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儒者分析論文
時間:2022-02-03 10: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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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先秦儒家對于“仁”“道”的把握
子曰:“參乎!吾道一以貫之。”曾子曰,“唯。”子出,門人問曰,“何謂也?”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
以上引文出自《論語•里仁》篇。我們在對這里的文字進行解讀的時候,可能會關注到“道”的內涵的問題。
在先秦儒者那里,仁是個人修養。仁作為身、心的雙重維度,專屬于個體的人。因此孔子的仁是完全在乎個人修養的,甚至是人之所以為人的終極關懷。“仁遠乎哉,吾欲仁,斯仁致矣。”,當子如是曰的時候,表明了人的內在追求才是求仁的永恒的主題詞,客觀原因在這一品質中則是不能夠站到主導的火車頭上的。而道則不然,“道不行,乘桴浮于海”,道的實行需要能力、機遇。即所謂“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中的達遇之意。道這一命題蘊涵了儒家的入世情懷,即道不是所謂孤立的個體,它試圖展示給我們的實質上是人對于群體的意義。“道”是儒家的功利觀,或者說成是功業觀,是人對天下應當擔負的積極責任,同時作為個體的人自我實現、自我認同的最高手段而存在。我們一般可認為道是儒家在社會層面上的最高理想。
《易》上說“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于是某些學者很喜歡用形而上來表達道。其實,道形而上的一面的提法,本身是值得思索的。“形而上”被用來翻譯遙遠的古希臘哲人亞里士多德的“tophilosophytometa”的時候,已經自覺或非自覺中披上了古希臘的理性精神的外衣。換言之,中國人所謂的“形而上學”在指代這一實質之時,已經是徹徹底底意義上的哲學,愛智慧之學,而非我們傳統意義上的“道”。
那么,我們不禁要問傳統意義上的“道”究竟是什么?很顯然這個道跟我們現在所說的道是有些差異的,而惟有關注差異的部分,才能夠對先秦儒者做出真正貼切的解讀。因為這樣的歷史文本才是最具備真實性的儒家的思想,而非二手材料。
讓我們往上追溯,這里,存在著這樣一個劃分,“形而下”的是器,包括“鼎”“爵”“尊”“彝”,是用來做“禮”的器物。“禮”最初作為是一種儀式,代表的是上層貴族的特權,舉行儀式和收藏禮器的行為,象征著濃厚的宗教和世俗權力。這即是所謂“形而上”所擁有的“道”。道乃是根本的關鍵性存在,所謂的三代之道,具體地說來,是那一套上層建筑和經濟基礎。雖然三代更替,但這個共同的道,還是大差不差的。所做的局部或微觀的調整,則體現在夏、商、周“禮”的損益上面。孔子所說的合于一,這個一,就是道。就是第一性的存在,然后衍出一整套的體系。由這一套體系維護著整個社會的有序運作。
于是我們注意到,子貢成“器”——瑚璉。子貢很高興,但在孔子那里,還是君子不器的。一方面,君子在孔子的心境中,是高度理想化的人格特征的載體,是全面的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基石。另一面,孔子心目中的道不在此間的社會現實中,他的理想目標是恢復、找回這個“三代之道”。孔子自負承擔這種責任,理想的人格的載體在于“弘道”,因而安于器的子貢的思想狀況是不能讓孔子十分認可的。
二、儒者的價值取向和其成人氣質
儒家的價值追求最終指向理想的人格境界,正是“成人——人格的完善”這一路線。它構成了儒家的價值目標:自在的人走向自為的人,使本然的我轉化為理想的我。儒家的人格理想在總體上表現為普遍“仁”、“道”的具體化,社會理想與人生理想最后統一于人格境界。它既以誠為內在特征,又外化于道德實踐的過程。
三、先秦儒家仁道思想的闡發與衍變
筆者觀點認為《偽尚書•大禹謨》中的“人心惟危,道心惟危,惟精惟一,允執厥中”的提法是有錯誤的,我們手頭的先秦儒家史料中并沒有提到“道心”這一范疇。其命題導致的直接后果就是將儒家的“道”主體化,容易陷入思維的深泥潭中。“道心”這一概念實際上直接引導了后來的魏晉玄學、宋明理學。這一形而上傾向明顯的提法,使得后人在闡發先秦儒者精義時,過于進入到人的精神實在中提出要求,從而陷入純粹的建構理論的欲望中,玩起了精致的理論游戲,忽略了儒者人生實踐的一面。人生實踐,恰恰是儒家社會活動中最重要的一環。
對于孟子和荀子思想的差異性。也可以從這一側面予以闡發。孟子吸收更多的是儒家的成人氣質,強調個人修養的方法,涵養浩然之氣,使得儒家在精神上樹立了道德意義和終極關懷。從此,儒家不用再以“知其不可而為之”而困惑,因為有了理想人格的追求可以當作目標。關于此點,程頤說甚是有許多趣味:“顏子陋巷自樂,以有孔子在焉。若孟子之時,世既無人,安可不以道自任。”
而荀子則接受了儒家中人的作為和人格外發的一面,大加推崇。所謂人定勝天,所表達的不光是一個單純的命題,實則是對人的本質力量的自覺和肯定。人在荀子那里被賦予了“超人”的力量,成為第一信仰。從這一角度來看,荀子簡直是個人本主義者。
仁的核心是愛人,這似乎成為后儒及其它學派都認可的不刊之至論,但我們同時注意到有學者關注到“惟仁者能好人,能惡人”。這里的仁后面的文字,仍然不能算做(視做)下定義,而只能當成先驗事實的詮釋。我們對它的解讀應當是“仁者是怎樣”而非“什么是仁”。倘若只是愛人,尚不足以彰顯孔子“以直報怨,以德報德”的言行準則。于是有孔子有“子路受人以勸德,子貢謙讓而止善”的道德評價標準。孔子認為能近取譬,可謂“仁之方”,這里牽涉到一個實行的問題——在孔子那里,注重言論的同時,更關注人生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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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馮契.中國歷代哲學文選.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
【摘要】孔子的仁與道表達出的是兩個范疇,在我們今天看來,其隱藏在歷史文本內的潛臺詞應當是兩種概念,兩種定義。當孔子說“吾道一以貫之”,曾子回答的是“忠恕”而非更精練的“仁”的時候,其實暗含了仁不是道的儒家限定。這并非是兩個名詞表達同一意義,也不同于我們說哲學的起源時候,提及的哲學是一種思維方式,而這種思維方式又是專屬于古希臘人的,Logos的時候,思維與Logos的關系。道與仁并非儒家學說的母項與子項,它們是兩個不同的圓,不同的概念范疇,盡管它們也許不乏交集。
【關鍵詞】先秦儒家仁道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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