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析低碳經濟的未來模式研究論文

時間:2022-01-06 02: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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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析低碳經濟的未來模式研究論文

論文關鍵詞:低碳經濟;節能減排;可持續發展

論文內容摘要:文章在分析低碳經濟深層內涵的基礎上,提出應建立和完善一整套政策框架,為加快建立我國低碳經濟體系提供參考。當前,碳能源大量消耗使溫室氣體排放量與日俱增。同時,對資源過度開采也導致生態環境劇烈惡化,迫使人類尋求新的經濟發展模式以實現可持續發展。低碳經濟這一概念應運而生。

低碳經濟的內涵

“低碳經濟”概念首先由英國政府于2003年在能源白皮書《我們未來的能源—創建低碳經濟》中提出。就其內涵方面,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低碳經濟的實質是轉變現有能源消費、經濟發展及人類生活方式

首先,現在各國尤其是發展中國家普遍存在的能源消費方式為一次能源占絕大比重,而可再生能源及核能使用率比較低,這樣的能源消費方式加速了環境惡化,同時也帶來激烈的一次性能源爭奪。低碳經濟推行的途徑就是在原有一次能源得到高效利用的基礎上,大力開發清潔能源,如水能、生物能、太陽能、風能、地熱能和海洋能,并同改善環境相結合。

其次,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不僅要突出經濟領域中“數量”的變化,更強調經濟運行中“質量”的提升。其鮮明特征在于:顧及可持續性,顧及經濟結構調整、優化和產業升級等。低碳經濟模式需要通過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才能得以實現。

最后,低碳經濟得以廣泛推廣的另一重點就是轉變現有的人類生活方式。人們在享受電氣化、自動化、機械化技術提供便利的同時,導致人們依賴于大量消耗能源、大量排放溫室氣體的動力技術系統。低碳經濟不能僅僅被理解為發展新能源,也不能僅著眼于制造業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污染的落后生產力,還應關注人們的生活方式、消費模式。

(二)實現低碳經濟的關鍵是低碳技術的開發利用

以低能耗、低污染為基礎的低碳經濟,一個重要的支撐就是低碳技術。低碳技術涉及電力、交通、建筑、冶金、化工、石化等部門以及在可再生能源及新能源、煤的清潔高效利用、油氣資源和煤層氣的勘探開發、二氧化碳捕獲與埋存等領域開發的有效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低碳技術。應該說,如果缺失了低碳技術支持,想要實現低碳經濟就無從談起。

(三)低碳經濟帶來新的經濟增長點

低碳經濟意味著高投入和高成本的經濟。雖然在短期之內低碳經濟的經濟增長效果不明顯,還有可能出現高投入、低收益現象,但從長遠考慮,低碳經濟除了能實現可持續發展,也可以帶來許多新的經濟增長點。比如:碳匯交易、碳信托基金以及低碳農業、低碳工業、低碳服務業的產生,這些都是在低碳經濟模式良好運行情況下產生的新的經濟增長點。

我國發展低碳經濟的背景

根據國際能源機構報告,2004年中國與能源相關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已經超過歐盟;2007年超過美國,居世界第一;預計2028年將超過北美、歐盟和日本三大經濟體總和;從1890年以來,中國累計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在1990年占世界總量的5%,居世界第三位,排在美國、俄羅斯之后,2007年上升至9%,居世界第二位,僅排在美國之后。這些指標都不同程度地超過人均各類污染排放量,也已經超過世界人均水平。為此,中國從“九五”計劃起就明確要加快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但是,要走出一條投入小、消耗少、能循環、可持續、科技含量高的新型工業化道路并不容易。對于有關低碳經濟理念和措施,中國一直抱著密切注視和積極探索的態度。

我國低碳經濟發展對策

(一)進一步完善法律法規體系

制定能源法,按照發展低碳經濟總體要求,修訂電力法、煤炭法和節約能源法等。建立和完善能源法律立法效果評價機制和執行機制,以加強對低碳經濟發展的規范和指導。制定法律可按不同行業,包括重工業以及家電行業,制定節能控制指標。

(二)充分利用財稅政策

在政府預算中,加大對節能減排的支持力度;通過政府采購的方式,推廣節能產品的使用,促使節能技術的普及;完善轉移支付制度,設立中央對地方的節能專項撥款;通過科研資助對低碳技術開發給予財政支持和政策優惠,支持低碳技術研發;使用稅收工具,鼓勵節能產品、可再生能源產品的進口和消費,提高節能減排效率;利用財政收入切實抓好工業、交通和建筑這三大部門能效改進工作。

(三)推進相關金融創新

加快環境金融產品創新,提高環境質量,轉移環境風險。應鼓勵銀行、基金公司等金融機構提高自身的環境責任意識,增強捕捉低碳經濟下商業機會的積極性,以推動適合中國國情的環境金融產品發展。

(四)加強國際低碳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由于低碳經濟在中國的發展還處在起步階段,僅依靠自身技術實力,中國很難真正發揮低碳經濟潛力,所以應加強與發達國家和地區的技術交流合作。特別要加強與歐盟、美國的低碳合作。積極探索與西方國家之間、企業之間、學術研究機構之間,以及其他非政府組織之間的合作伙伴關系,為環境可持續發展探索新的合作模式。但應注意的是:如何選擇那些對于各個國家和全球都能產生多重效益并提供最大機會的相關政策,并且不需要讓各國(尤其是發展中國家)增加過多成本。

(五)增強全民低碳意識

首先,可以加強輿論宣傳,吸引大眾關注,鼓勵人們節約資源、使用節能產品,推動全社會節能減排行動。其次,加強媒體和公眾的作用,建立低碳經濟信息披露制度和舉報制度,引導企業逐步在公眾中樹立良好的“低碳經濟”形象,促進政府、企業完成低碳經濟目標和指標。

(六)建立廣泛的碳交易機制

我國可以借鑒國際上碳交易機制,探索發展排放配額交易市場,逐步建立碳交易制度。比如:建立與國際碳排放交易市場對接的碳排放交易機制;在國內建立各省(市、區)際之間的“碳源—碳匯”交易市場;建立國內重點行業大中型企業之間的碳交易市場。通過建立國際間、國內區域間和企業間碳排放交易市場,可以達到全方位為我國實現低碳經濟服務的目的。

(七)實現能源多元化

在未來一段時期內,傳統能源在我國能源生產和消費中的主體地位依舊保持不變。我國不得不仍使用污染性較高的煤炭作為主要燃料。因此中國在使用燃煤的同時,必須強調使用清潔煤技術。但能源結構的調整受資源稟賦、技術狀況和經濟成本的約束,如果能源總量仍大幅增長,那么結構調整就有可能無法滿足能源供給的需求,傳統能源消費總量仍可能大幅增加,政策效果也會大打折扣。所以,能源結構調整必須與能源消費總量相適應。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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