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促進我國民辦高等教育發展的幾點看法
時間:2022-08-20 04: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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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根據所有制的屬性和國際上大學通用的命名原則,提出將“民辦”改稱“私立”為宜。強調教育的“公益性”,反對民辦教育“營私性”的思潮。指出世界著名私立大學創辦人都有正確辦學理念,教育質量是大學的生命線,對困擾民辦大學的辦學經費問題提出了探討性的解決辦法。認為正確處理好民辦大學董事會“領導”和校長“負責”的關系,是民辦大學面向社會自主辦學并具有活力的關鍵。
1998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將民辦教育立法列入九屆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由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牽頭起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草案)》,歷時近四年,于2002年6月至10月先后提請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從最近報導的審議過程中,存在不同的意見和分歧,如何辦好民辦大學,談一些我們的看法。
一、名稱問題
用“民辦”來命名非公有制的教育體系,概念不清,弊端頗多。
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由計劃經濟轉變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企業結構由單一的公有制轉變為以公有制為主體的包含集體所有制和私有經濟制的各種組成部分。教育體制改革也從原來政府包辦教育的辦學體制轉變為多層次、多樣化的辦學體制。經濟結構中的民營企業的名稱逐步稱為私營企業。然而,對非公有制的學校校名始終忌諱“私立”的名稱。1993年8月17日國家教育委員會公布的《民辦高等學校設置暫行規定》的第二十二條特別指出:“民辦高等學校校名要根據國家關于高等學校名稱有關規定確定,一般應與其辦學層次相符,同時須在校名前冠以‘民辦’二字”。殊不知中央和地方辦的高等學校是否須在校名前冠以“國辦”或“省、市、自治區辦”?校名應與其辦學層次相符是正確的,而冠以“民辦”二字,給人以“另類”的感覺。名稱問題反映了民辦高等學校的地位問題。至今,民辦高等學校沒有像公辦高等學校按其層次和性質有對口的領導部門。成立較早的“民辦高等學校委員會”是個學術團體,不是直接屬于中國高等教育學會,而是下屬于中國成人教育學會,據說發起者為此花費了很大口舌才得以批準。依我們看,“民辦教育事業是社會主義教育事業的組成部分”,但現實離此還存在相當大的距離。
由于“民辦”的概念不清,導致了冠名的混亂,也導致了辦學體制上的混淆,出現了“公辦轉制的民辦學校”、“國立大學”設置的民辦二級學院,甚至國營企業離開主營業而舉辦的各類“民辦”學校。它們實際上是國有資產,也是各級政府財產的延伸。從十年來全日制民辦高校的實際情況來看,幾乎涵蓋了公有制、集體所有制、上市公司、社團乃至公民個人舉辦的高校,這給“民辦”大學的界定上造成極大的混亂。在對外宣傳上,“民辦”的概念用“社會力量辦學”、“非政府財政經費辦學”,而極力避開國際通用的“私立”學校名稱,造成了在國際交流中,對民辦大學性質難以準確鑒別。
一些學者論證用“民辦”較之于“私立”更確切、更科學、更廣泛,并非僅僅是私人所辦,私人所立,更非私有之意,這有別于資本主義國家“私立學校”,是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體現。
所謂“公立”和“私立”,或者“公辦”和“民辦”是從資產的所有權來鑒別的。隨著社會的進步,特別是高等教育的發展,在發達的資本主義社會里,私立高等學校在所有權上早已不再是個人所有者的稱謂,而是從辦學經費的來源區分,主要來自政府的學校叫“公立”學校,主要來自民間的學校叫“私立”學校。那些以創辦人命名的私立學校,早已失去學校資產歸于個人所有的概念,而是屬于學校所有的社團法人——董事會,并建立“基金會”以實行對私立學校的資產管理。像美國的哈佛大學和斯坦福大學等私立大學的名稱僅僅具有一種歷史的紀念意義,它們不是個人或家族的私人財產。日本的早稻田大學創辦人大隈重信和慶應義塾大學創辦人福澤諭吉的銅像樹立在校園里,是表彰他們的歷史功績。擁有大學最高決策權和領導權的董事會(理事會)成員來自創辦者、學校領導、社會名流、出資者、熱心教育的各界人士,一般并非終身制,私立大學已成為社會教育資源。
美國最好的大學幾乎全是私立大學,日本大學的78%是私立大學。私立大學強大的生命力不在于名稱上,而在于辦學的“自立性”和“公益性”。其“自立性”表現在依法辦學,自籌資金、自行管理、自我發展,排除任何干擾,具有面向社會辦學的活力。其“公益性”表現在不以營利為目的,多方集資充實財力,并逐步發展為能吸收頂尖的教師和錄取優秀的學生,培養出類拔萃的人才。
綜上所述,在我國加入WTO的今天,在堅持教育的公益性前提下,參照國際(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各類私立學校的發展歷史和現狀,我們建議將各類“民辦”學校正式命名為“私立學校”,以克服各類所有制興辦的學校在“民辦學校”概念下,出現上述混淆不清的狀況,有利于國有資產的管理,避免將“民辦”學校作為牟利的手段,以促進民辦高等教育健康發展。
二、教育的公益性問題
目前,民辦教育,特別是民辦高等教育處于無序和混亂的狀態。據說民辦高等院校超過1300所,這在經費來源、管理水平和教育質量三方面是很難保證的。這些年來,高等教育的大發展,推動教育思想的大討論,爭論的焦點涉及民辦教育的性質和發展方向。不少同志主張“教育市場化”,應該允許“營利”和“回報”,以吸引企業界資金發展教育。我們認為,教育服務于國家的振興,目的是為了培養未來的公民,使他(她)們服務于國家,要具有更強的社會責任感和辦事的公正性,因此教育界,特別是各類學歷教育應該是公益性、非營利的。學校運行中“多渠道集資”盈余和增值,均應用于教育的發展和改善辦學條件。我們還認為,教育應面向市場,引進企業管理中的質量意識、市場意識、政策意識和效率、效益(成本)意識,可不斷改進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創造更多的優秀教育資源,服務于人民大眾。而“教育市場化”的論點是混淆了教育的“公益性”和市場“營利性”的本質區別,前者是非營利的機構,后者是獲取最大利潤的市場。輿論導向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說什么群眾個人儲蓄的10%,甚至25%是用于子女的教育。這一可觀的數字使不少資產者甚至上市公司,把資金投入民辦教育,特別是民辦大學。大多數民辦教育舉辦者希望擁有部分產權,并得到相應的回報。我們這里不評論根據我國的國情是否允許舉辦者從辦學盈余中取得一定的回報,而是呼吁國家和教育主管部門盡快制訂《私立教育法》,按國際通常的做法,把私立大學根據“非學歷教育”和“學歷教育”不同的社會需求,分為“營利性”和“非營利性”大學兩類,采取不同的政策和管理措施。使得“非營利”高等學校按照公辦高等學校同樣的待遇合法辦學,而“營利性”的高等學校主要服務于非學歷教育,按照市場法則,繳納稅款,得到合法利潤。這樣才能使那些熱心捐助教育,支持公益性私立大學的發展,不圖個人回報的企業家和愛國人士,因國家的優惠政策而受到鼓舞,并得到社會的尊敬。在市場競爭的規則下,優勝劣汰。在科學技術迅猛發展的信息時代,只有那些保證教育質量并得到社會認可的私立高校,不斷地將捐資和學校運行中的增值資金,繼續用于改善辦學條件和學科建設,逐步走上可持續發展的道路,并使學校成為優質教學資源的私立大學,才能體現教育“公益性”的理念。
三、認識問題
目前,民辦高校較多處在生源困難、資金不足、舉步維艱的狀況,發展并不樂觀,急待國家的立法和各種政策支持。這里存在政府部門,學校舉辦者的認識問題。
首先,政府教育主管部門的不少同志對朱镕基總理“發展民間辦學,吸引社會各方面力量共同辦教育,才能實現大國辦大教育。我國是窮國辦大教育,不走多種形式辦學的路子,別無選擇”的論斷在認識上還存在差距。他們認為:中國是一個發展中國家,且國有經濟占主體,不具備發展私立高等教育的條件;中國已經形成龐大的公立高等教育體系,高等教育的發展是公立高等學校擴大規模,提高效益,私立高等學校可有可無。因此,中國私立高等教育的發展有個長期和艱苦的過程。
第二次世界大戰后,亞太地區大多數國家和地區私立高等教育迅速發展。韓國1996年私立高校258所,占全部314所高校的82.2%左右。印度8000所學校中有三分之二以上為私立學校。印度尼西亞政府動員社會力量興辦私立大學,1990年關于高等教育的30號公法,確定了私立高等院校的合法地位,私立高等院校發展到1159所,而公立院校只200所。菲律賓1185所高校,其中私立高校950所,占到約80%泰國公立大學21所,私立大學為32所。馬來西亞高等教育傳統上是公立事業,70年代政府對私立高校的政策從嚴厲控制轉變為80年代到90年代初的有控制發展,目前正制訂更為合適的政策以取代限制政策。
從政府部門來說應該解決三個認識上的問題:
第一,20世紀50年代興起的新技術革命改變了勞動者的知識結構。世界范圍的經濟競爭也是科學技術的競爭和國民素質的競爭,實質上是人才的競爭。世界各國政府重視教育,特別是高等教育,追求高等教育的大眾化和普及化,積極發展私立高等教育,避免將有資格上大學的人排斥在校門之外。我國是一個人口大國,要把人口眾多的資源變成人才優勢是擺在教育工作者面前迫切的任務。
第二,在國家資金有限的條件下,盡快制訂發展私立學校各類稅收政策,甚至國家從證券業務中建立教育發展基金,扶植和支持民間集資和鼓勵有識之士興辦私立學校,推動私立大學的發展,是利國利民的好事。只要政策適當,私立高等教育就能健康發展。
第三,私立大學在競爭中發展,有利于促進高等教育的改革。在保證私立大學和公立大學公平競爭的條件下,有利于提高高等學校的教育質量和辦學水平。
其次,學校舉辦者正確的辦學理念是民辦高等學校健康發展的保證。
現在,有一種錯誤認識,好像舉辦者就是投資者,我們認為舉辦者應包括出資者和創辦者兩部分,舉辦者的辦學理念是私立大學的靈魂。
縱觀世界著名私立大學的歷史,創辦人無不追求為社會造就人才。捐資者為了實現自己的理念,或者為辦學者的精神所感動而慷慨解囊,沒有一例是為了追求自己的個人回報。
日本慶應義塾大學建于1858年,創辦人福澤諭吉是日本明治維新時期一位著名的思想家。他從西方列強的炮艦背后看到經濟、科技的堅強后盾,決心創辦學校,“教育救國”,研究西方的政治、經濟、法律,取人之長為己所用。他的“獨立自尊”、“民主思想”是慶應義塾大學的傳統,他的名著《勸學篇》在日本家喻戶曉,他的務實精神成為慶應義塾大學辦學的傳統。
日本早稻田大學建于1882年,創辦人大隈重信是明治維新時期著名的政治家,自由民權主義者。他所確定的建校宗旨為:“學問獨立”、“學術自由”、“造就模范國民”。他倡導三個精神,即在野精神、進取精神和庶民精神。早稻田大學時刻準備通向創始人大隈重信的辦學終極目標:世界的道路通向早稻田!
日本明治維新政府一貫的方針是國家辦大學。在財政經費主要撥給國立大學的條件下,日本慶應義塾大學和早稻田大學被世界高等教育界視為日本私學“雙雄”,百年不衰,其根本的原因是創辦人崇高的辦學理念。在優良的校風和學風的熏陶下,他們培養了大批優秀人才,得到了社會的承認,也得到了企業的支持和資助。而那些貪圖眼前利益、以營利為目的私立大學在激烈的競爭中被淘汰,那是十分自然的。
以哈佛命名的哈佛大學并不屬于私人所有,更不屬于哈佛和其后代。成立于1636年的哈佛大學的前身是劍橋學院,早期移居美洲的英國清教徒以崇尚實用、關心教育著稱,由他們組建的馬薩諸塞州議會決定拿出其當時稅收的四分之一(400英鎊)建立一所學院,以重視科學和實用的劍橋命名。1638年,移民中的英國劍橋大學畢業生約翰·哈佛因病去世,臨終遺囑將其財產的一半約800英鎊和全部圖書400冊捐贈給這所學院。為了紀念哈佛,1639年該校更名為哈佛學院,到1780年擴展為哈佛大學。這種通過政府撥款與民間集資相結合的方式興辦大學,后來成為美國的一種傳統,但其性質仍然屬私立。
斯坦福大學,原名小李蘭德·斯坦福大學。1885年參議員李蘭德·斯坦福及其妻子珍妮創建這所大學,是為了紀念他們于1884年在歐洲因傷寒致死的獨生子。斯坦福夫婦的兒子未達到上大學年齡就夭折,所以他們要建立一所大學,幫助有才華的青年通過學習獲得成功,以此懷念愛子。斯坦福大學的創辦人在當時的指導思想是對所有學生敞開大門,只要他們符合入學資格。學校在1920年前不收學費,1920年開始收每人每年120美元的學費。今天,斯坦福大學的資金來源是:36.7%來自學費,22.1%來自捐贈,17.4%來自會議、項目基金,20.3%來自非政府撥款,另有3.6%來自聯邦政府。
哈佛大學、斯坦福大學之所以成為世界著名的私立大學,主要是歷經幾代辦學者以崇高的理念精神辦學,他們的辦學思想決定了學校的興衰。哈佛大學組成教授會作為校長的咨詢機構,不留自己人是哈佛選擇教師的原則,畢業生必須離校,到有了真正的學術水平后和其他競爭者同樣向哈佛大學申請教師職務,哈佛選擇的各科教師的標準是這一領域的美國或世界上的領先人物。哈佛吸引了世界各國的學子,他們是一批精英人才。三百多年來,哈佛培養31位諾貝爾獎獲得者和32位普利策獎得主,6位美國總統和一大批知名的科學家、詩人、作家、評論家和新聞記者。哈佛成為世界頂尖大學與其優良的辦學傳統密切相關。
斯坦福大學教授中有8名諾貝爾獎獲得者,1985年學校被評為全美大學的第一名。然而直到1920年,斯坦福大學不過是一所“鄉村大學”,無法和東海岸的哈佛、普林斯頓大學相比。1920年斯坦福大學電機系的畢業生弗富德里克·特曼,在上世紀40年代后期擔任斯坦福大學的副校長,他認為大學不應該是一個象牙塔,而是一個研究開發中心。他和校長華萊士·斯德林決定把斯坦福的土地8800英畝的7.5%出租給高科技工廠,稱為斯坦福工業園區,讓土地變成金錢,通過高薪聘請名教授提高學校學術上的威望。到1960年,斯坦福的學術成就已名列前茅,它所培植的“硅谷”早已名聞世界。
綜上所述,辦好一所大學,出資者為學校創造了初步的物質基礎,而創辦者和辦學者的辦學理念是學校永葆青春的保證。世代相傳的辦學特色,重視教育水平、科研水平和管理水平是一所大學威望的源泉,雄厚的資金是提高三個水平的基礎,而三個水平的提高是永無止境的追求。因此,辦好一所大學需要永無止境的資金投入,才能保證三個水平的不斷提高,這是辦好一所大學的規律。這一規律,也是我國為加快培養各類人才,并為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服務所必須遵循的。
四、辦學資金問題
困擾我國民辦大學發展的首要問題是資金缺乏。國營企業負責人是國有資產的責任人,企業的利潤是國家的財富,企業負責人有權將資金用于擴大再生產,而無權用于民辦教育。由于我國私營經濟起步較晚,一般私營企業沒有經濟實力,或者沒有相應的減免稅政策而在舉辦公益事業上卻步。而那些“富豪”怕給自己帶來麻煩而“財不外露”。有些私營企業主把教育看成“商機”,以不多的資金期待再“回報”,利用政府扶植私營企業的政策,以公司方式運作,開辦“民辦大學”,同時吸收大量銀行貸款以增添設備,建設校園,采取了收“贊助費”、“建校費”等名目,或者是降低錄取分數擴大招生名額,增加學費,從而影響了民辦大學的名聲。民辦大學中還有相當一部分是由知識界或社會團體發起創辦的,較注重教育的公益性,大多缺少初期資金,只能靠收取學費來運作,為了保證教育質量,擇優聘請離退休教授、副教授代教,靠精簡機構、勤儉辦學,爭取積累辦學資金,并在各地政府的關心、支持下獲得一點的銀行貸款,購置土地和設備,興建校舍,發展較緩慢。如所在省市民辦大學數量較多,這類民辦高校為了學校的正常運轉和發展,也不得不采取降低錄取分數線來擴大招生,以增加學費收入。加上一些省市和地區的公辦大學在擴大招生的同時,又以各種名目的“學院”和“成人教育學院”招收應屆高中畢業生,這就使得民辦大學的生存條件更加困難。
我們認為,在中國目前的條件下,民辦高等教育不宜發展過快,民辦大學不宜太多。為了民辦高等教育事業的發展,急需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門采取措施,根據其教育質量分類。對辦得好的民辦大學給予資助,對資金困難教育質量無法保證的勸其停辦,對資金雖有困難,但認真辦學,教育質量有保證的,用資金資助(如低息貸款或有償提供擱置的教育資源等)的杠桿對專業相近的民辦大學合并辦學,增強實力。各國政府對私立大學資助的方式有非常規資助(如提供辦學士地)、間接資助(稅收優惠政策)、提供部分資助(圖書、設備等)、提供固定資助(支付教師工資),我們可以參照。
同時,整頓辦學層次,對公辦大學,尤其是名牌大學,應該責成其提高辦學水平,而不是降低辦學層次,大批招收專科層次的學生與民辦大學爭生源。應該把普及的任務更多的讓給民辦大學擔負,形成合理分工,既保證了名牌公辦大學提高的任務,又使民辦大學有較好的生源從而獲得辦學的資金。
我們贊成遵循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則,公辦大學也應該實行“優質優價”的原則,但是對于那些在公辦大學下面設立所謂二級學院,用原有資產收取高額學費,甚至從二級學院的收費中提取比例的做法應明令禁止。它混淆了兩種所有制的性質,又變相的加重了家長的負擔,特別是未經評審,依托公辦大學授予學位,使民辦大學處于不公平的競爭中。民辦大學本身應積極進取,銳意改革,行政機構和人員少而精,以誠信對待社會,以嚴謹的教學管理取信于社會,以提高教育質量回報社會,取得良好的社會聲譽,吸引有志于民辦教育的專家、學者,吸引學生報考民辦大學,吸引企業家捐資辦學。只要有正確的辦學理念,鍥而不舍的精神,隨著我國經濟不斷增長,民辦大學的資金缺乏的現象是會改變的。
五、教育質量問題
質量是民辦大學的生命線,民辦大學的質量主要表現在學生的業務質量和思想品德兩個方面。
由于民辦大學起步晚,資金不足,學費較高,辦學條件不如公辦大學等原因,目前生源還不能和公辦大學相比。擺在民辦大學面前的一個迫切任務,就是如何使學生在原有基礎上提高一大步,在畢業時能在就業市場上和公辦大學的畢業生競爭。
首先,要使新生進校后從各種思想的干擾下解脫出來,熱愛所學的專業,熱愛學校,激起奮發向上、積極進取的精神,唯一的辦法就是狠抓教育質量。
民辦大學中的一部分新生,帶著不得已的情緒進入民辦大學。解決這些問題的根本措施就是聘請高水平的教師作為教師骨干。民辦大學上課的老師大多是教學經驗豐富、學術水平高、具有較強的敬業精神而又循循善誘的老教授。即使是年輕教師,也是通過好中選優聘任的,保證了師資質量。優質的師資使學生強烈感受到一種幸運,從而激起求知欲。這樣穩定了他們的情緒,也為提高教育質量創造了條件。
其次,民辦大學的專業設置應根據市場的需求,以實用型為主,符合就業市場對人才的需要。畢業生就業率高,就會使學生看到自己的前途,熱愛自己所學專業。
第三,民辦大學應辦出自己的特色,使社會有強烈的印象。上海杉達學院重視外語水平的提高和計算機應用能力的培養,成為辦學的特色,給各專業的畢業生增加了就業市場競爭的優勢,畢業生找到了發揮自己才能的職業。
第四、教育質量還表現在國際大學承認民辦大學的學分。上海衫達學院先后有幾十名畢業生去加拿大尼亞加拉學院,美國美利堅大學、英國蘭凱夏中央大學等校留學,直接攻讀四年級課程。2000年,日本千葉商科大學在上海招收了35名本專科畢業生,其中5名杉達專科畢業生經一年學習后,在該校的成績排序為第一、二、三、五、九名,給中國民辦大學爭得了榮譽。
教育質量不僅表現在學生的業務水平上,還表現在學生的思想品德上。上海杉達學院重視對學生的人格教育,把人格教育視為教育的基礎。學校班主任配合教師指導學生樹立正確的世界觀,嚴格執行學生規則,畢業生的思想品德得到社會認可。杉達對畢業生做了一項跟蹤調查,有95%的用人單位肯定畢業生工作認真、主動,事業心強,能較快適應工作,人際關系融洽。對五項綜合素質的評估,95%的畢業生為好和較好,64%的畢業生已成為所在單位的骨干。
教育質量保證了畢業生的出路,得到了社會聲譽,又保證了較好的生源。2001—2002年的招生計劃中,杉達學院是上海唯一一所在規定錄取分數線上完成招生計劃的民辦大學。
六、領導體制問題
高等學校的領導體制是個變化頗多,爭論頗多的問題。民辦大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是一個和國際上私立大學相吻合的領導體制。如何協調“領導”和“負責”的關系,是保證民辦大學健康發展的關鍵。處理好這兩者的關系,就能使學校在黨的教育方針的指導下,面向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把學校辦成有活力的實體。團結、奮發的領導班子就能銳意改革,積極進取,加強管理,提高效益,依靠社會力量辦學,使民辦大學越辦越好。
首先,建立有活力的學校董事會。董事會是學校的最高權力機構和最高決策機構,由熱心教育、懂得教育、關心教育的各界人士組成,其主要功能是:
1.堅持正確的辦學理念和辦學思想,堅持辦學“自主性”和“公益性”,保證民辦大學的正確辦學方向。
2.選好校長、常務副校長,聘任懂教育、會管理、有獻身精神,能團結師生,積極進取,銳意改革的黨和行政領導班子。
3.籌措辦學資金,擴大辦學經費。依靠董事會成員的社會關系和個人魅力,吸引熱心教育的各界人士資助民辦大學,為辦好民辦大學提供物質基礎。
4.審核學校預算和決算,決定學校人員的工資待遇,使學校經費合理使用。
校長的負責主要表現在:
1.貫徹和執行董事會的辦學理念和辦學思想,堅持“不以營利為目的”,“堅持教育平等權”,堅持“不謀取個人回報”。
2.聘任優秀教師,把提高教育質量放在首位。
3.制訂學校規劃、規章、制度、嚴格學校管理,做到行政人員“少而精”,提高辦學效益。
4.加強國際合作與交流,逐步實現雙語教育,把學校辦成有特色有質量的國際認可的民辦大學。
處理好董事會的領導和校長負責的關系,董事會不干預行政管理是實施校長負責制的保證。在黨的教育方針指導下,以”三個代表”為指針,中國民辦大學有著一片廣闊的發展空間,一批有活力有質量的民辦大學將真正成為社會主義教育事業的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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