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節能工作情況與措施思索

時間:2022-05-29 03:23:00

導語:建筑節能工作情況與措施思索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建筑節能工作情況與措施思索

當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正面臨著能源資源和環境保護的雙重壓力。建筑能源消耗占全國能源消耗總量的比例達28%,此比例還將持續增長,預計到2020年,建筑能耗將超過工業能耗,成為社會第一終端能耗大戶。就重慶而言,當前我市正步入城鎮化、工業化加快發展的階段,2010年全市城鎮化率已達到53%,高于全國平均水平,迎來了民用建筑的大規模建設時期。建筑節能已成為國家和我市實施節能減排、應對氣候變化和發展低碳經濟的重點領域,同時也是我市推進宜居重慶建設的現實需要[1-3]。因此,及時針對我市新建建筑節能工作現狀,認真分析存在的困難和問題,科學地制定發展對策,對做好“十二五”期間的建筑節能工作具有重要意義。

1重慶市新建建筑節能工作現狀

近年來,我市根據國家和重慶市節能減排的工作部署,按照“輿論引導、科技支撐、標準先行、技術配套、示范帶動、產業跟進、管理規范、質量保證”的工作思路,圍繞建立推動建筑節能的政策、技術、產業三大工作體系,以強化新建建筑執行建筑節能標準為重點,著力實施建筑節能工程[4],取得了顯著成效。

1.1建立了建筑節能政策法規體系

于2008年率先在全國實施了《重慶市建筑節能條例》,在條例中創新設立了強制性建筑能效測評與標識制度,要求所有新建民用建筑工程項目在建筑節能分部工程驗收完成后、工程竣工前,向建設主管部門申請建筑能效測評。經測評達到建筑節能強制標準要求的,根據測評結果發給相應的建筑能效標識和證書;未經建筑能效測評,或者建筑能效測評不合格的,不得組織竣工驗收,不得交付使用,不得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實現了建筑節能閉合管理,建筑節能納入了依法管理的軌道。

1.2完善了建筑節能管理體制

以機構改革為契機,在2008年成立了重慶市建筑節能中心,在2009年又新設立了建筑節能業務處室,在市級層面推動設立了專門的建筑節能管理機構和執行機構,同時,全市各區縣均明確了建筑節能工作承辦部門,部分區縣還設立了獨立的建筑節能工作機構,完善了建筑節能管理體制。

1.3建立了技術支撐體系

編制了《居住建筑節能50%設計標準》、《居住建筑節能65%設計標準》、《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加氣混凝土》等50余項建筑節能地方標準和圖集,形成了設計標準、施工驗收規程、標準設計齊全配套的技術法規體系。自2008年1月1日起,主城核心區1061km2范圍內的新建居住建筑率先執行了節能65%標準;自2010年6月1日起,執行節能65%標準的范圍拓展到了主城區2737km2,其他地區居住建筑執行節能標準。

1.4發展壯大了建筑節能產業體系

認定推廣了360余項建筑節能新技術,召開了180余場新技術(產品)研討會和推廣會,培育形成了年產節能型頁巖空心砌塊200萬m3、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300萬m3、新型高效無機保溫砂漿500余萬m3、節能彩鋼門窗20萬m2生產能力的建筑節能產業,并率先在全國規模化推廣應用了安全、防火、耐久性能好、綜合造價低的墻體自保溫技術體系,有效降低了實施建筑節能的增量成本。

1.5強化了新建建筑節能監管

在全國率先實施了建筑節能初步設計專項審查制度、建筑節能設計質量自審責任制及強制性的建筑能效測評標識制度,實施了建筑節能技術備案認定制度及建筑節能材料應用動態監管制度,每年定期組織開展2次建筑節能專項檢查,通過以上措施,城鎮新建建筑設計階段執行節能強制性標準的比例達到100%,施工階段執行節能強制性標準的比例達到97%。

2重慶市新建建筑節能工作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2.1建設各方建筑節能法制意識有待進一步提高

個別建設(開發)單位建筑節能法制意識淡薄,為節約成本,擅自變更節能設計圖紙,降低節能設計標準;個別設計單位建筑節能設計水平不高,建筑節能設計深度不夠甚至缺乏可操作性;個別施工圖審查機構技術力量較薄弱,把關不嚴;個別施工單位不按圖施工,偷工減料,保溫層施工厚度不足;個別監理單位未有效履行監理職責,使得建筑節能材料入場復驗、旁站監理流于形勢;個別材料供應企業以偽劣產品進行低價惡性競爭,擾亂市場秩序;個別檢測單位存在弄虛作假,出具虛假檢測報告。

2.2區縣建筑節能實施能力建設有待進一步加強

根據2010年的建筑節能相關統計數據,通過建筑能效測評的市管項目共計224棟301.40萬m2,全市通過能效測評的項目共計2472棟2156.20萬m2,市管項目約占14%。通過初步設計審查的市管項目共計188個2591.03萬m2,全市通過初步設計審查的項目共計1555個6917.52萬m2,市管項目約占37.5%。市管建筑節能工程項目從設計、施工、驗收到能效測評實現了閉合管理,而主城部分區縣及“一小時經濟圈”、渝東南、渝東北等部分區縣建筑節能管理人員流動性較大,對建筑節能標準、建筑節能設計軟件及相關管理規定掌握程度不一,建筑節能材料檢測手段未有效建立,建筑節能初步設計專項審查和建筑能效測評與標識制度未全面有效落實,建筑節能監管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

2.3建筑節能產業支撐體系有待進一步發展壯大

近年來,國家和重慶市先后頒布了一系列建筑節能規定和標準,建筑節能強力推進,新修訂的DBJ50—071—2010《居住建筑節能65%設計標準》自2010年6月1日實施,標準以強制性條文對圍護結構各部分的熱工性能提出了具體要求,同時新增設了樓地面保溫、建筑通風器應用的要求[5]。盡管樓地面保溫、建筑通風器的應用對提高建筑節能效果,提高居住舒適度方面具有積極作用,但是受行業接受程度、增量成本、施工工藝、質量通病的影響,建筑通風器、樓地面保溫材料產業尚在起步階段。特別是在建筑保溫方面,因北京央視新址附屬文化中心、上海膠州教師公寓、沈陽皇朝萬鑫大廈等火災事故的發生,為遏制當前建筑易燃可燃外保溫材料火災高發的勢頭,公安部于2011年3月14日下發了《關于進一步明確民用建筑外保溫材料消防監督管理有關要求的通知》(公消[2011]65號),將民用建筑外保溫材料納入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范圍,明確要求民用建筑外保溫材料采用燃燒性能為A級的材料。該文件下發后,建筑工程普遍只能采用無機保溫材料和自保溫墻材,而現有的無機保溫材料如巖棉價格昂貴且自重大,無機保溫砂漿為非本地材料需從外省市采購原材料,且其保溫性能較差(常用的密度等級導熱系數在0.075~0.12W/(m•K)之間,而以前常用有機保溫材料膨脹聚苯板導熱系數為0.041W/(m•K),擠塑聚苯板導熱系數為0.030W/(m•K)),部分項目要滿足建筑節能標準的規定,無機保溫砂漿的實施厚度必須增厚,缺乏施工可操作性。自保溫墻材產業盡管得到有效發展,面對廣大的建筑市場,存在供應缺口,加之其價格相對較高,在一定程度影響了其推廣應用。當前,建筑節能工程存在無經濟適用節能材料應用的尷尬局面,建筑產業支撐體系有待進一步發展壯大。

2.4建筑節能經濟激勵機制有待進一步建立

當前實施建筑節能執行建筑節能標準,經測算每平方米建筑增量成本約為150~200元。但自1994年財稅體制改革以后,原先對節能項目和產品實行稅收減免、貸款優惠等激勵政策措施大大減弱甚至取消,當前國家及地方缺乏對建筑節能的實質性經濟鼓勵政策,建筑節能缺乏必要的資金支持,出于經濟利益最大化的考慮,開發單位主動實施建筑節能的積極性并不高,因此,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活動遮陽、新風系統、高效節能門窗、可再生能源等節能措施的推廣應用。當前,建筑節能方面包括通風技術、遮陽技術、太陽能利用技術、地熱利用等科技成果都已研發出來,但向開發商推廣時卻存在一定的工作阻力。一些新的建筑節能科技成果,只能庫存在研究者的電腦里,或作為學術論文使用,在市場上的應用少得可憐,并沒有被發揮出應有的社會價值。目前缺乏的并不是節能的新技術,缺的是市場的支持和政府的鼓勵。盡管我市積極爭取國家和市級財政支持,爭取了一部分建筑節能專項經費,但是尚未落實有效的建筑節能經濟激勵措施,新建建筑節能管理工作還主要依靠政府強制推動,難于通過政策引導逐步形成推動建筑節能的市場機制。

3重慶市新建建筑節能工作發展對策

3.1強化建筑節能培訓,提升建筑節能實施能力

針對管理部門及建設各方主體,分別研究制定建筑節能專項培訓教材,組織開展市區兩級建筑節能專項培訓,提高建設各方主體建筑節能實施能力;加大對區縣開展建筑節能初步設計審查、建筑能效測評的技術幫扶、指導,提高區縣建筑節能監管水平及實施能力,逐步統一全市建筑節能管理工作尺度,促進全市建筑節能工作協調發展。

3.2完善技術支撐體系,促進建筑節能產業發展

針對建筑防火安全需要,研究制定墻體自保溫、無機材料保溫、樓地面保溫、熱反射隔熱涂料應用的技術標準及標準圖集,為材料應用提供技術支撐,引領建筑節能產業發展壯大。積極引導自保溫墻材企業在區縣發展合理布局,支持區縣因地制宜的發展建筑節能地方產業,為實施建筑節能提供產業支撐。

3.3加強建筑節能檢測管理,提高建筑節能檢測質量

嚴格執行GB50411《建筑節能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對建筑節能材料檢測的相關規定,確保建筑節能材料檢測內容、檢測數量達標;加強建筑節能檢測報告的抽查力度,建立建筑節能虛假檢測報告投訴制度,及時向行業通報違規行為,限制和禁止出具虛假檢測報告的檢測機構承接建筑節能檢測業務,切實加強建筑節能檢測機構檢測行為和質量的管理;對建設各方及檢測機構存在弄虛作假的情況,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重慶市建筑節能條例》、《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予以嚴肅處理。

3.4開展建筑節能監督檢查,強化建筑節能實施的過程管理

認真落實建筑節能專項檢查制度,加強建筑節能標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建設各方違反建筑節能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的,依照《民用建筑節能條例》、《重慶市建筑節能條例》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罰;督促監理單位、工程質量機構嚴格履行工作職責,確保建筑節能材料進場復驗、旁站監理、保溫材料實施厚度以及建筑節能工程質量監督等得到有效落實。

3.5建立建筑能效預測評制度,加強“事前控制”

認真總結近四年來建筑能效測評的工作經驗,建立建筑能效預測評制度,在主體結構驗收前開展建筑節能施工圖專項審查,實施節能率專項復核,切實減少建筑節能工程隨意變更降低建筑節能標準的情況出現;建立建筑節能工程實施的動態監管制度,加大對建筑節能材料(產品)工程應用情況的抽查、檢查力度,對監管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督促建設各方整改落實,進一步提高建筑節能工程實施質量,為建筑能效測評奠定堅實工作基礎。

3.6實施墻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建筑節能激勵機制

根據《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財綜[2007]77號)等文件規定,借鑒兄弟省市先進經驗,制定《重慶市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建立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征收與使用管理制度。擴大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的使用范圍,將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應用范圍擴大到用于支持建筑節能的科研開發、標準制定、節能示范建筑的增量成本補貼和促進建筑節能產業化等方面,同時將是否符合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規定作為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返退的重要條件。對未通過建筑能效測評標識的,一律不予返退,加大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對建筑節能工作的調控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