系構建發展阻礙分析

摘 要:隨著時代的發展和各國經濟的急速推進,環境保護逐漸成了當下全球最被關注并亟待解決的問題。而“綠色金融”即是將環境保護融入金融經營活動當中,將金融與生態環境問題結合,利用金融的力量對社會經濟資源進行更合理高效的配置,為綠色企業提供更加優質的金融服務,從而在促進經濟發展的同時提高企業的環保意識,達到社會可持續發展的目的。現階段,我國綠色金融體系的構建已取得了一定的階段性成果,如把綠色金融帶入銀行、基金、債券等市場,并且在全球綠色金融的建設中起到了一定的引導作用。但我國綠色金融體系在今后的發展中仍面臨著很多問題及阻礙,圍繞綠色金融體系的構建和發展展開探索,分析中國綠色金融體系建設中的問題和阻礙,包括政府的政策措施、市場監管、國際合作等,并就如何更好地利用金融市場為生態環境保護提供建議。

關鍵詞:綠色金融;可持續發展;環境保護;資源配置;社會責任

在近期舉行的“兩會”中,“綠色金融”這一概念再次吸引了人們的關注。會議指出,中國將加快綠色金融體系構建的步伐,推進產業綠色轉型及生態環境建設。社會經濟及生態的可持續發展是當下全球的熱門議題,近日的全球罷課抗議更是體現了氣候變化對于人民生活的不容小覷的影響。我國于2015年成立“中國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近年來逐步推進綠色金融體系的建設,2016年公布的《關于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也標志著我國成為世界上第一個由政府推動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國家,并且在2017年推出浙江、新疆、貴州、廣東、江西五個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試點。至今,我國的綠色金融已取得了明顯成效,銀行綠色貸款的數額正在快速增長,境內綠色債券的規模也已位居世界前列。近日,“綠色金融”在“兩會”中被再一次提出,全國政協委員魏明德提出,我國現有的“高耗能、重污染”產業需要進行綠色改革,積極借助綠色金融的力量,在經濟發展中重點關注具有可持續發展性、節能環保的產業與項目。利用金融機構在市場中進行社會經濟資源結構配置的功能,將低污染、環保型產業列為首要支持對象,使綠色金融產品多樣化,開發出綠色租賃、綠色信托、綠色理財等新興產品。國家對下一步綠色金融體系發展的突破提出了具體的指導和要求,包括構建國家統一的標準體系、完善綠色金融發展制度環境等。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陳雨露在記者會上表示,當前的綠色金融體系構建需要完成三個核心任務:構建我國統一的綠色金融標準體系、完善綠色金融發展的制度環境、持續推動綠色金融的國際化進程。當然,在完成核心任務的過程中,中國仍面臨不少阻礙,包括缺乏良好的國家政策和市場環境以及國際合作。良好的國家政策和市場環境又包含了國家的財政支持,市場的信息披露以及監管制度。政府、金融機構、企業的有效結合才是市場發展的關鍵因素。缺乏“鼓勵性”和優惠政策、不清晰的責任分配、低效率的政策落實以及緩慢的國際合作推進都是發展綠色金融的阻礙。

1 缺乏國家的財政支持

當下的環保企業,面臨的關鍵問題之一就是過高的杠桿率以及低回報率導致違約風險的加大。低回報率產業對于投資者的吸引力并不大,同時,國家的財政支持也尚未完全到位,而環保企業的生命力是國家發展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基礎。因此為了支持環保產業在市場中的發展,以及提高傳統產業的綠色轉型意識,國家應出臺相應的財政支持政策,為綠色產業提供優惠稅收政策、資金支撐,提高綠色企業回報率,為綠色企業的運營和發展提供保障;與此同時,國家的財政扶持也可以吸引傳統產業向綠色生產轉型。清華大學金融與發展研究中心主任、央行貨幣政策委員會委員馬駿提出,綠色金融體系的建立,為的就是激勵大量社會資本進入綠色行業,幫助綠色企業更好更快速地發展,并以此來達到環境保護及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目的。國家的財政支持正是一項高效率的舉措,將會帶給市場投資者利好的信號,從而加速社會資本投向綠色產業。

2 亟待落實的國家政策

現階段,國家已經開始注重綠色金融體系的構建,但是政策的落實卻稍顯遲緩。從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再到具體的金融機構及企業,應有準確的責任劃分,將具體的政策落實到具體的工作上。把國家的政策落到實處,把實在的利益回報帶給企業和項目,大力提高企業的社會責任意識,在企業發展中,生態平衡、環境保護也應與企業的效益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正如所說,“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同時,政府也應選取成功的、具有代表性的綠色環保企業和項目進行大力宣傳和推廣,作為學習風向的標桿,并彰顯政策的激勵性。此外,對環境造成破壞的企業要給予一定程度的懲罰,并逐漸將此類企業淘汰出市場。

3 不完善的企業環境信息披露制度

目前,我國還尚未有一個完整的市場信息披露及監督制度。為建立完善的綠色金融體系,企業的信息披露是尤為關鍵的,這里特指的是環境信息。一個企業是否可以被定義為環保企業取決于它對環境做出的是保護還是破壞,如生產中污染物排放量是否在標準之內,生產后的廢品、廢水是否處理得當等等。而這些信息需要向市場揭露,它們決定著企業將會受到激勵還是懲罰。自2017年起,我國已對上市公司進行環境信息披露監管,在環保部的監督和引導下建立了環境信息共享機制,為綠色金融體系的構建和發展提供了具體依據。接下來我們要做的是,逐步對市場當中的所有企業開展全面的環境信息披露監督制度,引進第三方監督機構,搭建信息披露平臺。

4 低效的國際合作推進

綠色金融概念已被帶入G20峰會,我國發展完善的綠色金融體系,就需要統一的體系標準,而經濟市場的全球化發展趨勢決定了這個標準勢必要與國際接軌。環境保護是全球性話題,我國現階段已有一些綠色金融國際合作項目,包括中美綠色基金、中法協定等等。但是造成合作進程緩慢的原因有兩點:其一是沒有建立統一的標準制度,中外對“綠色”的定義及“環保”的標準仍有一定的差別;其二,綠色金融產品的差異及國際市場銜接性的不足導致國內外資本的流通存在一定的阻礙。那么,建立統一的標準制度是我們推進國際合作的首要任務,其次還需要國內外政府及金融機構的聯系和配合,達到國際市場信息透明化,幫助市場銜接,引入更多的國外資本,促進世界各國在環保問題上的共同進步。

5 戰略方案細化,因地制宜

我國現有5個綠色金融試驗區,如何把更多的地區加入到綠色金融體系的建設當中是我國接下來需要解決的問題。單純的方案復制勢必無法達到最優結果,我們需從五個試驗區中分別找出各自的優點和不足并加以改進,逐漸將方法帶到更多的地區,并進行因地制宜的政策制定,幫助具體地區找出最優化的綠色金融策略,切勿盲目統一開展。“十三五規劃”中的五大發展理念“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已彰顯國家對生態環境保護的號召,企業的發展跟不上時代的進步勢必將面臨市場的淘汰。近日的全球罷課抗議游行更是將全球氣候變化的問題擺在各國政府和人民面前。未來,企業的社會責任感將是其存活和發展的必要的、決定性因素,綠色金融體系的構建也是國家經濟發展的趨勢。逐步完善政策制度,做好市場監管,防范金融和環境風險,加速推進國際合作,做出綠色金融產品創新,幫助環保企業快速增長,打擊污染企業正是中國接下來必須要完成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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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荻 單位:(鄭州西亞斯學院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