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全管理的現狀

時間:2022-03-12 09: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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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全管理的現狀

一、近幾年來,隨著市場經濟進程的不斷推進以及人民生活的普遍提高,建筑業成為發展最快的行業之一。而市場競爭的日益激烈,使得效益成為各企業競爭的目標,因此向管理要效益已經成為各企業家的共識。而安全卻是效益的前提,因為安全的結果決定了效益的大小。為此,多年來黨和政府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確定了“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頒布了一系列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目的就是為保護廣大勞動者的安全和健康,控制和減少各類事故,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促進和諧社會的建立。

二、項目施工安全的重要性

安全與生產的關系是辯證統一的關系,而不是對立的、矛盾的關系,安全與生產的統一性表現在:一方面指生產必須安全,而另一方面安全可以促進生產。“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是企業安全生產的工作方針,但現在仍有許多企業對安全生產不夠重視,安全投入不足,主要體現在項目領導在項目管理的同時,沒有認清安全與企業效益的關系。建筑施工企業在完善企業規章制度的前提下,應建立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保證體系,保證企業安全生產和創造效益,創建優良工程,提高市場競爭力。因此,安全生產管理是施工企業生存和發展的保證。

三、我國建筑業安全管理的現狀

(一)安全意識淡薄。由于企業領導長期對建筑安全的重要性認識不到位,抓安全生產形式主義嚴重,漠視生產工人合法的勞動保障權益,不配備必須的勞動保護用品,肆意延長工人的勞動時間,工人長期處于超負荷、高強度的工作狀態,必然會導致事故的發生。另外,領導對安全工作的重視不夠,員工相應的安全意識淡薄,很容易引起因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而造成的安全事故。

(二)安全管理基礎薄弱。安全管理基礎薄弱主要是由于一些人的安全意識淡薄,理不清安全與速度、安全與效益、安全與穩定的關系造成的。安全管理基礎薄弱主要表現在:一是建筑安全技術研究工作比較薄弱,解決建筑安全生產關鍵性技術問題的工作相對滯后.安全科技成果的廣泛應用缺少市場化的政策導向和經濟激勵措施。施工新工藝、新產品、新技術應用與安全防護措施的研究不同步等;二是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安全防護技術、防護用具和機械設備還相當落后.標準化、定型化和工業化的程度很低;三是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管理人員和施工隊伍素質普遍偏低.安全人員文化素質偏低,對安全管理知識、安全技術規范、安全操作規程、安全防范措施等不懂.無法對施工隊進行管理。

(三)建筑安全法律法規體系還不完善。落實其安全責任有一定的局限性;對違法行為的處罰條款不夠具體,操作性不強;法律法規還不完善,存在著重復和交叉管理的問題;安全規章制度職責不清,管理目標不明確,導致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不到位等。

(四)建筑安全生產監管體制機制還不健全。目前,我國有效的建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機制還未形成,與國際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模式相比存在較大差距。安全監督方式和管理手段無法適應日益增大的建設規模,難以深入地開展建筑安全監督工作。

四、安全控制的措施

(一)宣傳問題。建設主管部門、施工企業全體員工要對有關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內容深思熟記。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因地制宜,克服單調枯燥的方法,變傳統說教方式為寓教于樂,采用安全演講、知識競賽、報刊、安全漫畫展等多種生動活潑的形式廣泛深入地宣傳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并把基本精神廣泛宣傳貫徹。

(二)加強培訓教育問題。培訓教育的重點是要加強對一線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并對各級施工企業的管理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操作規章和國家強制性標準的培訓,提高業務素質,增強他們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操作技能。而且要加大安全科技創新和安全技術改造方面的投入,積極采用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和新材料,實現本質安全。

(三)責任問題。建筑安全生產工作要緊緊咬住安全生產目標責任不放松。建設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規定辦事,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安全控制指標層層分解,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四)制度執行問題。安全生產工作離不開制度的落實和執行。因此,建設主管部門、施工企業要認真落實好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建筑意外傷害保險制度等。沒有安全許可證、沒有辦理建筑意外傷害保險的企業堅決不允許施工。只有這樣,才能提高企業事故防范能力,保障一線操作人員的合法權益,最大限度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減少損失,分散企業風險,促進行業健康發展。在此基礎上,還要結合實際,建立健全安全工作例會、安全巡查和不良安全行為記錄公式等制度。

(五)治理問題。要控制事故的發生,就要從源頭做起,搞好專項治理。從近幾年各地建筑施工傷亡事故的種類來看,主要是高處墜落、施工坍塌、物體打擊、機具傷害、觸電等。故要定期開展企業項目部、班組檢查制度,要做到查問題、找隱患、對存在危險源的地方設置安全警示牌、標志牌,發揮其警示作業人員促進安全的作用。事實表明,針對薄弱環節實施的專項治理是遏止事故發生的最有效手段。

(六)監督問題。建設施工安全,加強監督是大事。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繼續完善安全監督體系,建立健全安全執法機構,配備一定數量和專業齊全的執法監督員,對施工現場進行執法檢查;各地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應切實履行職責,監督人員要時刻牢記質量、安全重于泰山的神圣責任,努力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監管水平。要不斷提高安全監督人員的執法水平,嚴格執行"四不放過"原則,強化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的培訓,提升安全監督檔次。

(七)查處問題。對施工企業和從業人員要建立安全信用體系,并對其安全生產不良行為進行記錄,凡有章不循,違規不糾,屢出事故的企業應追究法人代表和有關人員的責任。另外還要視其情節輕重及責任大小,給予降低企業資質等級、吊銷執業資格或停止投標的處罰。典型案例要進行新聞媒體曝光,真正起到警示教育促進工作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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