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貨幣資金審計論文

時間:2022-12-31 10: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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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貨幣資金審計論文

一、醫院貨幣資金審計

(一)醫院內部控制制度審計

1.審查醫院崗位責任制度。會計、出納、收費員、核算員、稽核員的崗位職責要嚴格劃分清楚,以便互相牽制,嚴密手續,堵塞漏洞。

2.審查醫院程序控制制度。經濟業務是否嚴格按照申請、審核、復核、支付的程序辦理貨幣資金業務,重大貨幣資金的支付是否實行集體決策。

3.審查醫院的預算控制制度,通過年度預算對醫院的收支進行總體控制,對預算執行情況定期分析、研究。

4.審查是否加強對銀行予留印鑒的管理。財務專用章由專人保管,個人名章由本人或其授權人員保管,嚴禁一切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

(二)醫院貨幣資金收入業務的審計

醫院日常的貨幣資金主要來源于門診收入、住院收入、其他收入以及病人預交費、往來款項、財政補助收入及專項資金補助收入。收入業務是否正確,要以收入手續是否嚴密為重點。認真審查原始憑證,從貨幣資金的流入點審查,從中發現收入可能的問題。

1.審查是否嚴格執行國家結算制度的有關規定,通過銀行結算的業務檢查是否收取了現金。

2.審查有無套用結算帳戶現象。如利用醫院的銀行帳戶辦理業務,以現金換取轉帳支票或通過銀行匯款。

3.審查有無挪用現金的現象。每天取得的貨幣資金是否設專人核對其準確性,入帳是否及時。

4.審查有無偷梁換柱的方法,兩次填寫發票,一大一小,從中竊取現金。

5.審查有無銷毀收據進行貪污的現象。清查醫院已使用過的收據是否有缺本缺頁的情況;核對是否如數入賬;有無異常現象,查明原因。

6.審查先進或支票送存銀行情況及銀行收帳情況,防止將收入款不入銀行存款記入往來帳,日后將應收帳款轉為壞帳,或將正常業務收入取得銀行存款記入往來帳,等到時機成熟,貪污挪用。

(三)醫院貨幣資金支出業務的審查

要做到“四審四看”:一審支付申請,看是否有預算、有合同、有理有據、專款專用;二審支付程序,看審批程序、金額、權限是否正確,審批手續是否完備;三審支付稽核,看稽核工作是否到位;四審支付辦理,重點審核藥品、耗材、設備、基建維修等項目支出,看是否按審批意見和規定程序、途徑辦理,是否及時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

1.審查有無違反結算規定,將應通過銀行轉帳結算的經濟業務支付了現金。

2.審查有無不按審批程序支付現金現象,如出納人員私自支付現金。

3.審查有無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問題,將不屬于本單位經濟往來的款項轉到本單位帳戶套取現金。

4.審查支付現金的憑證是否符合制度規定,單據是否有涂改、挖補、刮擦等痕跡。

5.審查有無虛報冒領,重復支付的現象,如報銷出差補助天數,可用車票往返時間、住宿天數核對。

6.審查有無虛構偽造單據、竊取現金的貪污行為。審查購物發票時,一定要注意驗收手續是否齊全。

7.審查因公借款是否符合制度規定。

8.對銀行存款支出憑證的審查,主要審查醫院簽發的支票及銀行劃撥的款項情況。每一筆銀行存款的重大支出必須事先提出用款申請并經主管人員的審批,支出只能用于事先核準的用途和目的。付款單位是否和發票出據單位的簽章相吻合。

(四)醫院庫存現金審計

清查庫存現金,一般采用盤查法,由被審單位的主管會計和出納員在審計人員的監督下進行盤點。審計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清查庫存現金,應采取突擊盤查法進行,以防臨時抵補湊數,搪塞漏洞。

2.清點庫存現金時,如發現差錯,要立即查明情況和原因。

3.發現白條、不合法憑證抵庫存及帳外“小金庫”時,要認真查明原因及來源和用途;盤點現金時要同時盤點有價證券。

(五)醫院銀行對帳及客戶對帳的審計

審查醫院是否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單位與銀行的對帳。對于未達款項,要核對銀行調節表,并使未達帳項在下期銀行對賬單中得到證實;對于登帳錯誤,應查明原因,及時予以調整處理。同時單位與客戶之間的對帳,每年至少核對一次,確保貨幣資金支付合理,回收及時、足額。二、貨幣資金的控制制度

(一)制定貨幣資金內部控制目標

1.貨幣資金的安全性。通過良好的內部控制,確保醫院貨幣資金安全,預防被盜竊、欺詐和挪用。

2.貨幣資金的完整性。即檢查醫院收到的貨幣是否已全部入賬,預防私設小金庫等違法行為出現。

3.貨幣資金的合法性。即檢查貨幣資金取得、使用是否符合國家財經法規,手續是否齊備。

4.貨幣資金的效益性。通過報告本期貨幣資金收入、支出、結存情況,對下期貨幣資金的流入、流量進行預測和推算,合理調度貨幣資金,使其發揮最大的效益。

(二)實行貨幣資金的預算控制

貨幣資金預算提供了控制醫院日常大額貨幣資金流動的主要依據,也是評價醫院對貨幣資金管理成績的考核標準和重要手段。目前大部分醫院都實行了部門預算,增加了資金運行的透明度。專款專用,從制度上、管理上防止擠占和挪用現象的發生。

(三)實現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控制

理順財務管理關系,建立職務分工控制制度,從組織機構設置上確保資金流通安全。建立內部監督制約機制,資金管理人員要實行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制度,合理設置收費員、核算員、出納、會計及相關的工作崗位,職責分明、相互制約,確保資金的安全。對于重要貨幣資金支付義務,應當實行集體決策和審批,并建立責任追究制度,有效防范貨幣資金被貪污、侵占、挪用。

(四)實行統一財務管理,防范資金風險

要嚴格執行一個單位只能設置一個財務機構的管理規定;建立健全醫院內部財務、會計管理制度,根據不同的崗位制定相應的工作職責以及考核辦法;醫院的一切收支一律納入財務統一核算,嚴格禁止帳外帳和“小金庫”現象;樹立風險意識,從源頭上防止貨幣資金被擠占、挪用、盜竊等發生,從制度上對可能出現的財務風險和經營風險加以防范和控制。

【摘要】依據《審計法》第十九條“審計機關對國家的事業組織和使用財政資金的其他事業組織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之規定,近幾年對十余家市級醫院的財務收支進行了審計。本文針對如何加強醫院貨幣資金的審計與控制進行了分析闡述。

【關鍵詞】審計控制醫院貨幣資金

貨幣資金是醫院進行醫療服務活動不可缺少的物質條件,是醫院資金運動的起點和終點。由于貨幣資金是醫院資產中流動性最強、風險最高的一種資產,它的增減變動與醫院醫療活動及藥品與器材供應過程息息相關。因此,對醫院貨幣資金的審計是整個財務審計過程的重要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