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規制中經濟權力的運用探究論文
時間:2022-12-15 03: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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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市場的運行經常是不完善的和有問題的,這就需要政府及其所屬部門運用經濟權力對市場主體的活動進行管理和監督,然而經濟權力可以直接地對相對人進行管理,以命令方式單方面為相對人設定權利義務的運行模式,不可避免地引出了權力合理運用的問題。我們對經濟權力與行政權力進行比較,借鑒行政合理性原則的相關內容,希望能在市場規制中做到經濟權力的合理運用。
論文關鍵詞:市場規制;經濟權力;合理運用
一、問題的提出
在市場規制中討論經濟權力運用的合理性問題,是因為市場規制中經濟權力的運用具有特殊性。
1.市場規制中的經濟權力與市場主體的利益密切相關
由于市場規制中經濟權力所指向的相對方是市場主體,即企業、個體工商戶、公民等不同形態的在市場中從事經營活動的主體,因而政府在市場規制中針對某些或者某個市場主體所作出的決定、命令,所采取的各種處罰措施直接影響這部分市場主體的經濟利益和聲譽。
2.市場規制中的經濟權力與經濟運行、發展密切相關
經濟的發展是關乎整個國家、民族命運的根本,經濟只有在良好的秩序環境下才能健康地、穩定地發展。但是市場主體進入市場的目的是為了獲取經營收益,在利益的驅使下有可能單純看到個人利益而置其他經營者與社會利益于不顧,如經濟形態上的壟斷,組織上對交易的不正當限制,方法上的不公正競爭和交易。政府行使經濟權力必然要通過對市場主體活動的適當干預,以超越個體利益的超然姿態來調整甚或限制、禁止市場個體只顧追求個人利益而忽視社會整體長遠利益的行為,以期營造適應經濟有序運行的環境。
3.市場規制中的經濟權力還具有保護弱勢群體的公共利益性
在市場經濟機制下,具備獨立地位的市場主體是市場經濟發展的根本動力,而獨立性來自于對最廣泛的自由與平等的確認。但是,社會的發展無情地打破了這種平等。20世紀以來,社會日益分化,市場主體被不斷組合,強者愈強,弱者更弱。在現實社會中,特別是在勞動領域、消費領域以及競爭領域,由于主體力量的不對等,存在著大量無意志自由、無選擇自由的弱勢群體,無法與強者談及平等。因此在承認他們形式上平等性的同時,還應正視他們實質上的不平等。
二、規制與市場規制
1.規制
規制(regulate)是一個具有多重含義的詞匯,塞爾茲尼克說:“規制是指一個公共機構針對具有社會價值的活動進行的持續、集中的控制。”規制,是由政府運用公共權力,通過制定一定的規則,對個人和組織的行為進行限制與調控。規制是表明外部力量對某一事物企圖達到一定狀態的矯正設計。
2.市場規制
市場規制,是指政府部門依據有關的法律、法規,通過許可、認可、限制等手段,對市場主體的市場活動施加直接影響的行為。
我們理解這個概念要把握以下兩點:
首先市場規制不同于通常與刑事司法制度相關聯的對反社會性質行為的控制,用馬佐尼的話來說:“只有在認為市場行為于其自身有價值并因而需要保護和控制的社會中,才能對市場行為進行規制。”
其次市場規制遠非僅僅通過一部法律那樣簡單。“成熟的”市場規制常被定義為“三方面基本元素的結合:制定規則、監督與檢查、執行與制裁”。而要使上述三元素變為持續的、緊密的過程,必然要賦予規制主體相應的權力。
三、經濟權力與行政權力
1.經濟權力
市場經濟的發展導致國家經濟職能的增加,國家為了更加有效地對經濟進行干預,便賦予政府經濟權力。當然這種經濟權力是法定的,政府及下屬部門對經濟的干預,尤其是對企業、對市場的必要管理,其權限都由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規定。
傳統市場體制和計劃體制在經濟管理方面的缺陷和不足表明了政府經濟權力存在的必要性以及獨立性。單純市場機制對社會整體利益的無功能顯示了國家必須在經濟運行方面發揮作用;而計劃體制或命令機制對經濟運行調控的不足則顯現出國家單純依靠行政命令手段保護經濟的缺陷。
國家經濟管理主要是通過計劃、規劃、引導、激勵、促進、限制、制裁、扶助和救濟等手段,采取對有害于整體經濟利益行為的事前預防措施以及發生危害社會公共利益事件后的迅速、緊急排礙措施和其他適當措施,它需要經濟權力的運用,需要政府的積極參與。
2.經濟權力與行政權力的相同點
行政權力是政治權力中的一種特殊權力,它是指行政上依靠國家賦予的強制力,為履行行政職能,達到行政目標,在行政管理中所體現出來的對行政客體的制約能力和力量。其與經濟權力之間的聯系也頗為緊密:
(1)經濟權力與行政權力的享有者在很多情況下是合一的。經濟權力是一個內容豐富的體系,它包括市場管理權、宏觀調控權、經濟立法權及經濟監督權力等諸多方面,國家為了便于對經濟的運行進行適當干預,將上述權力分別授予不同的國家機關行使,這其中就包括享有行政權力,擔負行政管理職責的政府及其所屬部門,并且這類主體的數量也是最為龐大的。
(2)經濟權力的運行模式尤其是在市場規制中的運行模式與行政權力的運行模式基本相同。國家經濟管理機關可以行使經濟權力直接地對相對人進行管理,以命令方式單方面為相對人設定權利義務,這與傳統的行政權力的運行模式并無太大差別。
誠然,隨著現代社會的發展,傳統的行政權力也顯現出各種變化,其行政范圍、行政手段、行政措施也為適應現代社會的發展作出了相應的變動。因此,傳統行政權力的變化既是國家經濟權力產生的基礎,又是國家經濟權力產生的結果。
四、市場規制中經濟權力的合理運用
1.行政合理性原則的借鑒
行政合理性原則(thePrincipleofReasonable.ness)是與行政合法性原則相并列的一項基本原則,又是對行政合法性原則的補充。它要求行政主體的行政行為不僅要合法,而且同時要合理,違反合理性原則便將導致行政不當。
行政合理性原則的基本內容有三項:
(1)運用行政權力的動因應符合立法目的,應與法律追求的價值取向和國家行政管理的根本目的一致。任何行政法律規范的制定都是基于一定的社會需要,為達到某種社會目的的。而行政法律規范授予行政主體某種行政權力都是為了實現該項立法目的。特別是在行政主體被賦予自由裁量權時,立法目的尤其要進行特別考慮。
(2)行政權力的運用應建立在正當考慮的基礎上,不得考慮不相關的因素。所謂正當考慮是指行政主體在做出一行政行為時,在其最初的出發點和動機上,不得違背社會公平或法律的精神,實事求是而不是主觀臆斷,脫離實際或存在法律動機以外的追求。正當考慮要求行政主體在實施行政活動時必須出于公心,不抱成見、偏見,不能要求行政相對人承擔其無法履行或違背情理的義務。
(3)行使行政權力的程序,做出行政行為的內容應當合乎理性。行政權力的行使應符合人之常情,包括符合事物的客觀規律,符合日常生活中的常識,符合人們普遍遵守的準則。具體來講是指行政行為應滿足必要性、適當性和比例性的要求。必要性要求行政主體在若干個實現法律目的的方法中,只能夠選擇使用那些對個人和社會造成最小損害的措施;適當性要求手段是達到行政目的所能采取的成本最小的,最有效的;比例性要求行政主體在行使行政權力,做出某種行政行為時,必須注意權利與義務、個人所受損害與社會所獲利益、個人利益與國家集體利益之間的平衡。禁止那些個人的損害程度超過了為社會帶來的利益的措施。
2.如何在市場規制中合理運用經濟權力
由行政合理性原則的解讀,我們得出市場規制中經濟權力的合理運用是指權力主體作出的決定、命令,應當符合立法的目的,符合理性。要做到這一點,應從以下幾個方面人手:公務員之家
(1)政府進行市場規制必須在法律規定的方式中選擇適當的方式。政府進行市場規制往往要綜合運用多種手段,如規劃、引導、激勵、促進、限制、禁止等。但是為尊重市場的基礎性調節作用,確保對市場進行規制的有效化,合理運用經濟權力要求政府采取法律所規定的各種手段,通過認真分析市場主體行為的特殊性、對市場秩序破壞的程度及規制成本與社會效益之間的關系,采取適當方式影響市場主體的經濟行為,以使市場機制順利運行。
(2)政府須謹慎運用經濟權力進行市場規制。政府既是社會經濟的組織管理者,同時又是行政執法者,政府的市場規制是一種行政管理的模式,是一種依據行政法和上級機關的授權而進行經濟權力的運用,是一種自上而下的管理模式,因而謹慎干預是對政府的更高層次的要求。它要求政府在行使權力進行規制時應當謹慎從事,符合市場機制自身的運作規律,不可因規制而壓制市場主體的經濟自主性與創造性和阻礙經濟的高速、穩定的發展。“對于那些與自由制度賴以為基礎的原則相沖突的政府行動,必須加以完全排除,否則,自由制度將無從運行。”“重要的是政府活動的質,而不是量。”
(3)政府進行市場規制須遵循法定程序。從經濟的角度考察,程序越簡單越好。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時間就是金錢,效率就是生命。辦事程序簡化,有利于降低成本、節約時間、爭取機遇,達到提高效率的目標。但是運用經濟權力作出各種決定、命令,是直接關系市場主體權益的行為,必須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進行,不允許私自簡化程序,更不允許隨意變更程序。
(4)政府運用經濟權力又總是以具體的個人為權力主體,由個人加以行使和運用,必然受權力主體個人意志的作用。這就要求規制主體行使經濟權力不僅必須出于善意,而且要以實現立法意圖為目的。如規制主體行使處罰權是出于非法定的動機(如公報私仇等)、未考慮相關因素或者考慮了不相關的因素,都與合理性原則相悖。再者由于個人工作能力、認識能力、知識水平沖突、道德水準、利益關系等因素,也可能導致經濟權力被濫用。“一切有權力的人都容易濫用權力,這是一條萬古不變的經驗。”如市場規制中的行政處罰,是一項嚴肅的工作,而現實生活中隨意處罰的現象卻時有發生。于是提高行政能力,不斷提升業務水平,加強思想教育,使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世界觀,增強自己的內控力,便成為合理運用經濟權力的主體方面的有效保障。
五、結束語
經濟權力是為了實現國家職能而賦予政府及其所屬部門的對國家經濟運行進行管理和監督的權力,在市場規制中經濟權力的運用直接影響到市場主體的利益,關系到經濟能否健康、有序的發展,也會涉及到社會的公平與正義,因而對于如何正確、合理地運用經濟權力,是值得政府及其所屬部門高度重視的一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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