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響因素下高新技術論文

時間:2022-08-14 11:4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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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因素下高新技術論文

1文獻回顧

許多研究表明,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受多方面的影響,國家的科技投入(政府資金和人力資本投入等)、產業發展規模、制度因素(宏觀管理體制、產權制度、激勵制度等)、技術創新等因素都在不同程度上影響了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蔡莉、徐雙燁等(1999)提出高新技術產業由初始規模向臨界規模轉化的過程中的影響因素主要有兩大類:一類影響因素為系統的組成要素,即市場、資金、人力資源、技術水平和技術創新;另一類影響因素是政策、相關產業及其支撐、宏觀管理體制、經濟運行態勢等。畢穎(2000)認為許多發達國家優先扶持和發展高新技術產業的政府職能和行為已經制度化、法制化,提出我國應該適當減免高新技術產業所得稅和增值稅、鼓勵商業銀行向高新技術企業提供貸款等,并且從政策上鼓勵增加技術開發經費。何忠偉,符少輝(2004)指出深化產權制度改革,推進科研機構企業化和國有產權多元化,把產權作為促進科研機構、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聯系的紐帶,促進股份制的高新技術產業集團的形成,構筑我國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航空母艦”。戴魁早(2006)在新增長理論框架內對影響我國高新技術產業增長的因素進行實證分析發現,政府行為、人力資本、R&D活動和技術進步等因素對我國高新技術產業的增長均具有影響。孫穎,趙靜敏(2011)運用面板數據分析發現,政府應加大對經濟相對落后的地區的科技資源的投入,政府科研投入和人力資本投入均對高新技術產業具有積極影響;另外,外商投資和國際貿易、市場化產權制度也是推動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重要因素。何建瑩,李曉鐘(2012)的研究表明FDI對我國高新技術產業整體發展影響顯著;該行業中外資企業的技術投入、行業對外開放程度、外資企業與內資企業之間的技術差距程度等都是導致我國高新技術產業中不同行業對FDI技術外溢效應大小不同的原因。

2政府行為對高新技術產業的影響分析

2.1政府研發投入

高新技術產業作為技術密集型產業,高新技術成果研究是從事研究的主體,由于技術開發難度大,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僅僅依靠企業自身難以承受巨大的資金壓力,因此,需要政府在政策與行為上的支持。我國對高新技術產業的財政投入分為兩方面:一是給予國家級高新技術開發區一定的啟動經費,當地政府以低價批租土地的方式對開發區進行支持,并把一些國家級計劃項目指定到開發區的企業中去實施;二是通過為研究與實驗開發提供資金支持,引導和扶持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特別是涉及國家安全的產業,政府提供的R&D經費越高。

2.2人力資本

在高新技術產業的形成過程中,研究開發是決定性因素,需要大量的高端人才,特別是科技人員。人才的集聚有利于產業形成競爭優勢,促進產業發展。為支持國家發展戰略目標,2008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千人計劃”吸引海外高層次的人才,截至2012年7月,“千人計劃”已經引進2263名各領域的高端人才。我國各地區特別強調人才的引進和培育機制,例如,江蘇省“十五”科技發展規劃中要求大力發展高等教育和職業技術教育,強調完善人才政策,建立人才匯集制度;杭州市委、市政府為引導高科技與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出臺一系列的政策和法規,引導發展、加大投入和吸引人才的扶持政策,專項資金累計約20億元。可見我國各地區對人才資源的重視。

2.3外商直接投資

隨著我國經濟的起飛與日益開放的投資環境的形成,國際資本大量流入我國,緩解了我國高新技術產業發展中的資金短缺問題。外商投資資金的進入給我國帶來直接或間接的知識轉移,激發了我國企業的創新愿望,提高了我國企業的創新能力,但也帶了一定的負面影響。1999年我國實施“科技興貿”戰略,出臺了多項鼓勵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政策,為其吸引力大量外資,使高新技術產業得到了快速發展,競爭力得到提升。三資企業的固定資產投資額由2000年的262.47億元增長到2011年的2121.82億元,11年間增長了八倍。2011年我國88家高新區引進國外技術支出125.3億元,比上一年增長27.2%。

2.4產權制度

1988年以前,我國高新技術產業發展中較大的問題是企業的主體地位不明確,從國外科技成果產業化的實踐看,企業必須成為高新技術產業的主體,成為科技投入、科技成果、產業化生產的主體。我國在產權制度的改革過程中,隨著國有企業的改組,政府不再行使計劃經濟體制下的直接管理職能,而是在政策方面引導企業的發展。1996年國家頒布的《集體科技企業產權界定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中指出:民營科技企業產權關系要遵循“誰投資、誰所有”和“鼓勵改革、支持創業”的原則。該原則為科技企業的改革提供了指導方向,有利于產權改革的順利進行。另外,產權的確定需要國家制定相關法律和規章制度來保護,市場化的產權制度有利于保護知識產權,從而有利于高新技術產業的創新發展。

3實證分析

3.1模型構建與指標說明

本文根據Cobb-Douglas函數將高新技術產業的生產函數設定為:Y=ALɑKβ(1)其中,Y表示高新技術產業當年總產值,A表示技術因素,L為R&D人員全時當量,K為高新技術產業固定資產投資額。對(1)式變形得到:LNY=LNA+αLNL+βLNK(2)由于技術因素A受到研發投入和技術外溢的影響,另外加上產權制度的影響,對式(2)進行修正得到:LNY=c+αLNL+βLNK+γLNR+δLNFDI+ηLNOWN+ε(3)式(3)中,R表示R&D內部支出中政府資金部分,FDI用三資企業固定資產投資額表示,OWN為國有及國有控股工業企業總產值占私營工業企業總產值的比重,用來衡量產權制度對高新技術產業的影響,c為常數,ε為隨機誤差項。

3.2回歸分析

本文根據上述指標選取2000-2011年的時間序列數據,所需數據均來自于《高技術統計年鑒》,運用Eviews6.0進行回歸分析,得出結果如下:回歸結果Ⅰ:LNY=3.5205+0.3417LNK+0.1407LNL-0.0703LNR+0.5082LNFDI-0.0446LNOWN(3.8731*)(2.9958**)(1.4176)(-2.5663**)(5.9330*)(-0.5004)回歸結果Ⅱ:LNY=4.2873+0.4879LNK-0.0703LNR+0.4767LNFDI(19.5255*)(10.1789*)(-2.6410**)(8.3936*)注:“*”和“**”分別表示通過1%和5%的顯著性檢驗.從回歸結果Ⅰ可以看出,固定資產投資額、人力資本、外商投資對高新技術產業產值的增長都呈正向影響作用;而產權制度系數為負,說明非市場化的產權制度(OWN)對高新技術產業產值的增長具有消極作用。雖然從2000年到2011年我國的國有及國有控股工業企業總產值占私營工業企業總產值的比重一直在下降,2011年所占比重為0.88,但從整體上看,國有工業產業比值過高制約了高新技術產業的增長。由于變量LNL和LNOWN沒有通過顯著性檢驗,將兩者剔除后,模型得到修正,從回歸結果Ⅱ看出,各變量均通過顯著性檢驗,模型的模擬效果更好。在回歸結果Ⅱ中,高新技術產業固定資產投資、外商投資的系數分別為0.4879、0.4767,且通過顯著性檢驗,可見對高新技術產業產值的增長有明顯的促進作用;而政府研發系數為-0.0703,對高新技術產業產值的增長有負面作用,與孫穎(2011)中的研究結果相似,出現這一結果可能是本文忽略了高新技術產業自身研發經費以及當地高校研發投入的溢出效應所帶來的影響,這兩個因素對于高校眾多、高新技術產業相對密集的東部地區更為重要,最終導致整體分析時政府科研投入對高新技術產業增長的影響不明顯。

4結論與建議

本文從制度視角分析了政府通過對研發投入、人力資本、外商投資、產權制度四個方面對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影響,并進行實證檢驗,得出結論:人力資本、外商投資、產權制度均是影響高新技術產業產值增長的重要因素;外商投資能夠顯著的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產值的增長,非市場化的產權制度對高新技術產業的增長有一定的阻礙作用。由此可見,國家仍然要繼續發揮政府職能作用,通過改進相關制度,引領我國高新技術產業的快速發展。第一,積極引進高質量的外資企業,合理的引導外資流向。通過外資加速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這是經濟全球化背景下發展中國家發揮后發優勢的重要途徑。所以,吸引創新能力強、發展穩定的外資企業在我國投資,不僅能夠通過外資的技術外溢、知識外溢促進我國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還能夠加強競爭,激勵我國高新技術產業的創新,有利于產業的長遠發展。因此,政府可通過進一步改進吸引外資的政策,引導外資流向國內亟需發展的高新技術產業(如吸引外資水平較低的醫藥制造業),從而提升我國高新技術產業的國際競爭力。對于企業來講,也要重視技術的吸收和轉化,提高自主創新能力。第二,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給予高新技術產業稅收減免政策。政府應充分發揮自身職能,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營造良好、公平的環境。繼續鼓勵吸引高端人才;加大科研投入,減少高新技術產業的所得稅、增值稅以及進出口關稅的壓力,制定相關政策;采取貼息、擔保等方式鼓勵商業銀行想高新技術企業提供貸款,并對中小企業的貸款給予一定的優惠。

作者:李瓊馬敏單位:南京師范大學商學院