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發展循環經濟論文
時間:2022-03-31 10: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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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科學發展觀的核心和本質是堅持以人為本,為落實科學發展觀,就要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和質量,大力發展循環經濟,走出一條科技含量高、經濟效益好、資源消耗低、環境污染少、人力資源優勢得到充分發揮的新型工業化道路。
[關鍵詞]科學發展觀循環經濟
黨的十七大把科學發展觀寫入黨章,對科學發展觀的時代背景、科學內涵和精神實質進行了深刻闡述,對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提出了明確要求。科學發展觀的核心和本質是堅持以人為本,其基本內容是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堅持以人為本,就是要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質量,實現人的全面發展,必須按照統籌城鄉、統籌區域、統籌經濟社會、統籌人與自然、統籌國內發展和對外改革開放的要求,不斷推進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筑相協調,處理好保護環境和經濟增長的關系。而環境問題主要是經濟發展的目的不明確,發展方式不當引起的。要解決這一問題,就必須改變傳統的經濟增長方式,調整社會經濟活動與生態系統之間不平衡的物質交換關系,走循環經濟發展之路。
一、循環經濟的內涵及原則
循環經濟是運用生態學規律來指導人類社會的經濟活動,是以資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環利用
為核心,以“減量化、再利用、再循環”為原則,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為基本特征的社會生產和再生產模式,它的思想萌芽于20世紀60年代,源于美國經濟學家波爾丁提出的“宇宙飛船理論”。其實質是以盡可能少的資源的消耗和盡可能小的環境代價實現最大的發展效益。由此可見,大力發展循環經濟是以人為本,貫徹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的本質要求;是實現從末端治理轉向源頭污染控制,從工業化以來的傳統經濟轉向可持續發展的經濟增長方式,從單純的科技管理轉向經濟——社會——自然復合生態系統,從多部門分兵治理轉向國家統一部屬,與經濟目標、社會目標和文化目標的有機結合,通過人文社會倫理教育、法律制度建設和科技創新,整合和優化經濟系統各個部分之間的關系,走新型工業化道路,從根本上緩解日益尖銳的資源約束矛盾和突出的環境壓力,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現實選擇;是實現由依靠物質資源為主轉向依靠智力資源為主,由生態環境破壞型轉向生態環境友好型的歷史型轉變;是建設物質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乃至生態文明的有效途徑;是人類對人與自然關系深刻反思的積極成果。
循環經濟是可持續的生產和消費方式,其運行應遵循“減量化、再利用、再循環”的基本原則。“減量化”原則是指產品生產和服務過程中盡可能減少資源的消耗和廢棄物、污染物的產生,采用替代性的可再生資源,以資源投入最小化為目標,以提高資源利用率為核心。生產者應通過減少產品原材料投入和優化制造工藝來節約資源和減少排放;消費群體應選用包裝簡易、結實耐用的產品。“再利用”原則是指產品多次使用或修復、翻新后繼續使用,以延長產品的使用周期,防止產品過早成為垃圾,從而節約生產這些產品所需要的各種資源投入。要求消費群體改變產品使用方式,有效延長產品的壽命和產品的服務效能,如紙板箱、玻璃瓶、塑料袋的包裝材料的再利用,有時甚至可以多達數十次循環。生產者應采取產業群體間的精密分工和高效協作,加大產品到廢棄物的轉化周期,最大限度地提高資源產品的使用效率。“再循環”原則是指使廢棄物最大限度地變成資源,變廢為寶,變害為利。通過對產業鏈的輸出端——廢棄物的多次回收和再利用,促進廢物多級資源化和資源的閉合式良性循環,實現廢棄物的最小排放。針對整個經濟運行系統,通過對產業和產品結構的調整、重組、升級和轉型,實現社會——經濟——自然復合系統的生態化結合,從而減少資源消耗和環境污染,提高經濟效益和質量。
二、我國發展循環經濟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在發展循環經濟方面,西方一些國家已經邁出了一大步,而我國只處在試點階段,就我國目前狀況,急需大力發展循環經濟。發展循環經濟是緩解資源約束矛盾的根本出路。我國是一個人口大國,資源匱乏,改革開放以來,我們用資源消費翻一番支撐了GDP翻兩番。預計到2020年,要實現GDP翻兩番,即便是按資源再翻一番考慮,保障資源供給也有很大困難,如果再沿用傳統的發展模式,以資源的大量消耗實現工業化和現代化,是不可能的。為了減少經濟增長對資源供給的壓力,必須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實現資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環利用。
發展循環經濟是從根本上減輕環境污染的有效途徑。以往在發展經濟時,不僅高消耗,而且高污染,與世界先進水平相差懸殊。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率若提高產1個百分點,每年就可減少1000萬噸廢棄物的排放;粉煤灰綜合利用率若能提高產品質20個百分點,就可以減少排放4000萬噸,這將使環境質量得到極大改善,大力發展循環經濟,推行清潔生產,可將經濟社會活動對自然資源的需求和生態環境的影響降低到最小程度,從根本上解決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之間的矛盾。
發展循環經濟是提高經濟效益的重要措施。目前我國資源利用率與國際先進水平相比仍然較低,突出表現在:資源產出率低、資源利用效率低、資源綜合利用水平低、再生資源回收和循環利用率低。實踐證明,較低的資源利用水平,已成為企業降低成本、提高經濟效益和競爭力的重要障礙:大力發展循環經濟,提高資源的利用效率增強國際競爭力已經成為我們面臨的一項重要而緊迫的任務。
發展循環經濟是應對新貿易保護主義的迫切需要。在經濟化全球化的發展過程中,關稅壁壘作用日趨削弱,包括“綠色壁壘”在內的非關稅壁壘日益凸顯。近幾年,一些發達國家在資源環境方面,不僅要求末端產品符合環保要求,而且規定從產品的研制、開發、生產到包裝、運輸、使用、循環利用等各環節都要符合環保要求,對我國發展對外貿易特別是擴大出口產生了日益嚴重的影響。我們要高度重視、積極應對,尤其是要全面推進清潔生產,大力發展循環經濟,逐步使我國產品符合資源、環保等方面的國際標準。
三、大力發展循環經濟的主要措施
發展循環經濟,要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優化資源利用方式為核心,以提高資源生產率和降低廢棄物排放為目標,以技術創新和制度創新為動力,加快發展低耗能、低排放的第三產業和高技術產業,用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改造傳統產業,淘汰落后工藝、技術和設備。嚴格限制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和浪費資源的產業,以及開發區的盲目發展。用循環經濟理念指導區域發展、產業轉型和老工業基地改造,促進區域產業布局合理調整。開發區要按循環經濟模式規劃、建設和改造,充分發揮產業集聚和工業生態效應,圍繞核心資源發展相關產業,形成資源循環利用的產業鏈。
要研究建立完善的循環經濟法規體系,我國目前發展循環經濟,必須改變現有以環境污染防治為核心的環境法體系。環境保護不僅包括污染防治,還應包括自然環境與資源的保護,提高環境質量。而我國《環境保護法》在環境管理機構設置、環境保護基本原則及法律責任等方面存在重污染防治規范而輕自然環境與資源保護措施的缺陷,這是造成我國目前自然環境與資源保護不力的一個重要原因。同時,加快環境立法步伐。我國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律、法規大多是20世紀80年代末或90年代初制定的。當時的立法目的、法律的基本原則和制度還帶有計劃經濟色彩。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這些法律、法規已經不適于保護改善環境,不符合可持續發展的基本要求。必須建立可行的法律法規,以此更好地促進循環經濟的發展。
總之,大力發展循環經濟,更有助于落實科學發展觀,落實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觀的一個重要途徑是走循環經濟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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