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與環境研究論文
時間:2022-12-01 06: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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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作為地球的主人,自從誕生的那天起,就與周圍的地理環境發生著密切的關系。一方面,人類的生活活動和生產活動需要不斷地向周圍環境獲取物質和能量,以求自身的生存和發展,同時,又將廢棄物排放于地理環境之中;另一方面,環境根據自身的規律在不停地形成和轉化著一定的物質和能量,它的發生、發展和變化,并不在乎人類的存在,不為人類的主觀需求而改變其客觀屬性,也不為人類的有目的活動而改變自己發展的過程,人類與環境之間,存在著一種既對立又統一的特殊關系。
所謂對立,即人類的主觀需求和有目的活動,同環境的客觀屬性和發展規律之間,不可避免地存在著矛盾。人類必須認識環境,必須遵循環境的發展變化規律從事生產和活動,不然,就必然會遭到環境的報復和懲罰,不利于人類生存的環境問題就會隨之發生。
所謂統一,即人類以環境為載體,總是在一定的環境空間存在,人類的活動總是同其周圍的環境相互作用、相互制約和相互轉化。人類既是環境的產物,在一定意義上講,也是環境的塑造者,人類的活動不可能無止境地向環境索取,也不可能永遠不加限制地在向環境排放廢棄物。當人類的行為遭到環境的報復而影響到人類本身的生存和發展時,人類就不得不調整自己的行為,以適應環境所能允許的范圍。
千百年來,人類社會就是在這種對立統一的關系中發展起來的。
當人類剛從動物分化出來,這種對立統一關系就已處于初級的狀態。早期的人類已懂得獵取食物、取火、制衣、穴居,在各種環境中進行著生存競爭。然而,因其活動能力有限,只能以生活活動和自己的生理代謝過程與環境進行物質和能量的交換。這時,人類同環境之間的矛盾尚不突出,人們的努力目標僅是適應環境、利用環境,而很少有意識地改變環境。
隨著人類活動能力的增強,使用的工具也日益改善,人類開始懂得改變環境,學會了農耕、養殖、穿衣、住房,人口得以大量的增加,特別是進入了農業文明時代,人們將大片的荒山、草地辟為良田,水利事業的發展,又為農業的豐收提供了保證。然而,在其發展的背后,與環境的矛盾卻顯得突出起來。由于不節制地毀林墾荒,引起嚴重的水土流失,草原的毀滅招致荒漠的擴張,不合理的引水灌溉又造成土壤鹽化的形成。這些矛盾的激化,曾使繁榮一時的巴比倫文明古國變為一片沙荒,也使瑪雅人經受不住干旱、洪水、風沙的侵襲,而不得不丟棄自己親手創造的文明,離開了故鄉,……這就是早期的環境問題。遺憾的是,人們并沒有引起警覺,并未認識到這是環境的報復。當時,人類生產力尚不發達,對環境的破壞尚不明顯,環境問題尚未達到危及人類生存的地步,故人類仍是我行我素。到了現代工業時代,情況便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人類社會的生產力、人類的數量、生活范圍和規模等已是今非昔比,“人定勝天”的思想占據了人們的頭腦,人類在對環境進行改造的同時,對環境的破壞也日益加劇。與此同時,環境的結構組成、物質循環的方式和強度都發生了深刻的變化,環境問題隨之明朗起來,現代工業使大量埋藏在地下的礦產資源被開采出來,投入環境之中,并隨著產品的生產與消費,又把廢氣、廢水、廢渣排放出來,其中許多廢棄物難以處理、同化,使之對人體及生物造成難以忍受的危害。隨著這些有害廢棄物的不斷累加,造成了環境質量的逐步惡化,使生態平衡遭到了破壞。現代工業還帶來了人口問題、城市化問題,農業現代化也派生出來許多方面的環境問題。可見,人類在發揮其積極作用,創造高度物質文明之時,也同樣給環境帶來消極的副作用,從1934年美國的“黑風暴”到我國年代內蒙古的“人造荒漠”;從60年代的倫敦煙霧事件、洛杉磯光化學事件、比利時馬斯河谷事件,以至當今世界性的人口的劇增、森林銳減、臭氧層出現空洞等等一系列的環境問題,無一不是大自然對人類的報復。這些都是人類與環境對立關系的具體體現。
當然,有對立,必有統一。從古人類的被動適應,到現代人的有意識地改造環境,使之能適應人類的生存和發展,無不體現出人與環境的統一關系。人類從樹棲到穴居,從穴居到屋居,從采集自然食物到發展農耕、畜牧等,這些都是人類適應環境的過程,應該說,這也是人與環境的統一過程。隨著危及人類生存的現代環境問題的出現,人類開始反省自己,并作出了一系列的反應,諸如封山、造林、種草、建立自然保護區、重視對資源的控制開發和對環境的治理等等,使人類的生存和發展更能適應環境的發展規律。特別是人類依靠自身的智慧和能力。不斷地改造著環境,創造出更能適應人類生存發展、又與環境協調的空間,以達到統一關系的最高境界,例如:英國的“霧都改觀”、美國的“死河復活”、日本的“花園工廠”、中國的“三北”防護林帶和700多處自然保護區等等,都說明了人類活動與環境關系的統一和改善。
值得慶幸的是,保護環境,促進生態平衡已成為當今世界人類的共識。1972年6月5日,聯合國在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召開的“人類與環境”會議,提出了“只有一個地球”的口號,并通過了《人類環境宣言》,同年確定6月5日為“世界環境日”;1976年以來,針對大氣臭氧層空洞問題,曾多次召開國際會議探討解決的辦法,聯合國也通過了2000年前停止使用“氯氟烴”的決議;1992年聯合國又在巴西里約熱內盧召開了有各國首腦參加的“環境與發展”會議。這些對策,可以說是促進人類社會同地理環境之間的關系從對立走向統一的新舉措。
必須看到,人類與環境的對立統一關系,始終貫穿在人類社會發展過程之中,伴隨著人類社會的發展和對環境資源需求的增長,這個關系也在不斷地向前發展著,要解決人類同環境對立的矛盾,一方面有賴于生產力的發展、科學技術的進步,另一方面要大力提高全民的環境意識,實現人與環境的高度的協調。因此,理順下列幾個關系非常必要:
①樹立可持續發展的觀念,即人類當前的行為或目標要與整體的長遠利益和命運相一致,人類的各種生產活動和生活活動必須有利于生存環境,并獲得最大的效益;
②人類的活動能夠源源不斷地從環境中獲得物質和能量,獲得良好的生存環境和長久利益,能夠健康地幸福地生存下去;
③人與自然、人與人之間能夠建立起一種相互補償的良性關系,達到協調系統各要素的有機結合,互成一體;
④人類文化必須促進社會的發展和民族的進步,必須促進人對自然界利用的認識進一步深化,建立良好的社會經濟環境;
⑤在人類與環境協調發展的大工程中,人類的組織結構、知識結構必須健全,全民參與意識必須加強,主體的決策必須正確;人與環境的協調必須是全方位的協調,必須使人類一直處于地球的最大環境容量或承載量之內,必須一直處于最佳的生存環境狀態之中。
總而言之,人類與環境的對立統一關系無處不有,無時不在,要消除對立,強化統一,就必須協調人類與環境的關系,在經濟建設中做到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的高度協調,只有這樣,才能保證人類的持續發展與環境的高度統一。否則,那些只考慮滿足人類發展的需要,不考慮環境的質量,甚至只考慮眼前,不考慮長遠的作法,結果只能是破壞了統一,強化了對立,人類發展的需求既不能滿足,兩者的關系也不能得到改善,而且,環境破壞后的遺患,還會殃及子孫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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